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成本理论的深化-威廉姆森的论述

资料来源:《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论企业签约与市场签约》(美)奥利弗.E.威廉姆森/著 商务印书馆 第2章 合同人 第78~94页

2.区分的标志

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某些交易要按这种方式来组织,而其他交易则要按那种方式来组织,这其中必有其经济上的合理原因。但是这些方式的走向如何?其道理又何在呢?要得出一种预测经济组织发展趋势的理论,就必须找出是什么原因使得各种交易彼此不同,并且要作出详细的解释才行。

区分各种交易的主要标志是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及其发生的频率。资产专用性是最重要的标志,也是使交易成本经济学与解释经济组织的其他理论相区别的最重要的特点。但这样说并不否定其他两个标志的重要作用。

2.1 资产专用性(Asset Specificity)

资产的专用性是有条件的。要了解这些条件是什么,至少可追溯到艾尔弗雷德·马歇尔的观点。⑩但关于签约和组织经济行为的各种细节问题却无人问津。这也难怪,因为在新古典经济学中,马歇尔所说的那种准租金本来就不重要。

的确,迈克尔·波兰尼在其研究“个人知识”的名著中就收集了若干种解释什么叫工艺技术的说法。其中讲到,

经验丰富的工人身怀绝技,但外人要透彻地了解或猜测出他有这种技术却很困难(波兰尼,1962年,第52—53页)。雅各布·马尔沙克同样认识到,资产的性质可以是独一无二的;因此他这样表述经济学家那种随时接受或运用可替代假定的能力:“有些工人、教师和管理人员具有那种超群绝伦的、无可替代的研究能力:就像有些工厂和港口的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一样。这类独特的或不拘一格的产品,的确被经济学教科书忽略掉了”(马尔沙克,1968年,第14页)。不过大多数人则相信,这些独一无二的条件不是极其罕见,就是(或者)并不重要(1962年,第52—53页)。至于波兰尼和马尔沙克的看法还有哪些细微的差别,我们不妨在脚注中予以注明。

但是在过去十年中,这种观点却发生了戏剧性的颠倒。一度持相反观点的阿尔奇安○11现在却承认:“老板和雇员的关系问题,甚至企业为什么会存在的问题,都只有靠资产专用性才能说明;否则就没有公认的道理来说明企业何以存在。”○12

不同的交易具有不同的特殊属性,这一命题可以广泛地、系统地解释各种各样的组织问题;这一命题最初是在研究纵向一体化问题时提出的(威廉姆森,1971年)。这样,以固定资产投资即具有交易专用性的资产投资为依托,各种交易就产生了“锁定”效应;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就可以用统一的所有权(纵向一体化)代替独立法人之间的自主交易。因此,尽管从一开始就有大量有资格的竞争者角逐

竞标,但如果“在最初合同{的竞争中},赢家是成本上占优势的一方;比方说由于„„地理位置优越,或者知识先进,包括掌握了尚未公开的或不外传的技术、管理程序以及专门的劳动技能”;那么当合同到期时,竞争均势就会被打破——其结果是,如果要分头续签合同,人们事先就会敲定,在合同中要写上哪些(可资比较或另行补充的)限制条件(威廉姆森,1971年,第116页)。

a.具体说明

资产专用性问题起源于{合同执行}期间的问题。即如本书第一章从总体上分析合同问题时所说的那样,交易双方通常都会作出选择:第一,专项投资;第二,一般性投资。假定合同能按签约方的意愿履行,那么在第一种情况下,签约人常常会同意采取节省成本的方案。但这种投资的风险在于,如果合同不能如约履行或不得不提前终止,就不可能在毫不牺牲生产性价值的条件下改变这种专用资产的用途。而一般性投资就不会遇到这个难题。因为履约中如果发生“问题”,双方可以利用这种投资的普遍{适用}性这个特点来自行解决。这样,我们就可以对以下问题作出评价了:进行专项投资,从技术上说{固然}能节省成本;但{由此形成的资产}已无法改变用途,也会造成战略上的危机;两相比较,哪个更合算呢?

对由此提出的权衡比较的问题需要进行具体测算。交易成本经济学与前面所说的研究经济组织的那些方法不同,它考虑的主要是{交易的}前提条件。并且,这种权衡

比较从本质上讲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这种交易所决定的治理结构的改变而变化的。因此,还需要对各种组织进行比较,以便作出这一估计。

把{投资成本}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仅仅是会计记账上的区分。而与合同问题关系更密切的,则是一种资产究竟属于用途可变的资产,还是用途不可改变的资产(克莱因与莱弗勒,1981年)。有很多资产,从会计角度讲是固定资产,但实际上其用途可以改变。如处于中心位置、用于一般目的的建筑物和设备就属此类。耐用但可移动的资产如普通卡车和飞机,也属于用途可变的资产。至于会计作账时列入变动成本的其他成本,{其对应的资产}却{可能}很难改变其用途,如企业专用的人力资产就是如此。图2—2可以帮助我们作出这种区分。

图 略

F:会计上的固定成本 V:会计上的变动成

k:签约中的专用资产成本v:签约中的非专用资产成

图2—2 成本的区分

图2—2中的成本分为固定成本(F)和变动成本(V)。但还可以按资产专用程度进一步区分为以下两类:绝对专用的(k)和非专用的(v)(我们只按专用程度作这两类区分,但不意味着资产不属于这一类就属于那一类;因为还有很多半专用的资产,具有k与v混合的性质)。该图底部阴影区代

表签订合同时会引起麻烦的那些资产;其中就包括专用资产。其专用性就是导致下面第3节所称“根本性变化”的原因。

资产的专用性至少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专用地点、专用实物资产、专用人力资产以及特定用途的资产。投入的是哪一类资产,就会有哪一种组织形式。有关组织问题的专著提供了此类具体内容的最好分析——纵向一体化、非标准合同、雇佣就业问题、公司治理{结构}、政府调控问题等等;这些内容将在此后各章分析。这里只要提到以下几点就够了:(1)资产专用性是指为支撑某种具体交易而进行的耐久性投资;一旦最初达成的交易没有到期就提前结束,{这种资产}改用于最佳其他用途或由其他人使用,那么发生在这种投资上的投机成本要低得多;(2)在这种情况下,就要看参与这场交易的是些什么人,要看他们是否珍惜继续保持这种关系;如果珍惜,那么(3)为支持这种交易,就产生了对合同以及组织建设应该采取哪些防范措施的问题,而在我们更熟悉的新古典经济学(即没有专用性问题){涉及的那些}变化中,是不需要采取这些措施的(因为那里可以避开这种成本)。因此,尽管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发生交易的市场,也就是那种“互不相识的买者和卖者„„一见面„„就按照均衡价格互相交换产品”的市场(本一波拉斯,1980年,第4页),以专用资产投资为依托进行交换{的人}却既不可能互不相识,也不可能一见面就能成交。从这种条件中就推出了治理结构问题。○13

b.重要性

资产专用性对交易成本经济学的重要性无论怎样强调也不过分。{如果人们}对风险的厌恶程度相同,那么即使不损害、也会削弱那正要形成的激励人们签订合同的机制(阿克洛夫与宫崎,1980年,布尔,1983年);与此相同,如果资产没有专用性,交易成本经济学就没有了说服力。⒁ 因此资产专用性既是划分在交易问题上重要派别的依据,也是造成了大量可批驳的歧意的根源。

