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钢结构施工规范
1.0.1 为在钢结构工程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确保质量、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0.3 钢结构工程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并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进行质量验收。 1.0.4 钢结构工程施工,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基本规定
3.0.1 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资质,并有安全、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
3.0.2 钢结构工程实施前,应有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其配套的专项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并按有关规定报送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对于重要钢结构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应组织专家评审。
3.0.3 钢结构工程施工的技术文件和承包合同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
3.0.4 钢结构工程制作和安装必须满足设计施工图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对设计文件进行工艺性审查;当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办理相关设计变更文件。 3.0.5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时,应使用经计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并按有关规定操作和正确使用。各专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统一计量标准。 3.0.6 钢结构施工用的专用机具和工具,应满足施工要求,并检验合格。
3.0.7 钢结构施工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质量过程控制:
1 原材料及成品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半成品,按相关规定进行复验,并见证取样、送样;
2 各工序按施工工艺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实行工序检验;
3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进行交接检验;
4 隐蔽工程在封闭前进行质量验收。
3.0.8 钢结构工程施工应符合安全文明、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等有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3.0.9 对于本规范未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结构,施工中应进行试验,并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所必须补充的标准,且需经专家论证
钢材
5.2.1 钢材订货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均应以设计文件及现行国家钢材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依据,常用钢材产品标准如表5.2.1所列。
1
5.2.2 钢材订货合同应对材料牌号、规格尺寸、性能指标、检验要求、尺寸偏差等有明确的约定。定尺钢材应考虑留有复验取样的余量;钢材的交货状态,宜按设计文件对钢材的性能要求与供货厂家商定。
5.2.3 钢材的进场验收,除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
1 国外进口钢材;
2 钢材混批;
3 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4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5 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6 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钢材复验内容应包括力学性能试验和化学成分分析,其取样、制样及试验方法可按表5.2.3中所列的常用钢材试验标准或其他现行标准执行。
2
5.2.4 当设计文件无特殊要求时,钢结构工程中常用牌号钢材的抽样复验检验批宜按下列规定执行。
牌号为Q235、Q345且板厚小于40mm的钢材,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质量等级的钢材组成检验批,每批重量不大于150t;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的钢材供货重量超过600t且全部复验合格时,每批的组批重量可扩大至400t;
牌号为Q235、Q345且板厚大于或等于40mm的钢材,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质量等级的钢材组成检验批,每批重量不大于60t;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的钢材供货重量超过600t且全部复验合格时,每批的组批重量可扩大至400t;
牌号为Q390的钢材,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质量等级的钢材组成检验批,每批重量不大于60t;同一生产厂家的钢材供货重量超过600t且全部复验合格时,每批的组批重量可扩大至200t;
【二】制作工艺规范
1.0目的
2.0适用范围
3.0引用标准
4.0职责
5.0工作规范
5.1总则
5.2制作流程
5.3生产准备
5.4.材料
5.5零件加工
5.6构件组装
5.7构件焊接
5.8变形矫正
5.9制孔
5.10涂装与摩擦面
5.11构件标贴和储运
6.0附件
6.1钢结构制作过程及检验流程
引用标准
3.1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设计与制作规范 GB50017-2003 JGJ81-2002 DBJ08-216-95 GB50205-2001 GB50221-2001 JGJ99-98 名称 《钢结构设计规范》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钢结构制作工艺规程》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 3
钢材标准
GB700-88
GB/T699-1999
GB/T1591-94
GB/T4172
YB4104-2000
YB(T)10-81
GB3274-1988
GB/T706-88 《碳素结构钢》 《优质碳素结构钢》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焊接结构用耐候钢》 《高层建筑结构用钢板》 《桥梁用结构钢》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及带钢》 《热轧工字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4 3.2 3.2.1 3.2.2 3.2.3 3.2.4 3.2.5 3.2.6 3.2.7 3.2.8
【一】钢结构施工规范
1.0.1 为在钢结构工程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确保质量、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0.3 钢结构工程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并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进行质量验收。 1.0.4 钢结构工程施工,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基本规定
3.0.1 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资质,并有安全、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
3.0.2 钢结构工程实施前,应有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其配套的专项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并按有关规定报送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对于重要钢结构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应组织专家评审。
3.0.3 钢结构工程施工的技术文件和承包合同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
3.0.4 钢结构工程制作和安装必须满足设计施工图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对设计文件进行工艺性审查;当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办理相关设计变更文件。 3.0.5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时,应使用经计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并按有关规定操作和正确使用。各专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统一计量标准。 3.0.6 钢结构施工用的专用机具和工具,应满足施工要求,并检验合格。
3.0.7 钢结构施工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质量过程控制:
1 原材料及成品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半成品,按相关规定进行复验,并见证取样、送样;
2 各工序按施工工艺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实行工序检验;
3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进行交接检验;
4 隐蔽工程在封闭前进行质量验收。
3.0.8 钢结构工程施工应符合安全文明、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等有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3.0.9 对于本规范未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结构,施工中应进行试验,并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所必须补充的标准,且需经专家论证
钢材
5.2.1 钢材订货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均应以设计文件及现行国家钢材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依据,常用钢材产品标准如表5.2.1所列。
1
5.2.2 钢材订货合同应对材料牌号、规格尺寸、性能指标、检验要求、尺寸偏差等有明确的约定。定尺钢材应考虑留有复验取样的余量;钢材的交货状态,宜按设计文件对钢材的性能要求与供货厂家商定。
5.2.3 钢材的进场验收,除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
1 国外进口钢材;
2 钢材混批;
3 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4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5 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6 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钢材复验内容应包括力学性能试验和化学成分分析,其取样、制样及试验方法可按表5.2.3中所列的常用钢材试验标准或其他现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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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当设计文件无特殊要求时,钢结构工程中常用牌号钢材的抽样复验检验批宜按下列规定执行。
牌号为Q235、Q345且板厚小于40mm的钢材,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质量等级的钢材组成检验批,每批重量不大于150t;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的钢材供货重量超过600t且全部复验合格时,每批的组批重量可扩大至400t;
牌号为Q235、Q345且板厚大于或等于40mm的钢材,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质量等级的钢材组成检验批,每批重量不大于60t;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的钢材供货重量超过600t且全部复验合格时,每批的组批重量可扩大至400t;
牌号为Q390的钢材,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质量等级的钢材组成检验批,每批重量不大于60t;同一生产厂家的钢材供货重量超过600t且全部复验合格时,每批的组批重量可扩大至200t;
【二】制作工艺规范
1.0目的
2.0适用范围
3.0引用标准
4.0职责
5.0工作规范
5.1总则
5.2制作流程
5.3生产准备
5.4.材料
5.5零件加工
5.6构件组装
5.7构件焊接
5.8变形矫正
5.9制孔
5.10涂装与摩擦面
5.11构件标贴和储运
6.0附件
6.1钢结构制作过程及检验流程
引用标准
3.1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设计与制作规范 GB50017-2003 JGJ81-2002 DBJ08-216-95 GB50205-2001 GB50221-2001 JGJ99-98 名称 《钢结构设计规范》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钢结构制作工艺规程》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 3
钢材标准
GB700-88
GB/T699-1999
GB/T1591-94
GB/T4172
YB4104-2000
YB(T)10-81
GB3274-1988
GB/T706-88 《碳素结构钢》 《优质碳素结构钢》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焊接结构用耐候钢》 《高层建筑结构用钢板》 《桥梁用结构钢》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及带钢》 《热轧工字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4 3.2 3.2.1 3.2.2 3.2.3 3.2.4 3.2.5 3.2.6 3.2.7 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