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配电箱说明书

1.主题内容和适应范围

本技术条件书适用于正常使用条件下,额定绝缘电压为660V ,额定工作电压交流380V ,额定电流至630A ,频率为50HZ 的配电系统中,适用于做为城市市区配电变压器台区使用的、集低压电力载波集中数据采集、变压器在线监测、无功补偿、数据上传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型智能配电装置。用此装置实现配网自动化后台管理功能以及经济、安全、可靠的运行方案,为最终形成的市区电网综合性的、配调一体化的电力整体自动化系统打好基础,从而达到全面提高配电系统的服务质量和供电企业的管理水平。

2.引用标准及额定值 2.1引用标准

GB/T15576 低压无功功率静态补偿装置总技术条件

GB7251.3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按制设备3:对非专业人员可进入场地的低压成

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配电板的特殊要求 2.2.额定值

2.2.1额定绝缘电压:660V

2.2.2额定工作电压:主电路380V ;辅助回路380V ,220V 。 4.3额定频率:50HZ 4.4额定电流:100A~630A 4.5主母线额定电流:100A~630A 4.6母线额定短时耐受电流:50kA

4.7装置内短路保护电器所能承受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应等于或大于母线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4.8额定短路持续时间:1S

4.9集中器主系统工作电压:直流 +5V±5﹪ 4.10集中器功耗:≤20W 4.11抄表通道:三相电力线

4.12集中器表计管理容量:1340块单表

4.13上位通讯方式:电话线通信方式(波特率2400BPS) ,异步双工串行直联通讯(波特 率9600BPS) ,红外通讯(波特率2400BPS)

4.14 下行电力线载波通讯方式

4.15 停电后系统数据保持时间不少于4个月 4.16 时钟误差不大于5s/日

4.17 停电后时钟运行时间不少于2年 4.18 抄表成功率100% 4.19 测量精度

电压0.5 级 电流0.5 级 有功功率1 级 无功功率1 级 有功电量1 级 无功电量2 级 4.20 遥控输出

提供5VDC 或12VDC 低电平(或称5VDC 或12VDC 共阳极)输出。每路最大允许电流0.5A ,12 路总输出;最大允许电流12VDC 时 0.5A ,5VDC 时 1A 。

4.21 通信端口

RS-232 :传输速率 1200~19200bps RS-485 :传输速率 1200~19200bps GPRS :内置 4.22通信规约 DL/T 634-5101—1997 DL/T 634-5101—2002 DL/T645-1997 3.名词术语

3.1静态补偿:根据指令,按一定步长或其倍数连续对无功负荷进行的补偿。 3.2静态补偿装置:用并联电容器改善供配电系统及连续运行的异步电动机、其它感性负荷功率因数的各类无功功率补偿装置。

3.3涌流:在电容器投入运行的瞬间,在该支路中产生的瞬态(过渡)过电流。 3.4条形熔断器开关:是集熔断器保护、隔离功能和开关三种功能为一种的新型电器元件。对线路进行短路及过载保护、电能分配,在某一单相线路出现故障或需要检修时,另外两相仍然继续运行。以下简称条形开关。

3.5多功能载波抄表集中器:是抄表系统的组成部分,它作为多费率载波抄表系统的

中心环节,连接上位中央管理系统和下位多个电表控制模块,负责抄表过程的控制以及抄表数据的接收、存贮与传送。集中器与上位中央管理系统的载波管理软件交换数据、接收指令等通讯过程有多种方式:电话线通讯方式、RS-232串口直联方式,并可扩展PDA 红外通讯方式和485通讯方式。集中器与下位多个电表控制模块的通讯通过电力载波通讯方式对管理的电表进行实时抄表、冻结抄表、继电器操作。广泛用于城乡居民小区和企、事业单位的用电管理。以下简称集中器。

3.6 变压器监控终端:最新一代配电网络自动化产品。技术先进,运行可靠,操作方便,用于对三相四线接线方式的配电变压器进行实时监测,存储配电变压器的运行数据,解决供电部门所关心的低压设备运行状况问题,为供电部门掌握配电网络运行状况,制定最经济、安全、可靠的运行方案及设备增容等提供完整的科学数据。配电变压器远方终端可以替代电压表、电流表、功率因数表、负荷指示仪、电压监测仪、低压无功补偿控制器、负荷开关控制器、谐波分析仪等仪表,全面提高配电系统的服务质量和供电企业的管理水平。以下简称监控终端。

3.7 智能复合开关:是针对可控硅无触点开关、交流接触器在低压无功补偿应用中的不足而研制的。智能复合开关将两种器件的优点融为一体,并回避了可控硅无触点开关或固态继电器及交流接触器这两种器件的缺点,既能实现过零开通和过零关断的功能,又可保证开关倒通期间无电能损耗,无浪涌电流,对电容和电网无冲击,是投切电容器最理想的新型复合开关。

4.使用环境条件

4.1装置的正常使用环境条件即:

4.1.1周围空气温度不超过+40℃,而且在24h 内其平均温度不超过+35℃。周围空气温度的下限为-5℃。

4.1.2大气条件:最高温度为+25℃时,相对湿度短时可高达100%。 4.1.3污染等级:3级 4.1.4海拔:不超过2000m 。

4.1.5周围介质无爆炸及易燃危险、无足以损坏绝缘及腐蚀金属的气体、无导电尘埃。

4.1.6安装地点无剧烈振动及颠簸,安装斜度不大于5%。 4.1.7电压波动范围不超过额定工作电压的±10%。

4.1.8装置不适用于过大谐波的场所,如:电压波动和谐波作用的结果,超过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3倍。

4.2特殊使用条件:应由用户和制造厂商协商解决。 5.技术要求 5.1结构及标志

5.1.1 装置应由能承受一定的机械、电气和热应力的材料构成,同时需经得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可能会遇到的潮湿影响。材料应进行合适的表面处理或采用合适的防腐材料。

5.1.2 装置的门应能在不小于90°的角度内灵活启闭。同一组合的装置,应装设能用同一钥匙打开的锁。

5.1.3 操作器件的运动方向应符合GB 4205之规定。

5.1.4 装置的壳体外表面,一般应喷涂无眩目反光的覆盖层,表面不得有起泡、裂纹或流痕等缺陷。

5.1.5 装置内母线的相序排列从装置正面观察,应符合表1之规定。主电路接头间的相序和极性排列,推荐依照表1之规定。

表1

导线截面、颜色、标志及相序应符合要求。

5.1.7绝缘材料

5.1.7.1绝缘材料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钢度,能够耐受使用中可能遇到的机械应力,电气应力和热应力。

