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宣传推广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市场宣传推广活动的申报、审批、执行程序,使市场宣传和推广有据可依,同时节约公司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产品所进入之全部市场。
2、本制度包括市场促宣品费用审核标准和领用流程、市场广告管理办法、市场
宣传制作申报流程及管理办法、市场活动管理办法。
三、职责
1、公司企划部负责本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以及监督实施。
2、关于促宣品的设计、制作、采购、保管、发放等各项权责,以公司《促宣品
管理制度》为准。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请各办事处、各管理处、各区域经销商严格按照
制度所规定的内容执行。
四、管理规定
1、市场促宣品申报流程及审核标准
1) 促宣品分为促销品和宣传品。促销品包括公司统一制作的常规赠品、活
动特定赠品、公关客情礼品。宣传品分为企业品牌宣传物料、终端形象
展示物料,包括公司统一制作的易拉宝、X展架、画册、海报、吊旗、
跳跳贴、折页、形象堆码、促销服等。
2) 各管理处于每月26日前根据各市场回款情况,预估次月促宣品领用品种
及金额,填写次月《月度促宣品申请表》,注明拟领取物品种类、数量,于每月28日中午12:00点前传递至公司,由营销副总审批后,交企划部
办理发放手续。促宣品每月仅允许申报一次,不得多次申报。
3) 如管理处未能于每月28日中午12:00前将《月度促宣品申请表》传递至
公司,又未及时说明情况的,则视为该区域次月促宣品需求为零,不得
领用任何物品。
4) 企划部以营销副总所审批之《月度促宣品申请表》为依据,登记《促宣
品领用表》,仓库凭表配备物品,储运办理发货。
5) 市场促宣品原则上随货发送,如遇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公司开展大型
整体促销活动时所需的促宣品,由企划部按比例分配,统一配送。
6) 促宣品统一发送到申报单位,由管理处负责人领取后根据市场需要分配
下发。促宣品由管理处负责人接收后统一分配、保管。管理处可根据经销商的能力、销售的淡、旺季或对区域的支持力度来申报、分配、管理促宣品。
7) 经销商领用促宣品的总金额不得高于全年回款总额的2%,否则,超出
部分由经销商自行承担,由经销商以现金方式购买,或者在当年返利中扣除。
8) 新开发的市场在导入初期(上市前期3个月),允许经销商超额领用促销
品,但费用比例不得超过当期回款的5%。如遇特殊情况(比如某市场近阶段遭遇竞品大力度强攻,或某市场举办大型政府、机关活动等),我方需要加大促宣资源投入,由各管理处主任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传递至公司,经企划部审核,报营销副总批准后方可特别办理。特殊情况下追加的促宣费用,同样计入经销商年度促宣品总额度中。
9) 促销服的领用及管理见《促销服管理办法》。
10) 宣传品的使用必须依照《终端生动化手册》执行,严禁滥用、浪费宣传
品。
11) 市场促宣品领用流程示意图:
2、市场广告管理办法
1) 广告主要包括电视广告、报纸广告、户外广告。
2) 电视广告由公司统一制作、统一排期并统一投放。在企划部未能对广告
播出进行监测的地区,管理处要负责监控,及时反馈电视广告播出效果。
如果经销商自行投放电视广告,由企划部提供电视广告带,广告播出结束后一个月内管理处应将所借广告带(BTC带或光盘)交还给企划部,若逾期不还或遗失,对管理处负责人处以300元罚款。
3) 报纸广告由企划部统一设计、统一排期并统一投放。广告(或相关报导)
见报后,企划部会及时将信息告知各管理处,管理处监控广告的发布情况,并知会经销商收集、购买当期报纸,分发至各大终端、团购客户、VIP客户手中,进行宣传效果的放大。
4) 外围市场的户外广告包括户外高架炮、路牌、墙面、看板、车身广告等。 a、 外围市场户外广告的发布,由各管理处考察、收集当地广告资源,报企
划部共同商讨投放方案。
b、 广告合同谈判由企划部具体操作,基本确定合同条款后由企划部报总经
理审批后进行最终谈判,并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合同款项支付由企划部统一负责。
c、 广告平面由企划部设计,定稿后以光盘的形式当地广告公司进行制作,
管理处严格监督广告的制作与发布。
d、 广告发布后由管理处会同广告公司进行现场验收,并监督广告公司在广
告验收后七日内将多角度广告实景照片寄至企划部存档。广告效果如与设计稿样有较大差异,由管理处监督广告公司重新制作,重新验收。
