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 达 小 学
特异体质(带病)上学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平安校园”的深入创建工作,针对一些特异体质(带病)学生,提出具体相关的要求与配合管理措施,以明确其家长或监护人的责任。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陕西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与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学校与家长签订本安全管理责任书。
1 有特异体质(带病)的学生,家长有义务向班主任告知孩子的详细情况,不得隐瞒。将身体健康状况、变化情况及与健康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告知学校,并保证相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 2 班主任或代课教师要照顾好学生的生活,稳定他们的情绪,时刻高度关注他们的一切不正常征兆,并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3 一些特异体质(带病)学生在校内发生异常情况,监护人接到学校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学校或医院,接管该生护理。
4. 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到校看望该子女,到班主任处询问相关情况,以便及时处理相关情况。
5. 特异体质(带病)学生在校期间因发病(或主观因素)而发生的任何自身伤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均自行承担,与学校无关。
6. 特异体质(带病)学生因发病而对他人的伤害或财产的破坏,监护人必须全部承担相应的责任后果或经济赔偿,与学校无关。
7. 特异体质(带病)学生上下学必须有家长或监护人按时接送,若家长不能按时接送,由孩子自己上、放学,途中出现任何不安全因素与学校无任何关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持一份,自2015年 3月 6日有效。 学生 班级
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
长宁镇华达小学小学(盖章) 年 月 日
特异体质(带病)上学学生安全责任书
华 达 小 学
二O一五年三月六日
华 达 小 学
特异体质(带病)上学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平安校园”的深入创建工作,针对一些特异体质(带病)学生,提出具体相关的要求与配合管理措施,以明确其家长或监护人的责任。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陕西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与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学校与家长签订本安全管理责任书。
1 有特异体质(带病)的学生,家长有义务向班主任告知孩子的详细情况,不得隐瞒。将身体健康状况、变化情况及与健康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告知学校,并保证相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 2 班主任或代课教师要照顾好学生的生活,稳定他们的情绪,时刻高度关注他们的一切不正常征兆,并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3 一些特异体质(带病)学生在校内发生异常情况,监护人接到学校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学校或医院,接管该生护理。
4. 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到校看望该子女,到班主任处询问相关情况,以便及时处理相关情况。
5. 特异体质(带病)学生在校期间因发病(或主观因素)而发生的任何自身伤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均自行承担,与学校无关。
6. 特异体质(带病)学生因发病而对他人的伤害或财产的破坏,监护人必须全部承担相应的责任后果或经济赔偿,与学校无关。
7. 特异体质(带病)学生上下学必须有家长或监护人按时接送,若家长不能按时接送,由孩子自己上、放学,途中出现任何不安全因素与学校无任何关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持一份,自2015年 3月 6日有效。 学生 班级
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
长宁镇华达小学小学(盖章) 年 月 日
特异体质(带病)上学学生安全责任书
华 达 小 学
二O一五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