5.1.7.2绝缘材料应有良好的抗老化和阻燃能力。

5.1.7.3装置中为了提高相间和相对地间的绝缘水平加设的绝缘件。它的设置应保证相间和相对地间有足够的空气距离,以免由于电场强度的影响,使绝缘件很快破坏。

5.1.7.4绝缘件的绝缘水平不得低于装置额定绝缘电压的1.5倍。

5.1.7.5标志、符号及铭牌应正确、清晰、齐全且易于辨认,安装的位置应正确。 5.1.8防腐性

所有金属零部件除非它本身具有防腐蚀能力外,都应采取防腐蚀措施,如喷塑、镀锌、搪锡等。

装置防护层处理应符合技术要求,外表面涂层应牢固、均匀,无明显反光和缺陷,整体结构及色泽协调。

5.2 装置的防护等级

装置外壳的防护等级应为IP33。 5.3 元器件的选择与安装

5.3.1 装置中所选用的电器元件及辅件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使用寿命、接通和分断能力、短路强度及安装方式等方面应适合指定的用途及本身相关标准,并按照制造厂的说明书进行安装。

5.3.2 用于自动投切电容器组的控制器,可根据下列物理量选择: a. 功率因数; b. 无功电流; c. 无功功率;

d. 无功电流控制,功率因数锁定。

5.3.3 装置中应采取措施,把由于切合操作所产生的涌流峰值限制在2.5IN 以下(IN 为电容器额定工作电流)。开关在分断电容器组时开关不应重击穿及电流过零分断。

5.3.4 所有电器元件及辅件应按照其制造厂的说明书(使用条件、需要的飞弧距离、拆卸灭弧栅需要的空间等)进行安装。

5.3.5 电器元件及辅件的安装应便于接线,维修和更换,需要在装置内部操作调整和复位的元件应易于操作。

操作器件(如手柄、按钮等)的高度一般不得高出装置安装基准面的1.9m 。 5.3.6主回路开关应选用单极分断的熔断器开关,对线路进行短路及过载保护、电能分配,在某一单相线路出现故障或需要检修时,另外两相仍然继续运行。所选用元件须具有较大的分段能力,显著的限流特性。

5.3.7切换电容器元件必须选用既能实现过零开通和过零关断的功能,又可保证开关倒通期间无电能损耗,无浪涌电流,对电容和电网无冲击的元件。

5.3.8必须选用变压器监控终端对三相四线接线方式的配电变压器进行实时监测,存储配电变压器的运行数据。可以替代电压表、电流表、功率因数表、负荷指示仪、电压监测仪、低压无功补偿控制器、负荷开关控制器、谐波分析仪等仪表。其选用工业级嵌入式MODEM 模块,传输可靠、对各类环境适应性强。

5.3.9必须选用多功能载波抄表集中器作为多费率载波抄表系统的中心环节,连接上位中央管理系统和下位多个电表控制模块,负责抄表过程的控制以及抄表数据的接收、存贮与传送。其与上位中央管理系统的载波管理软件交换数据、接收指令等通讯过程有多种方式:电话线通讯方式、RS-232串口直联方式,并可扩展PDA 红外通讯方式和485通讯方式。其与下位多个电表控制模块的通讯通过电力载波通讯方式对管理的电表进行实时抄表、冻结抄表、继电器操作。

5.4 指示灯、按钮及导线

5.4.1 装置中所选用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应符合GB 2682之规定。 5.4.2 装置中所选用导线及母线的颜色应符合GB 2681之规定。

5.4.3 装置中的连接导线,应具有与额定工作电压相适应的绝缘,并采用铜芯多股绝缘软线,同时需配用冷压接端头。

5.4.4 主电路母线或导线的截面积应根据其允许载流量不小于可能通过该电路额定工作电流来选择。

5.4.5 辅助电路导线的截面积应根据要承载的额定工作电流来选择,便应不小于1.0mm2(铜芯多股绝缘软线)。

5.4.6 电容器支路导线的载流量应不小于电容器额定工作电流的1.5倍。 5.5 温升

5..5.1 母线与电器元件连接处的温升,不得高于电器元件出线端的规定温升。 5.5.2 母线之间连接处的温升,不得高于表2之规定。

5.5.3 装置内绝缘导线和电器元件的温升不得高于它们本身规定的允许温升。

表2

续表2 (完)

5.6.1 装置内的电器元件应符合各自的有关规定,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也应保持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5.6.2 装置内不同极性的裸露带电体之间,以及它们与外壳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不小于表3之规定。

表3

主电路和与其直接连接的辅助电路应能耐受表4规定的试验电压。

表4 V

表5 V

对装置的短路强度是指装置的主回路各部分耐受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的能力。装置的预期额定短路耐受电流值可分为15、30、50、80kA 。

5.9 安全防护

5.9.1 对直接触电的防护可以依靠装置本身的结构措施,也可依靠装置在安装时采取的附加措施,制造厂应在使用说明书中提供这种资料。

5.9.2 装置应采用保护电路进行间接触电的防护。保护电路可通过单独装设保护导体来完成,也可利用装置结构部件(如外壳、框架等)来完成。

5.9.3 装置的金属壳体、可能带电的金属件及要求接地的电器元件的金属底座(包括因绝缘损坏可能会带电的金属件)与接地螺钉间必须保证具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其与接地螺钉间的连接电阻值要足够小。

5.9.4 装置内保护电路的所有部件的设计应使它们足以耐受设备在安装场所可能遇到的最大热应力和电动应力。

5.9.5 接地保护导体的截面积应不小于表6的规定值。

表6

mm2

护导线的材料不同时,应进行修正,使之达到同一种材料的导电效果。保护导体的最小截面积应不小于2.5mm2。

5.9.6 当装置的框架或外壳作保护电路的一部分时,其截面的导电能力至少应等效于表6规定的相应最小截面积。

5.9.7 为便于识别,保护导体的颜色应采用黄绿双色,黄绿双色除作为保护导体的识别颜色外,不得有任何其它用途。

5.9.8 装置应有放电设施,放电设施应保证电容器断电后,从额定电压峰值放电至50V ,历时不大于1min 。

5.9.9 装置应设有短路保护,短路保护应能将故障支路有效隔离,而不影响无故障支路的正常运行。

5.9.10 对自动控制投切的装置应设有工频过电压保护,当施加到装置的电压大于1.1倍额定电压时,应在1min 内将电容器切除。

5.9.11 集中补偿装置应设瞬态过电压保护,装置的瞬态过电压是指操作过电压和雷击过电压,为了保证装置的可靠运行应将这种过电压限制在22UN 以下。

5.10 电容器的控制和保护

5.10.1 自动控制的装置可按循环投切或编码投切等方式进行控制。

5.10.2 在自动投切时,每一组电容器投入或切除,在设计上应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延时。延迟时间应和放电时间相协调,以保证电容器再次投入时,其端子间的电压不高于电容器额定电压的10%。

5.11 配变监控终端的功能 5.11.1基本功能

5.11.1.1采集输入量:采集三相电压、电流,实现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的测量。

5.11.1.2监视三相的不平衡状况。

5.11.1.3采集电能表脉冲或多功能表的数据。 5.11.1.4记录停电的起止时间。 5.11.1.5电流失电后数据保存。 5.11.1.6和主站通迅、并校时。 5.11.1.7当地或远方参数设置。 5.11.1.8具有故障和遥测越限报警。 5.11.1.9具有程序自恢复功能。

