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技术知识
曾绥宇
2014年10月
电力安全十不准:
一、不准在高压电线下打井,防止井管碰高压线造成用户死亡。
二、不准在电线下面盖房、栽树、种爬蔓庄稼和堆入柴草,防止发生火灾及人身触电。
三、不准拾捡断落的电线和拆切拉线、地线,防止触电。
四、不准在电杆下面挖坑取土和在电杆上拴牲畜,防止造成倒杆断线以至人畜触电。
五、不准上变压器台、爬电杆、拉线、防止触电。
六、不准在电线下面放风筝、上杆掏鸟和往电线瓷瓶上扔石子及用弹打鸟,防止损坏电气设备和触电。
七、不准在电线上悬挂各种铁器、家具以及干菜等物品,特别是晾衣铁线要与电线保持距离,以防磨破电线时电伤人。
八、不准在架空线下扬鞭,抹房勿碰电线,拖拉机耕地勿碰拉线,以防触电。
九、不准私拉乱接电灯等一切电气设备,村民用电申请,安装修理找电工。
十、不准私设电网和用电打渔,要杜绝一切窃电行为,对违者要追究责任。
四级控制:
企业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和电网事故;部门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人身重伤和事故;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人身轻伤和障碍;个人控制失误和差错,不发生人身未遂和异常。 两票一卡三制:
工作票、操作票;危险因素控制卡;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
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条例》中坚持的“四不放过”原则:
对事故的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危险性生产区域:
指容易发生触电、高空坠落、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火灾、烫伤等引起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的场所。
四不开工:
工作地点或工作任务不明确不开工;安全措施的要求与布置不完善不开工;审批手续不完善不开工;检修和运行人员未共同赴现场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开工。
五不结束:
检修人员未全部撤离现场(工作场所)不结束;设备变更和改进交接不清楚或记录不明不结束;安全措施未全部拆除不结束;检修和运行人员未共同赴现场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结束;有关测量试验工作未完成或测试不合格不结束。
三懂三会:
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报火警。
危险点预测:
指在作业前,通过一定的途径,对作业中可能存在的危险点进行分析判断,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安全防范的一种方法。
习惯性违章:
是指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
四不伤害: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周围的人员不受伤害。 在生产现场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中,要切实做到哪五个“百分之百”、“三不伤害”?
五个“百分之百”,即安规考试百分之百合格,安规要求百分之百执行,操作正确率百分之百实现,“三不伤害”措施百分之百落实,标准化作业百分之百到位。
什么是“两措”?
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安全监督体系的三级安全网络包括哪些?
企业要建立独立的安全监督机构,主要生产性车间(工区)要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要设安全员。
安全监督的基本任务包括哪些?
①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检查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②对企业发生的人身和设备事故,在规定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③协助企业领导开展反事故斗争,组织各种安全活动,共同保障发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及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在安全管理中应坚持的“抓三基” 、“ 三铁”与 “三违” 、“三高”指什么?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界定?
“抓三基”指从基础抓起、从基层抓起、从基本功抓起。
“三铁” 指铁的制度、铁的面孔、铁的处理。
“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三高” 领导干部高高在上、基层员工高枕无忧、规章制度束之高阁。 安全监督与管理的工作重点就是要抓“三基” ,用“ 三铁”反“三违”, 以此杜绝“三高”现象。
作为班组长,所应承担的安全职责有哪些?
(1)是本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2)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等方法,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采取合理安全措施。
(3)在日常生产工作中,组织实行标准化作业。
(4)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程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5)主持召开好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次或每个轮值的班组安全日活动,并督促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6)负责和督促工作负责人做好每项工作任务(倒闸操作、检修、施工、试验等)事先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
(7)协助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新入厂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全班人员(包括临时工)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积极组织班组人员参加急救培训,做到人人能进行现场急救。
(8)组织开展和参加定期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月”和专项安全检查活动,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
(9)经常检查本班组工作场所(每天不少于一次)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做到及时登记上报,本班组能处理的应及时处理。对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
(10)支持班组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本班组发生的事故、障碍、异常、未遂,要及时登记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组织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落实改进措施。
针对班组,有哪些例行工作?
(1) 班前班后会。班前会:接班(开工)前,结合当班运行方式和工作任务,作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代注意事项。班后会:总结讲评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并做好记录。
(2) 安全日活动。班(组)每周或每个轮值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活动内容应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并做好记录。车间领导应参加并检查活动情况。
电力企业作业中,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生成危险点?
(1)伴随着作业实践活动而生成的危险点。只要有作业实践活动,就必然会生成相应的危险点。如在电焊作业过程中,电焊弧光会对人的眼睛造成伤害;电焊溅出的焊渣火花落在易燃物上,会引起火灾;如果电焊把漏电,人体有电击触电的可能。
(2)伴随特殊的天气变化而生成的危险点。如安全工作规程明确规定,遇有6级以上的大风天气,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据国内外有关资料介绍,每年都发生数起起重机被风吹走倾倒的事故。
(3)伴随机械设备制造缺陷而生成的危险点。有些机械设备的制造缺陷不经过技术检验很难发现。而一旦购进并投入使用,在一定条件下,潜藏的缺陷就会变成现实的危险点。
(4)因缺乏维修和检查,使机械设备生成的危险点。一些机械设备的缺陷是因年久失修逐渐造成的,如果缺乏作业前的认真检试,带故障使用,就会给作业人员的生命和健康带来威胁。
(5)违章冒险作业直接生成的危险点。安全工作规程是电力系统安全工作的经验总结,对控制和防止危险点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违反之,冒险作业就会使处于安全状态下的作业环境危机四伏。
(6)有些物质,如有害的化学物质(污染、放射性物质等)、物理现象(噪声等)本身就是一种危险源,防范不周,就有可能受其伤害。 在电力作业中,违反生产活动客观规律,生成危险点,甚至使危险点演变成现实事故的表现有哪些?
