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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项目:□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及核查结果判定标准
(本核查表适用于食品销售)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仓库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批发经营者 □零售经营者 □批零兼营经营者 □网络销售 □自动售货机销售) 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 □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2.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 □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3.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婴幼儿配方乳粉 □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4.其他类食品销售(按品种填写 )
□□
□
注:1.本表每一个核查项目均为关键项,其评价意见为“符合”或“不符合”。
2.核查评价意见的确定标准:不符合项目数为0项,为合格;不符合的项目数≥1项,为不合格。 3.核查人员应针对不合格的项目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并重新核查。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及核查结果判定标准
(本核查表适用于适用于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经营者, 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
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仓库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本核查表适用于适用于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经营者,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许可的新办、变更、延续的申请现场核查。
2.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原则上不得申请生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腌菜除外)、裱花类糕点制售项目。
3.现场核查时,应根据申请人申请的申请经营项目合理使用核查表,每一个核查项目的评价意见为“符合”、“不符合”或“合理缺项”。 现场核查应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4.现场核查结束后,应在核查的经营项目的“□”内画√,并根据判定结果,在符合规定项目前的“□”内画“√”,在不符合规定项目前的“□”内画“×”。
5.现场核查时,应与现场核查记录配套使用。
6.现场核查应记录核查时间,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应在核查表上签名或盖章。
注:1.本表共60项,其中关键项22项,重点项22项,一般项16项。***表示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
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
3.根据经营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的项目及互联网经营的不同,允许有合理缺项。
现场核查结果判定准则
表中项目按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其中关键项是对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重点项是对食品安全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其余项目为一般项。符合下表的,可判定为现场核查基本符合:
核查项目汇总表
核查情况汇总:
1.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单位食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 □养老机构食堂 □建筑工地食堂 □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其他食堂) (□通过互联网经营 □内设中央厨房 □从事集体用餐配送)
2.现场核查项目:□5.热食类食品制售,□6.冷食类食品制售,□7.生食类食品
制售,□8.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糕点 □含裱花糕点),□9.自制饮品制售(不含生鲜乳饮品、不含自酿白酒), □10.其他类食品制售(按品种填写 )
3.核查结果:□符合规定:□5、□6、□7、□8、□9、□10
□不符合规定:□5、□6、□7、□8、□9、□10
(□通过互联网经营 □内设中央厨房 □从事集体用餐配送)
核查人签名: 申请人阅后签名: 日期: 日期: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及核查结果判定标准
(本核查表适用于适用中型、小型餐饮服务经营者, 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
供餐人数50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仓库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本核查表适用于适用中型、小型餐饮服务经营者,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其它食堂食品经营许可的新办、变更、延续的申请现场核查。
2.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原则上不得申请生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腌菜除外)、裱花类糕点制售项目。
3.现场核查时,应根据申请人申请的申请经营项目合理使用核查表,每一个核查项目的评价意见为“符合”、“不符合”或“合理缺项”。 现场核查应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4.现场核查结束后,应在核查的经营项目的“□”内画√,并根据判定结果,在符合规定项目前的“□”内画“√”,在不符合规定项目前的“□”内画“×”。
5.现场核查时,应与现场核查记录配套使用。
6.现场核查应记录核查时间,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应在核查表上签名或盖章。
注:1.本表共45项,其中关键项19项,重点项20项,一般项6项。***表示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
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