虽然只是对有限理性或投机问题来说,以及存在不确定性时,资产专用性才显出其重要意义;但主要就是由于这个资产专用性具有的预测作用,才推动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发展。没有这一条,整个合同世界都会大大地简化;一涉及资产专用性,马上就产生了签订非标准合同的问题。早期{签订}合同的传统之所以具有垄断性倾向,主要原因就在于没有看到资产专用性这个问题。

2.2 不确定性

a.概论

交易成本经济学所涉及的很多有趣的问题,都可以还原为对适应性、对{合同签订}以后的决策的评价问题。具体说,就是要根据将被兑现的交易来确定{评价的}基本前提,即为了有效地解决对履行合同的干扰,需要建立不同的治理结构。如果理性不受限制,人们可以事先订出各种具体措施以防患未然,当然也就不存在这些问题。○15因此,假如没有投机问题,人们本来可以按照与前述相同的那个

“一般原则”,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然而,由于人们的理性有限,又要对付投机问题,因此就有必要从制度上对其他类型的治理结构作出比较、评价,以了解人们能否适应这些制度。

正如哈耶克认为的那样,人们之所以对经济组织的问题感兴趣,只是由于它和不确定性有关:“一个社会中的经济问题,主要是能否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的问题”(哈耶克,1945年,第524页)。而“干扰”则完全是另一回事。因此分清问题的原因是有道理的。要理解交易成本经济学问题,最重要的是要认识到,人们的行为是不确定的。

上文的讨论中曾提到一点,就是人的行为可以导致不确定性(威廉姆森,1975年,第26—37页),但人们一般对此却不置可否。加林·库普曼斯曾把不确定性区分为原发的和继发的(primary and secondary)两类,这已经超出了大多数学者的眼界;并认为,社会经济组织中的核心问题,其实就是如何面对、如何解决不确定性的问题。但即使是他本人,也没有把行为问题作为一个问题来研究(1957年,第147页)。原发的不确定性就是那种随机发生的问题,而继发的不确定性则产生于“缺乏信息沟通;也就是说,一个人在作出决策时,无从了解其他人同时也在作的那些决策和计划”——按照库普曼斯的说法:“原发的不确定性,是自然无序行为和无法预测的消费者偏好的变化造成的;而这种继发的不确定性,至少在数量上与前者同样重要”(1957年,第162—163页)。

库普曼斯所说的那种继发的不确定性,其实并无害处,或者说不是有意为之的。当然它也是由于缺乏信息沟通造成的,但与那种故意掩盖、有意误导或歪曲信息造成的不确定性无关(歪曲信息是指故意提供虚假或误导的信号,但不包括不提供信息)。而且,库普曼斯所说的那种;{他人制定的}计划,只是无从知晓而已。至于交易双方有可能针锋相对地制定战略计划,○16并造成合同签订前的不确定性以及签订后令人吃惊的结果这一点,他并未提及。

战略上不确定性的根源在于投机,并且被称作行为不确定。人们认为,这种不确定性类似于路德维希·冯·米塞斯所说的事件概率(case probability);而“案件概率是我们解决人类行为....问题所独有的一个特点。在这个问题上,关于概率的任何提法都是不合适的,因为我们的报告处理的都是独特的事件.....(1949年,第112页;着重号系作者所加)。○17因此,即使事先能把投机行为的一般特点概括出来;甚至明知你正在与某一投机分子、而不是其他投机分子打交道,因此可能一眼就看出其庐山真面目,你还是说不清楚这种交易中到底包含哪些不确定性。至于那些后加上去的不确定性,就只有对投机者拐弯抹角的回答(及其特有的答案)进行猜测以后再作评价了。而且即使要进行评价,也要考虑具体合同的具体情况。并且,就算掌握了专门的知识,也不能保证以后不会感到出乎意外。人类头脑中标新立异的能力要远远超出我们所能想象的范围。○18莱夫·约翰森已经恰当地提出了这里说到的这些问题。他看

到,各种经济代理人各有自己的动机,他们彼此要采取各种经济行为;但对这些行为的研究却由于以下事实而被搞得复杂化了:“{他们}在包括调动工作在内的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发出一系列的消息、承诺、威胁等等;而这些事实是很难予以界定的。令对手吃惊的想象能力可能就很重要,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具体日程’往往还会被推迟”(1979年,第511页)。对于令人感到吃惊的工作调动,往往会引起很复杂的解答。{这样,人们}很快就认识到了理性是有限的——因为即使对不算太难的复杂问题,也无法形成一整套决策体系(费尔德曼与坎特,1965年,第615页)。○19

如果已知..,交易不会受到外部干扰,那么,即使交易双方行为不确定,也不会给合同造成问题;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不存在什么意外的情况需要人们去适应了,单方面修改合同的想法也应该,而且会被法庭或其他第三方所制止。这样,随处可见的就只是按最初条款行事。然而,一旦出现(或很可能出现)需要人们去适应的情况,就别再想轻轻松松地履行合同了。因为这样一来就需要考虑以下问题:第一,对于因环境变化而引起的不适应,是否应该听天由命,以避免为适应这种情况所采取的动作反而引起有可能吃亏的对方作出复杂的反应?第二,人们能设计出一种降低这种不确定性的治理结构吗?○20在最初遇到不确定性时,人们还不会提出这类问题;但研究经济组织的理论对此却应该给出一个说法。

b.互动效应

不确定性只是在一定条件下才会对经济组织产生影响。比如,各种参数的不确定性增大,就影响不了那些不涉及专用性的交易。这是因为人们很容易结成新的贸易关系;保持合同的连续性也不值得,而且也涉及不到人的行为是否确定。与此相应的是,无论不确定性是大是小,市场交换都会继续下去,所有符合交易标准的单个合同也会有“法”可依。

但特殊投资交易则不是这样。因为对于巨额专用资产的交易来说,其不确定性的逐渐增大,会迫使交易双方必须设计出某种机制来“解决问题”——否则,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就会扩大,一系列需要应付的问题会越来越多,不确定问题会变得越来越严重。而且,上述关于行为不确定的问题也会不请自到。

关于治理结构的问题,我们最好在第三章再进一步讨论。这里只要指出以下两点就够了:(1)不确定性与资产专用性对理解经济组织的问题是很重要的;(2)因此,对交易成本进行实证性的分析就会变得很复杂。

2.3 交易的频率

人们大都把亚当·斯密关于“劳动分工受市场发育程度限制”的著名定理归人新古典经济学成本理论的门下。{我们知道,}如果市场规模很大,那么专用技术投资的成本是可以收回的;如果市场规模很小,其投资成本就不一定能收回了;因此在小市场上,我们只能看到通用型工厂设备及生产程序。这一点对研究交易成本问题也同样适用;

