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一)、商业银行纷纷打造个人理财品牌
自1996年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在国内最早挂出“私人理财中心”的牌子至今,随着国内居民收入水平的日益提高,理财意识的不断增强,个人理财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己成为不争的现实。尤其近几年,国内大多数商业银行都陆续开通了个人理财服务,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比较具有标志性的例如在2002年10月,招商银行率先在国内各分支机构全面推出针对个人高端客户理财的零售金融产品—“金葵花”理财品牌及服务体系。
2004年,招商银行又推出“财富账户”,实现了从银行卡阶段到账户管理阶段的跨越。
(二)、理财服务模式不断升级
在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过程中,个人理财的品种由简单的储蓄与代理代收等业务演变为多种产品服务体系;理财手段已经变得十分丰富,由手工记账发展成为电脑记账,各家商业银行相继建立了自己的系统,如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力求为客户提供更加方便快捷而又准确周到的个人理财服务。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理财方案大众化、理财产品同质化的现象较为普遍
目前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仅以客户财富规模作为服务划分标准,而没能根据年龄、家庭生命周期、价值取向、生活方式、风险偏好等因素对客户进行更为深入有效的细分,并进而挖掘发现目标客户的潜在需求,有针对性的设计理财产品服务方案,导致理财产品的差异性和个性严重不足,产品同质化现象非常明显。而现有银行理财产品又大都集中在个人信贷、代收代付、信息服务等基础性理财产品上, 虽然理财品种不断增加, 各商业银行都有各自不同的理财品牌,但是多数个人理财品种内容相近、投资品种有限(以央行票据、国债、和短期融资券等为主)、收益和投资期限相近,产品创新的广度和深度远远不能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此外, 现在多数银行理财服务的门槛太高,那些贵宾级的理财中心把绝大多数市民挡在了门外,能面向大众普及的产品并不多,很多业务为客户限制了这样那样的范围,只有一部分人才能办理,局限性较大。
(二)、市场营销能力欠缺
金融机构在理财产品的营销上基本上处于“雷声大、雨点小”的状况。由于缺乏必要的宣传,即使是一些不错的理财产品,实际了解的客户也并不多。近几年,我国银行都逐步设立了产品研发部门,但迄今为止,却未看到哪家银行建立有专门开拓市场的部门。有些银行虽有专门负责广告、宣传的部门,但其领域过于狭窄,远没有把这个过程提升到“服务”的高度。此外,银行未按客户需求实施整合性营销,营销能力弱。再者,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主营销渠道仍是营业网点,主要依靠有形的网点扩张来达到扩大市场份额,这样的分销体系,让银行无法与客户实现无缝对接,且让客户无法得到完全服务或只能得到部分服务。而且银行网点设施落后,绝大多数营业网点仍延续着传统的以记账算账为主要内容的运作模式;网点内的结构仍以传统的窗口式服务为主,工作人员以会计员、出纳员、储蓄员为主,没有个人客户经理,业务人员不知营销、不懂营销、更不会营销,各种新业务在网点营销中往往受阻,网点营销功能弱。
(三)、银行忽视理财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如承诺担保业务)、市场风险(如基金业务)和狭义的操作风险(如结算业务、代理业务),同时还有法律风险、汇率风险、信誉风险等。个人理财业务相对于商业银行表内资产业务,虽然从总体上看风险较低,但并不能说没有风险,像那些提供保底收益的理财产品,其市场风险其实并不低。而一些或有负债业务,例如金融衍生业务,它的风险甚至比信贷风险还要高。尤其是由金融衍生品组成的理财产品具有很高的杠杆效应,保证金越低,杠杆效应越大,风险也越大。就目前而言,人民币理财产品的资
金较多地集中在银行间市场,随着人民币理财产品规模不断扩大,银行间市场是否有足够的市场容量来接纳?而如果银行间市场一旦发生变动,如收益下降,就必然会对商业银行的资金安全及流动性产生风险。另外,一些外汇理财产品往往又与境外外汇衍生产品进行挂钩,由此也会将境外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传递给商业银行。
三、推进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对策
(一)加大创新力度,拓展理财业务品种
个人理财业务的积极创新,对于商业银行竞争优势的培育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一是加强理财产品和服务的整合。整合具有竞争性的、有特色的存款产品、中间业务产品、资产业务产品,突出这些产品的亮点,作为理财产品的主打产品。近几年中资银行在零售产品的整合方面做了很多探索,各子系统融会贯通,集存贷汇、消费、缴费、理财于一身的理财产品。二是加快理财新产品的创新,提高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的开发创新能力。银行应加强与证券公司合作,创新风险性更大、收益率更高的产品,适时推出存款工具证券化、有价证券质押贷款、住房贷款证券化、期货、期权等衍生产品,满足客户资本市场投资需求;与保险公司合作创新兼具流动性、保障性的保险产品,如推广分红保险等银保合作产品;与基金管理公司以及房产商、汽车商等高档消费品商家的合作,利用网络优势,依托信用资源,拓展基金业务,加强银企合作,从而促进个人理财业务大发展。
