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要求-人员
1. 概述
本科根据检验工作的需要配备了各类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并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其质量意识、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保证检验工作的质量。人员培训和资格考核按《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程序》执行。
2. 职责
2.1 本科主任负责人力资源的配置,人员培训计划的批准。
2.2 各部门按实际情况提出培训需求。
2.3 质控组负责人员上岗前的实际操作培训和考核。
2.4 综合管理组负责编制全本科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5综合管理组负责建立和保存人员技术档案。
5.1.3 要求
5.1.3.1人员的配备
a .本科主任根据工作职责和工作量配备足够的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
b. 本科领导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内审员和质量监督员由本科主任任命。各科室负责人由本科主任任命;本科其他人员由本科主任按上级和本科有关规定进行录用,实行聘用制,详见附件6《关键岗位人员任命书》。
a. 全科共有职工XX 人, 中级XX 人,初级XX 人;硕士X 人,本科X 人,大专X 人,中专XX 人,人员配备见本手册《检验科人员一览表》。
b. 5.1.3.2 人员能力的保证:
a. 本科主任应确保所有操作专门设备、从事检验以及评价结果和批准、签发检验报告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
b. 所有检验人员必须持有个人资格证书后才能独立上岗,对从事特定岗位的工作人员,应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和技能进行资格确认。 c. 本科对影响检验结果质量的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规定任职资格条件。
5.1.3.3 特定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a. 本科主任必须具备大学以上文化水平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检验工作5年以上,具有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行评价的能力,熟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通业务,会管理,有较强的
组织和协调能力。
b. 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大学以上文化水平或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检验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科学态度,熟悉检验工作管理程序,以及与检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精通检验业务,有处理和裁决重大技术、质量问题的能力,有领导、组织、协调各部门、人员密切配合,保证检验工作正常进行的能力。
c.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大学以上文化水平或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检验工作5年以上,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度的质量意识,熟悉检验业务和质量管理,具有组织本科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的管理能力。
d. 检验人员须具备中专(高中)以上文化水平,掌握检验专业基础理论和知识,熟悉相关的标准规范,具有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能正确处理和判断检验结果,并经考核持有相应检验员证。
e. 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熟悉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本科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过程,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资格证书。
f. 质量监督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检验工作三年以上,对质量管理体系及检验各过程的工作的较熟悉,能全面了解监督范围的工作内容、方法及技术,具备正确检查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的能力。
g. 报告解释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以上文化水平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检验工作5年以上,具有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行评价的能力,熟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通业务,会管理,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熟知 相应的理论以及实践背景,并且近期从事过相关检验。
h. 报告授权签字人:必须具备大学以上文化水平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检验工作5年以上,熟悉检验管理的流程,具有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行判断的能力。
5.1.3.4 人员的培训
a. 根据当前和预期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特点和上级行政或技术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技能目标,综合管理组每年制定出人员培训计划,经本科主任批准后,按计划执行。
b. 培训的内容根据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岗位的不同应有不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此外还应包括:标准化知识,质量控制与管理知识,计量理论知识,误差理论与数据处理技术,数理统计技术,国家有关质量、认证认可、计量以及疾控行业的法律、法规、管理条例等,上岗证考核知识、外语知识等。从事检验的人员还应进行实验室安全和防护知识的培训。
5.13.5 人员的考核
a. 综合管理组负责组织检验人员参加省、市本科组织的检验人员认证考核和实验室间比对验证,以及个人专业水平测试考核和操作熟练性考核。
b. 新进人员或轮岗人员,需进行上岗考核(包括基本理论、基本操作技能和实际样品分析的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能独立从事检验工作。
5.1.3.6 人员的使用和监督
a .本科主要岗位任职人员必须为本科正式职工,且具备满足该岗位所需的专业管理能力和/或技术能力和相应的资格。
b .使用正在接受培训或实习期的人员,应由技术负责人安排合适的持证检验人员对其所承担的检验工作进行指导,并实施的必要的监督。
c .使用临时或辅助人员应与之签定合同,明确工作范围和职责,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并在岗位主管的指导监督下工作。
d .本科主任负责全本科工作的监督,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本科技术工作的监督,质量负责人负责对本科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工作的监督,各科室负责人和质量监督员对各组的日常工作、技术和质量活动的监督
5.1.3.7 检验人员技术培训档案
a. 综合管理组建立和保存检验人员技术培训计划及检查考核情况纪录。
b. 建立和保存现有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主要包括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培训结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论文、学术文章、科技成果等。
