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是红色的吗?
我曾经在书上看到这样一个案例:一次小学英语课上,老师让学生用三种颜色yellow(黄色),red(红色),blue(蓝色)与三种事物boat(小船),sea(大海),sun(太阳)进行自由组合搭配。
待学生画完之后,老师看了学生的作品,很多学生都用黄色画小船,红色画太阳,蓝色画大海。但只有一个学生用黄色画太阳,红色画小船,蓝色画大海。老师以为他溜号,不认真画才画错了。于是就很严厉地对他说:“太阳怎么是黄色的?”可是那个学生的回答却令老师十分意外,他怯怯地说:“老师,我画的是傍晚的太阳,我看见傍晚的太阳是黄色的。” 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学生的发展。学生是有丰富感情、独立人格、有个性和自觉能动性的人。在上述的那个案例中,那位老师不顾学生的想法,认为不按照自己的要求完成任务就是不对的,不按照常规来完成作业就是错的,就是学生学习不认真的表现。这是一种社会本位的教育思想,它认为教育就是要使教育者成为社会需要的人,它主张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使受教育者掌握社会的知识和规范,这是一种一成不变的“灌输式”教育教学方式,是不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表现,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不利于学生创造能力的养成和发展,也不利于教育目的的真正实现。
在小学阶段,小学生的具体形象思维很活跃,教师应该要在直观形象的基础,在教授知识的同时,启发、引导学生积极思考,鼓励学生的好奇心和探索精神,培养他们的逻辑思维能力。而不是残忍的扼杀小学生那活跃的思维和个性,这可能会导致学生各种观念上的偏差。教师的劳动具有复杂性,劳动对象是学生,学生是一种很复杂的对象。他是一个生命,是一个完整的人,教育是生命与生命的交流过程,不是机械的,它应依据人的特征,遵循人发展的原则,引导人走向更为完整、和谐与无限的境界。在上述的案例中,那个老师的想法是实际上是在控制儿童的思维、想法,将一定的模式强加在儿童身上,让他依据这个模式去做。这个不是教育,而是控制。教育能够促进生命的整体发展。它遵循了,生命是独特的、自由的特征,重视儿童学生健全的人格和情感,塑造个性。它还遵循了,生命是全面的、和谐的特征,这个是要求我们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内在规律,而不是用成人的要求来约束儿童、用成人的世界、用成人的眼光去过滤他们的生活,是他们被迫服从丢弃他们那丰富多彩的世界,那充满惊奇的思维。这样只会使他们变得呆板,失去活泼,逐渐地也会开始否定自己。我想,正是因为他们那充满奇特的想法,驱动着他们不断向上发展。教育应该要借助这种内驱力,使学生不断实现自我,积极地去探索、去创造,而不应该去实施打压。同时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也是社会的一员,他是发展中并渴望得到发展的人,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学生的发展。做教师的需要从情感、道德、认知、生理、心理等有关人的所有方面来认识和理解学生。我们的教育需要一个新的教育理念的注入,那就是:尊重的教育理念。尊重的教育,首先是尊重人、尊重生命、尊重人的需要、尊重人的精神世界、尊重人的个性差异。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在教育活动中,教师应该重视学生主体需要的培养和满足。教学固然教人以知识,但知识不是死板的,不是灌输给学生的,教师应该倡导一种多元的、开放的教学观。让学生自由自在地去思考问题,是教育成为探索和发现的过程。但是在我们的学习中,教师一般都像案例中的那位老师一样,给我们一定的模式,让我们往里面套。像我们以前做题目,老师都先把例题讲一遍,然后让我们按照这种方法去做题目。虽然这样使我们做题目的速度加快了许多,但是实际上这种模式只会束缚我们的思维,把我们的思维固定在一个框框内,而且逐渐地会形成一种依赖性。
坚持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有个性,才有创造力,才会创新,才能建设创新性人才。尊重学生的个人选择,尊重学生的个性,通过自主、合作和探究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
的探究、合作精神,激发学生的潜能,促进学生学习,正确引导学生,使学生得到最佳发展。而不应该像案例中的那位老师一样。
太阳是红色的吗?