3.根据经营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的项目及互联 网经营的不同,允许有合理缺项。
现场核查结果判定准则
表中项目按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其中关键项是对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重点项是对食品安全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其余项目为一般项。符合下表的,可判定为现场核查基本符合:
核查项目汇总表
核查情况汇总:
1.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单位食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 □养老机构食堂 □建筑工地食堂 □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其他食堂) (□通过互联网经营 □内设中央厨房 □从事集体用餐配送)
2.现场核查项目:□5.热食类食品制售,□6.冷食类食品制售,□7.生食类食品
制售,□8.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糕点 □含裱花糕点),□9.自制饮品制售(不含生鲜乳饮品、不含自酿白酒), □10.其他类食品制售(按品种填写 )
3.核查结果:□符合规定:□5、□6、□7、□8、□9、□10
□不符合规定:□5、□6、□7、□8、□9、□10
(□通过互联网经营 □内设中央厨房 □从事集体用餐配送)
核查人签名: 申请人阅后签名: 日期: 日期: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及核查结果判定标准
(本核查表适用于适用微型餐饮服务经营者,建筑工地食堂、其它食堂)
经营者称: 经营场所: 仓库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本核查表适用于适用微型餐饮服务经营者,建筑工地食堂、其它食堂食品经营许可的新办、变更、延续的申请现场核查。
2.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原则上不得申请生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腌菜除外)、裱花类糕点制售项目。
3.现场核查时,应根据申请人申请的申请经营项目合理使用核查表,每一个核查项目的评价意见为“符合”、“不符合”或“合理缺项”。 现场核查应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4.现场核查结束后,应在核查的经营项目的“□”内画√,并根据判定结果,在符合规定项目前的“□”内画“√”,在不符合规定项目前的“□”内画“×”。
5.现场核查时,应与现场核查记录配套使用。
6.现场核查应记录核查时间,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应在核查表上签名或盖章。
注:1.本表共43项,其中关键项17项,重点项18项,一般项8项。***表示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
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
3.根据经营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的项目及互联网经营的不同,允许有合理缺项。
现场核查结果判定准则
表中项目按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其中关键项是对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重点项是对食品安全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其余项目为一般项。符合下表的,可判定为现场核查基本符合:
核查项目汇总表
核查情况汇总:
1.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单位食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 □养老机构食堂 □建筑工地食堂 □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其他食堂) (□通过互联网经营 □内设中央厨房 □从事集体用餐配送)
2.现场核查项目:□5.热食类食品制售,□6.冷食类食品制售,□7.生食类食品
制售,□8.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糕点 □含裱花糕点),□9.自制饮品制售(不含生鲜乳饮品、不含自酿白酒), □10.其他类食品制售(按品种填写 )
3.核查结果:□符合规定:□5、□6、□7、□8、□9、□10
□不符合规定:□5、□6、□7、□8、□9、□10
(□通过互联网经营 □内设中央厨房 □从事集体用餐配送)
核查人签名: 申请人阅后签名: 日期: 日期: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及核查结果判定标准
(本核查表适用于中央厨房)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仓库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本核查表适用于中央厨房食品经营许可的新办、变更、延续的申请现场核查。 2.中央厨房不得制作生食类食品、不得冷加工制作冷食类食品、不得制作裱花类糕点、不得制作乳及乳制品。
3.现场核查时,应根据申请人申请的申请经营项目合理使用核查表,每一个核查项目的评价意见为“符合”、“不符合”或“合理缺项”。 现场核查应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4.现场核查结束后,应在核查的经营项目的“□”内画√,并根据判定结果,在符合规定项目前的“□”内画“√”,在不符合规定项目前的“□”内画“×”。
5.现场核查时,应与现场核查记录配套使用。
6.现场核查应记录核查时间,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应在核查表上签名或盖章。
注:1.本表共67项,其中关键项29项,重点项22项,一般项16项。***表示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
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
现场核查结果判定准则
表中项目按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其中关键项是对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重点项是对食品安全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其余项目为一般项。符合下表的,可判定为现场核查基本符合:
核查项目汇总表
核查情况汇总:
1.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单位食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 □养老机构食堂 □建筑工地食堂 □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其他食堂) (□通过互联网经营 □内设中央厨房 □从事集体用餐配送)