5.11.2选配功能

5.11.2.1采集状态量并向主站传送。 5.11.2.2统计电压合格率。 5.11.2.3装置自诊断功能。

5.11.2.4装置具有当地液晶显示,有背光。 5.12 多功能载波抄表集中器的功能

5.12.1具有集中器操作密码的设置和修改功能。

5.12.2具有利用电力线抄收数据采集终端(多功能电能表) 数据功能。 5.12.3具有利用有线/无线通讯网络接收上位计算机命令,及上传数据的

功能。

5.12.4具有实时数据采集、定时数据采集、冻结电量数据采集及断电补

抄功能。

5.12.5具有实时校时功能:自带高精度的时钟,时间准确,并可由上位

机校时。

5.12.6具有掉电保护功能:带有自动充电电池,掉电后可对数据库中存

储的数据进行保护。

5.12.7具有自动中继/指定中继功能:可根据数据采集情况自动进行中继

路径的查找和调整或按下发的中继路径查找。

5.12.8具有在线编程功能,可实现在线软件升级

5.12.9具有优良的电磁兼容特性,符合GB/T17626.4-1998标准。 6. 试验方法 6.1 一般检查

6.1.1 按第5.1条的规定检查装置的结构。

6.1.2 按第5.3条的规定检查装置电器元件的选择和安装。

6.1.3 按第5.4条的规定检查装置母线、导线的布线及指示灯、按钮和导线的颜色。 6.1.4 按第5.6条规定检查装置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6.2 通电操作试验

试验前需先检查装置的内部接线,当所有接线正确无误后在辅助电路分别通以额定电压的85%和110%的条件下,各操作5次,所有电器元件的动作显示均应符合电路图的要求,且各个电器元件动作灵活。

6.3 工频过电压保护试验

做本项试验时,应将电容器拆除,然后给装置接上电源,并将电容器投切开关闭合,调整电源电压等于或略大于第5.9.10条的规定值,在其规定的时间内,过电压保护设施应将电容器支路与电源断开。

6.4 温升试验

温升试验时,应对电容器单元施加实际正弦波形的交流电压,在整个试验过程中,电压值应使电容器支路的电流不小于其额定电流,并保持恒定。装置应按照规定的防护等级进行试验。

试验时应有足够的时间使温度上升达稳定值,一般当温度变化不超过1℃/h时,即认为温度稳定,然后测取各部分温升。测量可用温度计或热电偶。

测取温升时,需测量装置的周围空气温度,此测量应在试验周期的最后四分之一期间进行。至少应该用两个温度计或热电偶均匀布置在装置的周围,布置点的高度约等于装置的一半,距装置1m 远,

然后取它们读数的平均值,即为装置的周围空气温度。测量时应防止空气流动和热辐射对测量仪器的影响。

如果周围空气温度在10~40℃范围内,则第5.5条规定的温升是有效的,否则第5.5条规定的温升不适用。

试验结果若温升不超过第5.5条的规定,则温升试验通过。 6.5 介电性能试验(包括绝缘外壳的试验) 介电性能试验在下述部位之间进行: a. 相间;

b. 相对地(框架); c. 辅助电路对地(框架);

d. 带电部件与绝缘材料制成或覆盖的外部操作手柄之间。

e. 用绝缘材料制造的外壳,加于金属箔和外壳内靠近开孔和接缝的相互连接的带电部

件以及裸导电部件之间。

6.5.1 相间、相对地、辅助电路对地之间的试验电压为第5.7条规定的试验电压值。带电部件和绝缘材料制成或覆盖的外部操作手柄进行试验时,装置框架不接地,将手柄用金属箔裹缠,然后在金属箔与带电部件之间施加1.5倍的第5.7条规定的试验电压值。

6.5.2 试验电压应为正弦波,频率在45~65Hz 之间,试验电源应有足够的容量,以维持试验电压不受泄漏电流的影响。

6.5.3 试验时,应先按规定试验电压的30%~50%施加在各试验部位,然后在大约10~30s 时间内平稳地将电压升到规定的试验电压值,并保持1min ,随后进行试验后的降压操作,直到零电压切除电源。试验前应将不宜承受试验电压的电器元件(如电容器等)拆除。在进行出厂试验时,用试验电压的规定值,在试品的规定部位保持1s 。

6.5.4 试验结果如没有发生击穿或闪络现象,则本项试验通过。

6.5.5用绝缘材料制造的外壳, 应进行一次补充的介电试验。在外壳的外面包复一层能覆盖所有的开孔和接缝的金属箔,试验电压则施加于这层金属箔和外壳内靠近开孔和接缝的相互连接的带电部件以及裸导电部件之间施加1。5倍试验电压值。

6.6 放电试验

放电试验可以在任何一组电容器上进行,用直流法将电容器充电至额定电压峰值,然后接通放电装置,如果放电时间符合第5.9.8条规定的要求,则此项试验通过。

6.7 涌流试验

涌流试验只验证投入最后一组电容器时电路中的涌流值,即先将其余电容器全部接上额定电压,待它们工作稳定后再投入最后一组电容器,将分流器串接在最后一组电容器的电路中,通过示波器观察涌流值。如果涌流值不大于第5.3.3条规定的设计值,则试验通过。

涌流试验用的示波器要有足够宽的频率响应,同时应尽量减小分流器和引出线电感对测量值的影响。

6.8 机械操作试验

装置某些需手动操作的部件,如果已经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过型式试验,在安装时对其机械动作又无损伤,可不做本项试验,否则应进行本项型式试验,试验的操作次数应不少于50次。

试验结果若与其相联的机械联锁或其它附件承受上述操作次数不受损伤则试验通

过。

6.9 保护电路有效性试验

首先应检查保护电路各连接处的连接情况是否良好,然后测量主接地端子与保护电路任一点之间的电阻值。

6.10 防护等级的试验 按照GB 4208中的有关规进行。 6.11 短路强度试验

短路强度试验只有在新设计的产品定型鉴定时进行,在不改变产品结构、母线尺寸及母线支撑件的情况下,按照已定型的产品图纸进行生产时不需要进行。

预期短路电流不超过10kA 的设备可以不进行本项试验。

装置或其中的部件应按正常工作位置进行试验,除在母线上的试验和取决于装置结构形式的试验外,如果其余的功能单元结构与其相同,而且又不致影响试验结果,则试验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承受短路强度最薄弱的方案上进行。

试验时所用的电源导线和短路连接线应具有足够的强度,且安装连接后对装置内任何部件不产生附加应力。

试验电源的频率允许在75%~125%额定频率范围内变化。

验证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和额定峰值耐受电流的试验可在任何适当的电压下进行。验证预期短路电流时试验电源电压应等于1.1倍额定工作电压。

