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工具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维修工具管理,确保维修工具的完整及维修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维修效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部维修使用的工具管理。 3、职责
3.1设备科主管负责工具的申购、发放控制、使用的监督检查。 3.2 负责确定个人和公共工具的使用监督检查。
3.3 各机台以及维修人员负责个人工具的保管,合理使用。 4、管理规定
4.1 各机台以及维修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个人常用工具及班组公用工具,个人工具由个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2 所有工具都要进行建账管理,做到帐物相符,领用时每人必须在《工具领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3 所有的工具必须正确使用,特别是电动工具必须按照使用说明安全、正确、合理地使用,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4.4 所有工具坚持以旧领新的原则,在领用新工具时必须交回旧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统一由仓库处理,不准外流。
4.5专业工具未经相关人员培训不得随意使用。 4.6 较大型的专业工具应随用随借,做到当日归还。 4.7 新增加的工具必须经设备科主管批准后,方可购买。 4.8 所有工具实行丢失赔偿的原则。
4.9 建立工具管理档案,实行工具报损制度。 4.10对部分易损工具采取以旧领新的方式进行。
4.11对部分常用而又不容易损坏的工具应采取定期更换的制度。 4.12对部分大型工具应建立严格的报损制度,按照报损(损坏原因)、申购、采购(应有相关工程人员陪同并提出相关数据)、领取的程序进行。
4.13对工具实行个人负责制,谁丢失谁负责赔偿的制度。
4.14对于公共工具及大件工具应由设备科主管负责进行统一管理,并进行缺陷记录。 4.15对在工作中损坏的工具应填写报损单后(同时将损坏的工具交回)方可领取。 4.16对于损坏的工具应定期进行统一销毁(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4.17对于专用的工具应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专用工具档案,不得轻易损坏、更换,一旦损坏应填写损坏原因,如属人为损坏则需进行适当赔偿,如属自然损坏(需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具损坏凭据)则按照报损程序办理。 5. 记录
5.1 工具领用登记表
5.2 公用工具领/借用登记表 5.3 公用工具外借登记表
设备科/2014-09-09
附:维修工具更换期限表以及要求
工具领用登记表
维修工具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维修工具管理,确保维修工具的完整及维修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维修效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部维修使用的工具管理。 3、职责
3.1设备科主管负责工具的申购、发放控制、使用的监督检查。 3.2 负责确定个人和公共工具的使用监督检查。
3.3 各机台以及维修人员负责个人工具的保管,合理使用。 4、管理规定
4.1 各机台以及维修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个人常用工具及班组公用工具,个人工具由个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2 所有工具都要进行建账管理,做到帐物相符,领用时每人必须在《工具领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3 所有的工具必须正确使用,特别是电动工具必须按照使用说明安全、正确、合理地使用,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4.4 所有工具坚持以旧领新的原则,在领用新工具时必须交回旧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统一由仓库处理,不准外流。
4.5专业工具未经相关人员培训不得随意使用。 4.6 较大型的专业工具应随用随借,做到当日归还。 4.7 新增加的工具必须经设备科主管批准后,方可购买。 4.8 所有工具实行丢失赔偿的原则。
4.9 建立工具管理档案,实行工具报损制度。 4.10对部分易损工具采取以旧领新的方式进行。
4.11对部分常用而又不容易损坏的工具应采取定期更换的制度。 4.12对部分大型工具应建立严格的报损制度,按照报损(损坏原因)、申购、采购(应有相关工程人员陪同并提出相关数据)、领取的程序进行。
4.13对工具实行个人负责制,谁丢失谁负责赔偿的制度。
4.14对于公共工具及大件工具应由设备科主管负责进行统一管理,并进行缺陷记录。 4.15对在工作中损坏的工具应填写报损单后(同时将损坏的工具交回)方可领取。 4.16对于损坏的工具应定期进行统一销毁(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4.17对于专用的工具应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专用工具档案,不得轻易损坏、更换,一旦损坏应填写损坏原因,如属人为损坏则需进行适当赔偿,如属自然损坏(需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具损坏凭据)则按照报损程序办理。 5. 记录
5.1 工具领用登记表
5.2 公用工具领/借用登记表 5.3 公用工具外借登记表
设备科/2014-09-09
附:维修工具更换期限表以及要求
工具领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