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性 ■一般
时效性 ■一般
河西苏宁广场50%结构初步设计方案三方视频会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11年01月10日(星期一)19:00
会议地点:银河16楼1#会议室
会议主持:伍智平
会议主题:河西CBD 苏宁广场初步设计50%结构沟通
参会人员:苏宁置业规划设计中心、德国WSS 、上海院
会议记录:程伟 会务秘书:程伟 签发人:伍智平 会议内容:
一、德国WSS :
1. 根据目前业主提供的同济风洞试验成果,风洞试验荷载比规范小,应按规范取值。
2. 根据上一次视频沟通的意见,剪力墙混凝土强度等级取值不超过C60。
3. 对于楼面荷载取值有待业主重新确认。地震计算时地震荷载应按规范执行,已经进行了修
正。对于地震反应谱曲线,塔楼自振周期大于6s 后应按安评报告提供的地震反应谱曲线取值。(反应谱曲线应按安评报告取值,不再采用规范的反应谱)
4. 塔楼核心筒混凝土墙厚比原来方案阶段有所减小,74层以上核心筒开始明显收缩。外伸桁
架设置的基本原理没变,形状有所变化,采用人字形结构,优化了塔楼的延性。对于结构计算,ETABS 模型中只考虑了与塔楼刚度有关的因素。
5. 加外立柱,钢含量增加,使得整体刚度增加。主要剪力由核心筒承担,外立柱基本能承担
20%的总剪力。
6. 对于主楼,高宽比400/42=9.5,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 表4.2.3-2
中的规定:抗震设防烈度7度下的限制适用高宽比为7.0,超出规范要求。
7. 层间位移主要是由风荷载引起的,本次计算时风荷载取同济风洞试验的结果,应和安邸风
洞试验提供的风荷载来计算的层间位移结果作比较。
8. 楼板采用单个模型进行有限元分析计算。
9. 裙楼目前建立的不是最终模型,结构为无抗震缝的框架-剪力墙结构,楼板采用下弦梁楼板,
根据建筑的调整方案,后期建立完善有效的有限元模型。
10. 本次地震力计算阻尼比取4%。根据《高层钢-砼结构规范》阻尼比取0.04,满足要求。
二、上海院:
1. 总体结构体系可行。下一步重点工作对性能化目标进行细化。抗震而言按GB50011-2010
附录M 确定性能设计目标。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伸臂桁架和外围框架柱保持中震弹性,核心筒保障中震不屈服,等等;
2)大震下伸臂桁架和外围框架柱不屈服,核心筒截面满足抗剪截面要求,等等。
以上意见只供参考,具体抗震性能化设计可由WSS 公司提出,最好能在月底北京咨询会上确定。
2. 桩基方面布桩形式需要合理化,根据南京地质勘查报告及河西地区地质实际情况,对桩基
入岩深度需调整。对抗拔桩应验算桩身裂缝宽度,并考虑合理的配筋率。
3. 地震力计算,对于超限建筑,应该按照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反应谱进行计算。包括报
告提供的场地特征周期、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反应谱。
4. 目前钢管柱截面壁厚取160mm ,钢管直径为2520mm ,根据国内加工能力,且有质量保证
钢材厚度一般为100mm 以下(包括100mm ),建议外方选用高建钢Q345GJ ,也可考虑Q390GJ ,并且钢壁厚度控制在100mm 以内。此外,立柱可加型钢来提高刚度,目前国内规范没有这种计算理论的,可以应用欧洲规范,但须进行必要的试验证明。
5. 裙房、主楼地下室顶板采用无梁楼盖,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6.1.14
条: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地下室在地上结构相关范围内的顶板应采取现浇梁板结构。
6. 裙楼一柱一桩,设计抗拔力比较大,因为抗拔桩是需要考虑裂缝宽度的(长期处在地下水
位范围内,裂缝宽度限值是0.3mm ),且钻孔灌注桩的配筋较多,现场施工有困难。
7.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5.2.5条:基本周期大于5S ,设防烈度7度时规定的各楼层
最小剪重比是1.2%,不满足的进行调整,不是1%。(根据专家意见未调整的情况下可以按1.0%控制)
8. 桩基设计中,外方选用桩长65米,进入基岩38米,实际上钻孔灌注桩是没办法钻到基岩
