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社院学报JournalofHunanInstituteofSocialismVol.10,No.1(2009)
作为哲学范畴的“实践”概念的历史演变
周
超
吴汉锋*
【摘要】“实践”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哲学概念。在中国哲学里,实践范畴以“行”或“履
等术语的面目出现,“行”或“履行”的内容往往局限于儒家视野下的伦理道德知识和个行”
人品德修养活动。亚里士多德认为,实践就是“以自身就是目的”的活动。康德则提出了实践理性的概念,区分了实践活动中的“按照自然概念的实践”和“按照道德概念的实践”。黑格尔则把精神的外向性活动称之为实践。马克思着重从反方面发展了实践的传统,将感性的人的活动纳入实践范畴,并指出实践作为现实社会总体生活的三层含义,从而奠定了科学的“实践”观。【关键词】实践;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马克思
【中图分类号】B0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293(2009)01-0093-03一、词源学意义上的“实践”概念
“实践”一词首见于宋代吴泳所著的《鹤林集三·
上邹都大书》:“执事以天授正学,崛起南方,实践真知,见于有政。”但是作为哲学意义的“实践”一词同“哲学”本身一样,是从日本人那里借用过来的。日本人西周开始用“实际”这个佛教术语,作为英语词Practice的同义词使用。在汉语佛教语言中,“实际”是用来表示完全现实的真理和不变的真如,是不同于非现实、假象和本身变为的现象。这个含义却并不能表达或代表英文中的Practice。在中文世界里,直到1912年《东方杂志》的一篇名为《德国社会党之胜利》的文章里才第一次把“实践”作为“事实”、“实践”、“实践活动”的意义以与“理论”、“理想”相对的概念而出现。到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汉语里“实践”一词才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术语中被当作普遍承认的用来翻译“Praxis”的词投入使用,如瞿秋白在1925年翻译的一篇俄国马克思主义著作中就曾使用“实践”这个词来翻译俄文术语Praktika。[1]虽然作为哲学范畴的实践概念,较晚才出现并被中国人所认识和使用。但就其思想萌芽来看,却是
相当的久远,最早甚至可以追溯到先秦诸子的哲学思想中,只不过它们往往多是以“行”或“履行”等术
语的面目出现,而且“行”或“履行”的内容往往局限于儒家视野下的伦理道德知识和个人品德修养活动。其典型代表就是明朝大儒王阳明提出的“知行合一”、“致良知”的思想。他从去除知而不行的虚浮习气以匡正世风的目的出发,还提出了“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的思想。他要求人们重视行为上的为善去恶,而轻忽只停留于意念上的为善去恶。王夫之不满王阳明等的“知行合一”和“知先行后”,提出了“知以行为功”的命题。“且夫知也者,固以行为功者也。”并说,“凡知者,或未能行;而行者,则无不知。是故,知有不统行,而行必统知也。”隐含着“行先于知”、“行中有知”的意义。
到了近代,孙中山等中国革命党人出于在理论上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提出了与束缚人们革命头
“知难行易”说,并认为“行在知先,行以脑相抗衡的
致知,知是为了行,行来核证知”。
二、“实践”范畴的哲学生成
相比较而言,与汉语“实践”二字相对的“实践”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2006级硕士生。
[1][德]《汉语中的马克思主义术语的起源与作用》,李博、赵倩、王草、葛平竹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页34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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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社院学报2009年第1期
概念在西方出现得比较早。实践最初是指最广义的一般的有生命的东西的行为方式,甚至直接指向“行为”,泛指人类(包括儿童)及人以外的其他动物都能有的行为。[2]
西方哲学史上,亚里士多德最早把“实践”引入哲学之中,使之成为了一个具有特殊内涵的哲学概念。在他之前,“实践”一词虽已在古希腊文中出现,如苏格拉底曾说:“只要我一息尚存,我就不会停止哲学的实践,要继续教导,劝勉我所遇到的每一个人。”但是这还不是一个哲学意义上的概念,直到亚里士多德具有范式意义的实践概念的出台,才使“实践”成为一个重要的反思人类行为的概念。在亚里士多德哲学中,“实践”是个有多重含义的专门术语,它并不专指人的行为,实践或行为可用于一切有生命的东西:上帝、众神、宇宙、星星、植物、动物和人,甚至有生命的东西的部分和器官及政治共同体。实践既是指行为的运动和运动的引起,又含有“生命”的意思。“人是确定行为的起源和原则,在一切有生命的东西中,只有他,而没有其它东西可以
[3]