(1)工作负责人不负责任,违章指挥。违章指挥就是违反生产活动客观规律的盲动行为,其结果必然带来严重灾害。
(2)颠倒或简化作业程序,为危险点的生成提供条件。电力生产过程每项作业都是由一系列的步骤完成的,只有一步一步地按程序展开作业,才能避免危险点的生成。
(3)安全措施漏项。如果漏项之处恰恰是潜在的危险点,就会造成危害。
(4)填写工作票失误。有些人凭想当然填写和签发工作票,这样的工作票脱离现场的实际,许多危险点都是因为工作票的误导而生成的。
危险点要演变成现实的事故,一般要经历哪几个阶段?
(1)潜伏阶段:是危险点已经生产却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以其固有的姿态而存在的阶段。它是事故发生的初始阶段或萌芽阶段,但还不至于很快地导致现实事故。
(2)渐进阶段:是潜在的危险点逐步扩大的过程,它仍然处于事故的量变时期。在这个量变时期,设备原有的缺陷随着频繁的工作运行和时间的推移,将会产生更为严重的缺陷。
(3)临界阶段:是事故将发生但还没有发生的运行过程。这个阶段的危险点的扩大已进入导致事故的边缘,是危险点引发事故的最危险阶段,就是通常所说的事故即将发生质的突变。
(4)突变阶段:是事故的形成阶段,是危险点生成、潜伏、扩大、临界的必然结果,是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危险点的分析预控方法有哪些?
(1)归纳分析预控危险点法:从已知的一些具体事实中,分析推断出当前作业中也会存在同类危险点的一种方法。既可以是本单位过去经历过的经验教训,也可以是本单位在同类作业中曾经发生过的事故。
(2)演绎分析预控危险点法:从危险点存在的一般规律,分析推断当前作业中存在危险点的一种方法。电力作业中,同类作业容易引发事故的危险点往往相似,如高处作业易于引起坠落,接触电源易于引起触电,起吊作业易于引起起重伤害,夏季作业易于引起中暑等,了解这些常识,就可以分析预控当前作业中可能存在的危险点。
(3)调查分析预控危险点法:是通过考察,多方了解情况,分析推断当前作业存在危险点的一种方法。进行调查研究,在掌握大量情况的基础上,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表及里的分析加工。
安全标志的配置原则。
(1)安全色、对比色和几何形状的组合,可以得到禁止、指令、警告、提示、消防五种基本类型的安全标志。
(2)安全标志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位置,便于进入现场的人员看见,并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环境信息标志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
(3)安全标志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4)多个安全标志牌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也可根据工作场所实际情况,组合使用各类安全标志。
(5)安全标志牌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类。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标志牌和支架应牢固地连接在一起。临时悬挂的标志牌应采取防止脱落措施,室外悬挂的临时标志牌应防止被风吹翻,宜做成双面的标志牌。
电力安全工器具:
安全帽、安全带、脚扣、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隔板和绝缘罩、电容型验电器、核相器、绝缘靴、绝缘胶垫、接地线、梯子、过滤式防毒面具、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SF 气体检漏仪等。
安全工器具的外观检查具体包括什么?
外观检查应包括绝缘部分有无裂纹、老化、绝缘层脱落、严重伤痕,固定连接部分有无松动、锈蚀、断裂等现象。
施工工具使用前应检查什么项目?
(1)入库、出库、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自制或改装和主要部件更换或检修后的机具,应按SD165《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的规定进行试验,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禁止
使用损坏、变形、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施工机具。机具的各种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限位器、安全阀、闭锁机构等安全装置应齐全、完好。
(2)施工机具的转动和传动部分是否保持其润滑。
问作业现场 “四到位”指什么?
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执行到位,监督到位。
问作业前“四清楚”指什么?
作业任务清楚,危险点清楚,作业程序清楚,安全措施清楚。
我国安全色标采用的标准基本上与国际标准草案(ISD)相同。一般采用的安全色,有以下几种:
(1) 红色:用来标志禁止、停止和消防。如信号灯、信号旗、机器上的紧急停机按钮等都是用红色来表示“禁止”的信息。
(2) 黄色:用来标志注意危险。如:“当心触电”、“注意安全”等。
(3) 绿色:用来标志安全无事。如“在此工作”、“已接地”等。
(4) 蓝色:用来标志强制执行。如“必须戴安全帽”。
(5) 黑色:用来标志图像、文字符号和警告标志的几何图形。 按照《电力工业技术法规》的规定,为便于识别,防止误操作,确保运行和检修人员的安全,采用不同颜色来区别设备特征。如电气母线A相为黄,B相为绿色,C相为红色,明敷的接地线涂以黑色;在二次系统中,交流电压系统用黄色,交流电流回路用绿色,直流回路中正电源用红色、负电源用蓝色,信号和警告回路用白色。
另外,为便于运行人员监视和判别处理事故,在设备仪表盘上,在运行极限参数上画红线。
习惯性违章44中典型表现:
人员方面:
1、单人移开或越过安全遮拦;
2、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不唱票、监护人不到位;
3、操作不按规定使用绝缘手套或绝缘靴;
4、装设地线或合地刀前不验电;
5、装地线时先接导体端,后接接地端;
6、用缠绕方式装设地线或不使用绝缘手柄直接用卡子装设地线;
7、电气设备检修场地不设规范化围栏和标示牌;
8、无票进行检修工作或检修人员未办理许可手续即开始工作,已经办理终结仍进行工作;
9、检修人员越过围栏进入运行设备区,攀登运用中带电设备;
10、非当值运行人员或检修人员擅自操作运用中设备;
11、工作负责人放弃监护职责或除安规规定外直接参加工作,或离开现场未指定专人负责代替监护;
12、检修中擅自增加工作量,扩大到安全措施保护范围外作业;
13、检修工地段两侧不验电就挂地线;
14、对线路工作地段内可能来电的分支线或交叉跨越线路处所不装设止返送电的接地线
15、同杆双回线或平行线路中一回线检修时,停电线路未设标志,未设专人监护;
16、配电分支线停电检修,不采取停电、验电、挂地线措施;
17、对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导线、地线不采取接地措施;
18、断开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导线或地线前,未在断开点两侧装设接地线;
19、对低压线私拉乱接、绝缘破损;
20、电气设备外壳未接地;刀闸、网门没有闭锁或不加锁;
21、对移动式或携带式电动工器具未使用带接地线的插头插座;未加漏电保护器;
22、不使用规定电压的行灯;
23、在变电站场地或配电室内使用非绝缘用具测量距离。
24、井、沟、孔、洞、盖板、栏杆不全;临时作业移动了盖板、栏杆后未设置安全标志;
25、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拴在固定牢靠的部件上;
26、杆塔上作业未使用带保险绳的安全带,以致换位时失去安全带保护;
27、不按《安规》规定使用梯子、脚手架、无栏杆或架板两端未按规定加绑固定。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方面
28、进入生产现场不带安全帽;
29、立体交叉需设备安全网的作业未设安全网;
30、转动机械检修前未按规定采取可靠的防止转动措施;
31、在皮带上站立、越过、爬过及传递各种工具;
32、在运转中的皮带滚筒上清理粘煤等清理工作
33、起动皮带或其他输煤设备前不按起动警铃;
34、用抓斗或吊斗运载人员或工具;
35、跨越运转中的输煤机械、卷扬机钢丝绳;
36、在转动、移动机械附近进行维护作业时,着装不整,易被卷入机械;
37、接触转动、移动机械工作岗位的女工留发辫或披肩发。
交通车辆伤害方面
38、无驾驶执照人员开车;
39、司机酒后开车;
40、司机疲劳开车或夜间休息不好,白天疲倦开车;
41、高速行车或强超、硬会车;
42、客货混载行车;
43、超定员载人行车;
44、行车中司机与旁人谈话,精力不集中。
生产现场重点防止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第一部分 违章的主要表现
第一条 作业性违章行为:
1、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2、不按规定使用个人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3、着装不符合规定。
4、攀、坐、站、倚、行位置姿态,不符合安全规定。
5、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6、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7、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
8、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9、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10、其它不符合“三不伤害”的作业行为。
第二条 装置性违章:
1、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有缺陷或不符合规程规定。
2、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规定。
3、作业现场不能保证满足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
4、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程规定。
5、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6、施工机具、设备、工器具、脚手架结构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强度不够。
7、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不全、数量不足、质量不良。
8、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防火设施不全或防火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
9、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位置、地点、环境不符合安全规定。
10、设备在非安全状态下运行。
第三条 指挥性违章行为:
1、指派不具备安全资格的人员上岗,不考虑工人的工种与技术等级进行分工。
2、没有工作交底,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具备生产、作业安全的必备条件,或应办工作票、操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而不办,即组织
生产。
3、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工作票、操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
4、不按“安规”要求填写、签发工作票、操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等。
5、对职工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装置性违章措施不闻不问,不组织消除。
6、擅自决定变动、拆除、超出力运行,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或是让职工冒险作业。
7、不按规定给职工配备必须佩带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8、不顾职工身体实际情况,强令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
第四条 管理性违章行为:
1、对国家、行业、国电公司、省公司有关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重要文件等未组织贯彻落实。
2、未能履行安全职责,工作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无人负责。
3、没有能够及时制定、修订有关管理制度,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无章可循或与实际不符。
4、对安全生产中的出现的倾向性问题、深层次问题、存在的薄弱环节或其它急需解决的问题,未及时研究,加以改进和解决。
5、对下级反映的需要协助解决的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及时研究、答复和协助解决。
6、有章不循、或对有章不循的情况或现象,不闻不问,听之任之。
7、对事故、障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未能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对待。
8、单位没有设立专职安全员或生产班组无安全管理人员。
9、遇安全问题以自己是管生产、管技术或管其他业务为由,推脱是安全部门的事,应由安全领导解决。
第二部分 常见违章
一、可能产生触电事故的违章行为
1、作业性违章
⑴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作业资格人员进行作业。 ⑵电气倒闸操作,不填写操作票。
⑶电气设备检修,不办理工作票。
⑷电气倒闸操作或电气设备检修,不执行监护制。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状态。
⑸装设地线前,不验电。
⑹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气工具。
⑺设备检修,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⑻线路停电检修,未按规定挂好接地线就开始工作或未按《安规》要求规范装设。
⑼电气设备停电作业,约时停送电:约时停电是指工作人员不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按预先约定的计划停电时间或发生设备失去电压,而进行工作;约时送电是指不履行工作终结制度,由值班人员或其他人员按预先约定的计划时间合闸送电。
⑽电气设备检修,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⑾在平行或交叉跨越的线路上工作,没有设专人监护。
⑿线路登杆不核对名称、杆号、色标。
⒀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⒁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不符合安全距离或无监护。 ⒂防误闭锁装置钥题未按规定使用。
⒃在带电设备附近,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带金属丝者)等进行测量。 ⒄单人在屋外变电所和高压室内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 ⒅在电缆沟、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 ⒆使用金属电动工具时,外壳不接地。
⒇私拉乱扯低压线路。
2、装置性违章
⑴屋外(屋内)电气设备根据有关规程应设置固定遮(围)栏的没有
设置,或遮栏门没有锁住,没有悬挂安全标志。
⑵开关设备未使用双重编号。
⑶电气防误闭锁装置不齐全或不具备“五防”功能。
⑷线路杆塔无线路名称和杆号。
⑸平行架设的线路无色标。
⑹高低压线路对地、对建筑物等安全距离不够。
⑺线路防护区未按规定砍伐修剪树木。
⑻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⑼电气安全工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⑽公用配变架、配电室未装设安全警告牌。
⑾地线、零线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联接方法。
⑿电力设备外壳或构架未装设接地线或接零保护及接地、接零混乱。 ⒀低压电源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未装设漏电保护器。
⒁现场低压开关设备护盖不全,导体部分裸露。
二、可能产生高空坠落事故的违章行为
1、作业性违章
⑴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在牢固的构架上。 ⑵酒后登高作业。
⑶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
⑷在高处平台、孔洞、支架边缘休息或倚坐栏杆。
⑸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因工作需要拆除上属设施时不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⑹搭乘载货吊笼。