里这么深的,一般进入5-8米还是可行的,请外方重新考虑桩长的选择。
9. 对于结构方案51页二阶效应按照抗震规范GB50011-2010第 3.6.3 条规定,当结构在地
震作用下的重力附加弯矩大于初始弯矩的10%时,应计入重力二阶效应的影响。具体判定原则还应遵循《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的第5.4节。
10. 目前伸臂桁架采用人字形支撑,上弦杆一侧贯通核心筒,另一侧不和外框柱连接。目前国
内设计的伸臂桁架还没有上弦杆另一侧不与外框柱连接的情况,建议WSS 慎重考虑。
11. 对于地震波提供了5组天然波、6组人工波,峰值计算始终保持1:0.85的关系。
12. 有关《50%结构初步设计报告》中第7、8两页多处规范编号和名称有误,应更正。
13. 目前结构计算ETABS 模型不够完整:外围框架柱之间没有设置钢框架梁,伸臂桁架上弦杆
与外围柱不连接,伸臂桁架截面取实心方截面,没有次梁,楼层隔板不是无限刚(应取“准 刚性楼板”)。伸臂桁架弦杆与外围钢管柱的连接是刚接还是铰接应明确,一般情况下取铰接。
14. 楼面荷载取值偏大,请德国WSS 参照国内规范合理调整取值。
15. 目前核心筒、外围框架柱截面缩小处均位于伸臂桁架的上弦层(27层、74层)。一般而言,
伸臂桁架及上下临近的楼层是受力最大的楼层。所以建议截面缩小位置应往上延伸一到二层,具体要按计算结果确定。
三、规划设计中心:
1. 楼板最大跨度为4.7米,板厚取160mm 。是否可以调整板厚,减少上部结构的自重荷载,
有利于抗震计算。
2. 桩基设计及布桩形式、入岩深度应合理设计,根据河西苏宁广场周边建筑物桩基嵌岩情况,
都不超过5米,建议入岩深度取为5米。
3. 后期ETABS 计算建模方面需要设计方进一步完善。并提供给上海院作为审核依据。
4. 请德国WSS 按本次会议意见尽快调整,准备1月20日在北京超限咨询审查会议资料。
5. 风洞试验我司邀请了安邸和同济同时进行,最后设计的结果将采用两值计算结果的较小值
取用。
6. 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第7.2.14条,剪力墙轴压比为0.51超出了规范的
0.5。
规划设计中心
2011年01月11日
保密性 ■一般
时效性 ■一般
河西苏宁广场50%结构初步设计方案三方视频会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11年01月10日(星期一)19:00
会议地点:银河16楼1#会议室
会议主持:伍智平
会议主题:河西CBD 苏宁广场初步设计50%结构沟通
参会人员:苏宁置业规划设计中心、德国WSS 、上海院
会议记录:程伟 会务秘书:程伟 签发人:伍智平 会议内容:
一、德国WSS :
1. 根据目前业主提供的同济风洞试验成果,风洞试验荷载比规范小,应按规范取值。
2. 根据上一次视频沟通的意见,剪力墙混凝土强度等级取值不超过C60。
3. 对于楼面荷载取值有待业主重新确认。地震计算时地震荷载应按规范执行,已经进行了修
正。对于地震反应谱曲线,塔楼自振周期大于6s 后应按安评报告提供的地震反应谱曲线取值。(反应谱曲线应按安评报告取值,不再采用规范的反应谱)
4. 塔楼核心筒混凝土墙厚比原来方案阶段有所减小,74层以上核心筒开始明显收缩。外伸桁
架设置的基本原理没变,形状有所变化,采用人字形结构,优化了塔楼的延性。对于结构计算,ETABS 模型中只考虑了与塔楼刚度有关的因素。
5. 加外立柱,钢含量增加,使得整体刚度增加。主要剪力由核心筒承担,外立柱基本能承担
20%的总剪力。
6. 对于主楼,高宽比400/42=9.5,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 表4.2.3-2
中的规定:抗震设防烈度7度下的限制适用高宽比为7.0,超出规范要求。
7. 层间位移主要是由风荷载引起的,本次计算时风荷载取同济风洞试验的结果,应和安邸风
洞试验提供的风荷载来计算的层间位移结果作比较。
8. 楼板采用单个模型进行有限元分析计算。
9. 裙楼目前建立的不是最终模型,结构为无抗震缝的框架-剪力墙结构,楼板采用下弦梁楼板,
根据建筑的调整方案,后期建立完善有效的有限元模型。
10. 本次地震力计算阻尼比取4%。根据《高层钢-砼结构规范》阻尼比取0.04,满足要求。
二、上海院:
1. 总体结构体系可行。下一步重点工作对性能化目标进行细化。抗震而言按GB50011-2010