5) 管理处随时监控广告的发布情况,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与企划部沟通,
并联系广告公司立即解决。
3、市场宣传制作管理办法
1) 市场的宣传制作,由管理处填报《终端宣传制作申请表》交企划部,经
企划部审核后报营销副总批准,由设计师按照需求进行设计,定稿后以光盘的形式由管理处交经销商进行制作。
2) 市场终端宣传物料由企划部统一设计,市场负责人会同经销商在当地制
作。公司参照武汉市统一价格给予一定补贴,超出部分由经销商自行承担。
3) 经销商按照企划部所提供的设计稿进行制作并安装后,将实景照片寄至
企划部存档,企划部以照片为验收依据。如照片效果与设计稿样效果有
较大偏差,并且影响产品及企业形象的,必须重新制作,务必使实际效果与设计稿样效果相符。如拒不重新制作,除强制要求其更正以外,还应取消当期制作补贴,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罚款。
4) 由经销商自行设计,并承担制作费用的广告或终端宣传物料,样稿必须
经企划部审定,效果必须符合企业CI文件规定,并将实物照片寄至企划部存档,企划部以照片为依据进行验收。如照片效果不符合公司CI要求,经销商必须在一周内做出整改,整改后的广告或宣传物料经企划部重新验收。如经销商拒不重新制作,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罚款。
5) 市场宣传制作操作流程示意图:
4、市场活动管理办法
1) 活动包括为促进销售而举行的促销活动,和为增强品牌影响力而举行的
公关活动。
2) 由公司统一组织的活动,经销商必须严格按照活动方案执行,管理处严
格监控。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对活动方案进行调整,管理处必须向企划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否则所需费用由经销商自行承担。
3) 由经销商自行策划并组织实施的活动,经销商必须先与管理处和办事处
经理进行沟通,商定后至少提前20日(重大节日须提前30天)将活动方案报企划部审批执行,公司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费用支持,否则由经销商自行承担。
五、相关文件与记录
1、《月度促销品申请表》
2、《终端宣传制作申请表》
市场宣传推广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市场宣传推广活动的申报、审批、执行程序,使市场宣传和推广有据可依,同时节约公司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产品所进入之全部市场。
2、本制度包括市场促宣品费用审核标准和领用流程、市场广告管理办法、市场
宣传制作申报流程及管理办法、市场活动管理办法。
三、职责
1、公司企划部负责本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以及监督实施。
2、关于促宣品的设计、制作、采购、保管、发放等各项权责,以公司《促宣品
管理制度》为准。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请各办事处、各管理处、各区域经销商严格按照
制度所规定的内容执行。
四、管理规定
1、市场促宣品申报流程及审核标准
1) 促宣品分为促销品和宣传品。促销品包括公司统一制作的常规赠品、活
动特定赠品、公关客情礼品。宣传品分为企业品牌宣传物料、终端形象
展示物料,包括公司统一制作的易拉宝、X展架、画册、海报、吊旗、
跳跳贴、折页、形象堆码、促销服等。
2) 各管理处于每月26日前根据各市场回款情况,预估次月促宣品领用品种
及金额,填写次月《月度促宣品申请表》,注明拟领取物品种类、数量,于每月28日中午12:00点前传递至公司,由营销副总审批后,交企划部
办理发放手续。促宣品每月仅允许申报一次,不得多次申报。
3) 如管理处未能于每月28日中午12:00前将《月度促宣品申请表》传递至
公司,又未及时说明情况的,则视为该区域次月促宣品需求为零,不得
领用任何物品。
4) 企划部以营销副总所审批之《月度促宣品申请表》为依据,登记《促宣
品领用表》,仓库凭表配备物品,储运办理发货。
5) 市场促宣品原则上随货发送,如遇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公司开展大型
整体促销活动时所需的促宣品,由企划部按比例分配,统一配送。
6) 促宣品统一发送到申报单位,由管理处负责人领取后根据市场需要分配
下发。促宣品由管理处负责人接收后统一分配、保管。管理处可根据经销商的能力、销售的淡、旺季或对区域的支持力度来申报、分配、管理促宣品。
7) 经销商领用促宣品的总金额不得高于全年回款总额的2%,否则,超出