⑺站在石棉瓦、油毡、苇箔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 ⑻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等起吊物件。
⑼使用不合格的登高工具。
⑽梯子架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工作。
⑾绳梯未挂在可靠的支持物上,使用前未认真检查。
⑿登杆前未认真检查杆基是否牢固、爬梯、脚钉是否齐全完好。 ⒀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帽。
⒁不穿工作鞋进行登高作业。
2、装置性违章
⑴使用的脚手架不合格。
⑵高处危险作业区下方未装设牢靠的安全网。
⑶梯子端部无防滑措施,伸缩梯无限制开度的拉绳、钩子等。 ⑷夜间高处作业照明不足。
⑸电杆的脚钉、爬梯不全、不牢固。
⑹临时爬梯材质不符合要求,挂靠不牢。
⑺高建筑物的临空面没有临时栏杆。
⑻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红灯。
⑼厂房和其它生产场所吊装口四周无固定栏杆。
⑽登高用具不合格或未定期试验。
三、可能造成物体打击与机械伤害事故的违章行为
1、作业性违章
⑴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帽使用不当。
⑵高空作业人员不用绳索传递 工具、材料,随手上下抛掷东西,或高空作业的工器具无防坠落措施。
⑶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 ⑷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 ⑸起吊未经验收合格的预制构件。
⑹上层货物上放置物件,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⑺使用不合格的吊装用具(机具、器具、索具)。
⑻不执行起吊措施,设备超载运行或偏拉斜吊或吃力不匀、负荷转移。 ⑼在起吊物件的下方,正在施工的高层建筑物、构筑物下方通过或停留。
⑽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
⑾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它工作。
⑿用吊头、抓斗或其它载货设备输送人员。
⒀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
⒁起重工作无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
⒂非操作工操作起重机,非起重工指挥吊装、吊运。
⒃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时戴手套等。未正确着装,在现场穿高跟鞋、凉鞋、背心、短裤、裙子等。
⒄在开关机构上进行检修、解体等工作,未解除有关能源。
2、装置性违章
⑴立体交叉作业无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⑵高空作业、起重作业等四周无安全警戒线。
⑶脚手架未按规定搭设。
⑷起重机械制动、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 ⑸起吊索具、承力部件未经试验合格。
⑹高处作业临空面未设防护栏杆。
⑺设备、管道、孔洞无盖板或围栏。
⑻电机转动部分未装防护罩,车床、钻床无保安装置。
四、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常见违章
1、作业性违章
⑴未接受爆破作业培训的人员从事爆破作业;非合格的焊工从事焊接工作或无证进行相关的焊接工作。
⑵在易燃、易爆区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
⑶无可靠措施起吊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品。
⑷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品,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
⑸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⑹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和气割工作。在金属容器内施焊等工作,入口处无人监护。
⑺进入SF6开关室前,未进行充分的通风。
⑻进入炉膛、检查井、油罐等容器前,未进行充分的通风。 ⑼现场滤油无人看管,且无防漏、防火的措施。
⑽未采取措施即对盛过油的容器施焊。
⑾未严格按规定要求存放炸药、雷管,无专人保管,领退料手续不严格,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普通仓库内。
⑿消防器材挪作它用,不定期检查试验。
⒀在易燃易爆区,工作人员不掌握相应的知识,不会使用消防器材。
2、装置性违章
⑴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的要求,无警示标志。
⑵氧气瓶、乙炔瓶及其它惰性气体、腐蚀性气体瓶等,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未定期检验,未按规定进行标志。
⑶油罐、油管道接地不良,接头渗漏油。
⑷现场无畅通的消防通道。
⑸消防水压力不足,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管及消防龙头。
2、装置性违章
(1)储气瓶没有固定放置。
(2)储气瓶在阳光下爆晒。
(3)制氢站配备的不是二氧化碳灭火器。
五、车辆驾驶性违章
1、无驾驶执照人员开车。
2、酒后开车或司机过于劳累后开车。
3、超速开车或违章强行超车。
4、司机在行车中与人谈天说笑或精神不集中。
5、司机在行车中接听和拨打手机。
六、管理人员易发生的违章行为
1、新设备投运或设备改造、技改后,没有编制相关规程,致使设备的运行、操作、维护无章可循。
2、现场规程没有每年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3、新入厂的生产人员,没有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
4、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就安排上岗。
5、没有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的培训。
6、没有按规定配置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
7、对外发包工程项目没有依法签定合同,或合同中未具体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8、重大设备缺陷未及时组织排除。
9、没有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10、图纸资料与现场实际严重不符或设备异动(变动)通知不及时(主设备、主保护、主要辅助设备异动通知超过24h)。
11、对频发的重发性事故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制止
第三部分 应杜绝的违章心态
1、不信规程信经验,抱侥幸心理,认为违反安全规程也不会造成事故。
2、口头上承认安全规程重要,但无人监护时往往随意作业。
3、图省事、嫌麻烦、贪图方便、沿袭旧的不良习惯,导致违反安全规程。
4、因急于完工,贪图省事,“快”的念头导致忘记安全,违反安全规程。
5、因事先准备不足,仓促作业而违反安全规程。
6、因配合不好、交待不清,作业者想当然而造成违反安全规程。
7、因作业时情绪不好或心猿意马而违反安全规程。
8、长期不良习惯做法,很难适应安全规程的约束,而时常违反安全规程。
9、因外部环境影响而违反安全规程。
10、作业者素质不高,不了解安全规程,自我防护意识不强,不自觉的违反安全规程。
电力安全技术知识
曾绥宇
2014年10月
电力安全十不准:
一、不准在高压电线下打井,防止井管碰高压线造成用户死亡。
二、不准在电线下面盖房、栽树、种爬蔓庄稼和堆入柴草,防止发生火灾及人身触电。
三、不准拾捡断落的电线和拆切拉线、地线,防止触电。
四、不准在电杆下面挖坑取土和在电杆上拴牲畜,防止造成倒杆断线以至人畜触电。
五、不准上变压器台、爬电杆、拉线、防止触电。
六、不准在电线下面放风筝、上杆掏鸟和往电线瓷瓶上扔石子及用弹打鸟,防止损坏电气设备和触电。
七、不准在电线上悬挂各种铁器、家具以及干菜等物品,特别是晾衣铁线要与电线保持距离,以防磨破电线时电伤人。
八、不准在架空线下扬鞭,抹房勿碰电线,拖拉机耕地勿碰拉线,以防触电。
九、不准私拉乱接电灯等一切电气设备,村民用电申请,安装修理找电工。
十、不准私设电网和用电打渔,要杜绝一切窃电行为,对违者要追究责任。
四级控制:
企业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和电网事故;部门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人身重伤和事故;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人身轻伤和障碍;个人控制失误和差错,不发生人身未遂和异常。 两票一卡三制:
工作票、操作票;危险因素控制卡;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
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条例》中坚持的“四不放过”原则:
对事故的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危险性生产区域:
指容易发生触电、高空坠落、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火灾、烫伤等引起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的场所。
四不开工:
工作地点或工作任务不明确不开工;安全措施的要求与布置不完善不开工;审批手续不完善不开工;检修和运行人员未共同赴现场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开工。
五不结束:
检修人员未全部撤离现场(工作场所)不结束;设备变更和改进交接不清楚或记录不明不结束;安全措施未全部拆除不结束;检修和运行人员未共同赴现场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结束;有关测量试验工作未完成或测试不合格不结束。
三懂三会:
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报火警。
危险点预测:
指在作业前,通过一定的途径,对作业中可能存在的危险点进行分析判断,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安全防范的一种方法。
习惯性违章:
是指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
四不伤害: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周围的人员不受伤害。 在生产现场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中,要切实做到哪五个“百分之百”、“三不伤害”?
五个“百分之百”,即安规考试百分之百合格,安规要求百分之百执行,操作正确率百分之百实现,“三不伤害”措施百分之百落实,标准化作业百分之百到位。
什么是“两措”?
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安全监督体系的三级安全网络包括哪些?
企业要建立独立的安全监督机构,主要生产性车间(工区)要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要设安全员。
安全监督的基本任务包括哪些?
①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检查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②对企业发生的人身和设备事故,在规定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③协助企业领导开展反事故斗争,组织各种安全活动,共同保障发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及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在安全管理中应坚持的“抓三基” 、“ 三铁”与 “三违” 、“三高”指什么?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界定?
“抓三基”指从基础抓起、从基层抓起、从基本功抓起。
“三铁” 指铁的制度、铁的面孔、铁的处理。
“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三高” 领导干部高高在上、基层员工高枕无忧、规章制度束之高阁。 安全监督与管理的工作重点就是要抓“三基” ,用“ 三铁”反“三违”, 以此杜绝“三高”现象。
作为班组长,所应承担的安全职责有哪些?
(1)是本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2)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等方法,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采取合理安全措施。
(3)在日常生产工作中,组织实行标准化作业。
(4)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程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5)主持召开好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次或每个轮值的班组安全日活动,并督促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6)负责和督促工作负责人做好每项工作任务(倒闸操作、检修、施工、试验等)事先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
(7)协助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新入厂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全班人员(包括临时工)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积极组织班组人员参加急救培训,做到人人能进行现场急救。
(8)组织开展和参加定期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月”和专项安全检查活动,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
(9)经常检查本班组工作场所(每天不少于一次)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做到及时登记上报,本班组能处理的应及时处理。对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
(10)支持班组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本班组发生的事故、障碍、异常、未遂,要及时登记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组织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落实改进措施。
针对班组,有哪些例行工作?
(1) 班前班后会。班前会:接班(开工)前,结合当班运行方式和工作任务,作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代注意事项。班后会:总结讲评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并做好记录。
(2) 安全日活动。班(组)每周或每个轮值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活动内容应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并做好记录。车间领导应参加并检查活动情况。
电力企业作业中,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生成危险点?
(1)伴随着作业实践活动而生成的危险点。只要有作业实践活动,就必然会生成相应的危险点。如在电焊作业过程中,电焊弧光会对人的眼睛造成伤害;电焊溅出的焊渣火花落在易燃物上,会引起火灾;如果电焊把漏电,人体有电击触电的可能。
(2)伴随特殊的天气变化而生成的危险点。如安全工作规程明确规定,遇有6级以上的大风天气,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据国内外有关资料介绍,每年都发生数起起重机被风吹走倾倒的事故。
(3)伴随机械设备制造缺陷而生成的危险点。有些机械设备的制造缺陷不经过技术检验很难发现。而一旦购进并投入使用,在一定条件下,潜藏的缺陷就会变成现实的危险点。
(4)因缺乏维修和检查,使机械设备生成的危险点。一些机械设备的缺陷是因年久失修逐渐造成的,如果缺乏作业前的认真检试,带故障使用,就会给作业人员的生命和健康带来威胁。
(5)违章冒险作业直接生成的危险点。安全工作规程是电力系统安全工作的经验总结,对控制和防止危险点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违反之,冒险作业就会使处于安全状态下的作业环境危机四伏。
(6)有些物质,如有害的化学物质(污染、放射性物质等)、物理现象(噪声等)本身就是一种危险源,防范不周,就有可能受其伤害。 在电力作业中,违反生产活动客观规律,生成危险点,甚至使危险点演变成现实事故的表现有哪些?