说在行为。”因此,实践(Praxis)仅限于执行理性的选择,仅限于只有人才能做的事情。它是行为者深思熟虑的结果,或者要对所做之事负责任。这层含义被亚里士多德理解为道德哲学的中心,与自由意义和义务问题相关。
在《形而上学》中,亚里士多德在“潜能性和现实性”的意义上用到了“实践”。他说:“不完成目的的活动就不是实践。实践是包括了完成目的在内的活动。”他把人的实践划分为未结束的运动,即实现处在于它的目标的过程(如建筑、学习或趋向目标)和
[4]本身即是目的(如生活、幸福、沉思和思考)的活动。
来看,理论是最高的实践,是实践的最高形式。
亚里士多德从伦理意义上阐述实践,含涉了人的两个最基本价值取向:求真和向善。求真是认识的目标,向善是实践的目标,由求真到向善是一种自觉性与趋向性的转变,在苏格拉底“知识即是美德”的感召下,追求知识就是在追求某种善。反过来,善的目标也制约人的知识选择与追求。
纵观中西哲学史,从实践哲学最初的迈进来看,作为核心概念的“实践”在某些方面颇为接近,蕴涵着从根本上求真、向善伦理行为和道德行为。从人生意义上,把实践理解为一种与人的存在相连的实践智慧而区别于那种构成国家生活经济基础的、基于技术之知的生产,以及基于专门能力的生产行为,并直接以对善本身的反思为目的,是一种获得实践之知或者伦理之知的精神性活动。
亚里士多德之后,对实践的理解逐渐狭窄化。晚期希腊哲学家们把实践仅仅理解为向外的趋向造成的行为。实践被用来指称“生产”,外向的“实践”变成“生产”的模仿者,实践不过是“理论和逻各斯的影子”。原来的理论是实践的最高形式下降为实践是从纯理论那寻找起源。近代以来,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哲学上发生了认识论的转向,对实践的理解着重突出实践在检验知识方面的作用,“实践”完全被理解为理论的反题或理论的应用。基于认识论意义而开拓的实践范式已经与亚里士多德以自身为目的的伦理道德实践的含义相去甚远。
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提出通过对理性自身的检省来看待“实践”。他以自己独特的方式,自亚里士多德后第一次系统地探究了实践问题。他提出了“人是有理性的存在者”的命题,并将人类理性作了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划分,并把研究理论理性的哲学称作自然哲学,其主要内容是探究理性和对象的关系,属于理论———知识领域;把研究实践理性的哲学称作道德哲学,目的是说明理性在人的行动,尤其是在伦理道德行为中的作用,属于实践———道德领域。“实践”就是由“实践理性”规定的一种特殊活动。康德认为,与理性的“理论应用”受必然性支配不同,人的理性的“实践应用”是完全自由的。实践是一切通过自由而可能的东西。康德还针对当时人们对实践的种种误用,明确区分了“按照自然概念的实践”和
这样就把实践与做、生产区分开来了,实践是趋向目
的的过程和本身就是目的的行为。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把人的行为分为理论、生产和实践三种。与“生产”的目的在它产生的结果,而自身不构成目的相区别,“实践”在这里是人的正确的行为,一个完全圆满的完成,自身便构成目的,这种正确的行为才是人的最终目标。另外,作为人的行为活动之一的“理论”,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它是人独对真理,在最终意义上自身便是目的,因此在“自身即是目的”这一实践的本质规定上
[2][美]尼古拉斯·布宁:《西方哲学英汉对照辞典》,涂纪元译,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页19。
[3][4]张汝伦:《历史与实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页96、9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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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哲学范畴的“实践”概念的历史演变
“按照道德概念的实践”。他认为,如果规定因果关系的概念是一个自然概念,那么这些原理就是技术———实践的;如果它是一个自由概念,那么这些原
理就是道德———实践的。他实际是在指出人在道德领域的实践是完全自由的,道德只以自身为目的,“道德实践”的目的也是绝对的。至于技术实践,它只是“相对目的”的派生,这种实践的目的仅能被看作“可能实现的”。康德的这种以道德自身为目的的实践观,很大程度上是对亚里士多德以“人类行为自身即是目的”的实践观的继承和发展,只不过亚里士多德强调对目的的趋向,而康德强调的是理性对目的的规定[5]。
如果说康德的道德———实践和技术———实践的两分模式还多少有点亚里士多德“理论———实践———生产”三分模式的影子的话,那么黑格尔则完全摆脱了这种影响,在黑格尔那里实践不再和“生产———技术活动”相对,而是包括了“生产———技术活动。”在他庞大的思辩哲学体系中,实践不过是一种绝对理念的实践活动。“理念,只要概念现在是自
[6]