技术要求-人员
1. 概述
本科根据检验工作的需要配备了各类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并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其质量意识、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保证检验工作的质量。人员培训和资格考核按《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程序》执行。
2. 职责
2.1 本科主任负责人力资源的配置,人员培训计划的批准。
2.2 各部门按实际情况提出培训需求。
2.3 质控组负责人员上岗前的实际操作培训和考核。
2.4 综合管理组负责编制全本科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5综合管理组负责建立和保存人员技术档案。
5.1.3 要求
5.1.3.1人员的配备
a .本科主任根据工作职责和工作量配备足够的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
b. 本科领导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内审员和质量监督员由本科主任任命。各科室负责人由本科主任任命;本科其他人员由本科主任按上级和本科有关规定进行录用,实行聘用制,详见附件6《关键岗位人员任命书》。
a. 全科共有职工XX 人, 中级XX 人,初级XX 人;硕士X 人,本科X 人,大专X 人,中专XX 人,人员配备见本手册《检验科人员一览表》。
b. 5.1.3.2 人员能力的保证:
a. 本科主任应确保所有操作专门设备、从事检验以及评价结果和批准、签发检验报告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
b. 所有检验人员必须持有个人资格证书后才能独立上岗,对从事特定岗位的工作人员,应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和技能进行资格确认。 c. 本科对影响检验结果质量的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规定任职资格条件。
5.1.3.3 特定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a. 本科主任必须具备大学以上文化水平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检验工作5年以上,具有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行评价的能力,熟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通业务,会管理,有较强的
组织和协调能力。
b. 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大学以上文化水平或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检验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科学态度,熟悉检验工作管理程序,以及与检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精通检验业务,有处理和裁决重大技术、质量问题的能力,有领导、组织、协调各部门、人员密切配合,保证检验工作正常进行的能力。
c.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大学以上文化水平或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检验工作5年以上,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度的质量意识,熟悉检验业务和质量管理,具有组织本科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的管理能力。
d. 检验人员须具备中专(高中)以上文化水平,掌握检验专业基础理论和知识,熟悉相关的标准规范,具有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能正确处理和判断检验结果,并经考核持有相应检验员证。
e. 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熟悉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本科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过程,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资格证书。
f. 质量监督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检验工作三年以上,对质量管理体系及检验各过程的工作的较熟悉,能全面了解监督范围的工作内容、方法及技术,具备正确检查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的能力。
g. 报告解释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以上文化水平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检验工作5年以上,具有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行评价的能力,熟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通业务,会管理,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熟知 相应的理论以及实践背景,并且近期从事过相关检验。
h. 报告授权签字人:必须具备大学以上文化水平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检验工作5年以上,熟悉检验管理的流程,具有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行判断的能力。
5.1.3.4 人员的培训
a. 根据当前和预期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特点和上级行政或技术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技能目标,综合管理组每年制定出人员培训计划,经本科主任批准后,按计划执行。
b. 培训的内容根据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岗位的不同应有不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此外还应包括:标准化知识,质量控制与管理知识,计量理论知识,误差理论与数据处理技术,数理统计技术,国家有关质量、认证认可、计量以及疾控行业的法律、法规、管理条例等,上岗证考核知识、外语知识等。从事检验的人员还应进行实验室安全和防护知识的培训。
5.13.5 人员的考核
a. 综合管理组负责组织检验人员参加省、市本科组织的检验人员认证考核和实验室间比对验证,以及个人专业水平测试考核和操作熟练性考核。
b. 新进人员或轮岗人员,需进行上岗考核(包括基本理论、基本操作技能和实际样品分析的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能独立从事检验工作。
5.1.3.6 人员的使用和监督
a .本科主要岗位任职人员必须为本科正式职工,且具备满足该岗位所需的专业管理能力和/或技术能力和相应的资格。
b .使用正在接受培训或实习期的人员,应由技术负责人安排合适的持证检验人员对其所承担的检验工作进行指导,并实施的必要的监督。
c .使用临时或辅助人员应与之签定合同,明确工作范围和职责,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并在岗位主管的指导监督下工作。
d .本科主任负责全本科工作的监督,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本科技术工作的监督,质量负责人负责对本科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工作的监督,各科室负责人和质量监督员对各组的日常工作、技术和质量活动的监督
5.1.3.7 检验人员技术培训档案
a. 综合管理组建立和保存检验人员技术培训计划及检查考核情况纪录。
b. 建立和保存现有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主要包括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培训结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论文、学术文章、科技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