(1)工作负责人不负责任,违章指挥。违章指挥就是违反生产活动客观规律的盲动行为,其结果必然带来严重灾害。
(2)颠倒或简化作业程序,为危险点的生成提供条件。电力生产过程每项作业都是由一系列的步骤完成的,只有一步一步地按程序展开作业,才能避免危险点的生成。
(3)安全措施漏项。如果漏项之处恰恰是潜在的危险点,就会造成危害。
(4)填写工作票失误。有些人凭想当然填写和签发工作票,这样的工作票脱离现场的实际,许多危险点都是因为工作票的误导而生成的。
危险点要演变成现实的事故,一般要经历哪几个阶段?
(1)潜伏阶段:是危险点已经生产却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以其固有的姿态而存在的阶段。它是事故发生的初始阶段或萌芽阶段,但还不至于很快地导致现实事故。
(2)渐进阶段:是潜在的危险点逐步扩大的过程,它仍然处于事故的量变时期。在这个量变时期,设备原有的缺陷随着频繁的工作运行和时间的推移,将会产生更为严重的缺陷。
(3)临界阶段:是事故将发生但还没有发生的运行过程。这个阶段的危险点的扩大已进入导致事故的边缘,是危险点引发事故的最危险阶段,就是通常所说的事故即将发生质的突变。
(4)突变阶段:是事故的形成阶段,是危险点生成、潜伏、扩大、临界的必然结果,是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危险点的分析预控方法有哪些?
(1)归纳分析预控危险点法:从已知的一些具体事实中,分析推断出当前作业中也会存在同类危险点的一种方法。既可以是本单位过去经历过的经验教训,也可以是本单位在同类作业中曾经发生过的事故。
(2)演绎分析预控危险点法:从危险点存在的一般规律,分析推断当前作业中存在危险点的一种方法。电力作业中,同类作业容易引发事故的危险点往往相似,如高处作业易于引起坠落,接触电源易于引起触电,起吊作业易于引起起重伤害,夏季作业易于引起中暑等,了解这些常识,就可以分析预控当前作业中可能存在的危险点。
(3)调查分析预控危险点法:是通过考察,多方了解情况,分析推断当前作业存在危险点的一种方法。进行调查研究,在掌握大量情况的基础上,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表及里的分析加工。
安全标志的配置原则。
(1)安全色、对比色和几何形状的组合,可以得到禁止、指令、警告、提示、消防五种基本类型的安全标志。
(2)安全标志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位置,便于进入现场的人员看见,并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环境信息标志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
(3)安全标志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4)多个安全标志牌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也可根据工作场所实际情况,组合使用各类安全标志。
(5)安全标志牌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类。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标志牌和支架应牢固地连接在一起。临时悬挂的标志牌应采取防止脱落措施,室外悬挂的临时标志牌应防止被风吹翻,宜做成双面的标志牌。
电力安全工器具:
安全帽、安全带、脚扣、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隔板和绝缘罩、电容型验电器、核相器、绝缘靴、绝缘胶垫、接地线、梯子、过滤式防毒面具、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SF 气体检漏仪等。
安全工器具的外观检查具体包括什么?
外观检查应包括绝缘部分有无裂纹、老化、绝缘层脱落、严重伤痕,固定连接部分有无松动、锈蚀、断裂等现象。
施工工具使用前应检查什么项目?
(1)入库、出库、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自制或改装和主要部件更换或检修后的机具,应按SD165《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的规定进行试验,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禁止
使用损坏、变形、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施工机具。机具的各种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限位器、安全阀、闭锁机构等安全装置应齐全、完好。
(2)施工机具的转动和传动部分是否保持其润滑。
问作业现场 “四到位”指什么?
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执行到位,监督到位。
问作业前“四清楚”指什么?
作业任务清楚,危险点清楚,作业程序清楚,安全措施清楚。
我国安全色标采用的标准基本上与国际标准草案(ISD)相同。一般采用的安全色,有以下几种:
(1) 红色:用来标志禁止、停止和消防。如信号灯、信号旗、机器上的紧急停机按钮等都是用红色来表示“禁止”的信息。
(2) 黄色:用来标志注意危险。如:“当心触电”、“注意安全”等。
(3) 绿色:用来标志安全无事。如“在此工作”、“已接地”等。
(4) 蓝色:用来标志强制执行。如“必须戴安全帽”。
(5) 黑色:用来标志图像、文字符号和警告标志的几何图形。 按照《电力工业技术法规》的规定,为便于识别,防止误操作,确保运行和检修人员的安全,采用不同颜色来区别设备特征。如电气母线A相为黄,B相为绿色,C相为红色,明敷的接地线涂以黑色;在二次系统中,交流电压系统用黄色,交流电流回路用绿色,直流回路中正电源用红色、负电源用蓝色,信号和警告回路用白色。
另外,为便于运行人员监视和判别处理事故,在设备仪表盘上,在运行极限参数上画红线。
习惯性违章44中典型表现:
人员方面:
1、单人移开或越过安全遮拦;
2、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不唱票、监护人不到位;
3、操作不按规定使用绝缘手套或绝缘靴;
4、装设地线或合地刀前不验电;
5、装地线时先接导体端,后接接地端;
6、用缠绕方式装设地线或不使用绝缘手柄直接用卡子装设地线;
7、电气设备检修场地不设规范化围栏和标示牌;
8、无票进行检修工作或检修人员未办理许可手续即开始工作,已经办理终结仍进行工作;
9、检修人员越过围栏进入运行设备区,攀登运用中带电设备;
10、非当值运行人员或检修人员擅自操作运用中设备;
11、工作负责人放弃监护职责或除安规规定外直接参加工作,或离开现场未指定专人负责代替监护;
12、检修中擅自增加工作量,扩大到安全措施保护范围外作业;
13、检修工地段两侧不验电就挂地线;
14、对线路工作地段内可能来电的分支线或交叉跨越线路处所不装设止返送电的接地线
15、同杆双回线或平行线路中一回线检修时,停电线路未设标志,未设专人监护;
16、配电分支线停电检修,不采取停电、验电、挂地线措施;
17、对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导线、地线不采取接地措施;
18、断开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导线或地线前,未在断开点两侧装设接地线;
19、对低压线私拉乱接、绝缘破损;
20、电气设备外壳未接地;刀闸、网门没有闭锁或不加锁;
21、对移动式或携带式电动工器具未使用带接地线的插头插座;未加漏电保护器;
22、不使用规定电压的行灯;
23、在变电站场地或配电室内使用非绝缘用具测量距离。
24、井、沟、孔、洞、盖板、栏杆不全;临时作业移动了盖板、栏杆后未设置安全标志;
25、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拴在固定牢靠的部件上;
26、杆塔上作业未使用带保险绳的安全带,以致换位时失去安全带保护;
27、不按《安规》规定使用梯子、脚手架、无栏杆或架板两端未按规定加绑固定。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方面
28、进入生产现场不带安全帽;
29、立体交叉需设备安全网的作业未设安全网;
30、转动机械检修前未按规定采取可靠的防止转动措施;
31、在皮带上站立、越过、爬过及传递各种工具;
32、在运转中的皮带滚筒上清理粘煤等清理工作
33、起动皮带或其他输煤设备前不按起动警铃;
34、用抓斗或吊斗运载人员或工具;
35、跨越运转中的输煤机械、卷扬机钢丝绳;
36、在转动、移动机械附近进行维护作业时,着装不整,易被卷入机械;
37、接触转动、移动机械工作岗位的女工留发辫或披肩发。
交通车辆伤害方面
38、无驾驶执照人员开车;
39、司机酒后开车;
40、司机疲劳开车或夜间休息不好,白天疲倦开车;