其中的基本命题是:假定其他条件不变;与非专用的治理结构相比,管理非标准的交易就要使用专门的治理结构,而且需要更精心的设计才行。但建立专门的治理结构要付出比较高的成本,于是就需要回答一个问题:花这么高的成本是否值得?但是这种比较,与效用比较和收益比较是不一样的。

涉及巨额专用资产投资的交易最适宜采用专用治理结构,其原因已如上述。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这种专用治理结构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来处理这么大的交易额。应该说,对于反复发生的大额交易,为建立这种专用治理结构所花费的成本是很容易补偿的。

这样,问题就在于交易的频率是否足够高。凡是交易频率低而治理结构差别大的交易,就应该把需求相同但互相独立的交易作为一个整体问题来考虑。在这种条件下,发生纠纷就不能由法庭、而要由仲裁人予以调解:因为尽管这两者都是从整体上考虑问题,但后者对专用资产交易所要求的连续性能给予更多的照顾。

从更一般的意义上说,问题不在于节省交易成本,而是为了减少交易次数,以便节省新古典经济学所讲的那种生产成本。这就需要估计一下:为了节省交易成本,是否牺牲了规模经济或范围经济。因此就需要建立一个评价、权衡的框架(tradeoff frameworks),对各种组织形式的生产成本和治理成本同时考察一番。这里只是简单提出这一问题,具体将在第四章展开论述。

3.根本性转变

各个学派的经济学家都认为,只要合格的供应商不止一个,买者一开始讨价还价所争价格的高低,就要看供应商能否使买者互相竞争而无法串通。如果提供高质量产品的供应商只有一人,结果就会形成垄断价格;如果这种供应商很多,就会形成竞争性价格。交易成本经济学完全接受这种事前讨价还价竞争的说法;但坚持一点,即研究所签合同时应该把事后竞争也考虑起来。因此,最初的竞争只不过是启动了合同的整个过程。要想对这个过程作出全面的评价,就需要对合同的发行情况作出评价,还应该详细考察续签合同时的事后竞争问题。

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一开始有众多的买者互相竞价,并不意味着此后还会有众多的买者就这个条件互相竞价;这一点与以往研究合同问题的观点相反。○21至于事后再来竞争是否还符合效率标准,就要看这些产品或服务是不是用耐久性投资——即通过专用人力、专用实物资产等交易——生产出来的了。凡是不涉及专用投资的交易,在第一轮竞争中,得胜方并不比未得胜方占优。虽说得胜方会长期提供这种产品和服务,但他实际上还得不断地应付其他有资格的竞争对手的挑战。不过,一旦竞争对手投入巨额专用资产,就不能再认为双方竞争地位相等了。这一轮竞争的胜方就会比未得胜方占优了;也就是说,双方的地位现在已被颠倒过来了。与此相应,以前的格局是多家供应商竞争,现在就会合乎效率地转化成一种双边竞争。这种

根本性变化会波及此后签约问题的方方面面。

为什么一涉及耐久性、专用性资产的投资,就使竞争双方在争夺合同中胜负立判呢?原因在于,如果要中断这种持续供应关系,就会牺牲掉经济价值。因此,供需双方一对一地直接谈判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双方直接谈判来签订合同也就取代了双方互不照面的方式。如果是买方要求供应商进行投资,以生产交易所需的专用实物资产,那么供求双方从一开始就应该直接谈判。如果没有专用需求,供应商只好把这种专用资本投到其他企业,那么该资本的价值将大大降低。正是考虑到这一点,供应商才会非常认真地履行合同。进一步说,这种做法的结果也往往是互惠的;因为如果买方转而求助于其他供应商,他不仅得不到理想的实物资产,而且即使能买到非专用资产,其生产成本也将非常高。

然而,人们在大多数交易中的做法往往难以理喻,因为他们并不购买专用的实物资产。适合专用交易的人力资本投资通常也是如此。于是在合同履行期间就会不断出现问题,因此还要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专业培训,边干边学。除非可以很便宜地从其他供应商那里买到这种投资,否则,只有长期维持这种供求关系,买卖双方才能受益。

当交易双方根据合作情况愿意续签合同并达成新的协议时,就会额外节省具体交易的成本。互相熟悉了,双方就可以有话直说,就能节省沟通成本:由于知根知底形成了一些特殊用语,举手投足都能心领神会。于是在制度上、

在个人关系上都形成了一种信任关系。由于他们能根据这种沟通作出适当的反应,因此在判断对方流露的意向时,于公于私就都有了判断的标准。这样,即使交换以求两利的精神受到伤害,只要人格正直这一点能被人信任,交易者就会拒绝(利用)合同文字来占对方便宜的那种投机做法。有了这种拒绝投机的心态,就能抑制各种组织都具有的那种想投机的通病。(22)如果其他情况都相同,却形成了以个人信任为特点的特殊交换关系,那么这种交换就会受到更大的压力,就必须具有更强的适应性才行。

在签订合同中应该怎样适应这些情况,是一个非常难

解决的矛盾。无论你怎样反复强调一个理由,即如果没有投机在作怪,这些困难自然就会消失——因为只要有了前文所讲的合同总则这个手段,就能弥补长期合同中的各种缺漏和不完善之处;然而,一旦不按合同总则办事,而代理人又有谎报和误导(即使他自己也不相信)的毛病,就必然面临下述危险:只要有一方提出如何处置新增加的收益问题,买者和卖者就会像在双边垄断的条件下那样,重新进行战略性的讨价还价。由于这涉及到怎样获得最大的共同利润,因此能否正确处理这些问题,就会影响到双方的长期利益;尽管如此,由于每次调整带给各方的收益并不相同,因此每一方还是有其独特的利益的。这样做本来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情况,更好地解决问题;现在却相反:不是需要付出很高的成本来讨价还价,就是干脆自行其是;更不要说那些为追求局部目标而挥霍浪费这些收益的做法

了。显然,这就需要建立一种治理结构,来减轻投机问题, 并且使交易双方树立起信心。(23)

注释

10.我们来看一下马歇尔关于特殊雇员问题的讨论:

“从雇主的角度看……并不包含企业的全部收益:因为其中还有一部分要分给他的雇员。的确,在某些情况下,出于某些原因,几乎可以把企业的一切收益都看作一种准租金,也就是当时市场商品状况所决定的一种收入;至于投入了多少物质成本与人工成本,却与此无关……因此,企业领导人了解本企业的人和事;有了这些知识,在某些情况下他可以把这些知识高价卖给竞争对手。但在其他情况下,他却无法为他所在的企业省下一个铜板;如果他因此辞职,企业此后的损失额有可能比付给他的薪水高出几倍,而他本人另谋职业时的薪水可能也不及原来薪水的一半”(1948年,第626页)