2.现场核查项目:□5.热食类食品制售,□6.冷食类食品制售,□7.生食类食品
制售,□8.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糕点 □含裱花糕点),□9.自制饮品制售(不含生鲜乳饮品、不含自酿白酒), □10.其他类食品制售(按品种填写 )
3、核查结果: □符合规定:□5、□6、□7、□8、□9、□10
□不符合规定:□5、□6、□7、□8、□9、□10
(□通过互联网经营 □内设中央厨房 □从事集体用餐配送)
核查人签名: 申请人阅后签名: 日期: 日期: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及核查结果判定标准
(本核查表适用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仓库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本核查表适用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经营许可的新办、变更、延续的申请现场核查。 2.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不得制售生食类食品、不得冷加工制售冷食类食品、不得制售裱花类糕点、不得制售乳及乳制品。
3.现场核查时,应根据申请人申请的申请经营项目合理使用核查表,每一个核查项目的评价意见为“符合”、“不符合”或“合理缺项”。 现场核查应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4.现场核查结束后,应在核查的经营项目的“□”内画√,并根据判定结果,在符合规定项目前的“□”内画“√”,在不符合规定项目前的“□”内画“×”。
5.现场核查时,应与现场核查记录配套使用。
6.现场核查应记录核查时间,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应在核查表上签名或盖章。
注:1.本表共65项,其中关键项26项,重点项21项,一般项18项。***表示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
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
现场核查结果判定准则
表中项目按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其中关键项是对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重点项是对食品安全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其余项目为一般项。符合下表的,可判定为现场核查基本符合:
核查项目汇总表
核查情况汇总:
1.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单位食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 □养老机构食堂 □建筑工地食堂 □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其他食堂) (□通过互联网经营 □内设中央厨房 □从事集体用餐配送)
2.现场核查项目:□5.热食类食品制售,□6.冷食类食品制售,□7.生食类食品
制售,□8.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糕点 □含裱花糕点),□9.自制饮品制售(不含生鲜乳饮品、不含自酿白酒), □10.其他类食品制售(按品种填写 )
3.核查结果:□符合规定:□5、□6、□7、□8、□9、□10
□不符合规定:□5、□6、□7、□8、□9、□10
(□通过互联网经营 □内设中央厨房 □从事集体用餐配送)
核查人签名: 申请人阅后签名: 日期: 日期:
附件
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项目:□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及核查结果判定标准
(本核查表适用于食品销售)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仓库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批发经营者 □零售经营者 □批零兼营经营者 □网络销售 □自动售货机销售) 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 □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2.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 □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3.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婴幼儿配方乳粉 □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4.其他类食品销售(按品种填写 )
□□
□
注:1.本表每一个核查项目均为关键项,其评价意见为“符合”或“不符合”。
2.核查评价意见的确定标准:不符合项目数为0项,为合格;不符合的项目数≥1项,为不合格。 3.核查人员应针对不合格的项目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并重新核查。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及核查结果判定标准
(本核查表适用于适用于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经营者, 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
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仓库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本核查表适用于适用于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经营者,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许可的新办、变更、延续的申请现场核查。
2.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原则上不得申请生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腌菜除外)、裱花类糕点制售项目。
3.现场核查时,应根据申请人申请的申请经营项目合理使用核查表,每一个核查项目的评价意见为“符合”、“不符合”或“合理缺项”。 现场核查应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4.现场核查结束后,应在核查的经营项目的“□”内画√,并根据判定结果,在符合规定项目前的“□”内画“√”,在不符合规定项目前的“□”内画“×”。
5.现场核查时,应与现场核查记录配套使用。
6.现场核查应记录核查时间,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应在核查表上签名或盖章。
注:1.本表共60项,其中关键项22项,重点项22项,一般项16项。***表示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
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