41、高速行车或强超、硬会车;
42、客货混载行车;
43、超定员载人行车;
44、行车中司机与旁人谈话,精力不集中。
生产现场重点防止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第一部分 违章的主要表现
第一条 作业性违章行为:
1、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2、不按规定使用个人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3、着装不符合规定。
4、攀、坐、站、倚、行位置姿态,不符合安全规定。
5、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6、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7、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
8、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9、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10、其它不符合“三不伤害”的作业行为。
第二条 装置性违章:
1、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有缺陷或不符合规程规定。
2、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规定。
3、作业现场不能保证满足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
4、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程规定。
5、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6、施工机具、设备、工器具、脚手架结构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强度不够。
7、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不全、数量不足、质量不良。
8、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防火设施不全或防火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
9、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位置、地点、环境不符合安全规定。
10、设备在非安全状态下运行。
第三条 指挥性违章行为:
1、指派不具备安全资格的人员上岗,不考虑工人的工种与技术等级进行分工。
2、没有工作交底,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具备生产、作业安全的必备条件,或应办工作票、操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而不办,即组织
生产。
3、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工作票、操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
4、不按“安规”要求填写、签发工作票、操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等。
5、对职工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装置性违章措施不闻不问,不组织消除。
6、擅自决定变动、拆除、超出力运行,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或是让职工冒险作业。
7、不按规定给职工配备必须佩带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8、不顾职工身体实际情况,强令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
第四条 管理性违章行为:
1、对国家、行业、国电公司、省公司有关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重要文件等未组织贯彻落实。
2、未能履行安全职责,工作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无人负责。
3、没有能够及时制定、修订有关管理制度,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无章可循或与实际不符。
4、对安全生产中的出现的倾向性问题、深层次问题、存在的薄弱环节或其它急需解决的问题,未及时研究,加以改进和解决。
5、对下级反映的需要协助解决的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及时研究、答复和协助解决。
6、有章不循、或对有章不循的情况或现象,不闻不问,听之任之。
7、对事故、障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未能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对待。
8、单位没有设立专职安全员或生产班组无安全管理人员。
9、遇安全问题以自己是管生产、管技术或管其他业务为由,推脱是安全部门的事,应由安全领导解决。
第二部分 常见违章
一、可能产生触电事故的违章行为
1、作业性违章
⑴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作业资格人员进行作业。 ⑵电气倒闸操作,不填写操作票。
⑶电气设备检修,不办理工作票。
⑷电气倒闸操作或电气设备检修,不执行监护制。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状态。
⑸装设地线前,不验电。
⑹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气工具。
⑺设备检修,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⑻线路停电检修,未按规定挂好接地线就开始工作或未按《安规》要求规范装设。
⑼电气设备停电作业,约时停送电:约时停电是指工作人员不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按预先约定的计划停电时间或发生设备失去电压,而进行工作;约时送电是指不履行工作终结制度,由值班人员或其他人员按预先约定的计划时间合闸送电。
⑽电气设备检修,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⑾在平行或交叉跨越的线路上工作,没有设专人监护。
⑿线路登杆不核对名称、杆号、色标。
⒀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⒁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不符合安全距离或无监护。 ⒂防误闭锁装置钥题未按规定使用。
⒃在带电设备附近,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带金属丝者)等进行测量。 ⒄单人在屋外变电所和高压室内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 ⒅在电缆沟、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 ⒆使用金属电动工具时,外壳不接地。
⒇私拉乱扯低压线路。
2、装置性违章
⑴屋外(屋内)电气设备根据有关规程应设置固定遮(围)栏的没有
设置,或遮栏门没有锁住,没有悬挂安全标志。
⑵开关设备未使用双重编号。
⑶电气防误闭锁装置不齐全或不具备“五防”功能。
⑷线路杆塔无线路名称和杆号。
⑸平行架设的线路无色标。
⑹高低压线路对地、对建筑物等安全距离不够。
⑺线路防护区未按规定砍伐修剪树木。
⑻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⑼电气安全工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⑽公用配变架、配电室未装设安全警告牌。
⑾地线、零线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联接方法。
⑿电力设备外壳或构架未装设接地线或接零保护及接地、接零混乱。 ⒀低压电源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未装设漏电保护器。
⒁现场低压开关设备护盖不全,导体部分裸露。