对主母线和进线端(至少包含一个连接点)进行短路强度试验,短路点应选在距电源1.6~2.4m 范围内,对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和额定峰值耐受电流试验,此距离可以增大。

试验结束后应满足如下要求:

a. 试验后母线不应有过大的变形(不明显的变形是允许的)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均应符合标准或技术文件的要求;

b. 导线的绝缘和绝缘支持部件,不应有任何损坏,应仍能满足装置标准或技术文件中主电路的介电强度试验要求。

6.12冲击强度验证

对配电箱上的裸露部件、在正常使用安装的情况下可能会遭受机械冲击、应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6.12.1试验前样品在(-5±5)℃的温度中放置2h ,每次冲击能量为0.7J 。

6.12.2对五个可接近的表面和门(如果有)的不同部位各进行三次撞击,不应对符合其它标准的内装元件或固定设备的嵌入部分实施撞击。

没有配备敲落孔的电缆入口应打开。如果配备有敲落孔,则应打开其中的2个。 6.12.3试验后试样不应出现本部分所述的损坏: ——盖板,损坏时易触及带电部件或影响设备的使用; ——操作机构;

——绝缘材料和同类物的敷层和护套。

可能外部部件如外壳和盖板或其敷层没有损坏,在有疑问的情况下,应拆开这些部件进行验证。

用正常视力观察不明显的裂缝和纤维增强模压材料或同类物上的表面裂缝应忽略不计。不会导致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减小到规定值以下的轻微凹陷和不会对电击防护造成不利影响的碎屑应忽略不计。

6.13绝缘材料的耐热性试验

6.13.1将配电箱置于温度为(70~72)℃的加热容器中保持168h 。成套设备的结构部件(包括外壳、盖板等)不应出现任何影响配电箱防护功能的变化。标志应始终便于辨认。

6.13.2用来固定载流部件的绝缘材料的部件应经受球压试验。

被试部件的表面要水平放置,然后用直径为5mm 的钢球以20N 的力压迫此表面。 试验在温度为(+125±2)℃的加热容器中进行。1h 后将球取下。然后把样机浸入水中,在10s 之内使样机的温度降到接近室温。而后测量球的压痕直径,不应超过2mm 。

6.13.3不做力固定载流部件之用的绝缘材料的其它部件,只要它们与载流部件接触,应要按照6.13.2进行球压试验但试验是在(+70±2)℃下进行。

6.14绝缘材料对内部电作用引起的非正常热和着火的耐受能力验证 6.14.1将载流部件固定在其位置上的所需要的部件: 试验温度:960±15℃ 试验时间:30±1s 铺底材料:绢纸

试验结果:应无火焰或不灼热,或者火焰在灼热丝移开30s 内熄灭;铺底层绢纸不应起燃。

6.14.2用来安装在嵌入墙内的部件: 试验温度:850±15℃ 试验时间:30±1s 铺底材料:绢纸

试验结果:应无火焰或不灼热,或者火焰在灼热丝移开30s 内熄灭;铺底层绢纸不应起燃。

6.14.3所有其它部件包括不是用来将载流部件固定在其位置上的部件和嵌入在不易燃烧在墙上的部件:

试验温度:650±15℃ 试验时间:30±1s 铺底材料:绢纸

试验结果:应无火焰或不灼热,或者火焰在灼热丝移开30s 内熄灭;铺底层绢纸不应起燃。

6.15耐潮湿性验证

对配电箱进行此试验应带着外壳连同母线和端子一起进行,但不包括那些在各自的产品标准中所覆盖的其它元件。

如果有进口应打开。如果配备敲落孔,则应打开其中的一个。不借助工具即能拆卸的部件应卸下并对主要部件进行加湿处理。在处理期间应打开弹簧件的弹簧帽。

试验前,应将试验置于室温下至少4h 。 试验应持续4天。

此过程完成后,将拆卸的部件复原并关闭弹簧帽。

然后设备经受工频耐压试验。时间为5s 。在不同部件之间,试验电压应至少为2Ui+1000V。此验证应在4天耐潮湿试验的最后一个小时内进行。

6.16附件紧固的机械强度验证 对没有产品标准的部件进行以下验证:

螺钉可螺母应被旋紧后再拧松:固定设施为绝缘材料的啮合10次、其余材料啮合5次。在绝缘材料上啮合、每次都应完全释放再重新拧紧。

试验过程中,螺钉连接不应出现松动和损坏,也不应发生类似螺钉破裂或裂变、螺纹、垫圈等外壳或盖板的损坏,以免影响设备日后的使用。

6.17电磁兼容性试验

6.17.1在没有专门协议的的情况下要考虑下面的两种环境条件:

环境1:主要与低压公共电网有关,例如:在居民区,商业区和轻工业区安装使用。本环境不包括强干扰源。

环境2:主要与低压非公共网或工业电网有关,包括强干扰源。 6.17.2试验要求

包含了任意组装的电器和元件的成套设备,在多数情况下只是一次性生产或组装。 如果满足了下述条件,则不要求在最终的成套设备上进行EMC 抗干扰或辐射试验。 a )按6.17.1中规定的环境进行设计的组合器件和元件符合相关的产品标准或通用的EMC 标准。

b )内部安装及接线是按照元器件制造商的说明书进行的。 6.17.3抗干扰

安装在成套设备内的电子装置应符合相关的产品标准或通用的EMC 标准,并适于规定的EMC 环境。

6.17.4辐射

装有电子电路的成套设备可能出现持续的电磁干扰。装有电子电路的独立的装置和元器件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或一般的EMC 标准的要求和规定的EMC 环境。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装置的检验包括出厂试验、型式试验。 7.1.1 出厂试验

出厂试验是用来检查装置在制造工艺上的缺陷和对某些需要调整的电器元件进行电器参数的整定。出厂试验应在每个装配完成后的装置上进行。

7.1.2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性能和质量检验以验证该产品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型式试验的产品必须是经过出厂试验合格后的产品。全部型式试验可在一台装置样品上或在按相同设计装置的多个部件上进行。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做部分或全部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应包括所有出厂试验的项目。

a. 新产品定型鉴定;

b. 已定型产品转厂生产试制鉴定;

c.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 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e.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f. 出厂试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 g.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的要求时。 7.2 检验项目

装置的出厂试验、型式试验项目见表7。

表7 产品试验项目表

母线支撑件的情况下,按照已定型的产品图纸进行生产时不需要进行。

8 标志、包装、运输 8.1 标志 8.1.1 铭牌

在装置的铭牌上应标明: a. 厂名; b. 产品名称; c. 产品型号或商标;

d. 制造日期(或编号)或生产批号; e. 额定电压; f. 额定电流; g. 额定频率; 8.1.2 文件资料

制造厂应按每批产品的类型,随附下列文件资料。 a. 装箱文件资料清单; b. 安装与使用说明书;

c. 电路图;

d. 产品合格证明书。 8.2 包装与运输

装置的包装与运输应符合JB 3084。

1.主题内容和适应范围

本技术条件书适用于正常使用条件下,额定绝缘电压为660V ,额定工作电压交流380V ,额定电流至630A ,频率为50HZ 的配电系统中,适用于做为城市市区配电变压器台区使用的、集低压电力载波集中数据采集、变压器在线监测、无功补偿、数据上传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型智能配电装置。用此装置实现配网自动化后台管理功能以及经济、安全、可靠的运行方案,为最终形成的市区电网综合性的、配调一体化的电力整体自动化系统打好基础,从而达到全面提高配电系统的服务质量和供电企业的管理水平。

