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运输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总承包的丰汇煤业二工区施工的需要,决定将工程的土石方挖运分 项工程进行分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和《矿山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公平自愿, 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丰汇煤业二工区。
2. 工程地点:昔阳县蔡岭矿。
3. 承包范围:不限。
4. 工期:以本合同所规定的工程量全部竣工。
5. 开工日期:不限。
6. 竣工日期:不限。
7. 工程造价款(乙方不含各种税费):按项目部规定完成挖运,卸车。单价:
300米挖运 元/车、 500米挖运 元/车、 700米挖运 元/车之标
准(包含乙方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此单价为双方协议单价,属于商业机密
(以19.32方为基础,超出按比例结算)
8. 本合同的挖运单价在形成回填后,甲方适时调高调低单价,乙方无异议。
9. 油料: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及油料供应,由甲方统一组织代购,油款由甲方
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给供油商。油价固定为:7元/升。
10._____年____月___日进行设备到达:挖机____台、前二后八轮自卸车____台, 否则视为违约,此合同作废。
11.所有设备退场,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
12.为确保工程进度及合同执行的安全,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______万元人 民币作为:(信用保证金)。该款项目分月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二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为乙方解决施工现场住宿所需的照明、用水、用电接口、但水电费由乙方
自理。
2. 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3. 协调乙方于其它作业之间的进度,施工质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
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关系。
4. 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5. 甲方有权会同乙方辞退甲方认为其能力或行为不能胜任本工区内相关工作
的乙方任何成员。
6. 甲方基本保证每月25个出勤日,天灾及政策性的停要除外。
7. 甲方可预借工程进场费,汽车每台 元,挖机每台 元。
乙方责任:
1. 设备要求:车辆为货箱净空容积为19.32方或更大的前2后8轮自卸车。
挖机为36顿或更大机型(卡特336、小松360、沃尔沃360等同级别机型)。
型号不得更改。车况良好。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头文件,证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
2. 组织能胜任该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业人员。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附报指派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指派专职质安员,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并接受项目部的质安管理分内工作。
3. 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项承包管理办法,规定及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业主和甲方的监督检查。
4. 服从甲方统一调配管理,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及工作协调会,并执行会议指令。
5. 施工现场内,工程竣工交验前,乙方应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对自己的机械设备、材料物资等加强管理,如损失或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6. 乙方应为甲方制定的其它或业主指定分包方的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并服从甲方统一协调。
第三条:工程付款:
1. 本工程按每月的施工进度款除去燃油费、维修费等逐月全额结算,结清。如乙方月中需要用款可预借50%。每月15—20日为工程款拨付日期。
2. 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5天以内开始赔偿。挖机每台每天500元,大车每台每天200元。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停工,甲方不予赔偿。
第四条:安全施工
1. 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 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 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 帽、橡胶鞋、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以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3. 乙方应指派足够的负责安全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安全及防止人员在
乙方分包区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问题。进入乙方工作区的所有人员(含甲方及乙方其它人员)违反了安全方面的规定,均因受到规定的处罚,此 类处罚应由甲方认同。乙方安全员的任命应报甲方审批。
4. 乙方应对甲方对工程安全而设置的标志,指令警牌、护栏、盖板、安全网 板等做好保护并进行必要的加强维护。
5. 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理 和承担。
6. 乙方设备或人员与其他施工队的设备或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后。责任及赔偿 由当时双方协商处理。甲方不承担经济责任,但甲方有义务负责协调。
7.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出现打架、斗殴等现象。否则甲方有权根据项目部 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条:转让与承包
未经甲方许可,本合同不得转让,转包或分包。
第六条:违约及处理
1.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发出必要的指令,确认,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支 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并安本合同有关条款承担责任和费用。
2.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发生
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 除双方另行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4. 因一方违约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5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费用。
5. 若乙方在施工阶段,所用机械设备组织不到位,或来服从甲方统一调配,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并按排其它队伍朝霞施工,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以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关经 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由甲方双方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和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甲方执有。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