为的确定为自在的概念,就是实践的理念、行为。”“善之理念”就是一种实践理念,它包含着对外部现实性的要求。这就是马克思曾经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夸赞”的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这种把实践视为“善”的理念的道德活动,从而在理论上抽象地发展了实践的能动性。黑格尔实践思想的另一方面,就是把实践范畴运用到了他的认识论当中。在黑格尔那里,绝对的理论活动被分为认识活动本身的理念的理论活动和实现“善”的冲力的理念的实践活动。认识活动本来就是理念理论的自身辩证运动,但是它需要扬弃客观世界的片面性,而实践作为一种现实性的活动,它能够改造客观,而且也是认识向真理过渡的必经环节。
三、马克思对“实践”范畴体系确立的贡献
与以往对实践范畴单一的理解不同,真正对现代实践观奠定基础是在马克思那里完成的,完成了向当代科学“实践”观的转向。马克思也曾一度称自己的哲学为“实践的唯物主义”。
在马克思本人那里,并没有一个贯通始终关于
“实践”的一般定义。马克思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感性的人的活动即praxis(实践)。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劳动是人的本质生命活动,劳动是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既然劳动是人的生命本质,那么它当然是以自身即人的生命本身为目的的。这样的思路完全颠覆了亚里士多德“实践”定义中把生产排除在实践之外的传统,劳动或生产本身具有了实践的特性,“劳动实践化”了。但是在以“实践以自身当作目的”这一条来看马克思把劳动提高到了亚里士多德的实践的地位,劳动也因而成为了自为目的的活动。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里,马克思着力批判了费尔巴哈的实践观,认为费尔巴哈只是把理解活动看作真正人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活动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界定”,而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马克思提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意志,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即实践首先是“革命的实践”,是使现存的世界革命化,实际的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另外他也总结道:“以往的哲学家只是用
[7]
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实践也往往被放到认识活动中去理解,这主要是因为,人类通过实践活动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以达到不断增强自己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因而实践便成了获得一切认识的基础。列宁曾说:“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首要和基本的观点。”实践是认识产生的根源和动力,并且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另外,在马克思的思想体系里,还着重展现了实践作为现实社会总体生活的含义。第一,具体经验及建基于其上的知识概括和策略、制度建构。第二,如果说上述含义主要是知识论层面上说的,那么在知识基础上确立起来的再一种含义就是征服、改造和占有客体的主体性含义,即在知识基础上改造世界的科学技术论含义。第三,是对实践的历史性理解,即指具体的历史的特定的生活形态。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不难理解马克思是从不抽象地谈什么人、主体、实践、本体,他谈的都是具体的人、实践,即哪些人的实践活动。而只有通过这样的实践才能走进历史的、现实的、具体的社会情境。[8]
[5]张汝伦:《历史与实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页96、97、120。
[6]冯契等:《哲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年版,页1333。[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页57。[8]叶汝贤、孙麾:《马克思与我们同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页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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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社院学报JournalofHunanInstituteofSocialismVol.10,No.1(2009)
作为哲学范畴的“实践”概念的历史演变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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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汉锋*