2.引用标准及额定值 2.1引用标准

GB/T15576 低压无功功率静态补偿装置总技术条件

GB7251.3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按制设备3:对非专业人员可进入场地的低压成

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配电板的特殊要求 2.2.额定值

2.2.1额定绝缘电压:660V

2.2.2额定工作电压:主电路380V ;辅助回路380V ,220V 。 4.3额定频率:50HZ 4.4额定电流:100A~630A 4.5主母线额定电流:100A~630A 4.6母线额定短时耐受电流:50kA

4.7装置内短路保护电器所能承受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应等于或大于母线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4.8额定短路持续时间:1S

4.9集中器主系统工作电压:直流 +5V±5﹪ 4.10集中器功耗:≤20W 4.11抄表通道:三相电力线

4.12集中器表计管理容量:1340块单表

4.13上位通讯方式:电话线通信方式(波特率2400BPS) ,异步双工串行直联通讯(波特 率9600BPS) ,红外通讯(波特率2400BPS)

4.14 下行电力线载波通讯方式

4.15 停电后系统数据保持时间不少于4个月 4.16 时钟误差不大于5s/日

4.17 停电后时钟运行时间不少于2年 4.18 抄表成功率100% 4.19 测量精度

电压0.5 级 电流0.5 级 有功功率1 级 无功功率1 级 有功电量1 级 无功电量2 级 4.20 遥控输出

提供5VDC 或12VDC 低电平(或称5VDC 或12VDC 共阳极)输出。每路最大允许电流0.5A ,12 路总输出;最大允许电流12VDC 时 0.5A ,5VDC 时 1A 。

4.21 通信端口

RS-232 :传输速率 1200~19200bps RS-485 :传输速率 1200~19200bps GPRS :内置 4.22通信规约 DL/T 634-5101—1997 DL/T 634-5101—2002 DL/T645-1997 3.名词术语

3.1静态补偿:根据指令,按一定步长或其倍数连续对无功负荷进行的补偿。 3.2静态补偿装置:用并联电容器改善供配电系统及连续运行的异步电动机、其它感性负荷功率因数的各类无功功率补偿装置。

3.3涌流:在电容器投入运行的瞬间,在该支路中产生的瞬态(过渡)过电流。 3.4条形熔断器开关:是集熔断器保护、隔离功能和开关三种功能为一种的新型电器元件。对线路进行短路及过载保护、电能分配,在某一单相线路出现故障或需要检修时,另外两相仍然继续运行。以下简称条形开关。

3.5多功能载波抄表集中器:是抄表系统的组成部分,它作为多费率载波抄表系统的

中心环节,连接上位中央管理系统和下位多个电表控制模块,负责抄表过程的控制以及抄表数据的接收、存贮与传送。集中器与上位中央管理系统的载波管理软件交换数据、接收指令等通讯过程有多种方式:电话线通讯方式、RS-232串口直联方式,并可扩展PDA 红外通讯方式和485通讯方式。集中器与下位多个电表控制模块的通讯通过电力载波通讯方式对管理的电表进行实时抄表、冻结抄表、继电器操作。广泛用于城乡居民小区和企、事业单位的用电管理。以下简称集中器。

3.6 变压器监控终端:最新一代配电网络自动化产品。技术先进,运行可靠,操作方便,用于对三相四线接线方式的配电变压器进行实时监测,存储配电变压器的运行数据,解决供电部门所关心的低压设备运行状况问题,为供电部门掌握配电网络运行状况,制定最经济、安全、可靠的运行方案及设备增容等提供完整的科学数据。配电变压器远方终端可以替代电压表、电流表、功率因数表、负荷指示仪、电压监测仪、低压无功补偿控制器、负荷开关控制器、谐波分析仪等仪表,全面提高配电系统的服务质量和供电企业的管理水平。以下简称监控终端。

3.7 智能复合开关:是针对可控硅无触点开关、交流接触器在低压无功补偿应用中的不足而研制的。智能复合开关将两种器件的优点融为一体,并回避了可控硅无触点开关或固态继电器及交流接触器这两种器件的缺点,既能实现过零开通和过零关断的功能,又可保证开关倒通期间无电能损耗,无浪涌电流,对电容和电网无冲击,是投切电容器最理想的新型复合开关。

4.使用环境条件

4.1装置的正常使用环境条件即:

4.1.1周围空气温度不超过+40℃,而且在24h 内其平均温度不超过+35℃。周围空气温度的下限为-5℃。

4.1.2大气条件:最高温度为+25℃时,相对湿度短时可高达100%。 4.1.3污染等级:3级 4.1.4海拔:不超过2000m 。

4.1.5周围介质无爆炸及易燃危险、无足以损坏绝缘及腐蚀金属的气体、无导电尘埃。

4.1.6安装地点无剧烈振动及颠簸,安装斜度不大于5%。 4.1.7电压波动范围不超过额定工作电压的±10%。

4.1.8装置不适用于过大谐波的场所,如:电压波动和谐波作用的结果,超过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3倍。

4.2特殊使用条件:应由用户和制造厂商协商解决。 5.技术要求 5.1结构及标志

5.1.1 装置应由能承受一定的机械、电气和热应力的材料构成,同时需经得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可能会遇到的潮湿影响。材料应进行合适的表面处理或采用合适的防腐材料。

5.1.2 装置的门应能在不小于90°的角度内灵活启闭。同一组合的装置,应装设能用同一钥匙打开的锁。

5.1.3 操作器件的运动方向应符合GB 4205之规定。

5.1.4 装置的壳体外表面,一般应喷涂无眩目反光的覆盖层,表面不得有起泡、裂纹或流痕等缺陷。

5.1.5 装置内母线的相序排列从装置正面观察,应符合表1之规定。主电路接头间的相序和极性排列,推荐依照表1之规定。

表1

导线截面、颜色、标志及相序应符合要求。

5.1.7绝缘材料

5.1.7.1绝缘材料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钢度,能够耐受使用中可能遇到的机械应力,电气应力和热应力。