(二)创新营销方式,提高营销效果
在目前个人理财在中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的阶段,我国银行在提升自己理财产品内涵的同时,要大力做好理财品牌的宣传营销工作,扩大知名度。开展个人理财应采取积极的营销策略,激发客户的理财意识和需求。在对个人理财业务进行宣传方面,具体可采用以下三种方法:一是广告促销。向客户推介理财产品,印制理财中心VIP客户服务手册、产品手册等相关促销宣传品,激发其需求欲望。如电视广告、车身广告、路牌广告、报刊、网页广告、海报、网点内的橱窗展架、短期优惠措施或赠品、活动型业务宣传等,充分利用自有网点的玻璃墙、室内墙面、自助银行等,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地推广个人理财业务。二是要进行营业推广。通过营业柜面、客户经理,采取直面营销,形成商业银行全体员工推介个人理财产品和服务的良好氛围,提供多渠道的理财咨询服务。三是公关促销。采取多种方式与客户加强沟通和联系,举办产品推介路演以及积极参加地方的各种公益活动等方式,不断增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号召力;定期举办理财服务沙龙活动或培训讲座,邀请证券、基金、信托、保险、期货等机构代表、VIP客户、金融界专家学者、金融监管人员等各方面人士,交流财经方面最新政策及学术信息、金融理财产品及金融投资理念等信息,聚敛理财人气,扩大社会影响。
(三)加大银行风险防范力度
金融理财风险防范必须具备系统性,理财业务风险应当纳入金融机构的整体风险管理体系。商业银行应该在完善现有内控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和健全风险管理系统,并将操作风险作为一种主要风险来管理,确保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受到内审部门全面、有效的监督。银行要对理财产品的设计开发、审查、销售、信息披露、风险提示、业务流程、资金管理运用、账务处理、合同制定与签订、收益分配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明确责任机制,严格授权管理;按照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处理相关风险的管理体系;高度重视理财业务操作风险的防范,在积极培养合规文化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完善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切实防范操作风险;建立科学的产品研发、定价和监控机制,研究新产品潜在的风险;理财产品的名称应恰当反映产品属性,避免使用带有诱惑性、误导性和承诺性的称谓。
一、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一)、商业银行纷纷打造个人理财品牌
自1996年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在国内最早挂出“私人理财中心”的牌子至今,随着国内居民收入水平的日益提高,理财意识的不断增强,个人理财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己成为不争的现实。尤其近几年,国内大多数商业银行都陆续开通了个人理财服务,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比较具有标志性的例如在2002年10月,招商银行率先在国内各分支机构全面推出针对个人高端客户理财的零售金融产品—“金葵花”理财品牌及服务体系。
2004年,招商银行又推出“财富账户”,实现了从银行卡阶段到账户管理阶段的跨越。
(二)、理财服务模式不断升级
在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过程中,个人理财的品种由简单的储蓄与代理代收等业务演变为多种产品服务体系;理财手段已经变得十分丰富,由手工记账发展成为电脑记账,各家商业银行相继建立了自己的系统,如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力求为客户提供更加方便快捷而又准确周到的个人理财服务。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理财方案大众化、理财产品同质化的现象较为普遍
目前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仅以客户财富规模作为服务划分标准,而没能根据年龄、家庭生命周期、价值取向、生活方式、风险偏好等因素对客户进行更为深入有效的细分,并进而挖掘发现目标客户的潜在需求,有针对性的设计理财产品服务方案,导致理财产品的差异性和个性严重不足,产品同质化现象非常明显。而现有银行理财产品又大都集中在个人信贷、代收代付、信息服务等基础性理财产品上, 虽然理财品种不断增加, 各商业银行都有各自不同的理财品牌,但是多数个人理财品种内容相近、投资品种有限(以央行票据、国债、和短期融资券等为主)、收益和投资期限相近,产品创新的广度和深度远远不能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此外, 现在多数银行理财服务的门槛太高,那些贵宾级的理财中心把绝大多数市民挡在了门外,能面向大众普及的产品并不多,很多业务为客户限制了这样那样的范围,只有一部分人才能办理,局限性较大。
(二)、市场营销能力欠缺
