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过了千山万水

  一      自从1999年第一次8卷本的《杨黎光文集》出版,至今已经过去7年多了,整理一下这7年来发表的作品,发现不知不觉中又写了这么多。   1996年的6月我做了一个手术。术后的一天傍晚在医院的走廊上散步,突然,我感到自己是那样的虚弱,生命好像就维系在那不断的呼吸中,如果呼吸停止了,也许生命就结束了。疲劳的我靠在窗台上凭栏远眺,远处是深圳著名的国贸大厦,门前的人流如过江之鲫呈现着勃勃生机。仿佛经过一次生死考验的我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写了这么多年。该是有一个交待的时候了,于是就有了把自己的作品结集出版的念头。但出版文集并非易事,直到1999年,8卷本的《杨黎光文集》才得以出版。   抱着厚厚一摞文集,当时我想。对自己的写作生涯也算有了一个交待。今后也许再也写不了什么了。也不知道老天爷还会给我什么样的安排。   不知不觉中。许多往事就浮现在眼前。      二      我并不是出生在一个书香人家,父亲几乎是一个目不识丁的工人。母亲虽有文化。其程度也只是能算算账。写写字。但是,父亲忠厚善良,母亲精明能干。这些对于我后来的成长,必然都有一定的影响。   我的家乡在长江岸边――安徽省安庆市,这是一座历史文化古城,在中国近代史上,你能找到一连串发生在安庆的重大历史事件。许多历史风云人物都在安庆这座历史舞台上表演过。家乡对我的最大影响。就是她的文化氛围。安庆人喜欢读书。崇尚读书。也许其原因是,要改变生存环境只有读书。安庆的民风,也讲究读书,哪怕你读闲书。故乡的这块土壤把我这个贫民的儿子,引入了文学的殿堂。   我的父母没有给我一点文学的基因。那么,我又是怎样爱上文学的呢?   想想。真正给我直接影响的应有两个人,一个是我的舅舅。一个是我儿时的一位邻居。上小学的时候。我在舅舅的单身宿舍里住过一阵子。最早接触过舅舅的那些现在看来应算少得可怜的藏书,开始对读书感兴趣。至今,我还珍藏着一本1958年版的《新华字典》和一本《哲学词典》,都是舅舅的藏书。可是,舅舅并不喜欢文学,他的藏书中,几乎没有文学书籍,只是跟着舅舅我开始喜欢读书。   小时候,我的家住在一幢满清时代留下来的大宅子里。这幢有着“三进三堂”的大宅子。里面住了近二十户人家。有一个邻居的儿子,大约比我大五、六岁,人很聪明。在他读初中二年级的时候,他停学顶替他父亲工作。那时候我喜欢跟在他后面玩,他是大孩子,又参加了工作。我跟在他后面。想看一看校门之外的精彩世界。校门之外的精彩,主要是可以谈恋爱。写情书需要华丽的词藻和一些名人名言。这些从哪里来?只能从文学书籍中抄。我想。不少青年喜欢文学恐怕都跟这一点有关。在文学中寻找爱情,用文学去抒发爱情。当时我还小。还不懂恋爱的滋味。我的这位兄长,爱上了一个女同学。他当时谈恋爱的方式。主要是写信。为了把这些信写好,他借了一些唐诗宋词之类的书,然后在那里现抄现卖,用来给他所爱的女同学写信。他做这些都不避我。还喜欢和我一道分享。当时,给我的印象,诗是那样的美。当时还是在“文革”之中,一个“大破一切旧文化”的时代,很难看到这些收录有唐诗宋词的书籍。所以,偷偷地看这些诗词。特别是那些歌颂爱情的诗。想象的空间特别大,显得很刺激。于是我就向他借来看、抄、背。这使我第一次感受到了文学的一种意境的美,一种抒发情感的美。于是,我渐渐地爱上了文学。   记得那时候,小小的我常常在黄昏独自一人坐在长江的大堤上,脚下是一望无际的芦苇。长江从夕阳里流出,流出一江波光粼粼的金水,我情不自禁地吟着:“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真有一种大文学家的抱负。   