马歇尔所说的这种雇员,对具体企业来说显然就属于专门人才。与这些人作交易,如果是分别签订合同,就太不适宜了。交易成本经济学由此预言:迟早将会出现那种保护特殊雇员的特殊合同。

11.阿尔奇安与德姆塞兹最初认为:“任何合同责任都无法管住雇员和老板,要求他们必须持久地合作。我们称为企业的那种组织的本质,并不是雇员和老板之间签订的长期合同(1972年,第

177页)。但此后阿尔奇安就放弃了这种观点(1984年,第38-39页)。

12.见阿尔奇安未发表的手稿:First National Maintenance vs. 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1982年,第6-7页。阿尔奇安随即雍容大度地发现:“市场和等级制是资产专用性原则最讲究的说明,尽管有点深奥”(第7页)

13.其他接受了资产专用性具有重要意义的人还包括克莱因、克劳福德与阿尔奇安;他们在其称之为“适度准租金”的问题上发挥了这一观点,认为某一资产的准租金的价值,也就是该资产的下一个最佳用途的价值;或者说是“准租金中一个特定的、比较适当的份额;如果这一份额确实存在,那它就是大于使用者评出的次高价值的那部分价值”(1978年,第298页)。还可参见克莱因(1980年)、克莱因与莱弗勒(1981年)、格茨与斯科特(1981年)以及阿尔奇安(1984年)。

14.如果假定资产不受专用性的限制,那么—按照鲍莫尔、潘泽与威利格的说法—市场就是彻底的竞争市场(1982年)。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竞争理论与交易成本经济学是—从望远镜的两头—来研究同一个问题,即{决定}资产专用性的那些条件{到底是什么}。

15.西蒙的态度有些极端。他认为,从问题的复杂性上说,决定论与不确定性之间的区别并不重要。国际象棋中被称为“不确定性”的问题,也就是“本来完全可以确定的局面,因棋手无能—

计算失误—而变成不确定的”。但是,不管这种不确定性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其结果都一样:必须通过估计、而不是百分之百的把握,才能形成决策(1972年,第170页)。

16.奥斯卡.莫根施特恩所描写的“福尔摩斯—莫利埃瑞特行为悖论”可以为此作出解释:

夏洛克.福尔摩斯因被对手莫利埃瑞特追逐而乘火车离开伦敦前往丹佛。火车开到途中一个车站时,福尔摩斯就下了车,不再去丹佛了。{因为}他看见莫利埃瑞特正在这个车站等车。福尔摩斯明白自己棋高一着,估计到莫利埃瑞特是想搭一辆特快列车先到丹佛,并在丹佛抓住自己。事实证明福尔摩斯的判断是正确的。但万一莫利埃瑞特更聪明,估计到福尔摩斯有一个聪明的大脑并预见到他会采取的行动,那么该怎么样呢?很显然,莫利埃瑞特就会在途中{那个车站}“守株待兔。而福尔摩斯就应该料到这一点,因此他就会决定,继续乘车到丹佛去。而莫利埃瑞特又会“再次”作出不同的反应。如果这样你来我去地算计,那他们或许什么事也做不成;或者,智力较差的一方就会在维多利亚车站向对方投降,因为实在没有必要再搞这场智斗了(1976年,第173-174页)。

17.G..L.S.也作过类似的论断。他认为,“由于各类事物数量庞大、复杂多样,人们根本记录不下足够多又足够相似的行动,不管这是他自己还是别人干的事,使他能据此得出一张可靠的行为结果频率表。因此,对他来说,根本就没有什么频率可言”(1961年,

65页)。乔治斯库—罗根显然是同意这一看法的。他看到,“要想对所有不确定的情况进行比较……绝对是毫无意义的;因为你得到的只是把事实故意弄得残缺不全的一些片段。我们几乎整天都听到人们在议论“掐算出来的风险”,可是,谁也没有告诉我们他是如何计算的,因此我们还是无法检验他的计算对不对(1971年,第83页),标新立异的事件是无法用概率分布来描述的”(乔治斯库—罗根,1971年,第122页)

18.“如果说:约翰逊总统宣布,他既不争取也不接受1968年的总统提名,对此我们人人都会吃惊;这样说绝不意味着人们事先早就对他极不信任了;我们的意思只是说,事先谁也没有想到这一着” (乔治斯库—罗根,1971年,第123页)

19.对于有关大量信息的真实性来说,双边贸易中会产生大量真真假假的信息,它们基本上都属于私有信息—仅凭这一条,就不可能把这些信息告诉给他人,使之有机会分享(威廉姆森,1975年,第31-37页)—所以说,{人们掌握的}关于行为的知识是非常不平等的。{人的行为问题尚且如此复杂,}经济行为的组织问题当然就更复杂了。

20.斯蒂芬.李特柴尔德探讨了主观激进派(radical-subjectivist)的观点,令人很感兴趣;其中他提出,各种治理结构很可能就是针对行为不确定才设计出来的。他注意到:“如果不确定性是因其他代理人的行为不能确定造成的,那就有必要选择一种做法:要么合同其他代理人一起作出决定(例如,达成协议、进行串谋、

实行合并等等);要么减轻对其他人的依赖性(如建立或扩展产权)”(1983年,第6页)。詹金斯也举出了同样的条件,因为他发现,“人们不仅一时换一个说法,而且一时换一个做法,因此人们之间的关系并不稳定”(1980年,第18页);对此,他补充道:“只有当人们的生活环境变得无序时,以及事到临头,人们为了某种目的准备应付时,这个问题才变得突出起来”(1980年,第18页)

21.第十三章将说明,早期在特许经营权竞争问题上,是不考虑、或者说没有正确地假定事后竞争问题的。

22.索尔斯坦.凡伯伦在评论大企业领导人疏远交易时讲得很中肯。他看到,“如果是公事公办,人们平时打交道时比较随和的言谈举止……就要大打折扣……[从而]企业领导人就比较容易颐指气使……而不会因顾及友情或{避免}刺激人而感情用事,因此也就不会遇到麻烦”(1927年,第33页)。凡伯伦显然忽视了一点,即那些负责谈判和履行合同的人,他们本人就可能会以正直的态度去进行交易。托马斯.帕雷最近研究了运输业的交易,他认为凡伯伦搞错了—错就错在,谈判人员的确会带着个人尊严和正直来进行谈判,因此使各种业务交易得到了额外的防范措施(帕雷,1981年,第105、117、124页)。罗纳德.多尔对日本人在签订合同时的做法也有同样的评论,即个人的正直是起作用的(1983年)

23.本节所说的根本变化非常重要,;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才需要

提出一个问题:人们为什么会长期忽略这个条件?一种解释是,如果签订的是综合性的、一劳永逸的合同,就不会发生这种转变—因为签订这种合同既省事,有时还可以作些杜撰;但也会对有限理性提出一些过分的苛求。再一个原因是,如果没有投机,就不会造成这种转变—但经济学家们一直不愿意承认这一点。第三,即使承认理性有限和投机的存在,也还要联系到资产专用性这个条件,才会出现这种根本性的转变;签约问题的这一特点是最近才被解释清楚的。