金融机构在理财产品的营销上基本上处于“雷声大、雨点小”的状况。由于缺乏必要的宣传,即使是一些不错的理财产品,实际了解的客户也并不多。近几年,我国银行都逐步设立了产品研发部门,但迄今为止,却未看到哪家银行建立有专门开拓市场的部门。有些银行虽有专门负责广告、宣传的部门,但其领域过于狭窄,远没有把这个过程提升到“服务”的高度。此外,银行未按客户需求实施整合性营销,营销能力弱。再者,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主营销渠道仍是营业网点,主要依靠有形的网点扩张来达到扩大市场份额,这样的分销体系,让银行无法与客户实现无缝对接,且让客户无法得到完全服务或只能得到部分服务。而且银行网点设施落后,绝大多数营业网点仍延续着传统的以记账算账为主要内容的运作模式;网点内的结构仍以传统的窗口式服务为主,工作人员以会计员、出纳员、储蓄员为主,没有个人客户经理,业务人员不知营销、不懂营销、更不会营销,各种新业务在网点营销中往往受阻,网点营销功能弱。
(三)、银行忽视理财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如承诺担保业务)、市场风险(如基金业务)和狭义的操作风险(如结算业务、代理业务),同时还有法律风险、汇率风险、信誉风险等。个人理财业务相对于商业银行表内资产业务,虽然从总体上看风险较低,但并不能说没有风险,像那些提供保底收益的理财产品,其市场风险其实并不低。而一些或有负债业务,例如金融衍生业务,它的风险甚至比信贷风险还要高。尤其是由金融衍生品组成的理财产品具有很高的杠杆效应,保证金越低,杠杆效应越大,风险也越大。就目前而言,人民币理财产品的资
金较多地集中在银行间市场,随着人民币理财产品规模不断扩大,银行间市场是否有足够的市场容量来接纳?而如果银行间市场一旦发生变动,如收益下降,就必然会对商业银行的资金安全及流动性产生风险。另外,一些外汇理财产品往往又与境外外汇衍生产品进行挂钩,由此也会将境外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传递给商业银行。
三、推进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对策
(一)加大创新力度,拓展理财业务品种
个人理财业务的积极创新,对于商业银行竞争优势的培育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一是加强理财产品和服务的整合。整合具有竞争性的、有特色的存款产品、中间业务产品、资产业务产品,突出这些产品的亮点,作为理财产品的主打产品。近几年中资银行在零售产品的整合方面做了很多探索,各子系统融会贯通,集存贷汇、消费、缴费、理财于一身的理财产品。二是加快理财新产品的创新,提高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的开发创新能力。银行应加强与证券公司合作,创新风险性更大、收益率更高的产品,适时推出存款工具证券化、有价证券质押贷款、住房贷款证券化、期货、期权等衍生产品,满足客户资本市场投资需求;与保险公司合作创新兼具流动性、保障性的保险产品,如推广分红保险等银保合作产品;与基金管理公司以及房产商、汽车商等高档消费品商家的合作,利用网络优势,依托信用资源,拓展基金业务,加强银企合作,从而促进个人理财业务大发展。
(二)创新营销方式,提高营销效果
在目前个人理财在中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的阶段,我国银行在提升自己理财产品内涵的同时,要大力做好理财品牌的宣传营销工作,扩大知名度。开展个人理财应采取积极的营销策略,激发客户的理财意识和需求。在对个人理财业务进行宣传方面,具体可采用以下三种方法:一是广告促销。向客户推介理财产品,印制理财中心VIP客户服务手册、产品手册等相关促销宣传品,激发其需求欲望。如电视广告、车身广告、路牌广告、报刊、网页广告、海报、网点内的橱窗展架、短期优惠措施或赠品、活动型业务宣传等,充分利用自有网点的玻璃墙、室内墙面、自助银行等,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地推广个人理财业务。二是要进行营业推广。通过营业柜面、客户经理,采取直面营销,形成商业银行全体员工推介个人理财产品和服务的良好氛围,提供多渠道的理财咨询服务。三是公关促销。采取多种方式与客户加强沟通和联系,举办产品推介路演以及积极参加地方的各种公益活动等方式,不断增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号召力;定期举办理财服务沙龙活动或培训讲座,邀请证券、基金、信托、保险、期货等机构代表、VIP客户、金融界专家学者、金融监管人员等各方面人士,交流财经方面最新政策及学术信息、金融理财产品及金融投资理念等信息,聚敛理财人气,扩大社会影响。
(三)加大银行风险防范力度
金融理财风险防范必须具备系统性,理财业务风险应当纳入金融机构的整体风险管理体系。商业银行应该在完善现有内控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和健全风险管理系统,并将操作风险作为一种主要风险来管理,确保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受到内审部门全面、有效的监督。银行要对理财产品的设计开发、审查、销售、信息披露、风险提示、业务流程、资金管理运用、账务处理、合同制定与签订、收益分配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明确责任机制,严格授权管理;按照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处理相关风险的管理体系;高度重视理财业务操作风险的防范,在积极培养合规文化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完善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切实防范操作风险;建立科学的产品研发、定价和监控机制,研究新产品潜在的风险;理财产品的名称应恰当反映产品属性,避免使用带有诱惑性、误导性和承诺性的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