3.根据经营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的项目及互联网经营的不同,允许有合理缺项。
现场核查结果判定准则
表中项目按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其中关键项是对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重点项是对食品安全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其余项目为一般项。符合下表的,可判定为现场核查基本符合:
核查项目汇总表
核查情况汇总:
1.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单位食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 □养老机构食堂 □建筑工地食堂 □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其他食堂) (□通过互联网经营 □内设中央厨房 □从事集体用餐配送)
2.现场核查项目:□5.热食类食品制售,□6.冷食类食品制售,□7.生食类食品
制售,□8.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糕点 □含裱花糕点),□9.自制饮品制售(不含生鲜乳饮品、不含自酿白酒), □10.其他类食品制售(按品种填写 )
3.核查结果:□符合规定:□5、□6、□7、□8、□9、□10
□不符合规定:□5、□6、□7、□8、□9、□10
(□通过互联网经营 □内设中央厨房 □从事集体用餐配送)
核查人签名: 申请人阅后签名: 日期: 日期: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及核查结果判定标准
(本核查表适用于适用中型、小型餐饮服务经营者, 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
供餐人数50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仓库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本核查表适用于适用中型、小型餐饮服务经营者,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其它食堂食品经营许可的新办、变更、延续的申请现场核查。
2.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原则上不得申请生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腌菜除外)、裱花类糕点制售项目。
3.现场核查时,应根据申请人申请的申请经营项目合理使用核查表,每一个核查项目的评价意见为“符合”、“不符合”或“合理缺项”。 现场核查应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4.现场核查结束后,应在核查的经营项目的“□”内画√,并根据判定结果,在符合规定项目前的“□”内画“√”,在不符合规定项目前的“□”内画“×”。
5.现场核查时,应与现场核查记录配套使用。
6.现场核查应记录核查时间,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应在核查表上签名或盖章。
注:1.本表共45项,其中关键项19项,重点项20项,一般项6项。***表示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
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
3.根据经营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的项目及互联 网经营的不同,允许有合理缺项。
现场核查结果判定准则
表中项目按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其中关键项是对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重点项是对食品安全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其余项目为一般项。符合下表的,可判定为现场核查基本符合:
核查项目汇总表
核查情况汇总:
1.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单位食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 □养老机构食堂 □建筑工地食堂 □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其他食堂) (□通过互联网经营 □内设中央厨房 □从事集体用餐配送)
2.现场核查项目:□5.热食类食品制售,□6.冷食类食品制售,□7.生食类食品
制售,□8.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糕点 □含裱花糕点),□9.自制饮品制售(不含生鲜乳饮品、不含自酿白酒), □10.其他类食品制售(按品种填写 )
3.核查结果:□符合规定:□5、□6、□7、□8、□9、□10
□不符合规定:□5、□6、□7、□8、□9、□10
(□通过互联网经营 □内设中央厨房 □从事集体用餐配送)
核查人签名: 申请人阅后签名: 日期: 日期: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及核查结果判定标准
(本核查表适用于适用微型餐饮服务经营者,建筑工地食堂、其它食堂)
经营者称: 经营场所: 仓库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本核查表适用于适用微型餐饮服务经营者,建筑工地食堂、其它食堂食品经营许可的新办、变更、延续的申请现场核查。
2.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原则上不得申请生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腌菜除外)、裱花类糕点制售项目。
3.现场核查时,应根据申请人申请的申请经营项目合理使用核查表,每一个核查项目的评价意见为“符合”、“不符合”或“合理缺项”。 现场核查应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4.现场核查结束后,应在核查的经营项目的“□”内画√,并根据判定结果,在符合规定项目前的“□”内画“√”,在不符合规定项目前的“□”内画“×”。
5.现场核查时,应与现场核查记录配套使用。
6.现场核查应记录核查时间,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应在核查表上签名或盖章。
注:1.本表共43项,其中关键项17项,重点项18项,一般项8项。***表示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
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
3.根据经营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的项目及互联网经营的不同,允许有合理缺项。
现场核查结果判定准则
表中项目按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其中关键项是对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重点项是对食品安全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其余项目为一般项。符合下表的,可判定为现场核查基本符合:
核查项目汇总表
核查情况汇总:
1.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单位食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 □养老机构食堂 □建筑工地食堂 □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其他食堂) (□通过互联网经营 □内设中央厨房 □从事集体用餐配送)
2.现场核查项目:□5.热食类食品制售,□6.冷食类食品制售,□7.生食类食品
制售,□8.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糕点 □含裱花糕点),□9.自制饮品制售(不含生鲜乳饮品、不含自酿白酒), □10.其他类食品制售(按品种填写 )
3.核查结果:□符合规定:□5、□6、□7、□8、□9、□10
□不符合规定:□5、□6、□7、□8、□9、□10
(□通过互联网经营 □内设中央厨房 □从事集体用餐配送)
核查人签名: 申请人阅后签名: 日期: 日期: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及核查结果判定标准
(本核查表适用于中央厨房)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仓库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本核查表适用于中央厨房食品经营许可的新办、变更、延续的申请现场核查。 2.中央厨房不得制作生食类食品、不得冷加工制作冷食类食品、不得制作裱花类糕点、不得制作乳及乳制品。
3.现场核查时,应根据申请人申请的申请经营项目合理使用核查表,每一个核查项目的评价意见为“符合”、“不符合”或“合理缺项”。 现场核查应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4.现场核查结束后,应在核查的经营项目的“□”内画√,并根据判定结果,在符合规定项目前的“□”内画“√”,在不符合规定项目前的“□”内画“×”。
5.现场核查时,应与现场核查记录配套使用。
6.现场核查应记录核查时间,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应在核查表上签名或盖章。
注:1.本表共67项,其中关键项29项,重点项22项,一般项16项。***表示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
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
现场核查结果判定准则
表中项目按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其中关键项是对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重点项是对食品安全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其余项目为一般项。符合下表的,可判定为现场核查基本符合:
核查项目汇总表
核查情况汇总:
1.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单位食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 □养老机构食堂 □建筑工地食堂 □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其他食堂) (□通过互联网经营 □内设中央厨房 □从事集体用餐配送)
2.现场核查项目:□5.热食类食品制售,□6.冷食类食品制售,□7.生食类食品
制售,□8.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糕点 □含裱花糕点),□9.自制饮品制售(不含生鲜乳饮品、不含自酿白酒), □10.其他类食品制售(按品种填写 )
3、核查结果: □符合规定:□5、□6、□7、□8、□9、□10
□不符合规定:□5、□6、□7、□8、□9、□10
(□通过互联网经营 □内设中央厨房 □从事集体用餐配送)
核查人签名: 申请人阅后签名: 日期: 日期: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及核查结果判定标准
(本核查表适用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仓库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本核查表适用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经营许可的新办、变更、延续的申请现场核查。 2.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不得制售生食类食品、不得冷加工制售冷食类食品、不得制售裱花类糕点、不得制售乳及乳制品。
3.现场核查时,应根据申请人申请的申请经营项目合理使用核查表,每一个核查项目的评价意见为“符合”、“不符合”或“合理缺项”。 现场核查应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4.现场核查结束后,应在核查的经营项目的“□”内画√,并根据判定结果,在符合规定项目前的“□”内画“√”,在不符合规定项目前的“□”内画“×”。
5.现场核查时,应与现场核查记录配套使用。
6.现场核查应记录核查时间,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应在核查表上签名或盖章。
注:1.本表共65项,其中关键项26项,重点项21项,一般项18项。***表示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
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
现场核查结果判定准则
表中项目按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其中关键项是对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重点项是对食品安全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其余项目为一般项。符合下表的,可判定为现场核查基本符合:
核查项目汇总表
核查情况汇总:
1.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单位食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 □养老机构食堂 □建筑工地食堂 □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其他食堂) (□通过互联网经营 □内设中央厨房 □从事集体用餐配送)
2.现场核查项目:□5.热食类食品制售,□6.冷食类食品制售,□7.生食类食品
制售,□8.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糕点 □含裱花糕点),□9.自制饮品制售(不含生鲜乳饮品、不含自酿白酒), □10.其他类食品制售(按品种填写 )
3.核查结果:□符合规定:□5、□6、□7、□8、□9、□10
□不符合规定:□5、□6、□7、□8、□9、□10
(□通过互联网经营 □内设中央厨房 □从事集体用餐配送)
核查人签名: 申请人阅后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