【摘要】“实践”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哲学概念。在中国哲学里,实践范畴以“行”或“履
等术语的面目出现,“行”或“履行”的内容往往局限于儒家视野下的伦理道德知识和个行”
人品德修养活动。亚里士多德认为,实践就是“以自身就是目的”的活动。康德则提出了实践理性的概念,区分了实践活动中的“按照自然概念的实践”和“按照道德概念的实践”。黑格尔则把精神的外向性活动称之为实践。马克思着重从反方面发展了实践的传统,将感性的人的活动纳入实践范畴,并指出实践作为现实社会总体生活的三层含义,从而奠定了科学的“实践”观。【关键词】实践;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马克思
【中图分类号】B0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293(2009)01-0093-03一、词源学意义上的“实践”概念
“实践”一词首见于宋代吴泳所著的《鹤林集三·
上邹都大书》:“执事以天授正学,崛起南方,实践真知,见于有政。”但是作为哲学意义的“实践”一词同“哲学”本身一样,是从日本人那里借用过来的。日本人西周开始用“实际”这个佛教术语,作为英语词Practice的同义词使用。在汉语佛教语言中,“实际”是用来表示完全现实的真理和不变的真如,是不同于非现实、假象和本身变为的现象。这个含义却并不能表达或代表英文中的Practice。在中文世界里,直到1912年《东方杂志》的一篇名为《德国社会党之胜利》的文章里才第一次把“实践”作为“事实”、“实践”、“实践活动”的意义以与“理论”、“理想”相对的概念而出现。到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汉语里“实践”一词才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术语中被当作普遍承认的用来翻译“Praxis”的词投入使用,如瞿秋白在1925年翻译的一篇俄国马克思主义著作中就曾使用“实践”这个词来翻译俄文术语Praktika。[1]虽然作为哲学范畴的实践概念,较晚才出现并被中国人所认识和使用。但就其思想萌芽来看,却是
相当的久远,最早甚至可以追溯到先秦诸子的哲学思想中,只不过它们往往多是以“行”或“履行”等术
语的面目出现,而且“行”或“履行”的内容往往局限于儒家视野下的伦理道德知识和个人品德修养活动。其典型代表就是明朝大儒王阳明提出的“知行合一”、“致良知”的思想。他从去除知而不行的虚浮习气以匡正世风的目的出发,还提出了“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的思想。他要求人们重视行为上的为善去恶,而轻忽只停留于意念上的为善去恶。王夫之不满王阳明等的“知行合一”和“知先行后”,提出了“知以行为功”的命题。“且夫知也者,固以行为功者也。”并说,“凡知者,或未能行;而行者,则无不知。是故,知有不统行,而行必统知也。”隐含着“行先于知”、“行中有知”的意义。
到了近代,孙中山等中国革命党人出于在理论上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提出了与束缚人们革命头
“知难行易”说,并认为“行在知先,行以脑相抗衡的
致知,知是为了行,行来核证知”。
二、“实践”范畴的哲学生成
相比较而言,与汉语“实践”二字相对的“实践”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2006级硕士生。
[1][德]《汉语中的马克思主义术语的起源与作用》,李博、赵倩、王草、葛平竹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页34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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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社院学报2009年第1期
概念在西方出现得比较早。实践最初是指最广义的一般的有生命的东西的行为方式,甚至直接指向“行为”,泛指人类(包括儿童)及人以外的其他动物都能有的行为。[2]
西方哲学史上,亚里士多德最早把“实践”引入哲学之中,使之成为了一个具有特殊内涵的哲学概念。在他之前,“实践”一词虽已在古希腊文中出现,如苏格拉底曾说:“只要我一息尚存,我就不会停止哲学的实践,要继续教导,劝勉我所遇到的每一个人。”但是这还不是一个哲学意义上的概念,直到亚里士多德具有范式意义的实践概念的出台,才使“实践”成为一个重要的反思人类行为的概念。在亚里士多德哲学中,“实践”是个有多重含义的专门术语,它并不专指人的行为,实践或行为可用于一切有生命的东西:上帝、众神、宇宙、星星、植物、动物和人,甚至有生命的东西的部分和器官及政治共同体。实践既是指行为的运动和运动的引起,又含有“生命”的意思。“人是确定行为的起源和原则,在一切有生命的东西中,只有他,而没有其它东西可以
[3]
说在行为。”因此,实践(Praxis)仅限于执行理性的选择,仅限于只有人才能做的事情。它是行为者深思熟虑的结果,或者要对所做之事负责任。这层含义被亚里士多德理解为道德哲学的中心,与自由意义和义务问题相关。
