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颈椎病的定义
颈椎椎间盘组织退行性改变及其继发病理改变累及其周围组织结构(神经跟、脊髓、椎动脉交感神经等),出现相应的临床表现为颈椎病。
二、一般原则
1、临床表现与影像学所见相符合者,可以确诊。
2、具有典型颈椎病临床表现,而影像学所见正常者,应注意除外其它疾患后方可诊断颈椎病。
3、仅有影像学表现异常,而无颈椎病临床症状者,不应诊断为颈椎病。
各型颈椎病诊断原则:除上述原则外,各型颈椎病的诊断依据分别为:
1、颈型:(1)主诉头、颈、肩疼痛等异常感觉,并伴有相应的压痛点。(2)X 线片上颈椎显示曲线改变、或椎间关节不稳等表现。(3)应除外颈部其它疾患(落枕、肩周炎、风湿性肌纤维组织炎、神经衰弱及其它非椎间盘退行性变所致的颈肩部疼痛。
2、神经根型:(1)具有典型的根性症状(麻木、疼痛),且范围与颈脊神经所支配的区域相一致。(3)影像学所见与临床表现相符合。
(4)痛点封闭无显效(诊断明确者可不作此试验)。(5)除外颈椎外病变(胸廓出口综合征、网球肘、腕管综合症、肘管综合症、肩周炎、肱二头肌腱鞘炎等)所致以上肢疼痛为主的疾患。
3、脊髓型:(1)临床上出现颈脊髓损害的表现。(2)X 线片显示椎体后缘骨质增生、椎管狭窄。影像学证实存在脊髓压迫。(3)除
外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脊髓肿瘤、脊髓损伤、继发性粘连性蛛网膜炎、多发性末梢神经炎。
4、椎动脉型:关于椎动脉型颈椎病的诊断问题是有待于研究的问题。
(1)曾有猝倒发作、并伴有颈型眩晕。(2)旋颈试验阳性。(3)X 线片显示节段性不稳定或钩椎关节骨质增生。(4)多伴有交感症状。(5)除外眼源性、耳源性眩晕。(6)除外颈动脉Ⅰ段(进入颈、横突孔以前的椎动脉段)受压所引起的基底动脉供血不全。(7)手术前需行椎动脉造影或数字减影椎动脉造影(DSA )。
5、交感神经型:临床表现为头晕、眼花、耳鸣、手麻、心动过速、心前区疼痛等一系列症状,X 线片有失稳或退变,椎动脉造影阴性。
6、其它型:颈椎椎体前鸟嘴样增生压迫食管引起吞咽困难(经食管钡剂检查证实)等。
颈椎病手术适应证(修改方案)
一、一般原则:
01、一般而言,颈椎病的手术指征是相对的。颈椎病手术比较复杂,有一定风险,因此手术指征应严格掌握。
02、目前认为:颈椎病手术治疗主要达到减压与重建稳定的目的,对于脊髓本身不可逆转的病损没有治疗意义。在选择手术治疗时应考虑患者的职业、年龄、患者机体状况对手术的耐受性,以及患者对 手术的态度。
4、颈椎病的病理机制及临床表现比较复杂,应根据不同的病情选择适当的手术方式。
二、各型的手术适应证
1、颈型:原则上不需手术,只有极个别病例经长期非手术疗法无效、而且严重地影响正常生活或工作者,可考虑手术。
2、神经根型:原则上采取非手术治疗。(1)正规而系统的非手术治疗3-6个月以上无效,或非手术治疗虽然有效但反复发作,而且症状比较严重,影响正常生活或工作者。(2)由于神经根病损导致所支配的肌肉进行性萎缩者。(3)有明显的神经根刺激症状、急性剧烈疼痛、影响睡眠与正常生活着。
03、脊髓型:原则上脊髓型颈椎病一经确诊、又无手术禁忌症,应手术治疗。对于椎管较宽而症状较轻者,可以采取适宜的非手术治疗,并定期随诊,无效或加重则手术治疗。
4、椎动脉型:具有下列情况者可考虑手术。 (1)颈性眩晕有猝倒史,经非手术治疗无效者。(2)颈选择性椎动脉造影或DSA 证实者。
5、交感神经型:症状严重影响病人生活,经非手术治疗无效且证实为节段性不稳或椎间盘膨出者可考虑手术。
6起吞咽困难,经非手术疗法无效者,应将骨赘切除。
