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课外作业量的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精神,有效控制课外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实现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对作业布置作如下规定:
1.规范作业布置程序。各学科组长是控制学生作业的责任人,要求“作业设计”与教师的备课,与学生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
2.控制作业总量。
(1)课外作业时间安排,每学年各学科作业量总时间不能超过2个小时。
(2)班主任要随时了解班级学生的作业情况,出现作业量超标情况要及时反映给学科组长或分管业务领导。
3.提高作业质量。布置作业必须坚持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减轻学生负担两个原则,精心设计。不允许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更不得以多留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布置作业要在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基础上分层设计,因人而异,可设计“必做题”和“选做题”两种,共学生选择。
4.统一批改要求。
(1)倡导“五必”:即:有练必选、有发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评、有错必纠。
(2)坚持“有布置,教师必先做”的原则。
(3)精选作业的内容。除作业本外其余作业必须要有选择。
(4)所有布置的作业必须全部批改,作业批改须有日期、等级。
(5)作业批改,须填写作业批改记录。对学生的作业,任课教师必须及时认真批阅,并做到笔批和面批相结合,努力提高作业批改的质量。
5.注重作业反馈。教师要在讲评和纠错环节上下功夫。作业讲评要有选择,有侧重,帮助学生排找错误的原因,引导学生自我总结。鼓励学生整理个人错题集,一段时间后让学生进行二次训练。并通过建立典型错题库进一步提高选题的典型性,增强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6.教务主任是学校学生作业量的监控责任人,教务处须不定期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了解学生作业情况,对学生的作业量进行监控。
7.对违规布置质量低、数量大的作业或不及时批改作业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中学生课外作业量的规定
鸡东县永和中学
2008.9.1
中学生课外作业量的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精神,有效控制课外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实现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对作业布置作如下规定:
1.规范作业布置程序。各学科组长是控制学生作业的责任人,要求“作业设计”与教师的备课,与学生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
2.控制作业总量。
(1)课外作业时间安排,每学年各学科作业量总时间不能超过2个小时。
(2)班主任要随时了解班级学生的作业情况,出现作业量超标情况要及时反映给学科组长或分管业务领导。
3.提高作业质量。布置作业必须坚持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减轻学生负担两个原则,精心设计。不允许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更不得以多留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布置作业要在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基础上分层设计,因人而异,可设计“必做题”和“选做题”两种,共学生选择。
4.统一批改要求。
(1)倡导“五必”:即:有练必选、有发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评、有错必纠。
(2)坚持“有布置,教师必先做”的原则。
(3)精选作业的内容。除作业本外其余作业必须要有选择。
(4)所有布置的作业必须全部批改,作业批改须有日期、等级。
(5)作业批改,须填写作业批改记录。对学生的作业,任课教师必须及时认真批阅,并做到笔批和面批相结合,努力提高作业批改的质量。
5.注重作业反馈。教师要在讲评和纠错环节上下功夫。作业讲评要有选择,有侧重,帮助学生排找错误的原因,引导学生自我总结。鼓励学生整理个人错题集,一段时间后让学生进行二次训练。并通过建立典型错题库进一步提高选题的典型性,增强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6.教务主任是学校学生作业量的监控责任人,教务处须不定期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了解学生作业情况,对学生的作业量进行监控。
7.对违规布置质量低、数量大的作业或不及时批改作业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中学生课外作业量的规定
鸡东县永和中学
200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