在《形而上学》中,亚里士多德在“潜能性和现实性”的意义上用到了“实践”。他说:“不完成目的的活动就不是实践。实践是包括了完成目的在内的活动。”他把人的实践划分为未结束的运动,即实现处在于它的目标的过程(如建筑、学习或趋向目标)和
[4]本身即是目的(如生活、幸福、沉思和思考)的活动。
来看,理论是最高的实践,是实践的最高形式。
亚里士多德从伦理意义上阐述实践,含涉了人的两个最基本价值取向:求真和向善。求真是认识的目标,向善是实践的目标,由求真到向善是一种自觉性与趋向性的转变,在苏格拉底“知识即是美德”的感召下,追求知识就是在追求某种善。反过来,善的目标也制约人的知识选择与追求。
纵观中西哲学史,从实践哲学最初的迈进来看,作为核心概念的“实践”在某些方面颇为接近,蕴涵着从根本上求真、向善伦理行为和道德行为。从人生意义上,把实践理解为一种与人的存在相连的实践智慧而区别于那种构成国家生活经济基础的、基于技术之知的生产,以及基于专门能力的生产行为,并直接以对善本身的反思为目的,是一种获得实践之知或者伦理之知的精神性活动。
亚里士多德之后,对实践的理解逐渐狭窄化。晚期希腊哲学家们把实践仅仅理解为向外的趋向造成的行为。实践被用来指称“生产”,外向的“实践”变成“生产”的模仿者,实践不过是“理论和逻各斯的影子”。原来的理论是实践的最高形式下降为实践是从纯理论那寻找起源。近代以来,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哲学上发生了认识论的转向,对实践的理解着重突出实践在检验知识方面的作用,“实践”完全被理解为理论的反题或理论的应用。基于认识论意义而开拓的实践范式已经与亚里士多德以自身为目的的伦理道德实践的含义相去甚远。
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提出通过对理性自身的检省来看待“实践”。他以自己独特的方式,自亚里士多德后第一次系统地探究了实践问题。他提出了“人是有理性的存在者”的命题,并将人类理性作了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划分,并把研究理论理性的哲学称作自然哲学,其主要内容是探究理性和对象的关系,属于理论———知识领域;把研究实践理性的哲学称作道德哲学,目的是说明理性在人的行动,尤其是在伦理道德行为中的作用,属于实践———道德领域。“实践”就是由“实践理性”规定的一种特殊活动。康德认为,与理性的“理论应用”受必然性支配不同,人的理性的“实践应用”是完全自由的。实践是一切通过自由而可能的东西。康德还针对当时人们对实践的种种误用,明确区分了“按照自然概念的实践”和
这样就把实践与做、生产区分开来了,实践是趋向目
的的过程和本身就是目的的行为。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把人的行为分为理论、生产和实践三种。与“生产”的目的在它产生的结果,而自身不构成目的相区别,“实践”在这里是人的正确的行为,一个完全圆满的完成,自身便构成目的,这种正确的行为才是人的最终目标。另外,作为人的行为活动之一的“理论”,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它是人独对真理,在最终意义上自身便是目的,因此在“自身即是目的”这一实践的本质规定上
[2][美]尼古拉斯·布宁:《西方哲学英汉对照辞典》,涂纪元译,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页19。
[3][4]张汝伦:《历史与实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页96、9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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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哲学范畴的“实践”概念的历史演变
“按照道德概念的实践”。他认为,如果规定因果关系的概念是一个自然概念,那么这些原理就是技术———实践的;如果它是一个自由概念,那么这些原
理就是道德———实践的。他实际是在指出人在道德领域的实践是完全自由的,道德只以自身为目的,“道德实践”的目的也是绝对的。至于技术实践,它只是“相对目的”的派生,这种实践的目的仅能被看作“可能实现的”。康德的这种以道德自身为目的的实践观,很大程度上是对亚里士多德以“人类行为自身即是目的”的实践观的继承和发展,只不过亚里士多德强调对目的的趋向,而康德强调的是理性对目的的规定[5]。
如果说康德的道德———实践和技术———实践的两分模式还多少有点亚里士多德“理论———实践———生产”三分模式的影子的话,那么黑格尔则完全摆脱了这种影响,在黑格尔那里实践不再和“生产———技术活动”相对,而是包括了“生产———技术活动。”在他庞大的思辩哲学体系中,实践不过是一种绝对理念的实践活动。“理念,只要概念现在是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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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的确定为自在的概念,就是实践的理念、行为。”“善之理念”就是一种实践理念,它包含着对外部现实性的要求。这就是马克思曾经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夸赞”的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这种把实践视为“善”的理念的道德活动,从而在理论上抽象地发展了实践的能动性。黑格尔实践思想的另一方面,就是把实践范畴运用到了他的认识论当中。在黑格尔那里,绝对的理论活动被分为认识活动本身的理念的理论活动和实现“善”的冲力的理念的实践活动。认识活动本来就是理念理论的自身辩证运动,但是它需要扬弃客观世界的片面性,而实践作为一种现实性的活动,它能够改造客观,而且也是认识向真理过渡的必经环节。
