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
作者: 来源:海大律师网 阅读:0 发布时间:2015-1-27 0:00:00
担保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
委托担保合同
乙方为了经营_____,向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借款,特此委托甲方作为其保证人。按照《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委托甲方对其与贷款人签订的第____号《借款合同》(借款本金_____万元,期限___个月,贷款利率为___,以下简称主合同)所约定的债务及因乙方违约而应向贷款人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滞纳金、贷款人实现债权费用等全部款项向贷款人提供信用担保。
第二条 担保方式和范围
担保方式和范围原则为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 担保期间
以甲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条 担保费用
1、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收取担保费合计人民币元整(¥ 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甲方。
2、乙方与贷款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乙方所支付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 反担保
甲方接受委托后,乙方应依法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具体事项另立合同。反担保可以是乙方自行提供,也可以是第三人提供。
第六条乙方承诺
1、向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所陈述的事实无虚假。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保费。
3、按申请用途使用资金,接受甲方对其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4、按主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债务。
5、在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内,乙方不得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
6、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灭失、或反担保财产将处理(转让);乙方应在两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乙方须知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以甲方名义直接对乙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为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的;
4、甲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甲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乙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乙方提起诉讼。
6、拒不接受甲方保后检查或在甲方保后检查中提供虚假资料及信息。
若贷款人未提前收回贷款,甲方有权处置反担保物并选择将处置款项提前清偿主债权及费用或进行提存,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的通知报告义务
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5、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第九条 重大事项的审查
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甲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第十条 追偿授权
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债务。
第十一条 保险事宜
乙方应为农业贷款投保 险,并指定唯一受益人为甲方,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能投保 险,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元。
第十二条 双方关于公告的约定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还款,逾期两个月以上的(包含两个月),甲方有权自行发布或委托相关征信机构向报纸、电视等任何媒体发布乙方信用缺失、逾期还款的公告,甲方可以采取任何手段限制甲方高额消费、贷款、出国等生产消费活动。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
2、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致使甲方代为偿还借款的,除应当赔偿甲方代偿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外,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实现反担保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登记、保险、保管、鉴定、公证、处置反担保物等的费用)。
3、乙方未按约定偿还债务,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收,扣收款项用以偿还全部债务及相关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甲方有权扣留、查封、抵扣乙方的房产、车辆、股权收益、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预期债权收益等一切可以转化为财产的收益。
4、乙方未按约定偿还债务,乙方的剩余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地上附作物的收益权归甲方所有,用以偿还债务,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乙方仍负责清偿。
第十四条 通知和通讯
任何一方改变联系方法的,应在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未通知的,依据本合同列出的地址所做出的联络和通讯应视为有效。
第十五条 特别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和银行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的内容,即《借款合同》中有关条款,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对延长或变更内容不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六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甲、乙双方同意提交 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八条 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贷款银行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担保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
作者: 来源:海大律师网 阅读:0 发布时间:2015-1-27 0:00:00
担保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
委托担保合同
乙方为了经营_____,向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借款,特此委托甲方作为其保证人。按照《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委托甲方对其与贷款人签订的第____号《借款合同》(借款本金_____万元,期限___个月,贷款利率为___,以下简称主合同)所约定的债务及因乙方违约而应向贷款人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滞纳金、贷款人实现债权费用等全部款项向贷款人提供信用担保。
第二条 担保方式和范围
担保方式和范围原则为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 担保期间
以甲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条 担保费用
1、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收取担保费合计人民币元整(¥ 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甲方。
2、乙方与贷款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乙方所支付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 反担保
甲方接受委托后,乙方应依法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具体事项另立合同。反担保可以是乙方自行提供,也可以是第三人提供。
第六条乙方承诺
1、向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所陈述的事实无虚假。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保费。
3、按申请用途使用资金,接受甲方对其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4、按主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债务。
5、在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内,乙方不得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
6、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灭失、或反担保财产将处理(转让);乙方应在两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乙方须知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以甲方名义直接对乙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为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的;
4、甲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甲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乙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乙方提起诉讼。
6、拒不接受甲方保后检查或在甲方保后检查中提供虚假资料及信息。
若贷款人未提前收回贷款,甲方有权处置反担保物并选择将处置款项提前清偿主债权及费用或进行提存,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的通知报告义务
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5、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第九条 重大事项的审查
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甲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第十条 追偿授权
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债务。
第十一条 保险事宜
乙方应为农业贷款投保 险,并指定唯一受益人为甲方,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能投保 险,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元。
第十二条 双方关于公告的约定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还款,逾期两个月以上的(包含两个月),甲方有权自行发布或委托相关征信机构向报纸、电视等任何媒体发布乙方信用缺失、逾期还款的公告,甲方可以采取任何手段限制甲方高额消费、贷款、出国等生产消费活动。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
2、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致使甲方代为偿还借款的,除应当赔偿甲方代偿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外,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实现反担保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登记、保险、保管、鉴定、公证、处置反担保物等的费用)。
3、乙方未按约定偿还债务,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收,扣收款项用以偿还全部债务及相关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甲方有权扣留、查封、抵扣乙方的房产、车辆、股权收益、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预期债权收益等一切可以转化为财产的收益。
4、乙方未按约定偿还债务,乙方的剩余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地上附作物的收益权归甲方所有,用以偿还债务,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乙方仍负责清偿。
第十四条 通知和通讯
任何一方改变联系方法的,应在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未通知的,依据本合同列出的地址所做出的联络和通讯应视为有效。
第十五条 特别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和银行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的内容,即《借款合同》中有关条款,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对延长或变更内容不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六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甲、乙双方同意提交 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八条 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贷款银行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