附录M 确定性能设计目标。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伸臂桁架和外围框架柱保持中震弹性,核心筒保障中震不屈服,等等;
2)大震下伸臂桁架和外围框架柱不屈服,核心筒截面满足抗剪截面要求,等等。
以上意见只供参考,具体抗震性能化设计可由WSS 公司提出,最好能在月底北京咨询会上确定。
2. 桩基方面布桩形式需要合理化,根据南京地质勘查报告及河西地区地质实际情况,对桩基
入岩深度需调整。对抗拔桩应验算桩身裂缝宽度,并考虑合理的配筋率。
3. 地震力计算,对于超限建筑,应该按照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反应谱进行计算。包括报
告提供的场地特征周期、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反应谱。
4. 目前钢管柱截面壁厚取160mm ,钢管直径为2520mm ,根据国内加工能力,且有质量保证
钢材厚度一般为100mm 以下(包括100mm ),建议外方选用高建钢Q345GJ ,也可考虑Q390GJ ,并且钢壁厚度控制在100mm 以内。此外,立柱可加型钢来提高刚度,目前国内规范没有这种计算理论的,可以应用欧洲规范,但须进行必要的试验证明。
5. 裙房、主楼地下室顶板采用无梁楼盖,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6.1.14
条: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地下室在地上结构相关范围内的顶板应采取现浇梁板结构。
6. 裙楼一柱一桩,设计抗拔力比较大,因为抗拔桩是需要考虑裂缝宽度的(长期处在地下水
位范围内,裂缝宽度限值是0.3mm ),且钻孔灌注桩的配筋较多,现场施工有困难。
7.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5.2.5条:基本周期大于5S ,设防烈度7度时规定的各楼层
最小剪重比是1.2%,不满足的进行调整,不是1%。(根据专家意见未调整的情况下可以按1.0%控制)
8. 桩基设计中,外方选用桩长65米,进入基岩38米,实际上钻孔灌注桩是没办法钻到基岩
里这么深的,一般进入5-8米还是可行的,请外方重新考虑桩长的选择。
9. 对于结构方案51页二阶效应按照抗震规范GB50011-2010第 3.6.3 条规定,当结构在地
震作用下的重力附加弯矩大于初始弯矩的10%时,应计入重力二阶效应的影响。具体判定原则还应遵循《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的第5.4节。
10. 目前伸臂桁架采用人字形支撑,上弦杆一侧贯通核心筒,另一侧不和外框柱连接。目前国
内设计的伸臂桁架还没有上弦杆另一侧不与外框柱连接的情况,建议WSS 慎重考虑。
11. 对于地震波提供了5组天然波、6组人工波,峰值计算始终保持1:0.85的关系。
12. 有关《50%结构初步设计报告》中第7、8两页多处规范编号和名称有误,应更正。
13. 目前结构计算ETABS 模型不够完整:外围框架柱之间没有设置钢框架梁,伸臂桁架上弦杆
与外围柱不连接,伸臂桁架截面取实心方截面,没有次梁,楼层隔板不是无限刚(应取“准 刚性楼板”)。伸臂桁架弦杆与外围钢管柱的连接是刚接还是铰接应明确,一般情况下取铰接。
14. 楼面荷载取值偏大,请德国WSS 参照国内规范合理调整取值。
15. 目前核心筒、外围框架柱截面缩小处均位于伸臂桁架的上弦层(27层、74层)。一般而言,
伸臂桁架及上下临近的楼层是受力最大的楼层。所以建议截面缩小位置应往上延伸一到二层,具体要按计算结果确定。
三、规划设计中心:
1. 楼板最大跨度为4.7米,板厚取160mm 。是否可以调整板厚,减少上部结构的自重荷载,
有利于抗震计算。
2. 桩基设计及布桩形式、入岩深度应合理设计,根据河西苏宁广场周边建筑物桩基嵌岩情况,
都不超过5米,建议入岩深度取为5米。
3. 后期ETABS 计算建模方面需要设计方进一步完善。并提供给上海院作为审核依据。
4. 请德国WSS 按本次会议意见尽快调整,准备1月20日在北京超限咨询审查会议资料。
5. 风洞试验我司邀请了安邸和同济同时进行,最后设计的结果将采用两值计算结果的较小值
取用。
6. 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第7.2.14条,剪力墙轴压比为0.51超出了规范的
0.5。
规划设计中心
2011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