资料来源:《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论企业签约与市场签约》(美)奥利弗.E.威廉姆森/著 商务印书馆 第2章 合同人 第78~94页

2.区分的标志

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某些交易要按这种方式来组织,而其他交易则要按那种方式来组织,这其中必有其经济上的合理原因。但是这些方式的走向如何?其道理又何在呢?要得出一种预测经济组织发展趋势的理论,就必须找出是什么原因使得各种交易彼此不同,并且要作出详细的解释才行。

区分各种交易的主要标志是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及其发生的频率。资产专用性是最重要的标志,也是使交易成本经济学与解释经济组织的其他理论相区别的最重要的特点。但这样说并不否定其他两个标志的重要作用。

2.1 资产专用性(Asset Specificity)

资产的专用性是有条件的。要了解这些条件是什么,至少可追溯到艾尔弗雷德·马歇尔的观点。⑩但关于签约和组织经济行为的各种细节问题却无人问津。这也难怪,因为在新古典经济学中,马歇尔所说的那种准租金本来就不重要。

的确,迈克尔·波兰尼在其研究“个人知识”的名著中就收集了若干种解释什么叫工艺技术的说法。其中讲到,

经验丰富的工人身怀绝技,但外人要透彻地了解或猜测出他有这种技术却很困难(波兰尼,1962年,第52—53页)。雅各布·马尔沙克同样认识到,资产的性质可以是独一无二的;因此他这样表述经济学家那种随时接受或运用可替代假定的能力:“有些工人、教师和管理人员具有那种超群绝伦的、无可替代的研究能力:就像有些工厂和港口的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一样。这类独特的或不拘一格的产品,的确被经济学教科书忽略掉了”(马尔沙克,1968年,第14页)。不过大多数人则相信,这些独一无二的条件不是极其罕见,就是(或者)并不重要(1962年,第52—53页)。至于波兰尼和马尔沙克的看法还有哪些细微的差别,我们不妨在脚注中予以注明。

但是在过去十年中,这种观点却发生了戏剧性的颠倒。一度持相反观点的阿尔奇安○11现在却承认:“老板和雇员的关系问题,甚至企业为什么会存在的问题,都只有靠资产专用性才能说明;否则就没有公认的道理来说明企业何以存在。”○12

不同的交易具有不同的特殊属性,这一命题可以广泛地、系统地解释各种各样的组织问题;这一命题最初是在研究纵向一体化问题时提出的(威廉姆森,1971年)。这样,以固定资产投资即具有交易专用性的资产投资为依托,各种交易就产生了“锁定”效应;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就可以用统一的所有权(纵向一体化)代替独立法人之间的自主交易。因此,尽管从一开始就有大量有资格的竞争者角逐

竞标,但如果“在最初合同{的竞争中},赢家是成本上占优势的一方;比方说由于„„地理位置优越,或者知识先进,包括掌握了尚未公开的或不外传的技术、管理程序以及专门的劳动技能”;那么当合同到期时,竞争均势就会被打破——其结果是,如果要分头续签合同,人们事先就会敲定,在合同中要写上哪些(可资比较或另行补充的)限制条件(威廉姆森,1971年,第116页)。

a.具体说明

资产专用性问题起源于{合同执行}期间的问题。即如本书第一章从总体上分析合同问题时所说的那样,交易双方通常都会作出选择:第一,专项投资;第二,一般性投资。假定合同能按签约方的意愿履行,那么在第一种情况下,签约人常常会同意采取节省成本的方案。但这种投资的风险在于,如果合同不能如约履行或不得不提前终止,就不可能在毫不牺牲生产性价值的条件下改变这种专用资产的用途。而一般性投资就不会遇到这个难题。因为履约中如果发生“问题”,双方可以利用这种投资的普遍{适用}性这个特点来自行解决。这样,我们就可以对以下问题作出评价了:进行专项投资,从技术上说{固然}能节省成本;但{由此形成的资产}已无法改变用途,也会造成战略上的危机;两相比较,哪个更合算呢?

对由此提出的权衡比较的问题需要进行具体测算。交易成本经济学与前面所说的研究经济组织的那些方法不同,它考虑的主要是{交易的}前提条件。并且,这种权衡

比较从本质上讲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这种交易所决定的治理结构的改变而变化的。因此,还需要对各种组织进行比较,以便作出这一估计。

把{投资成本}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仅仅是会计记账上的区分。而与合同问题关系更密切的,则是一种资产究竟属于用途可变的资产,还是用途不可改变的资产(克莱因与莱弗勒,1981年)。有很多资产,从会计角度讲是固定资产,但实际上其用途可以改变。如处于中心位置、用于一般目的的建筑物和设备就属此类。耐用但可移动的资产如普通卡车和飞机,也属于用途可变的资产。至于会计作账时列入变动成本的其他成本,{其对应的资产}却{可能}很难改变其用途,如企业专用的人力资产就是如此。图2—2可以帮助我们作出这种区分。

图 略

F:会计上的固定成本 V:会计上的变动成

k:签约中的专用资产成本v:签约中的非专用资产成

图2—2 成本的区分

图2—2中的成本分为固定成本(F)和变动成本(V)。但还可以按资产专用程度进一步区分为以下两类:绝对专用的(k)和非专用的(v)(我们只按专用程度作这两类区分,但不意味着资产不属于这一类就属于那一类;因为还有很多半专用的资产,具有k与v混合的性质)。该图底部阴影区代

表签订合同时会引起麻烦的那些资产;其中就包括专用资产。其专用性就是导致下面第3节所称“根本性变化”的原因。

资产的专用性至少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专用地点、专用实物资产、专用人力资产以及特定用途的资产。投入的是哪一类资产,就会有哪一种组织形式。有关组织问题的专著提供了此类具体内容的最好分析——纵向一体化、非标准合同、雇佣就业问题、公司治理{结构}、政府调控问题等等;这些内容将在此后各章分析。这里只要提到以下几点就够了:(1)资产专用性是指为支撑某种具体交易而进行的耐久性投资;一旦最初达成的交易没有到期就提前结束,{这种资产}改用于最佳其他用途或由其他人使用,那么发生在这种投资上的投机成本要低得多;(2)在这种情况下,就要看参与这场交易的是些什么人,要看他们是否珍惜继续保持这种关系;如果珍惜,那么(3)为支持这种交易,就产生了对合同以及组织建设应该采取哪些防范措施的问题,而在我们更熟悉的新古典经济学(即没有专用性问题){涉及的那些}变化中,是不需要采取这些措施的(因为那里可以避开这种成本)。因此,尽管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发生交易的市场,也就是那种“互不相识的买者和卖者„„一见面„„就按照均衡价格互相交换产品”的市场(本一波拉斯,1980年,第4页),以专用资产投资为依托进行交换{的人}却既不可能互不相识,也不可能一见面就能成交。从这种条件中就推出了治理结构问题。○13

b.重要性

资产专用性对交易成本经济学的重要性无论怎样强调也不过分。{如果人们}对风险的厌恶程度相同,那么即使不损害、也会削弱那正要形成的激励人们签订合同的机制(阿克洛夫与宫崎,1980年,布尔,1983年);与此相同,如果资产没有专用性,交易成本经济学就没有了说服力。⒁ 因此资产专用性既是划分在交易问题上重要派别的依据,也是造成了大量可批驳的歧意的根源。

