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银行资金内部控制,保证资金使用安全,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明确了公司通过银行进行收款、付款结算以及银行存款余额的管理要求与操作规范,以规范银行存款业务的基本程序。
二、总则
本制度所称银行存款是指本公司拥有的存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以及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银行存款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银行存款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分离;银行存款收支的经办人员与银行存款收支的审核人员分离;支票的保管与支取货币资金的财务专用章和负责人名章的保管分离。
三、业务流程
1、银行收款管理
2、银行付款管理
3
、银行存款余额管理
四、风险防范
1、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严禁签发空头支票。
2、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记账,也不准以收顶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编制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3、财会人员办理汇款、转账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根据审批权限,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账备查。
五、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1、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
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者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负责保管的人员不得将印章随意放入抽屉保管。
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出纳离任时,交接人员应尽早做好接替准备。特别是做好存款印鉴的更换准备,以便到任后就能开始工作。银行存款及有关票据、票证的移交以及更换印鉴时,交接双方有疑问要一同到开户银行复核,核对无误后,再移交票据、票证,同时更换余留在银行的私人印鉴。
2、货币资金结算票据的管理
购买货币资金结算票据由出纳员提出申请并负责购买,由财务部门货币资金主管人员批准,由货币资金核算人员设置专门的备查薄进行登记管理,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不得在支票签发前预先加盖签发支票的印章,签发支票时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对签错的支票或退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
货币资金结算票据由出纳员负责保管,由货币资金核算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出纳员对领出的空白票据必须进行登记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并对领出的空白票据的用途进行跟踪监督,催促领用人及时交回票据存根或回单,收回空白票据存根或回单并经货币资金核算人员审核其支付金额和用途正确无误后,出纳人员应注销领出的空白票据。
票据的背书转让由货币资金主管人员批准,已背书转让的票据要由货币资金核算人员在备查薄上登记并注意掌握其动向,直到该票据兑现为止。
六、本制度解释归财务部
七、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银行资金内部控制,保证资金使用安全,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明确了公司通过银行进行收款、付款结算以及银行存款余额的管理要求与操作规范,以规范银行存款业务的基本程序。
二、总则
本制度所称银行存款是指本公司拥有的存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以及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银行存款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银行存款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分离;银行存款收支的经办人员与银行存款收支的审核人员分离;支票的保管与支取货币资金的财务专用章和负责人名章的保管分离。
三、业务流程
1、银行收款管理
2、银行付款管理
3
、银行存款余额管理
四、风险防范
1、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严禁签发空头支票。
2、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记账,也不准以收顶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编制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3、财会人员办理汇款、转账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根据审批权限,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账备查。
五、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1、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
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者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负责保管的人员不得将印章随意放入抽屉保管。
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出纳离任时,交接人员应尽早做好接替准备。特别是做好存款印鉴的更换准备,以便到任后就能开始工作。银行存款及有关票据、票证的移交以及更换印鉴时,交接双方有疑问要一同到开户银行复核,核对无误后,再移交票据、票证,同时更换余留在银行的私人印鉴。
2、货币资金结算票据的管理
购买货币资金结算票据由出纳员提出申请并负责购买,由财务部门货币资金主管人员批准,由货币资金核算人员设置专门的备查薄进行登记管理,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不得在支票签发前预先加盖签发支票的印章,签发支票时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对签错的支票或退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
货币资金结算票据由出纳员负责保管,由货币资金核算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出纳员对领出的空白票据必须进行登记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并对领出的空白票据的用途进行跟踪监督,催促领用人及时交回票据存根或回单,收回空白票据存根或回单并经货币资金核算人员审核其支付金额和用途正确无误后,出纳人员应注销领出的空白票据。
票据的背书转让由货币资金主管人员批准,已背书转让的票据要由货币资金核算人员在备查薄上登记并注意掌握其动向,直到该票据兑现为止。
六、本制度解释归财务部
七、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