5.1.7.2绝缘材料应有良好的抗老化和阻燃能力。

5.1.7.3装置中为了提高相间和相对地间的绝缘水平加设的绝缘件。它的设置应保证相间和相对地间有足够的空气距离,以免由于电场强度的影响,使绝缘件很快破坏。

5.1.7.4绝缘件的绝缘水平不得低于装置额定绝缘电压的1.5倍。

5.1.7.5标志、符号及铭牌应正确、清晰、齐全且易于辨认,安装的位置应正确。 5.1.8防腐性

所有金属零部件除非它本身具有防腐蚀能力外,都应采取防腐蚀措施,如喷塑、镀锌、搪锡等。

装置防护层处理应符合技术要求,外表面涂层应牢固、均匀,无明显反光和缺陷,整体结构及色泽协调。

5.2 装置的防护等级

装置外壳的防护等级应为IP33。 5.3 元器件的选择与安装

5.3.1 装置中所选用的电器元件及辅件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使用寿命、接通和分断能力、短路强度及安装方式等方面应适合指定的用途及本身相关标准,并按照制造厂的说明书进行安装。

5.3.2 用于自动投切电容器组的控制器,可根据下列物理量选择: a. 功率因数; b. 无功电流; c. 无功功率;

d. 无功电流控制,功率因数锁定。

5.3.3 装置中应采取措施,把由于切合操作所产生的涌流峰值限制在2.5IN 以下(IN 为电容器额定工作电流)。开关在分断电容器组时开关不应重击穿及电流过零分断。

5.3.4 所有电器元件及辅件应按照其制造厂的说明书(使用条件、需要的飞弧距离、拆卸灭弧栅需要的空间等)进行安装。

5.3.5 电器元件及辅件的安装应便于接线,维修和更换,需要在装置内部操作调整和复位的元件应易于操作。

操作器件(如手柄、按钮等)的高度一般不得高出装置安装基准面的1.9m 。 5.3.6主回路开关应选用单极分断的熔断器开关,对线路进行短路及过载保护、电能分配,在某一单相线路出现故障或需要检修时,另外两相仍然继续运行。所选用元件须具有较大的分段能力,显著的限流特性。

5.3.7切换电容器元件必须选用既能实现过零开通和过零关断的功能,又可保证开关倒通期间无电能损耗,无浪涌电流,对电容和电网无冲击的元件。

5.3.8必须选用变压器监控终端对三相四线接线方式的配电变压器进行实时监测,存储配电变压器的运行数据。可以替代电压表、电流表、功率因数表、负荷指示仪、电压监测仪、低压无功补偿控制器、负荷开关控制器、谐波分析仪等仪表。其选用工业级嵌入式MODEM 模块,传输可靠、对各类环境适应性强。

5.3.9必须选用多功能载波抄表集中器作为多费率载波抄表系统的中心环节,连接上位中央管理系统和下位多个电表控制模块,负责抄表过程的控制以及抄表数据的接收、存贮与传送。其与上位中央管理系统的载波管理软件交换数据、接收指令等通讯过程有多种方式:电话线通讯方式、RS-232串口直联方式,并可扩展PDA 红外通讯方式和485通讯方式。其与下位多个电表控制模块的通讯通过电力载波通讯方式对管理的电表进行实时抄表、冻结抄表、继电器操作。

5.4 指示灯、按钮及导线

5.4.1 装置中所选用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应符合GB 2682之规定。 5.4.2 装置中所选用导线及母线的颜色应符合GB 2681之规定。

5.4.3 装置中的连接导线,应具有与额定工作电压相适应的绝缘,并采用铜芯多股绝缘软线,同时需配用冷压接端头。

5.4.4 主电路母线或导线的截面积应根据其允许载流量不小于可能通过该电路额定工作电流来选择。

5.4.5 辅助电路导线的截面积应根据要承载的额定工作电流来选择,便应不小于1.0mm2(铜芯多股绝缘软线)。

5.4.6 电容器支路导线的载流量应不小于电容器额定工作电流的1.5倍。 5.5 温升

5..5.1 母线与电器元件连接处的温升,不得高于电器元件出线端的规定温升。 5.5.2 母线之间连接处的温升,不得高于表2之规定。

5.5.3 装置内绝缘导线和电器元件的温升不得高于它们本身规定的允许温升。

表2

续表2 (完)

5.6.1 装置内的电器元件应符合各自的有关规定,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也应保持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5.6.2 装置内不同极性的裸露带电体之间,以及它们与外壳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不小于表3之规定。

表3

主电路和与其直接连接的辅助电路应能耐受表4规定的试验电压。

表4 V

表5 V

对装置的短路强度是指装置的主回路各部分耐受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的能力。装置的预期额定短路耐受电流值可分为15、30、50、80kA 。

5.9 安全防护

5.9.1 对直接触电的防护可以依靠装置本身的结构措施,也可依靠装置在安装时采取的附加措施,制造厂应在使用说明书中提供这种资料。

5.9.2 装置应采用保护电路进行间接触电的防护。保护电路可通过单独装设保护导体来完成,也可利用装置结构部件(如外壳、框架等)来完成。

5.9.3 装置的金属壳体、可能带电的金属件及要求接地的电器元件的金属底座(包括因绝缘损坏可能会带电的金属件)与接地螺钉间必须保证具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其与接地螺钉间的连接电阻值要足够小。

5.9.4 装置内保护电路的所有部件的设计应使它们足以耐受设备在安装场所可能遇到的最大热应力和电动应力。

5.9.5 接地保护导体的截面积应不小于表6的规定值。

表6

mm2

护导线的材料不同时,应进行修正,使之达到同一种材料的导电效果。保护导体的最小截面积应不小于2.5mm2。

5.9.6 当装置的框架或外壳作保护电路的一部分时,其截面的导电能力至少应等效于表6规定的相应最小截面积。

5.9.7 为便于识别,保护导体的颜色应采用黄绿双色,黄绿双色除作为保护导体的识别颜色外,不得有任何其它用途。

5.9.8 装置应有放电设施,放电设施应保证电容器断电后,从额定电压峰值放电至50V ,历时不大于1min 。

5.9.9 装置应设有短路保护,短路保护应能将故障支路有效隔离,而不影响无故障支路的正常运行。

5.9.10 对自动控制投切的装置应设有工频过电压保护,当施加到装置的电压大于1.1倍额定电压时,应在1min 内将电容器切除。

5.9.11 集中补偿装置应设瞬态过电压保护,装置的瞬态过电压是指操作过电压和雷击过电压,为了保证装置的可靠运行应将这种过电压限制在22UN 以下。

5.10 电容器的控制和保护

5.10.1 自动控制的装置可按循环投切或编码投切等方式进行控制。

5.10.2 在自动投切时,每一组电容器投入或切除,在设计上应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延时。延迟时间应和放电时间相协调,以保证电容器再次投入时,其端子间的电压不高于电容器额定电压的10%。

5.11 配变监控终端的功能 5.11.1基本功能

5.11.1.1采集输入量:采集三相电压、电流,实现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的测量。

5.11.1.2监视三相的不平衡状况。

5.11.1.3采集电能表脉冲或多功能表的数据。 5.11.1.4记录停电的起止时间。 5.11.1.5电流失电后数据保存。 5.11.1.6和主站通迅、并校时。 5.11.1.7当地或远方参数设置。 5.11.1.8具有故障和遥测越限报警。 5.11.1.9具有程序自恢复功能。