我曾经在书上看到这样一个案例:一次小学英语课上,老师让学生用三种颜色yellow(黄色),red(红色),blue(蓝色)与三种事物boat(小船),sea(大海),sun(太阳)进行自由组合搭配。
待学生画完之后,老师看了学生的作品,很多学生都用黄色画小船,红色画太阳,蓝色画大海。但只有一个学生用黄色画太阳,红色画小船,蓝色画大海。老师以为他溜号,不认真画才画错了。于是就很严厉地对他说:“太阳怎么是黄色的?”可是那个学生的回答却令老师十分意外,他怯怯地说:“老师,我画的是傍晚的太阳,我看见傍晚的太阳是黄色的。” 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学生的发展。学生是有丰富感情、独立人格、有个性和自觉能动性的人。在上述的那个案例中,那位老师不顾学生的想法,认为不按照自己的要求完成任务就是不对的,不按照常规来完成作业就是错的,就是学生学习不认真的表现。这是一种社会本位的教育思想,它认为教育就是要使教育者成为社会需要的人,它主张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使受教育者掌握社会的知识和规范,这是一种一成不变的“灌输式”教育教学方式,是不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表现,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不利于学生创造能力的养成和发展,也不利于教育目的的真正实现。
在小学阶段,小学生的具体形象思维很活跃,教师应该要在直观形象的基础,在教授知识的同时,启发、引导学生积极思考,鼓励学生的好奇心和探索精神,培养他们的逻辑思维能力。而不是残忍的扼杀小学生那活跃的思维和个性,这可能会导致学生各种观念上的偏差。教师的劳动具有复杂性,劳动对象是学生,学生是一种很复杂的对象。他是一个生命,是一个完整的人,教育是生命与生命的交流过程,不是机械的,它应依据人的特征,遵循人发展的原则,引导人走向更为完整、和谐与无限的境界。在上述的案例中,那个老师的想法是实际上是在控制儿童的思维、想法,将一定的模式强加在儿童身上,让他依据这个模式去做。这个不是教育,而是控制。教育能够促进生命的整体发展。它遵循了,生命是独特的、自由的特征,重视儿童学生健全的人格和情感,塑造个性。它还遵循了,生命是全面的、和谐的特征,这个是要求我们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内在规律,而不是用成人的要求来约束儿童、用成人的世界、用成人的眼光去过滤他们的生活,是他们被迫服从丢弃他们那丰富多彩的世界,那充满惊奇的思维。这样只会使他们变得呆板,失去活泼,逐渐地也会开始否定自己。我想,正是因为他们那充满奇特的想法,驱动着他们不断向上发展。教育应该要借助这种内驱力,使学生不断实现自我,积极地去探索、去创造,而不应该去实施打压。同时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也是社会的一员,他是发展中并渴望得到发展的人,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学生的发展。做教师的需要从情感、道德、认知、生理、心理等有关人的所有方面来认识和理解学生。我们的教育需要一个新的教育理念的注入,那就是:尊重的教育理念。尊重的教育,首先是尊重人、尊重生命、尊重人的需要、尊重人的精神世界、尊重人的个性差异。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在教育活动中,教师应该重视学生主体需要的培养和满足。教学固然教人以知识,但知识不是死板的,不是灌输给学生的,教师应该倡导一种多元的、开放的教学观。让学生自由自在地去思考问题,是教育成为探索和发现的过程。但是在我们的学习中,教师一般都像案例中的那位老师一样,给我们一定的模式,让我们往里面套。像我们以前做题目,老师都先把例题讲一遍,然后让我们按照这种方法去做题目。虽然这样使我们做题目的速度加快了许多,但是实际上这种模式只会束缚我们的思维,把我们的思维固定在一个框框内,而且逐渐地会形成一种依赖性。
坚持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有个性,才有创造力,才会创新,才能建设创新性人才。尊重学生的个人选择,尊重学生的个性,通过自主、合作和探究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
的探究、合作精神,激发学生的潜能,促进学生学习,正确引导学生,使学生得到最佳发展。而不应该像案例中的那位老师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