从那以后,我千方百计地找中外文学名著来读。我每天睡觉前必须要读书才能入睡的习惯就是那时候养成的。我的文学基础。恐怕也是那时候、奠定的。后来上了大学,在大学里。我学的是中文。这才系统地接受了文学的熏陶。      三      我的创作成熟于一个社会转型期,在这个转型期中,几乎人人都在经受着考验。包括我自己。人们在遍尝诱惑之苦后,又在寻找着自己的精神家园。我把这个精神家园物化成一个“枕头”。一个让你想睡就能睡着的“枕头”。我希望人人都有。   我认为。文学是我生命的一种延续。我热爱文学,是因为它可以最大限度地留住时间。留住历史,留住生命。历史并不仅仅是史学家们记录的。还有我们文学家的责任。   文学,是人类精神活动的一种重要体现。但要想真正搞好文学,作家必须吃得苦涩。我多年来的体会是:文学是一种积累。创作是一门苦学。   出版了8卷本的文集之后。随着岁月的流逝。我走进了中年,淡泊生活,工作之余,又觉得无所事事,于是不知不觉中又拿起笔,7年来又写下这么多。其中尤其以50万字的长篇报告文学《惊天铁案――世纪大盗张子强伏法纪实》和记述2003年那场震惊世界的抗击“非典”的报告文学《瘟疫,人类的影子――“非典”溯源》写作最为艰巨。前者让我第二次获得“中国报告文学‘正泰杯’大奖”,后者让我第三次获得中国文学最高奖之一的“鲁迅文学奖”。   于是2006年又增补出版了13卷本的《杨黎光文集》,这让我的创作又延续了长长的一段。      四      在13卷文集即将出版之际,我突然产生了一个怀疑:写了这么多,可到底是为什么而写作?   写了给谁看?   还有谁在看文学书籍?   14年前。我南下深圳之际。写完了我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大混沌》的最后一章,那天清晨窗外白雪静卧,只有麻雀飞过,却并无降落之心。7年前,我抱着一摞文集,茫然地走入人流之中,心里不知道还能走多远。今天,13卷本的文集出版,却突然感叹人生。感叹岁月,无论勤奋者、懒惰者、贫穷者、富贵者。或者我这已经抱不下自己全部出版文集的写作者,都是殊途同归。因为回首时,岁月不会再重头来一次。   文集出版之际想到时间的流逝,正是思考生命价值的一次机会。虽然你想不透生命的玄机,但仍然会增添一份对岁月的珍怜。   我想用一杆秤,称称自己的分量。盘算是否对得起时间。对得起岁月。人生我已经走过一半,这一半中的差不多三分之一的时间。我在干一件事,那就是写作。13卷本的文集是对我最大的回报。可在人生最精华的一段时间里干的事情。真的如自己自小就认为的那样。有意义吗?   爬格子,是写作者自嘲的一句最形象的话。一个字,一个格子。我写了几百万字的作品,就是13卷的文集。也远不是我这些年写的全部。那么我已爬过了千山万水。我的青春。我壮年最黄金的岁月。就是在孤灯只影下不停地“爬”着度过的。   生活的质量到底有多高?      五      我们把写作看得太神圣,写作者也把自己看得太神圣,甚至有“神圣”的写作者把自己当成人

类灵魂的工程师,这实在是太抬举写作者了。   其实,写作可以成为一种职业,不能成为职业者。就是一种业余爱好,我属于后者。   中国有以作家的身份来给作家定位的习惯,如工人出身的叫工人作家,农民出身的叫农民作家,知青出身的叫知青作家……他们的作品题材也往往与自己的职业相近,因为源于生活的体验。   我既不是工人,也不是农民,更不是知青,我算什么作家?   我的职业是报人。我属于记者作家?可没有当记者前我的创作算什么呢?   写了几百万字的文学作品,出了十几本书,突然不知道将自己的写作如何归类,13卷的作品涉及了社会的各个领域,这也许是我的创作特点之一。   重要的不是自己属于什么,而是写了什么。   我对自己的朋友和同事曾灌输一种自以为得意的成功体会:一个人一生只能做成一件事,言下之意,我连续获得了三届“鲁迅文学奖”。