一、颈椎病的定义
颈椎椎间盘组织退行性改变及其继发病理改变累及其周围组织结构(神经跟、脊髓、椎动脉交感神经等),出现相应的临床表现为颈椎病。
二、一般原则
1、临床表现与影像学所见相符合者,可以确诊。
2、具有典型颈椎病临床表现,而影像学所见正常者,应注意除外其它疾患后方可诊断颈椎病。
3、仅有影像学表现异常,而无颈椎病临床症状者,不应诊断为颈椎病。
各型颈椎病诊断原则:除上述原则外,各型颈椎病的诊断依据分别为:
1、颈型:(1)主诉头、颈、肩疼痛等异常感觉,并伴有相应的压痛点。(2)X 线片上颈椎显示曲线改变、或椎间关节不稳等表现。(3)应除外颈部其它疾患(落枕、肩周炎、风湿性肌纤维组织炎、神经衰弱及其它非椎间盘退行性变所致的颈肩部疼痛。
2、神经根型:(1)具有典型的根性症状(麻木、疼痛),且范围与颈脊神经所支配的区域相一致。(3)影像学所见与临床表现相符合。
(4)痛点封闭无显效(诊断明确者可不作此试验)。(5)除外颈椎外病变(胸廓出口综合征、网球肘、腕管综合症、肘管综合症、肩周炎、肱二头肌腱鞘炎等)所致以上肢疼痛为主的疾患。
3、脊髓型:(1)临床上出现颈脊髓损害的表现。(2)X 线片显示椎体后缘骨质增生、椎管狭窄。影像学证实存在脊髓压迫。(3)除
外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脊髓肿瘤、脊髓损伤、继发性粘连性蛛网膜炎、多发性末梢神经炎。
4、椎动脉型:关于椎动脉型颈椎病的诊断问题是有待于研究的问题。
(1)曾有猝倒发作、并伴有颈型眩晕。(2)旋颈试验阳性。(3)X 线片显示节段性不稳定或钩椎关节骨质增生。(4)多伴有交感症状。(5)除外眼源性、耳源性眩晕。(6)除外颈动脉Ⅰ段(进入颈、横突孔以前的椎动脉段)受压所引起的基底动脉供血不全。(7)手术前需行椎动脉造影或数字减影椎动脉造影(DSA )。
5、交感神经型:临床表现为头晕、眼花、耳鸣、手麻、心动过速、心前区疼痛等一系列症状,X 线片有失稳或退变,椎动脉造影阴性。
6、其它型:颈椎椎体前鸟嘴样增生压迫食管引起吞咽困难(经食管钡剂检查证实)等。
颈椎病手术适应证(修改方案)
一、一般原则:
01、一般而言,颈椎病的手术指征是相对的。颈椎病手术比较复杂,有一定风险,因此手术指征应严格掌握。
02、目前认为:颈椎病手术治疗主要达到减压与重建稳定的目的,对于脊髓本身不可逆转的病损没有治疗意义。在选择手术治疗时应考虑患者的职业、年龄、患者机体状况对手术的耐受性,以及患者对 手术的态度。
4、颈椎病的病理机制及临床表现比较复杂,应根据不同的病情选择适当的手术方式。
二、各型的手术适应证
1、颈型:原则上不需手术,只有极个别病例经长期非手术疗法无效、而且严重地影响正常生活或工作者,可考虑手术。
2、神经根型:原则上采取非手术治疗。(1)正规而系统的非手术治疗3-6个月以上无效,或非手术治疗虽然有效但反复发作,而且症状比较严重,影响正常生活或工作者。(2)由于神经根病损导致所支配的肌肉进行性萎缩者。(3)有明显的神经根刺激症状、急性剧烈疼痛、影响睡眠与正常生活着。
03、脊髓型:原则上脊髓型颈椎病一经确诊、又无手术禁忌症,应手术治疗。对于椎管较宽而症状较轻者,可以采取适宜的非手术治疗,并定期随诊,无效或加重则手术治疗。
4、椎动脉型:具有下列情况者可考虑手术。 (1)颈性眩晕有猝倒史,经非手术治疗无效者。(2)颈选择性椎动脉造影或DSA 证实者。
5、交感神经型:症状严重影响病人生活,经非手术治疗无效且证实为节段性不稳或椎间盘膨出者可考虑手术。
6起吞咽困难,经非手术疗法无效者,应将骨赘切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