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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阶级性理论的新出路
作者:高瑛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12期
摘 要 法律阶级性理论,自50年代传入中国,便引发我国法理界学者的激烈争论,至今余波未息。争论主要围绕法律的阶级性与继承性、社会性、民主性三性质之间的冲突展开,为探究法或法律是否具有阶级性、法或法律是否应当具有阶级性这两大问题,各家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但不少学者混淆了法与法律二词之间的区别,使法或法律的阶级性理论研究陷入混乱状态。本文旨在理清法与法律两者之间的区别,在确认阶级性的研究主体的基础上,以比较阶级性与民主性为视角,对法律阶级性的应然性与实然性的问题进行论证分析。
关键词 阶级性 应然性 实然性
作者简介:高瑛,华东政法大学。
中图分类号:D90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4-001-02
综览法或法律的阶级性理论的论述,尽管学者观点不一,但主要围绕三个问题展开:其一是法还是法律具有阶级性,其二是法或法律是否具有阶级性,其三是法或法律的阶级性是否应该存在。笔者主要在归纳辨析各家学者观点的基础上,为解决法或法律阶级性的应然性与实然性的问题提供新的思考路径。
一、阶级性之研究主体辨析
在国内法学界,法与法律二词常常被混同或等同含义,如“法律价值”、“法律体系”等又常常被称为“法的价值”、“法的体系”;国内的教课书中常将法或法律定义为同一概念,即法或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因此国内学者在研究法或法律的阶级性问题时,有些学者使用了“法”,而有些学者则使用了“法律”。 那么,学者研究的阶级性主体究竟是法还是法律?法与法律的概念和本质,中外学者都有过激烈的争论,法与法律的定义丛生,尽管对法与法律的内涵和外延,学者们有不同的表示方式,但大多数学者认为法与法律存在本质区别。理清法和法律的概念,是研究法或法律的阶级性的前提,也对深化认识法或法律的本质属性有所助益。
法学史上,关于法与法律不外乎三种学说:第一种学说认为,法是客观精神,法律则是这种精神的外化或体现; 第二种学说认为,法就是法律,不存在实在法以外的法; 第三种学说认为,法是一定的社会事实,即在社会生活中起实际作用的“活的法”。 第一种学说是从应然法的角度对法或法律进行诠释,第二种学说是从实然法的角度对法或法律下定义,第三种学说则是从法的作用的角度来分析法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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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阶级性理论的新出路
作者:高瑛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12期
摘 要 法律阶级性理论,自50年代传入中国,便引发我国法理界学者的激烈争论,至今余波未息。争论主要围绕法律的阶级性与继承性、社会性、民主性三性质之间的冲突展开,为探究法或法律是否具有阶级性、法或法律是否应当具有阶级性这两大问题,各家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但不少学者混淆了法与法律二词之间的区别,使法或法律的阶级性理论研究陷入混乱状态。本文旨在理清法与法律两者之间的区别,在确认阶级性的研究主体的基础上,以比较阶级性与民主性为视角,对法律阶级性的应然性与实然性的问题进行论证分析。
关键词 阶级性 应然性 实然性
作者简介:高瑛,华东政法大学。
中图分类号:D90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4-001-02
综览法或法律的阶级性理论的论述,尽管学者观点不一,但主要围绕三个问题展开:其一是法还是法律具有阶级性,其二是法或法律是否具有阶级性,其三是法或法律的阶级性是否应该存在。笔者主要在归纳辨析各家学者观点的基础上,为解决法或法律阶级性的应然性与实然性的问题提供新的思考路径。
一、阶级性之研究主体辨析
在国内法学界,法与法律二词常常被混同或等同含义,如“法律价值”、“法律体系”等又常常被称为“法的价值”、“法的体系”;国内的教课书中常将法或法律定义为同一概念,即法或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因此国内学者在研究法或法律的阶级性问题时,有些学者使用了“法”,而有些学者则使用了“法律”。 那么,学者研究的阶级性主体究竟是法还是法律?法与法律的概念和本质,中外学者都有过激烈的争论,法与法律的定义丛生,尽管对法与法律的内涵和外延,学者们有不同的表示方式,但大多数学者认为法与法律存在本质区别。理清法和法律的概念,是研究法或法律的阶级性的前提,也对深化认识法或法律的本质属性有所助益。
法学史上,关于法与法律不外乎三种学说:第一种学说认为,法是客观精神,法律则是这种精神的外化或体现; 第二种学说认为,法就是法律,不存在实在法以外的法; 第三种学说认为,法是一定的社会事实,即在社会生活中起实际作用的“活的法”。 第一种学说是从应然法的角度对法或法律进行诠释,第二种学说是从实然法的角度对法或法律下定义,第三种学说则是从法的作用的角度来分析法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