这表明我一生做成了一件事。   夜深人静之际,我突然对一种新想法感到不寒而栗:如果一个人一生只做一件事,那该是多么的悲哀。一旦到了晚年,到了他因退休而不能再做其它事的时候。他将会如何地茫然不知所去?      六      有人说,我宁愿自己的书被一个人读一千遍。而不愿被一千个人读一遍。我真羡慕说这话人的自信。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将我的13卷文集读一遍。因为我不知道现在还有多少人在坚持阅读,特别是读文学作品。   那么,下一步我还会继续写下去吗?   我想了很久,最后不得不无奈地回答,恐怕还是得写。因为,选择写作实际上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十几年的写作生涯。让我已经把写作当作一种生活习惯。   如果不写,我还干什么?   去年的除夕,我下决心这天一定不写作。因为按照家乡的习惯,年三十如果还在劳作,那么将表明你会一年劳作到头,这些年写得实在太累了,我想歇一歇。   可看了一半闹哄哄的“春节晚会”,还是和以往的除夕一样又走进了书房,还是下意识地打开了电脑,还是不由自主地开始写作。   这样,不知不觉中把十几年前就开始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园青坊老宅》。竟一个格子一个格子又“爬”出来了。竟然“爬”了40多万字。这部已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长篇小说,也许开始了我文学创作的又一个时代。   这也表明:我还会继续写下去。就像安徒生童话《红舞鞋》里的那位小姑娘一样,一旦穿上了红舞鞋,就会不停地旋转,直到她再也转不动了。

  一      自从1999年第一次8卷本的《杨黎光文集》出版,至今已经过去7年多了,整理一下这7年来发表的作品,发现不知不觉中又写了这么多。   1996年的6月我做了一个手术。术后的一天傍晚在医院的走廊上散步,突然,我感到自己是那样的虚弱,生命好像就维系在那不断的呼吸中,如果呼吸停止了,也许生命就结束了。疲劳的我靠在窗台上凭栏远眺,远处是深圳著名的国贸大厦,门前的人流如过江之鲫呈现着勃勃生机。仿佛经过一次生死考验的我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写了这么多年。该是有一个交待的时候了,于是就有了把自己的作品结集出版的念头。但出版文集并非易事,直到1999年,8卷本的《杨黎光文集》才得以出版。   抱着厚厚一摞文集,当时我想。对自己的写作生涯也算有了一个交待。今后也许再也写不了什么了。也不知道老天爷还会给我什么样的安排。   不知不觉中。许多往事就浮现在眼前。      二      我并不是出生在一个书香人家,父亲几乎是一个目不识丁的工人。母亲虽有文化。其程度也只是能算算账。写写字。但是,父亲忠厚善良,母亲精明能干。这些对于我后来的成长,必然都有一定的影响。   我的家乡在长江岸边――安徽省安庆市,这是一座历史文化古城,在中国近代史上,你能找到一连串发生在安庆的重大历史事件。许多历史风云人物都在安庆这座历史舞台上表演过。家乡对我的最大影响。就是她的文化氛围。安庆人喜欢读书。崇尚读书。也许其原因是,要改变生存环境只有读书。安庆的民风,也讲究读书,哪怕你读闲书。故乡的这块土壤把我这个贫民的儿子,引入了文学的殿堂。   我的父母没有给我一点文学的基因。那么,我又是怎样爱上文学的呢?   想想。真正给我直接影响的应有两个人,一个是我的舅舅。一个是我儿时的一位邻居。上小学的时候。我在舅舅的单身宿舍里住过一阵子。最早接触过舅舅的那些现在看来应算少得可怜的藏书,开始对读书感兴趣。