1. 目的
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对客户档案进行收集、保存、使用。 3. 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批准制度的使用和修改。
3.2品质督导组:负责编制、修改本制度,以及城市物业公司提出修改申请和修改内容的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3.3城市物业公司品质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落地实施情况,收集物业服务中心修改意见,向大区品质督导组提出修改申请。
3.4 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度的落地,反馈实施过程的有效性、适宜性。 4. 方法与过程控制 4.1客户档案内容
本规定所指的客户档案包含但不限于:客户身份证档案、客户通讯录、房屋出租档案、合同档案、客户房屋装饰装修档案、客户投诉档案、与客户访谈的记录、车辆档案等。 4.2档案的分类收集
4.2档案的存档要求
4.3档案保管
4.3.1客户档案属于保密级文件(尤其是客户身份资料),由资料管理员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散播其内容,未经服务中心负责人批准,其他任何人不得翻阅、复印、或带离办公室(含文档管理员)。
4.3.2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翻阅的,须经服务中心负责人书面同意并在《档案借阅审批表》内签字确认并当天必须归还。
4.3.3对其他档案进行借阅或使用的,须经文档管理员同意并在《档案借阅审批表》内进行登记。
4.3.4文档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柜内的标签和档案符号标签进行检查,如发现标签、符号脱落或模糊不清,应及时更新改进。
4.3.5对过期的文件资料如:客户投诉档案、与客户开会、沟通的记录、品质监控资料等,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做销毁处理。
4.3.6对业主的通讯方式、车辆牌号及车位号应及时进行修改或更换,确保准确无误。
4.3.7对档案柜、档案室应进行上锁由专人统一管理,前台抽屉钥匙应注明标识,统一存放,妥善谨慎管理,如不慎遗失应及时更换锁具。外来人员(文档管理员除外)进入档案室需填写《档案室来访人员登记表》。
4.3.8如文档管理员因各种原因不在工作岗位,其档案柜钥匙应移交客服部主管。
4.4档案的损坏或丢失
如档案因自然灾害损坏,应及时进行修补或补充;如因盗窃而丢失,应及时汇报公司领导并报警;如因工作疏忽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汇报公司领导,不得隐瞒实情弄虚作假,争取减少损失。 5. 附则
5.1本指引由XX 大区物业管理部品质督导组负责解释及修订。 5.2本指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6. 支持性文件 无 7. 相关记录
7.1《档案借阅审批表》 CRWH-WY-PZ-LV1-001-F1 7.2《文件资料存储清单》 CRWH-WY-PZ-LV1-001-F2 7.3《档案室来访人员登记表》 CRWH-WY-PZ-LV1-001-F3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对客户档案进行收集、保存、使用。 3. 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批准制度的使用和修改。
3.2品质督导组:负责编制、修改本制度,以及城市物业公司提出修改申请和修改内容的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3.3城市物业公司品质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落地实施情况,收集物业服务中心修改意见,向大区品质督导组提出修改申请。
3.4 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度的落地,反馈实施过程的有效性、适宜性。 4. 方法与过程控制 4.1客户档案内容
本规定所指的客户档案包含但不限于:客户身份证档案、客户通讯录、房屋出租档案、合同档案、客户房屋装饰装修档案、客户投诉档案、与客户访谈的记录、车辆档案等。 4.2档案的分类收集
4.2档案的存档要求
4.3档案保管
4.3.1客户档案属于保密级文件(尤其是客户身份资料),由资料管理员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散播其内容,未经服务中心负责人批准,其他任何人不得翻阅、复印、或带离办公室(含文档管理员)。
4.3.2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翻阅的,须经服务中心负责人书面同意并在《档案借阅审批表》内签字确认并当天必须归还。
4.3.3对其他档案进行借阅或使用的,须经文档管理员同意并在《档案借阅审批表》内进行登记。
4.3.4文档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柜内的标签和档案符号标签进行检查,如发现标签、符号脱落或模糊不清,应及时更新改进。
4.3.5对过期的文件资料如:客户投诉档案、与客户开会、沟通的记录、品质监控资料等,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做销毁处理。
4.3.6对业主的通讯方式、车辆牌号及车位号应及时进行修改或更换,确保准确无误。
4.3.7对档案柜、档案室应进行上锁由专人统一管理,前台抽屉钥匙应注明标识,统一存放,妥善谨慎管理,如不慎遗失应及时更换锁具。外来人员(文档管理员除外)进入档案室需填写《档案室来访人员登记表》。
4.3.8如文档管理员因各种原因不在工作岗位,其档案柜钥匙应移交客服部主管。
4.4档案的损坏或丢失
如档案因自然灾害损坏,应及时进行修补或补充;如因盗窃而丢失,应及时汇报公司领导并报警;如因工作疏忽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汇报公司领导,不得隐瞒实情弄虚作假,争取减少损失。 5. 附则
5.1本指引由XX 大区物业管理部品质督导组负责解释及修订。 5.2本指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6. 支持性文件 无 7. 相关记录
7.1《档案借阅审批表》 CRWH-WY-PZ-LV1-001-F1 7.2《文件资料存储清单》 CRWH-WY-PZ-LV1-001-F2 7.3《档案室来访人员登记表》 CRWH-WY-PZ-LV1-001-F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