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固阳县清明节烈士陵园祭扫活动暨“缅怀先烈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主题纪念活动
方案
为缅怀革命先烈,传承革命先烈遗志;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积极参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加深对中国传统节日的了解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热爱,培养爱国主义情感,倡导文明低碳祭扫、生态安葬的节日新风,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团县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决定组织开展清明节烈士陵园祭扫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集合时间:2016年3月31日(星期四)9:30
二、集合地点:固阳县烈士陵园
三、活动主题:缅怀先烈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四、议 程:
活动由团县委书记张旭同志主持。
第一项:民政局副局长徐彪同志介绍固阳县革命烈士 英雄事迹;
第二项:由刘红光提出文明低碳祭扫倡议;
第三项:全体肃立,向革命烈士默哀1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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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项:武警战士向革命烈士敬献花篮(4个);
第五项:唱红歌《团歌》、《歌唱祖国》;
第六项:重温入团誓词(由职教中心团委书记具体负责); 第七项:新城小学全体少先队员重温入队誓词(由新城小学大队辅导员具体负责);
第八项:领导讲话;
第九项:近前瞻仰纪念碑,参观骑四师展厅。
五、具体分工
1、文明办负责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协调新闻媒体记者进行宣传报道。
2、团县委负责活动方案、通知和主持词的起草;活动现场各方阵的秩序、站位以及组织参观骑四师展厅;负责活动当天所需音乐以及音响话筒的准备工作。
3、教育局负责协调职教中心高一年级全体师生和新城小学全体师生参加活动,并组织唱红歌。
4、民政局负责花篮的购置、烈士陵园场地布置、骑四师展厅的讲解。
5、交管大队负责活动当天职教中心和新城小学师生往返路线的交通安全。
6、武警中队战士负责敬献花篮(8名武警战士负责花篮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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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固阳县清明节烈士陵园祭扫活动暨“缅怀先烈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主题纪念活动
方案
为缅怀革命先烈,传承革命先烈遗志;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积极参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加深对中国传统节日的了解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热爱,培养爱国主义情感,倡导文明低碳祭扫、生态安葬的节日新风,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团县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决定组织开展清明节烈士陵园祭扫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集合时间:2016年3月31日(星期四)9:30
二、集合地点:固阳县烈士陵园
三、活动主题:缅怀先烈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四、议 程:
活动由团县委书记张旭同志主持。
第一项:民政局副局长徐彪同志介绍固阳县革命烈士 英雄事迹;
第二项:由刘红光提出文明低碳祭扫倡议;
第三项:全体肃立,向革命烈士默哀1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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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项:武警战士向革命烈士敬献花篮(4个);
第五项:唱红歌《团歌》、《歌唱祖国》;
第六项:重温入团誓词(由职教中心团委书记具体负责); 第七项:新城小学全体少先队员重温入队誓词(由新城小学大队辅导员具体负责);
第八项:领导讲话;
第九项:近前瞻仰纪念碑,参观骑四师展厅。
五、具体分工
1、文明办负责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协调新闻媒体记者进行宣传报道。
2、团县委负责活动方案、通知和主持词的起草;活动现场各方阵的秩序、站位以及组织参观骑四师展厅;负责活动当天所需音乐以及音响话筒的准备工作。
3、教育局负责协调职教中心高一年级全体师生和新城小学全体师生参加活动,并组织唱红歌。
4、民政局负责花篮的购置、烈士陵园场地布置、骑四师展厅的讲解。
5、交管大队负责活动当天职教中心和新城小学师生往返路线的交通安全。
6、武警中队战士负责敬献花篮(8名武警战士负责花篮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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