至今,我还珍藏着一本1958年版的《新华字典》和一本《哲学词典》,都是舅舅的藏书。可是,舅舅并不喜欢文学,他的藏书中,几乎没有文学书籍,只是跟着舅舅我开始喜欢读书。   小时候,我的家住在一幢满清时代留下来的大宅子里。这幢有着“三进三堂”的大宅子。里面住了近二十户人家。有一个邻居的儿子,大约比我大五、六岁,人很聪明。在他读初中二年级的时候,他停学顶替他父亲工作。那时候我喜欢跟在他后面玩,他是大孩子,又参加了工作。我跟在他后面。想看一看校门之外的精彩世界。校门之外的精彩,主要是可以谈恋爱。写情书需要华丽的词藻和一些名人名言。这些从哪里来?只能从文学书籍中抄。我想。不少青年喜欢文学恐怕都跟这一点有关。在文学中寻找爱情,用文学去抒发爱情。当时我还小。还不懂恋爱的滋味。我的这位兄长,爱上了一个女同学。他当时谈恋爱的方式。主要是写信。为了把这些信写好,他借了一些唐诗宋词之类的书,然后在那里现抄现卖,用来给他所爱的女同学写信。他做这些都不避我。还喜欢和我一道分享。当时,给我的印象,诗是那样的美。当时还是在“文革”之中,一个“大破一切旧文化”的时代,很难看到这些收录有唐诗宋词的书籍。所以,偷偷地看这些诗词。特别是那些歌颂爱情的诗。想象的空间特别大,显得很刺激。于是我就向他借来看、抄、背。这使我第一次感受到了文学的一种意境的美,一种抒发情感的美。于是,我渐渐地爱上了文学。   记得那时候,小小的我常常在黄昏独自一人坐在长江的大堤上,脚下是一望无际的芦苇。长江从夕阳里流出,流出一江波光粼粼的金水,我情不自禁地吟着:“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真有一种大文学家的抱负。   从那以后,我千方百计地找中外文学名著来读。我每天睡觉前必须要读书才能入睡的习惯就是那时候养成的。我的文学基础。恐怕也是那时候、奠定的。后来上了大学,在大学里。我学的是中文。这才系统地接受了文学的熏陶。      三      我的创作成熟于一个社会转型期,在这个转型期中,几乎人人都在经受着考验。包括我自己。人们在遍尝诱惑之苦后,又在寻找着自己的精神家园。我把这个精神家园物化成一个“枕头”。一个让你想睡就能睡着的“枕头”。我希望人人都有。   我认为。文学是我生命的一种延续。我热爱文学,是因为它可以最大限度地留住时间。留住历史,留住生命。历史并不仅仅是史学家们记录的。还有我们文学家的责任。   文学,是人类精神活动的一种重要体现。但要想真正搞好文学,作家必须吃得苦涩。我多年来的体会是:文学是一种积累。创作是一门苦学。   出版了8卷本的文集之后。随着岁月的流逝。我走进了中年,淡泊生活,工作之余,又觉得无所事事,于是不知不觉中又拿起笔,7年来又写下这么多。其中尤其以50万字的长篇报告文学《惊天铁案――世纪大盗张子强伏法纪实》和记述2003年那场震惊世界的抗击“非典”的报告文学《瘟疫,人类的影子――“非典”溯源》写作最为艰巨。前者让我第二次获得“中国报告文学‘正泰杯’大奖”,后者让我第三次获得中国文学最高奖之一的“鲁迅文学奖”。   于是2006年又增补出版了13卷本的《杨黎光文集》,这让我的创作又延续了长长的一段。      四      在13卷文集即将出版之际,我突然产生了一个怀疑:写了这么多,可到底是为什么而写作?   写了给谁看?   还有谁在看文学书籍?   14年前。我南下深圳之际。写完了我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大混沌》的最后一章,那天清晨窗外白雪静卧,只有麻雀飞过,却并无降落之心。7年前,我抱着一摞文集,茫然地走入人流之中,心里不知道还能走多远。今天,13卷本的文集出版,却突然感叹人生。感叹岁月,无论勤奋者、懒惰者、贫穷者、富贵者。或者我这已经抱不下自己全部出版文集的写作者,都是殊途同归。