发包方:丰汇煤业二区项目部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土石方工程运输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总承包的丰汇煤业二工区施工的需要,决定将工程的土石方挖运分 项工程进行分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和《矿山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公平自愿, 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丰汇煤业二工区。
2. 工程地点:昔阳县蔡岭矿。
3. 承包范围:不限。
4. 工期:以本合同所规定的工程量全部竣工。
5. 开工日期:不限。
6. 竣工日期:不限。
7. 工程造价款(乙方不含各种税费):按项目部规定完成挖运,卸车。单价:
300米挖运 元/车、 500米挖运 元/车、 700米挖运 元/车之标
准(包含乙方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此单价为双方协议单价,属于商业机密
(以19.32方为基础,超出按比例结算)
8. 本合同的挖运单价在形成回填后,甲方适时调高调低单价,乙方无异议。
9. 油料: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及油料供应,由甲方统一组织代购,油款由甲方
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给供油商。油价固定为:7元/升。
10._____年____月___日进行设备到达:挖机____台、前二后八轮自卸车____台, 否则视为违约,此合同作废。
11.所有设备退场,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
12.为确保工程进度及合同执行的安全,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______万元人 民币作为:(信用保证金)。该款项目分月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二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为乙方解决施工现场住宿所需的照明、用水、用电接口、但水电费由乙方
自理。
2. 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3. 协调乙方于其它作业之间的进度,施工质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
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关系。
4. 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5. 甲方有权会同乙方辞退甲方认为其能力或行为不能胜任本工区内相关工作
的乙方任何成员。
6. 甲方基本保证每月25个出勤日,天灾及政策性的停要除外。
7. 甲方可预借工程进场费,汽车每台 元,挖机每台 元。
乙方责任:
1. 设备要求:车辆为货箱净空容积为19.32方或更大的前2后8轮自卸车。
挖机为36顿或更大机型(卡特336、小松360、沃尔沃360等同级别机型)。
型号不得更改。车况良好。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头文件,证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
2. 组织能胜任该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业人员。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附报指派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指派专职质安员,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并接受项目部的质安管理分内工作。
3. 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项承包管理办法,规定及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业主和甲方的监督检查。
4. 服从甲方统一调配管理,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及工作协调会,并执行会议指令。
5. 施工现场内,工程竣工交验前,乙方应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对自己的机械设备、材料物资等加强管理,如损失或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6. 乙方应为甲方制定的其它或业主指定分包方的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并服从甲方统一协调。
第三条:工程付款:
1. 本工程按每月的施工进度款除去燃油费、维修费等逐月全额结算,结清。如乙方月中需要用款可预借50%。每月15—20日为工程款拨付日期。
2. 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5天以内开始赔偿。挖机每台每天500元,大车每台每天200元。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停工,甲方不予赔偿。
第四条:安全施工
1. 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 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 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 帽、橡胶鞋、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以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3. 乙方应指派足够的负责安全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安全及防止人员在
乙方分包区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问题。进入乙方工作区的所有人员(含甲方及乙方其它人员)违反了安全方面的规定,均因受到规定的处罚,此 类处罚应由甲方认同。乙方安全员的任命应报甲方审批。
4. 乙方应对甲方对工程安全而设置的标志,指令警牌、护栏、盖板、安全网 板等做好保护并进行必要的加强维护。
5. 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理 和承担。
6. 乙方设备或人员与其他施工队的设备或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后。责任及赔偿 由当时双方协商处理。甲方不承担经济责任,但甲方有义务负责协调。
7.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出现打架、斗殴等现象。否则甲方有权根据项目部 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条:转让与承包
未经甲方许可,本合同不得转让,转包或分包。
第六条:违约及处理
1.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发出必要的指令,确认,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支 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并安本合同有关条款承担责任和费用。
2.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发生
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 除双方另行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4. 因一方违约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5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费用。
5. 若乙方在施工阶段,所用机械设备组织不到位,或来服从甲方统一调配,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并按排其它队伍朝霞施工,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以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关经 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由甲方双方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和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甲方执有。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
发包方:丰汇煤业二区项目部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