虽然只是对有限理性或投机问题来说,以及存在不确定性时,资产专用性才显出其重要意义;但主要就是由于这个资产专用性具有的预测作用,才推动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发展。没有这一条,整个合同世界都会大大地简化;一涉及资产专用性,马上就产生了签订非标准合同的问题。早期{签订}合同的传统之所以具有垄断性倾向,主要原因就在于没有看到资产专用性这个问题。

2.2 不确定性

a.概论

交易成本经济学所涉及的很多有趣的问题,都可以还原为对适应性、对{合同签订}以后的决策的评价问题。具体说,就是要根据将被兑现的交易来确定{评价的}基本前提,即为了有效地解决对履行合同的干扰,需要建立不同的治理结构。如果理性不受限制,人们可以事先订出各种具体措施以防患未然,当然也就不存在这些问题。○15因此,假如没有投机问题,人们本来可以按照与前述相同的那个

“一般原则”,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然而,由于人们的理性有限,又要对付投机问题,因此就有必要从制度上对其他类型的治理结构作出比较、评价,以了解人们能否适应这些制度。

正如哈耶克认为的那样,人们之所以对经济组织的问题感兴趣,只是由于它和不确定性有关:“一个社会中的经济问题,主要是能否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的问题”(哈耶克,1945年,第524页)。而“干扰”则完全是另一回事。因此分清问题的原因是有道理的。要理解交易成本经济学问题,最重要的是要认识到,人们的行为是不确定的。

上文的讨论中曾提到一点,就是人的行为可以导致不确定性(威廉姆森,1975年,第26—37页),但人们一般对此却不置可否。加林·库普曼斯曾把不确定性区分为原发的和继发的(primary and secondary)两类,这已经超出了大多数学者的眼界;并认为,社会经济组织中的核心问题,其实就是如何面对、如何解决不确定性的问题。但即使是他本人,也没有把行为问题作为一个问题来研究(1957年,第147页)。原发的不确定性就是那种随机发生的问题,而继发的不确定性则产生于“缺乏信息沟通;也就是说,一个人在作出决策时,无从了解其他人同时也在作的那些决策和计划”——按照库普曼斯的说法:“原发的不确定性,是自然无序行为和无法预测的消费者偏好的变化造成的;而这种继发的不确定性,至少在数量上与前者同样重要”(1957年,第162—163页)。

库普曼斯所说的那种继发的不确定性,其实并无害处,或者说不是有意为之的。当然它也是由于缺乏信息沟通造成的,但与那种故意掩盖、有意误导或歪曲信息造成的不确定性无关(歪曲信息是指故意提供虚假或误导的信号,但不包括不提供信息)。而且,库普曼斯所说的那种;{他人制定的}计划,只是无从知晓而已。至于交易双方有可能针锋相对地制定战略计划,○16并造成合同签订前的不确定性以及签订后令人吃惊的结果这一点,他并未提及。

战略上不确定性的根源在于投机,并且被称作行为不确定。人们认为,这种不确定性类似于路德维希·冯·米塞斯所说的事件概率(case probability);而“案件概率是我们解决人类行为....问题所独有的一个特点。在这个问题上,关于概率的任何提法都是不合适的,因为我们的报告处理的都是独特的事件.....(1949年,第112页;着重号系作者所加)。○17因此,即使事先能把投机行为的一般特点概括出来;甚至明知你正在与某一投机分子、而不是其他投机分子打交道,因此可能一眼就看出其庐山真面目,你还是说不清楚这种交易中到底包含哪些不确定性。至于那些后加上去的不确定性,就只有对投机者拐弯抹角的回答(及其特有的答案)进行猜测以后再作评价了。而且即使要进行评价,也要考虑具体合同的具体情况。并且,就算掌握了专门的知识,也不能保证以后不会感到出乎意外。人类头脑中标新立异的能力要远远超出我们所能想象的范围。○18莱夫·约翰森已经恰当地提出了这里说到的这些问题。他看

到,各种经济代理人各有自己的动机,他们彼此要采取各种经济行为;但对这些行为的研究却由于以下事实而被搞得复杂化了:“{他们}在包括调动工作在内的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发出一系列的消息、承诺、威胁等等;而这些事实是很难予以界定的。令对手吃惊的想象能力可能就很重要,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具体日程’往往还会被推迟”(1979年,第511页)。对于令人感到吃惊的工作调动,往往会引起很复杂的解答。{这样,人们}很快就认识到了理性是有限的——因为即使对不算太难的复杂问题,也无法形成一整套决策体系(费尔德曼与坎特,1965年,第615页)。○19

如果已知..,交易不会受到外部干扰,那么,即使交易双方行为不确定,也不会给合同造成问题;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不存在什么意外的情况需要人们去适应了,单方面修改合同的想法也应该,而且会被法庭或其他第三方所制止。这样,随处可见的就只是按最初条款行事。然而,一旦出现(或很可能出现)需要人们去适应的情况,就别再想轻轻松松地履行合同了。因为这样一来就需要考虑以下问题:第一,对于因环境变化而引起的不适应,是否应该听天由命,以避免为适应这种情况所采取的动作反而引起有可能吃亏的对方作出复杂的反应?第二,人们能设计出一种降低这种不确定性的治理结构吗?○20在最初遇到不确定性时,人们还不会提出这类问题;但研究经济组织的理论对此却应该给出一个说法。

b.互动效应

不确定性只是在一定条件下才会对经济组织产生影响。比如,各种参数的不确定性增大,就影响不了那些不涉及专用性的交易。这是因为人们很容易结成新的贸易关系;保持合同的连续性也不值得,而且也涉及不到人的行为是否确定。与此相应的是,无论不确定性是大是小,市场交换都会继续下去,所有符合交易标准的单个合同也会有“法”可依。

但特殊投资交易则不是这样。因为对于巨额专用资产的交易来说,其不确定性的逐渐增大,会迫使交易双方必须设计出某种机制来“解决问题”——否则,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就会扩大,一系列需要应付的问题会越来越多,不确定问题会变得越来越严重。而且,上述关于行为不确定的问题也会不请自到。

关于治理结构的问题,我们最好在第三章再进一步讨论。这里只要指出以下两点就够了:(1)不确定性与资产专用性对理解经济组织的问题是很重要的;(2)因此,对交易成本进行实证性的分析就会变得很复杂。

2.3 交易的频率

人们大都把亚当·斯密关于“劳动分工受市场发育程度限制”的著名定理归人新古典经济学成本理论的门下。{我们知道,}如果市场规模很大,那么专用技术投资的成本是可以收回的;如果市场规模很小,其投资成本就不一定能收回了;因此在小市场上,我们只能看到通用型工厂设备及生产程序。这一点对研究交易成本问题也同样适用;