因为回首时,岁月不会再重头来一次。   文集出版之际想到时间的流逝,正是思考生命价值的一次机会。虽然你想不透生命的玄机,但仍然会增添一份对岁月的珍怜。   我想用一杆秤,称称自己的分量。盘算是否对得起时间。对得起岁月。人生我已经走过一半,这一半中的差不多三分之一的时间。我在干一件事,那就是写作。13卷本的文集是对我最大的回报。可在人生最精华的一段时间里干的事情。真的如自己自小就认为的那样。有意义吗?   爬格子,是写作者自嘲的一句最形象的话。一个字,一个格子。我写了几百万字的作品,就是13卷的文集。也远不是我这些年写的全部。那么我已爬过了千山万水。我的青春。我壮年最黄金的岁月。就是在孤灯只影下不停地“爬”着度过的。   生活的质量到底有多高?      五      我们把写作看得太神圣,写作者也把自己看得太神圣,甚至有“神圣”的写作者把自己当成人

类灵魂的工程师,这实在是太抬举写作者了。   其实,写作可以成为一种职业,不能成为职业者。就是一种业余爱好,我属于后者。   中国有以作家的身份来给作家定位的习惯,如工人出身的叫工人作家,农民出身的叫农民作家,知青出身的叫知青作家……他们的作品题材也往往与自己的职业相近,因为源于生活的体验。   我既不是工人,也不是农民,更不是知青,我算什么作家?   我的职业是报人。我属于记者作家?可没有当记者前我的创作算什么呢?   写了几百万字的文学作品,出了十几本书,突然不知道将自己的写作如何归类,13卷的作品涉及了社会的各个领域,这也许是我的创作特点之一。   重要的不是自己属于什么,而是写了什么。   我对自己的朋友和同事曾灌输一种自以为得意的成功体会:一个人一生只能做成一件事,言下之意,我连续获得了三届“鲁迅文学奖”。这表明我一生做成了一件事。   夜深人静之际,我突然对一种新想法感到不寒而栗:如果一个人一生只做一件事,那该是多么的悲哀。一旦到了晚年,到了他因退休而不能再做其它事的时候。他将会如何地茫然不知所去?      六      有人说,我宁愿自己的书被一个人读一千遍。而不愿被一千个人读一遍。我真羡慕说这话人的自信。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将我的13卷文集读一遍。因为我不知道现在还有多少人在坚持阅读,特别是读文学作品。   那么,下一步我还会继续写下去吗?   我想了很久,最后不得不无奈地回答,恐怕还是得写。因为,选择写作实际上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十几年的写作生涯。让我已经把写作当作一种生活习惯。   如果不写,我还干什么?   去年的除夕,我下决心这天一定不写作。因为按照家乡的习惯,年三十如果还在劳作,那么将表明你会一年劳作到头,这些年写得实在太累了,我想歇一歇。   可看了一半闹哄哄的“春节晚会”,还是和以往的除夕一样又走进了书房,还是下意识地打开了电脑,还是不由自主地开始写作。   这样,不知不觉中把十几年前就开始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园青坊老宅》。竟一个格子一个格子又“爬”出来了。竟然“爬”了40多万字。这部已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长篇小说,也许开始了我文学创作的又一个时代。   这也表明:我还会继续写下去。就像安徒生童话《红舞鞋》里的那位小姑娘一样,一旦穿上了红舞鞋,就会不停地旋转,直到她再也转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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