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马槽河水库导(截)流阶段验收
施工报告
一、分部工程划分:
依据恩施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文件(恩施州水质监[2011]10号),放空洞(兼导流洞)单位工程土建部分共划分成4个分部工程,分别为: 1、进出口明渠段(土建),编号:MCH04-01。 2、洞身段,编号:MCH04-02。 3、回填灌浆,编号:MCH04-03。
4、进口闸室段(土建),编号:MCH04-04。 其中,进口闸室段(土建)为重要分部工程。 二、合同项目开工日期、分部工程开工和完工时间: 1、合同项目开工日期:2011年1月1日。 2、进出口明渠段(土建)分部工程:
开工时间:2011年1月1日。 完工时间:2011年8月31日。 3、洞身段分部工程:
开工时间:2011年1月10日。 完工时间:2011年9月20日。 4、回填灌浆分部工程:
开工时间:2011年9月17日。 完工时间:2011年9月30日。 5、进口闸室段(土建)分部工程:
开工时间:2011年1月10日。 完工时间:2011年10月14日。 三、单元工程划分与质量评定: 1、进出口明渠段(土建)分部工程:
本分部工程基础开挖分为2个单元工程,分别为:0-40~0-3.0段土石方开挖,0+330~0+353.8段土石方开挖。基础处理、砼衬砌分为17个单元工程。共19个单元工程,单元工
程质量评定已经完成(详见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经我单位自评和监理单位复评,质量均合格。
2、洞身段分部工程:
导流洞开挖程分为7个单元工程,7个单元工程全部为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分别为:0+0.0~0+50.0洞段开挖,0+50.0~0+100.0洞段开挖,0+100.0~0+150.0洞段开挖,0+150.0~0+200.0洞段开挖,0+200.0~0+250.0洞段开挖,0+250.0~0+293.24洞段开挖,0+293.204~0+343.24洞段开挖。混凝土衬砌为0+2.4~0+47.4段和0+290~0+330段,挂网锚喷段为0+290~0+250段,喷砼段为0+250~0+47.4段、砼护底段为0+250~0+47.4段,混凝土衬砌、锚喷、喷砼、砼护底共31个单元工程。本分部工程共38个单元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已经完成(详见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经我单位自评和监理单位复评,质量均合格。
3、回填灌浆分部工程:
该分部工程分为5个单元工程,分别为0+2.4~0+12.4段顶部回填灌浆、0+12.4~0+22.4段顶部回填灌浆、0+22.4~0+32.4段顶部回填灌浆、0+32.4~0+42.4段顶部回填灌浆、0+42.4~0+47.4段顶部回填灌浆。该5个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已经完成(详见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经我单位自评和监理单位复评,质量均合格。
4、进口闸室段(土建)分部工程:
该分部工程分为4个单元工程,其中闸室开挖为1个单元工程,混凝土施工按仓号分成3个单元工程。该4个单元工程中的3个(闸室顶部混凝土单元工程除外)质量评定已经完成(详见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经我单位自评和监理单位复评,质量均合格。
5、2011年10月14日,马槽河水库放空洞(兼导流洞)分部工程验收组对以上4个分部工程进行了验收,4个分部工程均被评为合格工程。 四、完成主要工程量:
完成了导流洞全部石方开挖工作,隧洞全长327.5米,合计石方开挖4925.84m³。完成导流明渠衬砌60.38米。完成洞内锚喷段底板浇筑245米。完成洞身段衬砌85米,完成闸室段衬砌5.4米。完成洞身锚喷砼40米。完成洞身素喷砼202.6米。完成系统锚杆施工85根。。完成明渠和其它浆砌石施工378.48m³。完成C20埋石砼384.0m³。完成软基换填块石1112.9m³。完成洞身(含闸室)C25W6混凝土493.73m³。完成导流明渠C25W6混凝土衬
砌206.9m³。完成闸室二期砼浇筑9.69m³。完成喷砼259.6m³。完成钢筋制安64.442吨。完成C20砼护底165m³。完成明渠土方开挖4039.6m³。完成导流明渠石方明挖596.6m³。完成导流明渠淤泥开挖1398.8 m³。完成洞身衬砌段回填灌浆171.0㎡。在导流明渠进口段修建了一座跨明渠的交通桥(荷载40吨)。
完成围堰帷幕灌浆施工120m。 五、施工进度管理情况:
本工程2011年1月1日开工,10月中旬具备导(截)条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所规定的节点工程要求,施工进度没有滞后,为大坝填筑施工提供了有利保证。 六、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本工程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范》、《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隧洞掘进安全措施》、《土石方开挖安全措施》、《施工防洪渡汛措施》、《安全用电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施工,施工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七、下阶段(主体工程施工第二阶段)的节点工期:
1、第二阶段总体目标:2012年4月20日前完成大坝EL820.0以下填筑,同时溢洪道具备临时过水条件(完成溢洪道820.0m高程以下底板混凝土、闸室边墙混凝土,泄槽鼻坎段边墙高度不小于5m并满足大坝回填需要的高度)。
2、第二阶段施工节点计划:
巴东县马槽河水库导(截)流阶段验收
施工报告
一、分部工程划分:
依据恩施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文件(恩施州水质监[2011]10号),放空洞(兼导流洞)单位工程土建部分共划分成4个分部工程,分别为: 1、进出口明渠段(土建),编号:MCH04-01。 2、洞身段,编号:MCH04-02。 3、回填灌浆,编号:MCH04-03。
4、进口闸室段(土建),编号:MCH04-04。 其中,进口闸室段(土建)为重要分部工程。 二、合同项目开工日期、分部工程开工和完工时间: 1、合同项目开工日期:2011年1月1日。 2、进出口明渠段(土建)分部工程:
开工时间:2011年1月1日。 完工时间:2011年8月31日。 3、洞身段分部工程:
开工时间:2011年1月10日。 完工时间:2011年9月20日。 4、回填灌浆分部工程:
开工时间:2011年9月17日。 完工时间:2011年9月30日。 5、进口闸室段(土建)分部工程:
开工时间:2011年1月10日。 完工时间:2011年10月14日。 三、单元工程划分与质量评定: 1、进出口明渠段(土建)分部工程:
本分部工程基础开挖分为2个单元工程,分别为:0-40~0-3.0段土石方开挖,0+330~0+353.8段土石方开挖。基础处理、砼衬砌分为17个单元工程。共19个单元工程,单元工
程质量评定已经完成(详见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经我单位自评和监理单位复评,质量均合格。
2、洞身段分部工程:
导流洞开挖程分为7个单元工程,7个单元工程全部为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分别为:0+0.0~0+50.0洞段开挖,0+50.0~0+100.0洞段开挖,0+100.0~0+150.0洞段开挖,0+150.0~0+200.0洞段开挖,0+200.0~0+250.0洞段开挖,0+250.0~0+293.24洞段开挖,0+293.204~0+343.24洞段开挖。混凝土衬砌为0+2.4~0+47.4段和0+290~0+330段,挂网锚喷段为0+290~0+250段,喷砼段为0+250~0+47.4段、砼护底段为0+250~0+47.4段,混凝土衬砌、锚喷、喷砼、砼护底共31个单元工程。本分部工程共38个单元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已经完成(详见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经我单位自评和监理单位复评,质量均合格。
3、回填灌浆分部工程:
该分部工程分为5个单元工程,分别为0+2.4~0+12.4段顶部回填灌浆、0+12.4~0+22.4段顶部回填灌浆、0+22.4~0+32.4段顶部回填灌浆、0+32.4~0+42.4段顶部回填灌浆、0+42.4~0+47.4段顶部回填灌浆。该5个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已经完成(详见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经我单位自评和监理单位复评,质量均合格。
4、进口闸室段(土建)分部工程:
该分部工程分为4个单元工程,其中闸室开挖为1个单元工程,混凝土施工按仓号分成3个单元工程。该4个单元工程中的3个(闸室顶部混凝土单元工程除外)质量评定已经完成(详见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经我单位自评和监理单位复评,质量均合格。
5、2011年10月14日,马槽河水库放空洞(兼导流洞)分部工程验收组对以上4个分部工程进行了验收,4个分部工程均被评为合格工程。 四、完成主要工程量:
完成了导流洞全部石方开挖工作,隧洞全长327.5米,合计石方开挖4925.84m³。完成导流明渠衬砌60.38米。完成洞内锚喷段底板浇筑245米。完成洞身段衬砌85米,完成闸室段衬砌5.4米。完成洞身锚喷砼40米。完成洞身素喷砼202.6米。完成系统锚杆施工85根。。完成明渠和其它浆砌石施工378.48m³。完成C20埋石砼384.0m³。完成软基换填块石1112.9m³。完成洞身(含闸室)C25W6混凝土493.73m³。完成导流明渠C25W6混凝土衬
砌206.9m³。完成闸室二期砼浇筑9.69m³。完成喷砼259.6m³。完成钢筋制安64.442吨。完成C20砼护底165m³。完成明渠土方开挖4039.6m³。完成导流明渠石方明挖596.6m³。完成导流明渠淤泥开挖1398.8 m³。完成洞身衬砌段回填灌浆171.0㎡。在导流明渠进口段修建了一座跨明渠的交通桥(荷载40吨)。
完成围堰帷幕灌浆施工120m。 五、施工进度管理情况:
本工程2011年1月1日开工,10月中旬具备导(截)条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所规定的节点工程要求,施工进度没有滞后,为大坝填筑施工提供了有利保证。 六、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本工程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范》、《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隧洞掘进安全措施》、《土石方开挖安全措施》、《施工防洪渡汛措施》、《安全用电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施工,施工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七、下阶段(主体工程施工第二阶段)的节点工期:
1、第二阶段总体目标:2012年4月20日前完成大坝EL820.0以下填筑,同时溢洪道具备临时过水条件(完成溢洪道820.0m高程以下底板混凝土、闸室边墙混凝土,泄槽鼻坎段边墙高度不小于5m并满足大坝回填需要的高度)。
2、第二阶段施工节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