其中的基本命题是:假定其他条件不变;与非专用的治理结构相比,管理非标准的交易就要使用专门的治理结构,而且需要更精心的设计才行。但建立专门的治理结构要付出比较高的成本,于是就需要回答一个问题:花这么高的成本是否值得?但是这种比较,与效用比较和收益比较是不一样的。

涉及巨额专用资产投资的交易最适宜采用专用治理结构,其原因已如上述。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这种专用治理结构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来处理这么大的交易额。应该说,对于反复发生的大额交易,为建立这种专用治理结构所花费的成本是很容易补偿的。

这样,问题就在于交易的频率是否足够高。凡是交易频率低而治理结构差别大的交易,就应该把需求相同但互相独立的交易作为一个整体问题来考虑。在这种条件下,发生纠纷就不能由法庭、而要由仲裁人予以调解:因为尽管这两者都是从整体上考虑问题,但后者对专用资产交易所要求的连续性能给予更多的照顾。

从更一般的意义上说,问题不在于节省交易成本,而是为了减少交易次数,以便节省新古典经济学所讲的那种生产成本。这就需要估计一下:为了节省交易成本,是否牺牲了规模经济或范围经济。因此就需要建立一个评价、权衡的框架(tradeoff frameworks),对各种组织形式的生产成本和治理成本同时考察一番。这里只是简单提出这一问题,具体将在第四章展开论述。

3.根本性转变

各个学派的经济学家都认为,只要合格的供应商不止一个,买者一开始讨价还价所争价格的高低,就要看供应商能否使买者互相竞争而无法串通。如果提供高质量产品的供应商只有一人,结果就会形成垄断价格;如果这种供应商很多,就会形成竞争性价格。交易成本经济学完全接受这种事前讨价还价竞争的说法;但坚持一点,即研究所签合同时应该把事后竞争也考虑起来。因此,最初的竞争只不过是启动了合同的整个过程。要想对这个过程作出全面的评价,就需要对合同的发行情况作出评价,还应该详细考察续签合同时的事后竞争问题。

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一开始有众多的买者互相竞价,并不意味着此后还会有众多的买者就这个条件互相竞价;这一点与以往研究合同问题的观点相反。○21至于事后再来竞争是否还符合效率标准,就要看这些产品或服务是不是用耐久性投资——即通过专用人力、专用实物资产等交易——生产出来的了。凡是不涉及专用投资的交易,在第一轮竞争中,得胜方并不比未得胜方占优。虽说得胜方会长期提供这种产品和服务,但他实际上还得不断地应付其他有资格的竞争对手的挑战。不过,一旦竞争对手投入巨额专用资产,就不能再认为双方竞争地位相等了。这一轮竞争的胜方就会比未得胜方占优了;也就是说,双方的地位现在已被颠倒过来了。与此相应,以前的格局是多家供应商竞争,现在就会合乎效率地转化成一种双边竞争。这种

根本性变化会波及此后签约问题的方方面面。

为什么一涉及耐久性、专用性资产的投资,就使竞争双方在争夺合同中胜负立判呢?原因在于,如果要中断这种持续供应关系,就会牺牲掉经济价值。因此,供需双方一对一地直接谈判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双方直接谈判来签订合同也就取代了双方互不照面的方式。如果是买方要求供应商进行投资,以生产交易所需的专用实物资产,那么供求双方从一开始就应该直接谈判。如果没有专用需求,供应商只好把这种专用资本投到其他企业,那么该资本的价值将大大降低。正是考虑到这一点,供应商才会非常认真地履行合同。进一步说,这种做法的结果也往往是互惠的;因为如果买方转而求助于其他供应商,他不仅得不到理想的实物资产,而且即使能买到非专用资产,其生产成本也将非常高。

然而,人们在大多数交易中的做法往往难以理喻,因为他们并不购买专用的实物资产。适合专用交易的人力资本投资通常也是如此。于是在合同履行期间就会不断出现问题,因此还要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专业培训,边干边学。除非可以很便宜地从其他供应商那里买到这种投资,否则,只有长期维持这种供求关系,买卖双方才能受益。

当交易双方根据合作情况愿意续签合同并达成新的协议时,就会额外节省具体交易的成本。互相熟悉了,双方就可以有话直说,就能节省沟通成本:由于知根知底形成了一些特殊用语,举手投足都能心领神会。于是在制度上、

在个人关系上都形成了一种信任关系。由于他们能根据这种沟通作出适当的反应,因此在判断对方流露的意向时,于公于私就都有了判断的标准。这样,即使交换以求两利的精神受到伤害,只要人格正直这一点能被人信任,交易者就会拒绝(利用)合同文字来占对方便宜的那种投机做法。有了这种拒绝投机的心态,就能抑制各种组织都具有的那种想投机的通病。(22)如果其他情况都相同,却形成了以个人信任为特点的特殊交换关系,那么这种交换就会受到更大的压力,就必须具有更强的适应性才行。

在签订合同中应该怎样适应这些情况,是一个非常难

解决的矛盾。无论你怎样反复强调一个理由,即如果没有投机在作怪,这些困难自然就会消失——因为只要有了前文所讲的合同总则这个手段,就能弥补长期合同中的各种缺漏和不完善之处;然而,一旦不按合同总则办事,而代理人又有谎报和误导(即使他自己也不相信)的毛病,就必然面临下述危险:只要有一方提出如何处置新增加的收益问题,买者和卖者就会像在双边垄断的条件下那样,重新进行战略性的讨价还价。由于这涉及到怎样获得最大的共同利润,因此能否正确处理这些问题,就会影响到双方的长期利益;尽管如此,由于每次调整带给各方的收益并不相同,因此每一方还是有其独特的利益的。这样做本来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情况,更好地解决问题;现在却相反:不是需要付出很高的成本来讨价还价,就是干脆自行其是;更不要说那些为追求局部目标而挥霍浪费这些收益的做法

了。显然,这就需要建立一种治理结构,来减轻投机问题, 并且使交易双方树立起信心。(23)

注释

10.我们来看一下马歇尔关于特殊雇员问题的讨论:

“从雇主的角度看……并不包含企业的全部收益:因为其中还有一部分要分给他的雇员。的确,在某些情况下,出于某些原因,几乎可以把企业的一切收益都看作一种准租金,也就是当时市场商品状况所决定的一种收入;至于投入了多少物质成本与人工成本,却与此无关……因此,企业领导人了解本企业的人和事;有了这些知识,在某些情况下他可以把这些知识高价卖给竞争对手。但在其他情况下,他却无法为他所在的企业省下一个铜板;如果他因此辞职,企业此后的损失额有可能比付给他的薪水高出几倍,而他本人另谋职业时的薪水可能也不及原来薪水的一半”(1948年,第626页)

马歇尔所说的这种雇员,对具体企业来说显然就属于专门人才。与这些人作交易,如果是分别签订合同,就太不适宜了。交易成本经济学由此预言:迟早将会出现那种保护特殊雇员的特殊合同。