5.11.2选配功能

5.11.2.1采集状态量并向主站传送。 5.11.2.2统计电压合格率。 5.11.2.3装置自诊断功能。

5.11.2.4装置具有当地液晶显示,有背光。 5.12 多功能载波抄表集中器的功能

5.12.1具有集中器操作密码的设置和修改功能。

5.12.2具有利用电力线抄收数据采集终端(多功能电能表) 数据功能。 5.12.3具有利用有线/无线通讯网络接收上位计算机命令,及上传数据的

功能。

5.12.4具有实时数据采集、定时数据采集、冻结电量数据采集及断电补

抄功能。

5.12.5具有实时校时功能:自带高精度的时钟,时间准确,并可由上位

机校时。

5.12.6具有掉电保护功能:带有自动充电电池,掉电后可对数据库中存

储的数据进行保护。

5.12.7具有自动中继/指定中继功能:可根据数据采集情况自动进行中继

路径的查找和调整或按下发的中继路径查找。

5.12.8具有在线编程功能,可实现在线软件升级

5.12.9具有优良的电磁兼容特性,符合GB/T17626.4-1998标准。 6. 试验方法 6.1 一般检查

6.1.1 按第5.1条的规定检查装置的结构。

6.1.2 按第5.3条的规定检查装置电器元件的选择和安装。

6.1.3 按第5.4条的规定检查装置母线、导线的布线及指示灯、按钮和导线的颜色。 6.1.4 按第5.6条规定检查装置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6.2 通电操作试验

试验前需先检查装置的内部接线,当所有接线正确无误后在辅助电路分别通以额定电压的85%和110%的条件下,各操作5次,所有电器元件的动作显示均应符合电路图的要求,且各个电器元件动作灵活。

6.3 工频过电压保护试验

做本项试验时,应将电容器拆除,然后给装置接上电源,并将电容器投切开关闭合,调整电源电压等于或略大于第5.9.10条的规定值,在其规定的时间内,过电压保护设施应将电容器支路与电源断开。

6.4 温升试验

温升试验时,应对电容器单元施加实际正弦波形的交流电压,在整个试验过程中,电压值应使电容器支路的电流不小于其额定电流,并保持恒定。装置应按照规定的防护等级进行试验。

试验时应有足够的时间使温度上升达稳定值,一般当温度变化不超过1℃/h时,即认为温度稳定,然后测取各部分温升。测量可用温度计或热电偶。

测取温升时,需测量装置的周围空气温度,此测量应在试验周期的最后四分之一期间进行。至少应该用两个温度计或热电偶均匀布置在装置的周围,布置点的高度约等于装置的一半,距装置1m 远,

然后取它们读数的平均值,即为装置的周围空气温度。测量时应防止空气流动和热辐射对测量仪器的影响。

如果周围空气温度在10~40℃范围内,则第5.5条规定的温升是有效的,否则第5.5条规定的温升不适用。

试验结果若温升不超过第5.5条的规定,则温升试验通过。 6.5 介电性能试验(包括绝缘外壳的试验) 介电性能试验在下述部位之间进行: a. 相间;

b. 相对地(框架); c. 辅助电路对地(框架);

d. 带电部件与绝缘材料制成或覆盖的外部操作手柄之间。

e. 用绝缘材料制造的外壳,加于金属箔和外壳内靠近开孔和接缝的相互连接的带电部

件以及裸导电部件之间。

6.5.1 相间、相对地、辅助电路对地之间的试验电压为第5.7条规定的试验电压值。带电部件和绝缘材料制成或覆盖的外部操作手柄进行试验时,装置框架不接地,将手柄用金属箔裹缠,然后在金属箔与带电部件之间施加1.5倍的第5.7条规定的试验电压值。

6.5.2 试验电压应为正弦波,频率在45~65Hz 之间,试验电源应有足够的容量,以维持试验电压不受泄漏电流的影响。

6.5.3 试验时,应先按规定试验电压的30%~50%施加在各试验部位,然后在大约10~30s 时间内平稳地将电压升到规定的试验电压值,并保持1min ,随后进行试验后的降压操作,直到零电压切除电源。试验前应将不宜承受试验电压的电器元件(如电容器等)拆除。在进行出厂试验时,用试验电压的规定值,在试品的规定部位保持1s 。

6.5.4 试验结果如没有发生击穿或闪络现象,则本项试验通过。

6.5.5用绝缘材料制造的外壳, 应进行一次补充的介电试验。在外壳的外面包复一层能覆盖所有的开孔和接缝的金属箔,试验电压则施加于这层金属箔和外壳内靠近开孔和接缝的相互连接的带电部件以及裸导电部件之间施加1。5倍试验电压值。

6.6 放电试验

放电试验可以在任何一组电容器上进行,用直流法将电容器充电至额定电压峰值,然后接通放电装置,如果放电时间符合第5.9.8条规定的要求,则此项试验通过。

6.7 涌流试验

涌流试验只验证投入最后一组电容器时电路中的涌流值,即先将其余电容器全部接上额定电压,待它们工作稳定后再投入最后一组电容器,将分流器串接在最后一组电容器的电路中,通过示波器观察涌流值。如果涌流值不大于第5.3.3条规定的设计值,则试验通过。

涌流试验用的示波器要有足够宽的频率响应,同时应尽量减小分流器和引出线电感对测量值的影响。

6.8 机械操作试验

装置某些需手动操作的部件,如果已经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过型式试验,在安装时对其机械动作又无损伤,可不做本项试验,否则应进行本项型式试验,试验的操作次数应不少于50次。

试验结果若与其相联的机械联锁或其它附件承受上述操作次数不受损伤则试验通

过。

6.9 保护电路有效性试验

首先应检查保护电路各连接处的连接情况是否良好,然后测量主接地端子与保护电路任一点之间的电阻值。

6.10 防护等级的试验 按照GB 4208中的有关规进行。 6.11 短路强度试验

短路强度试验只有在新设计的产品定型鉴定时进行,在不改变产品结构、母线尺寸及母线支撑件的情况下,按照已定型的产品图纸进行生产时不需要进行。

预期短路电流不超过10kA 的设备可以不进行本项试验。

装置或其中的部件应按正常工作位置进行试验,除在母线上的试验和取决于装置结构形式的试验外,如果其余的功能单元结构与其相同,而且又不致影响试验结果,则试验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承受短路强度最薄弱的方案上进行。

试验时所用的电源导线和短路连接线应具有足够的强度,且安装连接后对装置内任何部件不产生附加应力。

试验电源的频率允许在75%~125%额定频率范围内变化。

验证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和额定峰值耐受电流的试验可在任何适当的电压下进行。验证预期短路电流时试验电源电压应等于1.1倍额定工作电压。

