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机室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教室是学校现代化设施,要有专职人员负责严格管理,充分利用,倍加爱护。
二、教室内的所有设备,要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定位,贴上标签,并逐一登记入账,做到帐物相符。
三、管理人员每周要检查电路,并打开窗户换气,做好保洁工作。下班要切断电源。
四、要建立管理册,每次上机须登记上课内容、使用时间、机器情况、上机人数。梅雨季节及多雨天气,每天至少开机2小时,暑假期间切忌长期关闭,常规管理不能中断。
五、教室内要有可靠的防火、防盗措施,并要责任到人。
六、师生进入计算机室要换鞋或加鞋套,要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参观人员尽量不进入教室。
七、每台计算机要建立保养、维修等情况的技术档案,要严格控制外来磁盘使用,定期做好病毒检测和杀毒工作。
八、机房内的稳压器、服务器等设备一律由管理员操作,其它人员勿动。机器发生故意,除专业人员外任何人不准打开机盖改动微机的电源和机械接口插件。
高坦中心学校
2010年9月5日
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场所之一,所装备仪器设备精度高,价格昂贵,操作复杂,环境要求高。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多媒体教学秩序,提高多媒体教室的利用率,特制订多媒体教室的管理制度如下:
1.多媒体教室是学校多媒体教学的专用教室,一般不得用于召开会议、聚会、娱乐等活动。
2.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先提出申请,由主管人员统一安排使用。
3.教室使用者,使用前应认真阅读各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和控制台操作说明,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主管人员处理。
4.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5.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6.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7.保持教室环境卫生,不得随地抛弃废物,不得吸烟或吃零食。
8.注意上课纪律,不得大声喧哗,学生必须按教师指定的位置就座。
9.教室卫生坚持日常小扫和定期大扫的制度,由管理员负责统一安排级打扫。
10.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后果者,按学校管理条例处理。
高坦中心学校 2010年9月5日
多媒体教室管理员、教师、学生职责
一、多媒体教室系统管理员责任制度
1.编写多媒体设备使用手册,培训和指导任课教师正确使用多媒体设备;
2.全面负责多媒体教室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3.及时检修多媒体设备故障,对于疑难及设备损坏故障应立即联系供应商处理,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
4.课前课后与任课老师做好设备的清点工作;
5.定期检查《多媒体教室使用日志》,认真处理使用日志中所提出的各种问题。
二、任课教师管理职责
1.通过多媒体设备的使用培训,能正确使用多媒体教室各种设备;
2.注意保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系统配置和其他教师的课件;
3.下课后,任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日志》中的“上课情况记录”与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做好课前课后的设备清点工作,对丢失的设备(配件等)要负责追回;
4.教书育人,教育学生养成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
5.保持多媒体教室墙壁整洁,不能随便在墙壁上乱贴乱画。
三、多媒体教室上课学生管理制度
1.学生未经教师许可,不得操作教师用机及多媒体教学设备;
2.多媒体教室不提供学生自习;
3.严禁乱丢果皮、纸屑等垃圾;
4.严禁在多媒体教室抽烟、吃东西;
5.严禁随地吐痰;
6.爱护公物,严禁在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
7.不得擅自取走多媒体教室的各种设备(配件)等,违者,以盗窃行为论处。
高坦中心学校
2010年9月5日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 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 加强对单位的信息发布和BBS公告系统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4. 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5. 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6. 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高坦中心学校
2010年9月5日
微机室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教室是学校现代化设施,要有专职人员负责严格管理,充分利用,倍加爱护。
二、教室内的所有设备,要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定位,贴上标签,并逐一登记入账,做到帐物相符。
三、管理人员每周要检查电路,并打开窗户换气,做好保洁工作。下班要切断电源。
四、要建立管理册,每次上机须登记上课内容、使用时间、机器情况、上机人数。梅雨季节及多雨天气,每天至少开机2小时,暑假期间切忌长期关闭,常规管理不能中断。
五、教室内要有可靠的防火、防盗措施,并要责任到人。
六、师生进入计算机室要换鞋或加鞋套,要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参观人员尽量不进入教室。
七、每台计算机要建立保养、维修等情况的技术档案,要严格控制外来磁盘使用,定期做好病毒检测和杀毒工作。
八、机房内的稳压器、服务器等设备一律由管理员操作,其它人员勿动。机器发生故意,除专业人员外任何人不准打开机盖改动微机的电源和机械接口插件。
高坦中心学校
2010年9月5日
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场所之一,所装备仪器设备精度高,价格昂贵,操作复杂,环境要求高。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多媒体教学秩序,提高多媒体教室的利用率,特制订多媒体教室的管理制度如下:
1.多媒体教室是学校多媒体教学的专用教室,一般不得用于召开会议、聚会、娱乐等活动。
2.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先提出申请,由主管人员统一安排使用。
3.教室使用者,使用前应认真阅读各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和控制台操作说明,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主管人员处理。
4.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5.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6.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7.保持教室环境卫生,不得随地抛弃废物,不得吸烟或吃零食。
8.注意上课纪律,不得大声喧哗,学生必须按教师指定的位置就座。
9.教室卫生坚持日常小扫和定期大扫的制度,由管理员负责统一安排级打扫。
10.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后果者,按学校管理条例处理。
高坦中心学校 2010年9月5日
多媒体教室管理员、教师、学生职责
一、多媒体教室系统管理员责任制度
1.编写多媒体设备使用手册,培训和指导任课教师正确使用多媒体设备;
2.全面负责多媒体教室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3.及时检修多媒体设备故障,对于疑难及设备损坏故障应立即联系供应商处理,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
4.课前课后与任课老师做好设备的清点工作;
5.定期检查《多媒体教室使用日志》,认真处理使用日志中所提出的各种问题。
二、任课教师管理职责
1.通过多媒体设备的使用培训,能正确使用多媒体教室各种设备;
2.注意保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系统配置和其他教师的课件;
3.下课后,任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日志》中的“上课情况记录”与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做好课前课后的设备清点工作,对丢失的设备(配件等)要负责追回;
4.教书育人,教育学生养成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
5.保持多媒体教室墙壁整洁,不能随便在墙壁上乱贴乱画。
三、多媒体教室上课学生管理制度
1.学生未经教师许可,不得操作教师用机及多媒体教学设备;
2.多媒体教室不提供学生自习;
3.严禁乱丢果皮、纸屑等垃圾;
4.严禁在多媒体教室抽烟、吃东西;
5.严禁随地吐痰;
6.爱护公物,严禁在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
7.不得擅自取走多媒体教室的各种设备(配件)等,违者,以盗窃行为论处。
高坦中心学校
2010年9月5日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 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 加强对单位的信息发布和BBS公告系统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4. 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5. 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6. 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高坦中心学校
201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