11.阿尔奇安与德姆塞兹最初认为:“任何合同责任都无法管住雇员和老板,要求他们必须持久地合作。我们称为企业的那种组织的本质,并不是雇员和老板之间签订的长期合同(1972年,第

177页)。但此后阿尔奇安就放弃了这种观点(1984年,第38-39页)。

12.见阿尔奇安未发表的手稿:First National Maintenance vs. 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1982年,第6-7页。阿尔奇安随即雍容大度地发现:“市场和等级制是资产专用性原则最讲究的说明,尽管有点深奥”(第7页)

13.其他接受了资产专用性具有重要意义的人还包括克莱因、克劳福德与阿尔奇安;他们在其称之为“适度准租金”的问题上发挥了这一观点,认为某一资产的准租金的价值,也就是该资产的下一个最佳用途的价值;或者说是“准租金中一个特定的、比较适当的份额;如果这一份额确实存在,那它就是大于使用者评出的次高价值的那部分价值”(1978年,第298页)。还可参见克莱因(1980年)、克莱因与莱弗勒(1981年)、格茨与斯科特(1981年)以及阿尔奇安(1984年)。

14.如果假定资产不受专用性的限制,那么—按照鲍莫尔、潘泽与威利格的说法—市场就是彻底的竞争市场(1982年)。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竞争理论与交易成本经济学是—从望远镜的两头—来研究同一个问题,即{决定}资产专用性的那些条件{到底是什么}。

15.西蒙的态度有些极端。他认为,从问题的复杂性上说,决定论与不确定性之间的区别并不重要。国际象棋中被称为“不确定性”的问题,也就是“本来完全可以确定的局面,因棋手无能—

计算失误—而变成不确定的”。但是,不管这种不确定性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其结果都一样:必须通过估计、而不是百分之百的把握,才能形成决策(1972年,第170页)。

16.奥斯卡.莫根施特恩所描写的“福尔摩斯—莫利埃瑞特行为悖论”可以为此作出解释:

夏洛克.福尔摩斯因被对手莫利埃瑞特追逐而乘火车离开伦敦前往丹佛。火车开到途中一个车站时,福尔摩斯就下了车,不再去丹佛了。{因为}他看见莫利埃瑞特正在这个车站等车。福尔摩斯明白自己棋高一着,估计到莫利埃瑞特是想搭一辆特快列车先到丹佛,并在丹佛抓住自己。事实证明福尔摩斯的判断是正确的。但万一莫利埃瑞特更聪明,估计到福尔摩斯有一个聪明的大脑并预见到他会采取的行动,那么该怎么样呢?很显然,莫利埃瑞特就会在途中{那个车站}“守株待兔。而福尔摩斯就应该料到这一点,因此他就会决定,继续乘车到丹佛去。而莫利埃瑞特又会“再次”作出不同的反应。如果这样你来我去地算计,那他们或许什么事也做不成;或者,智力较差的一方就会在维多利亚车站向对方投降,因为实在没有必要再搞这场智斗了(1976年,第173-174页)。

17.G..L.S.也作过类似的论断。他认为,“由于各类事物数量庞大、复杂多样,人们根本记录不下足够多又足够相似的行动,不管这是他自己还是别人干的事,使他能据此得出一张可靠的行为结果频率表。因此,对他来说,根本就没有什么频率可言”(1961年,

65页)。乔治斯库—罗根显然是同意这一看法的。他看到,“要想对所有不确定的情况进行比较……绝对是毫无意义的;因为你得到的只是把事实故意弄得残缺不全的一些片段。我们几乎整天都听到人们在议论“掐算出来的风险”,可是,谁也没有告诉我们他是如何计算的,因此我们还是无法检验他的计算对不对(1971年,第83页),标新立异的事件是无法用概率分布来描述的”(乔治斯库—罗根,1971年,第122页)

18.“如果说:约翰逊总统宣布,他既不争取也不接受1968年的总统提名,对此我们人人都会吃惊;这样说绝不意味着人们事先早就对他极不信任了;我们的意思只是说,事先谁也没有想到这一着” (乔治斯库—罗根,1971年,第123页)

19.对于有关大量信息的真实性来说,双边贸易中会产生大量真真假假的信息,它们基本上都属于私有信息—仅凭这一条,就不可能把这些信息告诉给他人,使之有机会分享(威廉姆森,1975年,第31-37页)—所以说,{人们掌握的}关于行为的知识是非常不平等的。{人的行为问题尚且如此复杂,}经济行为的组织问题当然就更复杂了。

20.斯蒂芬.李特柴尔德探讨了主观激进派(radical-subjectivist)的观点,令人很感兴趣;其中他提出,各种治理结构很可能就是针对行为不确定才设计出来的。他注意到:“如果不确定性是因其他代理人的行为不能确定造成的,那就有必要选择一种做法:要么合同其他代理人一起作出决定(例如,达成协议、进行串谋、

实行合并等等);要么减轻对其他人的依赖性(如建立或扩展产权)”(1983年,第6页)。詹金斯也举出了同样的条件,因为他发现,“人们不仅一时换一个说法,而且一时换一个做法,因此人们之间的关系并不稳定”(1980年,第18页);对此,他补充道:“只有当人们的生活环境变得无序时,以及事到临头,人们为了某种目的准备应付时,这个问题才变得突出起来”(1980年,第18页)

21.第十三章将说明,早期在特许经营权竞争问题上,是不考虑、或者说没有正确地假定事后竞争问题的。

22.索尔斯坦.凡伯伦在评论大企业领导人疏远交易时讲得很中肯。他看到,“如果是公事公办,人们平时打交道时比较随和的言谈举止……就要大打折扣……[从而]企业领导人就比较容易颐指气使……而不会因顾及友情或{避免}刺激人而感情用事,因此也就不会遇到麻烦”(1927年,第33页)。凡伯伦显然忽视了一点,即那些负责谈判和履行合同的人,他们本人就可能会以正直的态度去进行交易。托马斯.帕雷最近研究了运输业的交易,他认为凡伯伦搞错了—错就错在,谈判人员的确会带着个人尊严和正直来进行谈判,因此使各种业务交易得到了额外的防范措施(帕雷,1981年,第105、117、124页)。罗纳德.多尔对日本人在签订合同时的做法也有同样的评论,即个人的正直是起作用的(1983年)

23.本节所说的根本变化非常重要,;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才需要

提出一个问题:人们为什么会长期忽略这个条件?一种解释是,如果签订的是综合性的、一劳永逸的合同,就不会发生这种转变—因为签订这种合同既省事,有时还可以作些杜撰;但也会对有限理性提出一些过分的苛求。再一个原因是,如果没有投机,就不会造成这种转变—但经济学家们一直不愿意承认这一点。第三,即使承认理性有限和投机的存在,也还要联系到资产专用性这个条件,才会出现这种根本性的转变;签约问题的这一特点是最近才被解释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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