三、马克思对“实践”范畴体系确立的贡献
与以往对实践范畴单一的理解不同,真正对现代实践观奠定基础是在马克思那里完成的,完成了向当代科学“实践”观的转向。马克思也曾一度称自己的哲学为“实践的唯物主义”。
在马克思本人那里,并没有一个贯通始终关于
“实践”的一般定义。马克思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感性的人的活动即praxis(实践)。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劳动是人的本质生命活动,劳动是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既然劳动是人的生命本质,那么它当然是以自身即人的生命本身为目的的。这样的思路完全颠覆了亚里士多德“实践”定义中把生产排除在实践之外的传统,劳动或生产本身具有了实践的特性,“劳动实践化”了。但是在以“实践以自身当作目的”这一条来看马克思把劳动提高到了亚里士多德的实践的地位,劳动也因而成为了自为目的的活动。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里,马克思着力批判了费尔巴哈的实践观,认为费尔巴哈只是把理解活动看作真正人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活动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界定”,而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马克思提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意志,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即实践首先是“革命的实践”,是使现存的世界革命化,实际的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另外他也总结道:“以往的哲学家只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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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实践也往往被放到认识活动中去理解,这主要是因为,人类通过实践活动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以达到不断增强自己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因而实践便成了获得一切认识的基础。列宁曾说:“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首要和基本的观点。”实践是认识产生的根源和动力,并且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另外,在马克思的思想体系里,还着重展现了实践作为现实社会总体生活的含义。第一,具体经验及建基于其上的知识概括和策略、制度建构。第二,如果说上述含义主要是知识论层面上说的,那么在知识基础上确立起来的再一种含义就是征服、改造和占有客体的主体性含义,即在知识基础上改造世界的科学技术论含义。第三,是对实践的历史性理解,即指具体的历史的特定的生活形态。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不难理解马克思是从不抽象地谈什么人、主体、实践、本体,他谈的都是具体的人、实践,即哪些人的实践活动。而只有通过这样的实践才能走进历史的、现实的、具体的社会情境。[8]
[5]张汝伦:《历史与实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页96、97、120。
[6]冯契等:《哲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年版,页1333。[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页57。[8]叶汝贤、孙麾:《马克思与我们同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页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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