部分由经销商自行承担,由经销商以现金方式购买,或者在当年返利中扣除。
8) 新开发的市场在导入初期(上市前期3个月),允许经销商超额领用促销
品,但费用比例不得超过当期回款的5%。如遇特殊情况(比如某市场近阶段遭遇竞品大力度强攻,或某市场举办大型政府、机关活动等),我方需要加大促宣资源投入,由各管理处主任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传递至公司,经企划部审核,报营销副总批准后方可特别办理。特殊情况下追加的促宣费用,同样计入经销商年度促宣品总额度中。
9) 促销服的领用及管理见《促销服管理办法》。
10) 宣传品的使用必须依照《终端生动化手册》执行,严禁滥用、浪费宣传
品。
11) 市场促宣品领用流程示意图:
2、市场广告管理办法
1) 广告主要包括电视广告、报纸广告、户外广告。
2) 电视广告由公司统一制作、统一排期并统一投放。在企划部未能对广告
播出进行监测的地区,管理处要负责监控,及时反馈电视广告播出效果。
如果经销商自行投放电视广告,由企划部提供电视广告带,广告播出结束后一个月内管理处应将所借广告带(BTC带或光盘)交还给企划部,若逾期不还或遗失,对管理处负责人处以300元罚款。
3) 报纸广告由企划部统一设计、统一排期并统一投放。广告(或相关报导)
见报后,企划部会及时将信息告知各管理处,管理处监控广告的发布情况,并知会经销商收集、购买当期报纸,分发至各大终端、团购客户、VIP客户手中,进行宣传效果的放大。
4) 外围市场的户外广告包括户外高架炮、路牌、墙面、看板、车身广告等。 a、 外围市场户外广告的发布,由各管理处考察、收集当地广告资源,报企
划部共同商讨投放方案。
b、 广告合同谈判由企划部具体操作,基本确定合同条款后由企划部报总经
理审批后进行最终谈判,并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合同款项支付由企划部统一负责。
c、 广告平面由企划部设计,定稿后以光盘的形式当地广告公司进行制作,
管理处严格监督广告的制作与发布。
d、 广告发布后由管理处会同广告公司进行现场验收,并监督广告公司在广
告验收后七日内将多角度广告实景照片寄至企划部存档。广告效果如与设计稿样有较大差异,由管理处监督广告公司重新制作,重新验收。
5) 管理处随时监控广告的发布情况,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与企划部沟通,
并联系广告公司立即解决。
3、市场宣传制作管理办法
1) 市场的宣传制作,由管理处填报《终端宣传制作申请表》交企划部,经
企划部审核后报营销副总批准,由设计师按照需求进行设计,定稿后以光盘的形式由管理处交经销商进行制作。
2) 市场终端宣传物料由企划部统一设计,市场负责人会同经销商在当地制
作。公司参照武汉市统一价格给予一定补贴,超出部分由经销商自行承担。
3) 经销商按照企划部所提供的设计稿进行制作并安装后,将实景照片寄至
企划部存档,企划部以照片为验收依据。如照片效果与设计稿样效果有
较大偏差,并且影响产品及企业形象的,必须重新制作,务必使实际效果与设计稿样效果相符。如拒不重新制作,除强制要求其更正以外,还应取消当期制作补贴,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罚款。
4) 由经销商自行设计,并承担制作费用的广告或终端宣传物料,样稿必须
经企划部审定,效果必须符合企业CI文件规定,并将实物照片寄至企划部存档,企划部以照片为依据进行验收。如照片效果不符合公司CI要求,经销商必须在一周内做出整改,整改后的广告或宣传物料经企划部重新验收。如经销商拒不重新制作,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罚款。
5) 市场宣传制作操作流程示意图:
4、市场活动管理办法
1) 活动包括为促进销售而举行的促销活动,和为增强品牌影响力而举行的
公关活动。
2) 由公司统一组织的活动,经销商必须严格按照活动方案执行,管理处严
格监控。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对活动方案进行调整,管理处必须向企划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否则所需费用由经销商自行承担。
3) 由经销商自行策划并组织实施的活动,经销商必须先与管理处和办事处
经理进行沟通,商定后至少提前20日(重大节日须提前30天)将活动方案报企划部审批执行,公司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费用支持,否则由经销商自行承担。
五、相关文件与记录
1、《月度促销品申请表》
2、《终端宣传制作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