二、可能产生高空坠落事故的违章行为
1、作业性违章
⑴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在牢固的构架上。 ⑵酒后登高作业。
⑶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
⑷在高处平台、孔洞、支架边缘休息或倚坐栏杆。
⑸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因工作需要拆除上属设施时不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⑹搭乘载货吊笼。
⑺站在石棉瓦、油毡、苇箔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 ⑻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等起吊物件。
⑼使用不合格的登高工具。
⑽梯子架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工作。
⑾绳梯未挂在可靠的支持物上,使用前未认真检查。
⑿登杆前未认真检查杆基是否牢固、爬梯、脚钉是否齐全完好。 ⒀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帽。
⒁不穿工作鞋进行登高作业。
2、装置性违章
⑴使用的脚手架不合格。
⑵高处危险作业区下方未装设牢靠的安全网。
⑶梯子端部无防滑措施,伸缩梯无限制开度的拉绳、钩子等。 ⑷夜间高处作业照明不足。
⑸电杆的脚钉、爬梯不全、不牢固。
⑹临时爬梯材质不符合要求,挂靠不牢。
⑺高建筑物的临空面没有临时栏杆。
⑻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红灯。
⑼厂房和其它生产场所吊装口四周无固定栏杆。
⑽登高用具不合格或未定期试验。
三、可能造成物体打击与机械伤害事故的违章行为
1、作业性违章
⑴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帽使用不当。
⑵高空作业人员不用绳索传递 工具、材料,随手上下抛掷东西,或高空作业的工器具无防坠落措施。
⑶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 ⑷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 ⑸起吊未经验收合格的预制构件。
⑹上层货物上放置物件,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⑺使用不合格的吊装用具(机具、器具、索具)。
⑻不执行起吊措施,设备超载运行或偏拉斜吊或吃力不匀、负荷转移。 ⑼在起吊物件的下方,正在施工的高层建筑物、构筑物下方通过或停留。
⑽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
⑾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它工作。
⑿用吊头、抓斗或其它载货设备输送人员。
⒀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
⒁起重工作无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
⒂非操作工操作起重机,非起重工指挥吊装、吊运。
⒃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时戴手套等。未正确着装,在现场穿高跟鞋、凉鞋、背心、短裤、裙子等。
⒄在开关机构上进行检修、解体等工作,未解除有关能源。
2、装置性违章
⑴立体交叉作业无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⑵高空作业、起重作业等四周无安全警戒线。
⑶脚手架未按规定搭设。
⑷起重机械制动、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 ⑸起吊索具、承力部件未经试验合格。
⑹高处作业临空面未设防护栏杆。
⑺设备、管道、孔洞无盖板或围栏。
⑻电机转动部分未装防护罩,车床、钻床无保安装置。
四、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常见违章
1、作业性违章
⑴未接受爆破作业培训的人员从事爆破作业;非合格的焊工从事焊接工作或无证进行相关的焊接工作。
⑵在易燃、易爆区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
⑶无可靠措施起吊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品。
⑷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品,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
⑸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⑹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和气割工作。在金属容器内施焊等工作,入口处无人监护。
⑺进入SF6开关室前,未进行充分的通风。
⑻进入炉膛、检查井、油罐等容器前,未进行充分的通风。 ⑼现场滤油无人看管,且无防漏、防火的措施。
⑽未采取措施即对盛过油的容器施焊。
⑾未严格按规定要求存放炸药、雷管,无专人保管,领退料手续不严格,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普通仓库内。
⑿消防器材挪作它用,不定期检查试验。
⒀在易燃易爆区,工作人员不掌握相应的知识,不会使用消防器材。
2、装置性违章
⑴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的要求,无警示标志。
⑵氧气瓶、乙炔瓶及其它惰性气体、腐蚀性气体瓶等,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未定期检验,未按规定进行标志。
⑶油罐、油管道接地不良,接头渗漏油。
⑷现场无畅通的消防通道。
⑸消防水压力不足,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管及消防龙头。
2、装置性违章
(1)储气瓶没有固定放置。
(2)储气瓶在阳光下爆晒。
(3)制氢站配备的不是二氧化碳灭火器。
五、车辆驾驶性违章
1、无驾驶执照人员开车。
2、酒后开车或司机过于劳累后开车。
3、超速开车或违章强行超车。
4、司机在行车中与人谈天说笑或精神不集中。
5、司机在行车中接听和拨打手机。
六、管理人员易发生的违章行为
1、新设备投运或设备改造、技改后,没有编制相关规程,致使设备的运行、操作、维护无章可循。
2、现场规程没有每年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3、新入厂的生产人员,没有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
4、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就安排上岗。
5、没有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的培训。
6、没有按规定配置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
7、对外发包工程项目没有依法签定合同,或合同中未具体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8、重大设备缺陷未及时组织排除。
9、没有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10、图纸资料与现场实际严重不符或设备异动(变动)通知不及时(主设备、主保护、主要辅助设备异动通知超过24h)。
11、对频发的重发性事故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制止
第三部分 应杜绝的违章心态
1、不信规程信经验,抱侥幸心理,认为违反安全规程也不会造成事故。
2、口头上承认安全规程重要,但无人监护时往往随意作业。
3、图省事、嫌麻烦、贪图方便、沿袭旧的不良习惯,导致违反安全规程。
4、因急于完工,贪图省事,“快”的念头导致忘记安全,违反安全规程。
5、因事先准备不足,仓促作业而违反安全规程。
6、因配合不好、交待不清,作业者想当然而造成违反安全规程。
7、因作业时情绪不好或心猿意马而违反安全规程。
8、长期不良习惯做法,很难适应安全规程的约束,而时常违反安全规程。
9、因外部环境影响而违反安全规程。
10、作业者素质不高,不了解安全规程,自我防护意识不强,不自觉的违反安全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