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规与修规的区别
以城市总体详细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详细规划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包括下列内容:
(1)详细规划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限,详细规划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允许建设建筑类型;
(2)详细规划规定各地块的控制指标(包括: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间距、建筑后退红线距离、机动车出入口方位等) ;
(3)详细规划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4)详细规划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5)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需收集以下基础资料:
1. 总体详细规划或分区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规划要求,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料;
2. 土地利用现状,用地分类至小类;
3. 人口分布现状;
4. 建筑物现状,包括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保留建筑等;
5. 公共设施规模、分布;
6. 工程设施及管网现状;
7. 土地经济分共资料,含地价等级、土地级差效益、有偿使用状况、开发方式等;
8. 所在城市及地区历史文化传统、建筑特点等资料。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的内容要求
(一) 总则:制定详细规划的依据和原则,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
(二) 土地使用和建筑详细规划管理通则;
1. 各种使用性质用地的适建要求;
2. 建筑间距的规定;
3. 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规定;
4. 相邻地段的建筑规定;
5. 容积率奖励和补偿规定;
6. 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的配置和管理要求;
7. 有关名词解释;
8. 其他有关通用的规定。
(三) 地块划分以及各地块的使用性质、详细规划控制原则、规划设计要求;
(四) 各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详细规划控制指标分为规定性和指导性两类。前者是必须遵照执行的,后者是参照执行的。
1. 详细规划指标一般为以下各项:
(1)用地性质;
(2)建筑密度(建筑基底总面积/地块面积) ;
(3)建筑控制高度;
(4)容积率(建筑总面积/地块面积) ;
(5)绿地率(绿地总面积/地块面积) ;
(6)交通出入口方位;
(7)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用设施。
2. 指导性指标一般为以下各项:
(1)人口容量(人/公顷) ;
(2)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要求;
(3)建筑色彩要求;
(4)其他环境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的内容要求
(一) 详细规划位置图。图纸比例不限;
(二) 详细规划用地现状图。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分类画出各类用地范围(分至小类) ,标绘建筑物现状、人口分布现状,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必要时可分别绘制;
(三) 详细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图。图纸比例同现状图,画出详细规划各类使用性质用地的范围;
(四) 详细规划地块划分编号图。图纸比例1/5000,标明地块划分界线及编号(和文本中控制指标相对应) ;
(五) 各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图纸标绘以下内容:
1. 规划各地块的界线,标注主要指标;
2. 规划保留建筑;
3. 公共设施位置;
4. 道路(包括主、次干道、支路) 走向、线型、断面,主要控制点坐标、标高;
5. 停车场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必要时4、5两项可单独绘制。
(六) 各项工程管线详细规划图。标绘各类工程管网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居住区的详细规划设计基本原则
1) 详细规划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2) 详细规划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3) 详细规划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
4) 详细规划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5) 详细规划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
6) 详细规划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
7) 详细规划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
8) 详细规划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
控规与修规的区别
以城市总体详细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详细规划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包括下列内容:
(1)详细规划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限,详细规划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允许建设建筑类型;
(2)详细规划规定各地块的控制指标(包括: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间距、建筑后退红线距离、机动车出入口方位等) ;
(3)详细规划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4)详细规划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5)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需收集以下基础资料:
1. 总体详细规划或分区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规划要求,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料;
2. 土地利用现状,用地分类至小类;
3. 人口分布现状;
4. 建筑物现状,包括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保留建筑等;
5. 公共设施规模、分布;
6. 工程设施及管网现状;
7. 土地经济分共资料,含地价等级、土地级差效益、有偿使用状况、开发方式等;
8. 所在城市及地区历史文化传统、建筑特点等资料。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的内容要求
(一) 总则:制定详细规划的依据和原则,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
(二) 土地使用和建筑详细规划管理通则;
1. 各种使用性质用地的适建要求;
2. 建筑间距的规定;
3. 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规定;
4. 相邻地段的建筑规定;
5. 容积率奖励和补偿规定;
6. 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的配置和管理要求;
7. 有关名词解释;
8. 其他有关通用的规定。
(三) 地块划分以及各地块的使用性质、详细规划控制原则、规划设计要求;
(四) 各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详细规划控制指标分为规定性和指导性两类。前者是必须遵照执行的,后者是参照执行的。
1. 详细规划指标一般为以下各项:
(1)用地性质;
(2)建筑密度(建筑基底总面积/地块面积) ;
(3)建筑控制高度;
(4)容积率(建筑总面积/地块面积) ;
(5)绿地率(绿地总面积/地块面积) ;
(6)交通出入口方位;
(7)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用设施。
2. 指导性指标一般为以下各项:
(1)人口容量(人/公顷) ;
(2)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要求;
(3)建筑色彩要求;
(4)其他环境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的内容要求
(一) 详细规划位置图。图纸比例不限;
(二) 详细规划用地现状图。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分类画出各类用地范围(分至小类) ,标绘建筑物现状、人口分布现状,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必要时可分别绘制;
(三) 详细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图。图纸比例同现状图,画出详细规划各类使用性质用地的范围;
(四) 详细规划地块划分编号图。图纸比例1/5000,标明地块划分界线及编号(和文本中控制指标相对应) ;
(五) 各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图纸标绘以下内容:
1. 规划各地块的界线,标注主要指标;
2. 规划保留建筑;
3. 公共设施位置;
4. 道路(包括主、次干道、支路) 走向、线型、断面,主要控制点坐标、标高;
5. 停车场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必要时4、5两项可单独绘制。
(六) 各项工程管线详细规划图。标绘各类工程管网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居住区的详细规划设计基本原则
1) 详细规划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2) 详细规划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3) 详细规划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
4) 详细规划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5) 详细规划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
6) 详细规划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
7) 详细规划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
8) 详细规划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