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有色金属企业管理公司
法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
根据省国资委《关于对省属监管企业法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对近年来公司的普法工作进行了对照检查,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甘肃省有色金属企业管理公司是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兰州公司撤销后,经2002年6月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安置性单位,按照甘政办纪[2001]16号文件规定,公司主要职能为“妥善安置管理原兰州公司机关分流人员。负责对所属公司进行清产核资,明晰产权,切实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要做好原兰州公司机关所管理的后勤、福利等工作”。目前,公司共有7个部室和3个直属公司(单位),职工总数217人,其中在职职工人数59人,内退职工19人,不在岗4人,离退休人员135人。
由于公司是安置性单位,自从2002年底公司成立以来省国资委每年下达公司的考核指标为三项任务,即:一是维护公司的稳定;二是做好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三是做好物业管理,维护生活设施,保证职工的正常生活。在此基础上实现下属经营公司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2009年省国资委首次下达了除完成三项任务外,所属三个经营公司盈亏持平的指标, 这就是公司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公司主要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每年380万元,用于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和日常办公经费。以上就是我公司的基本情况。由于我公司的特殊性质,公司成立以来并未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公司法制工作由公司 党委工作部负责。
二、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有重点分层次开展普法工作
在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教育过程中,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服务于生产经营工作。学用结合,从管理程序出发,注重生产经营过程中法律风险的防范,以各项专业法规的具体条款为标准,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企业做到依法维权,健康发展。
1、公司普法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加强了公司机关工作人员、所属经营单位中层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和学习。围绕公司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及时把握新形势对员工法律素质的新要求,通过会议动员、集中学习和法制讲座、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宣传以《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担保法》等为主要内容的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2008年10月,公司组织全体在职职工进一步提高公司全体员工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意识,在全公司范围初步形成学法、用法、依法经营的氛围。
2、公司机关重点学习了以《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为核心内容的国资监管法规及相关重要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企业的水平,切实履行好省上赋予我公司的管理职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在普法工作中,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相继建立资本经营、项目开发、投融资、担保等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重大经营决策、合同管理、资金管理、担保审核、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逐步实现企业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合法化。
甘肃省有色金属企业管理公司
法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
根据省国资委《关于对省属监管企业法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对近年来公司的普法工作进行了对照检查,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甘肃省有色金属企业管理公司是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兰州公司撤销后,经2002年6月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安置性单位,按照甘政办纪[2001]16号文件规定,公司主要职能为“妥善安置管理原兰州公司机关分流人员。负责对所属公司进行清产核资,明晰产权,切实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要做好原兰州公司机关所管理的后勤、福利等工作”。目前,公司共有7个部室和3个直属公司(单位),职工总数217人,其中在职职工人数59人,内退职工19人,不在岗4人,离退休人员135人。
由于公司是安置性单位,自从2002年底公司成立以来省国资委每年下达公司的考核指标为三项任务,即:一是维护公司的稳定;二是做好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三是做好物业管理,维护生活设施,保证职工的正常生活。在此基础上实现下属经营公司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2009年省国资委首次下达了除完成三项任务外,所属三个经营公司盈亏持平的指标, 这就是公司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公司主要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每年380万元,用于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和日常办公经费。以上就是我公司的基本情况。由于我公司的特殊性质,公司成立以来并未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公司法制工作由公司 党委工作部负责。
二、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有重点分层次开展普法工作
在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教育过程中,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服务于生产经营工作。学用结合,从管理程序出发,注重生产经营过程中法律风险的防范,以各项专业法规的具体条款为标准,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企业做到依法维权,健康发展。
1、公司普法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加强了公司机关工作人员、所属经营单位中层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和学习。围绕公司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及时把握新形势对员工法律素质的新要求,通过会议动员、集中学习和法制讲座、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宣传以《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担保法》等为主要内容的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2008年10月,公司组织全体在职职工进一步提高公司全体员工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意识,在全公司范围初步形成学法、用法、依法经营的氛围。
2、公司机关重点学习了以《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为核心内容的国资监管法规及相关重要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企业的水平,切实履行好省上赋予我公司的管理职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在普法工作中,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相继建立资本经营、项目开发、投融资、担保等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重大经营决策、合同管理、资金管理、担保审核、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逐步实现企业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