对主母线和进线端(至少包含一个连接点)进行短路强度试验,短路点应选在距电源1.6~2.4m 范围内,对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和额定峰值耐受电流试验,此距离可以增大。

试验结束后应满足如下要求:

a. 试验后母线不应有过大的变形(不明显的变形是允许的)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均应符合标准或技术文件的要求;

b. 导线的绝缘和绝缘支持部件,不应有任何损坏,应仍能满足装置标准或技术文件中主电路的介电强度试验要求。

6.12冲击强度验证

对配电箱上的裸露部件、在正常使用安装的情况下可能会遭受机械冲击、应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6.12.1试验前样品在(-5±5)℃的温度中放置2h ,每次冲击能量为0.7J 。

6.12.2对五个可接近的表面和门(如果有)的不同部位各进行三次撞击,不应对符合其它标准的内装元件或固定设备的嵌入部分实施撞击。

没有配备敲落孔的电缆入口应打开。如果配备有敲落孔,则应打开其中的2个。 6.12.3试验后试样不应出现本部分所述的损坏: ——盖板,损坏时易触及带电部件或影响设备的使用; ——操作机构;

——绝缘材料和同类物的敷层和护套。

可能外部部件如外壳和盖板或其敷层没有损坏,在有疑问的情况下,应拆开这些部件进行验证。

用正常视力观察不明显的裂缝和纤维增强模压材料或同类物上的表面裂缝应忽略不计。不会导致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减小到规定值以下的轻微凹陷和不会对电击防护造成不利影响的碎屑应忽略不计。

6.13绝缘材料的耐热性试验

6.13.1将配电箱置于温度为(70~72)℃的加热容器中保持168h 。成套设备的结构部件(包括外壳、盖板等)不应出现任何影响配电箱防护功能的变化。标志应始终便于辨认。

6.13.2用来固定载流部件的绝缘材料的部件应经受球压试验。

被试部件的表面要水平放置,然后用直径为5mm 的钢球以20N 的力压迫此表面。 试验在温度为(+125±2)℃的加热容器中进行。1h 后将球取下。然后把样机浸入水中,在10s 之内使样机的温度降到接近室温。而后测量球的压痕直径,不应超过2mm 。

6.13.3不做力固定载流部件之用的绝缘材料的其它部件,只要它们与载流部件接触,应要按照6.13.2进行球压试验但试验是在(+70±2)℃下进行。

6.14绝缘材料对内部电作用引起的非正常热和着火的耐受能力验证 6.14.1将载流部件固定在其位置上的所需要的部件: 试验温度:960±15℃ 试验时间:30±1s 铺底材料:绢纸

试验结果:应无火焰或不灼热,或者火焰在灼热丝移开30s 内熄灭;铺底层绢纸不应起燃。

6.14.2用来安装在嵌入墙内的部件: 试验温度:850±15℃ 试验时间:30±1s 铺底材料:绢纸

试验结果:应无火焰或不灼热,或者火焰在灼热丝移开30s 内熄灭;铺底层绢纸不应起燃。

6.14.3所有其它部件包括不是用来将载流部件固定在其位置上的部件和嵌入在不易燃烧在墙上的部件:

试验温度:650±15℃ 试验时间:30±1s 铺底材料:绢纸

试验结果:应无火焰或不灼热,或者火焰在灼热丝移开30s 内熄灭;铺底层绢纸不应起燃。

6.15耐潮湿性验证

对配电箱进行此试验应带着外壳连同母线和端子一起进行,但不包括那些在各自的产品标准中所覆盖的其它元件。

如果有进口应打开。如果配备敲落孔,则应打开其中的一个。不借助工具即能拆卸的部件应卸下并对主要部件进行加湿处理。在处理期间应打开弹簧件的弹簧帽。

试验前,应将试验置于室温下至少4h 。 试验应持续4天。

此过程完成后,将拆卸的部件复原并关闭弹簧帽。

然后设备经受工频耐压试验。时间为5s 。在不同部件之间,试验电压应至少为2Ui+1000V。此验证应在4天耐潮湿试验的最后一个小时内进行。

6.16附件紧固的机械强度验证 对没有产品标准的部件进行以下验证:

螺钉可螺母应被旋紧后再拧松:固定设施为绝缘材料的啮合10次、其余材料啮合5次。在绝缘材料上啮合、每次都应完全释放再重新拧紧。

试验过程中,螺钉连接不应出现松动和损坏,也不应发生类似螺钉破裂或裂变、螺纹、垫圈等外壳或盖板的损坏,以免影响设备日后的使用。

6.17电磁兼容性试验

6.17.1在没有专门协议的的情况下要考虑下面的两种环境条件:

环境1:主要与低压公共电网有关,例如:在居民区,商业区和轻工业区安装使用。本环境不包括强干扰源。

环境2:主要与低压非公共网或工业电网有关,包括强干扰源。 6.17.2试验要求

包含了任意组装的电器和元件的成套设备,在多数情况下只是一次性生产或组装。 如果满足了下述条件,则不要求在最终的成套设备上进行EMC 抗干扰或辐射试验。 a )按6.17.1中规定的环境进行设计的组合器件和元件符合相关的产品标准或通用的EMC 标准。

b )内部安装及接线是按照元器件制造商的说明书进行的。 6.17.3抗干扰

安装在成套设备内的电子装置应符合相关的产品标准或通用的EMC 标准,并适于规定的EMC 环境。

6.17.4辐射

装有电子电路的成套设备可能出现持续的电磁干扰。装有电子电路的独立的装置和元器件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或一般的EMC 标准的要求和规定的EMC 环境。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装置的检验包括出厂试验、型式试验。 7.1.1 出厂试验

出厂试验是用来检查装置在制造工艺上的缺陷和对某些需要调整的电器元件进行电器参数的整定。出厂试验应在每个装配完成后的装置上进行。

7.1.2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性能和质量检验以验证该产品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型式试验的产品必须是经过出厂试验合格后的产品。全部型式试验可在一台装置样品上或在按相同设计装置的多个部件上进行。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做部分或全部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应包括所有出厂试验的项目。

a. 新产品定型鉴定;

b. 已定型产品转厂生产试制鉴定;

c.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 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e.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f. 出厂试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 g.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的要求时。 7.2 检验项目

装置的出厂试验、型式试验项目见表7。

表7 产品试验项目表

母线支撑件的情况下,按照已定型的产品图纸进行生产时不需要进行。

8 标志、包装、运输 8.1 标志 8.1.1 铭牌

在装置的铭牌上应标明: a. 厂名; b. 产品名称; c. 产品型号或商标;

d. 制造日期(或编号)或生产批号; e. 额定电压; f. 额定电流; g. 额定频率; 8.1.2 文件资料

制造厂应按每批产品的类型,随附下列文件资料。 a. 装箱文件资料清单; b. 安装与使用说明书;

c. 电路图;

d. 产品合格证明书。 8.2 包装与运输

装置的包装与运输应符合JB 3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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