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者针对党内监督体制做了一些理论和实践的探讨,内容主要包括影响 目前党内监督体制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加强党内监督体制建设的对策进行了全面梳理。 关键词:党内监督 体制 思考 中图分类号:D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25X(2012)O9-0055-01 世界各国的执政党都非常重视自身的建设,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其执政能力。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必须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搞好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是永葆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是提升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的现实需要;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还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新时期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更应立足实际,充分考虑到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存在的种种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1]。 1、目前党内监督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现行的党代会制度存在局限性 党代会是党的领导机关,是党内最强有力的监督形式,应该发挥最权威的监督作用。但是现行格局下的党代会制度所发挥的监督作用十分有限。一是在实践上缺乏经常性的监督。现行党代会,每五年只召开一次,每届党代表发挥作用的机会就在这次唯一的会议期间,而在长达五年的休会期间,党代表没有行使代表权发挥监督作用的机会,对党委及其部门平时的工作情况缺乏经常性的监督。二是在空间上缺乏全方位的监督。由于党代会每五年只召开一次,而且时间有限,其作用实际上就是搞一次选举,审议一下工作报告,作出几项有关决议;而对同级党委主要成员的工作情况,对党委各个工作部门的工作情况缺乏应有的日常监督。可以说,现行的党代会制度,实际上只有选举和决议的职能,缺乏监督的职能。三是党代会代表的选举也由于党员对候选人情况不甚了解而流于形式。 1.2纪检监督体制方面存在不适应性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在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等方面担负着重要的职责。但是,从多年来的实践结果和当前的现状看,纪检机关的现行体制和职权与其所肩负的历史重任存在诸多不适应的地方,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一是纪检机关对同级党委或党组的直接监督实行起来困难较大。纪委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很难核实同级党委成员的问题,使得纪检机关对党委或党组的监督力度和制约功能受到很大影响,难以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的监督。二是纪检与组织部门工作两层皮,使本来已经很脆弱的监督变成了无效的监督。按照常理,纪检部门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与评价应成为干部管理和使用的重要依据,但是由于纪检部门与组织部门工作上的分割,使两方面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处于脱节状态,于是便出现了许多“带病提拔”的现象[2]。 1.3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存在体制真空 党内监督,实质在于监督权力,根本目的在于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而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权力集中和缺乏监督是导致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地位提高了,权力大了,封建特权思想也就冒头了,甚至对监督有厌恶和反感情绪;一些垂直管理部门的领导,更是“条条管不透,块块管不够”,基本上是监督的空白区。另一方面,监督主体缺少对主要负责人开展监督的有利条件和环境,实施监督的积极性不高,监督和惩戒的威慑作用不大,某些监督条款仅仅是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是落实不到行动上。 2、加强党内监督体制建设的对策 2.1提高党内监督制度的公信力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公信力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信誉和形象,是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党内监督制度的公信力是党和政府公信力的有机构成部分,也是广大党员干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外在动力。因此,有效地提高党内监督制度的公信力,解决实际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制度的建设。在这个监督过程中,广大党员要做到依法执政,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执政,并要自觉接受监督和约束。领导干部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如果他们能身先士卒,起到规范指导和监督的作用,那么党的各项制度就很容易地得到贯彻和执行。 2.2夯实党内监督的群众基础 党内知情权是党内民主的基础,推进党务公开有利于扩大党内知情权。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也享有对党内事务的监督权。伟大的革命导师列宁在苏维埃政权建立之前,就谈到苏维埃政权与旧政权的一个显著区别就在于,“这个政权对大家都是公开的,它当着群众的面办理一切事情,群众很容易接近它”。监督引入公开原则,使监督成为阳光下的监督。在腐败现象多发易发且大多呈暗箱操作特点的情况下,党务公开对权力运行首先起到了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作用。推行党务公开,可以扩大党员和群众在党内事务上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择权,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参与党内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开展党内监督创设了一个宽松的环境。 2.3自觉提高遵守党内监督制度的自觉性 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党委要做到持之以恒,要善于发现党内监督的客观规律,努力做好落实监督制度的工作,把它作为一场“持久仗”来打。各级党组织既要明确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长期性的特点,于此同时又要体察到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其实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要使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工作取得全面、长久的成绩,抓好监督制度的有效落实,必须克服沾沾自喜的工作态度和“一阵风”,似的短暂应付,应该突出党内监督制度的有效落实在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把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推向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3、结论 总之,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必须在实践中得到改革和完善。新时期党内监督制度建设要以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指导,维护监督制度的权威性、强化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实效性、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研究并解决新形势下党内监督制度建设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会得到不断加强。 参考文献: [1]梅丽红.党内民主发展中的三大矛盾及其解决途径[J]. [2]王彩玲.论政党和谐及其实现途径[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
摘要:作者针对党内监督体制做了一些理论和实践的探讨,内容主要包括影响 目前党内监督体制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加强党内监督体制建设的对策进行了全面梳理。 关键词:党内监督 体制 思考 中图分类号:D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25X(2012)O9-0055-01 世界各国的执政党都非常重视自身的建设,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其执政能力。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必须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搞好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是永葆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是提升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的现实需要;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还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新时期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更应立足实际,充分考虑到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存在的种种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1]。 1、目前党内监督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现行的党代会制度存在局限性 党代会是党的领导机关,是党内最强有力的监督形式,应该发挥最权威的监督作用。但是现行格局下的党代会制度所发挥的监督作用十分有限。一是在实践上缺乏经常性的监督。现行党代会,每五年只召开一次,每届党代表发挥作用的机会就在这次唯一的会议期间,而在长达五年的休会期间,党代表没有行使代表权发挥监督作用的机会,对党委及其部门平时的工作情况缺乏经常性的监督。二是在空间上缺乏全方位的监督。由于党代会每五年只召开一次,而且时间有限,其作用实际上就是搞一次选举,审议一下工作报告,作出几项有关决议;而对同级党委主要成员的工作情况,对党委各个工作部门的工作情况缺乏应有的日常监督。可以说,现行的党代会制度,实际上只有选举和决议的职能,缺乏监督的职能。三是党代会代表的选举也由于党员对候选人情况不甚了解而流于形式。 1.2纪检监督体制方面存在不适应性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在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等方面担负着重要的职责。但是,从多年来的实践结果和当前的现状看,纪检机关的现行体制和职权与其所肩负的历史重任存在诸多不适应的地方,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一是纪检机关对同级党委或党组的直接监督实行起来困难较大。纪委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很难核实同级党委成员的问题,使得纪检机关对党委或党组的监督力度和制约功能受到很大影响,难以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的监督。二是纪检与组织部门工作两层皮,使本来已经很脆弱的监督变成了无效的监督。按照常理,纪检部门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与评价应成为干部管理和使用的重要依据,但是由于纪检部门与组织部门工作上的分割,使两方面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处于脱节状态,于是便出现了许多“带病提拔”的现象[2]。 1.3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存在体制真空 党内监督,实质在于监督权力,根本目的在于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而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权力集中和缺乏监督是导致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地位提高了,权力大了,封建特权思想也就冒头了,甚至对监督有厌恶和反感情绪;一些垂直管理部门的领导,更是“条条管不透,块块管不够”,基本上是监督的空白区。另一方面,监督主体缺少对主要负责人开展监督的有利条件和环境,实施监督的积极性不高,监督和惩戒的威慑作用不大,某些监督条款仅仅是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是落实不到行动上。 2、加强党内监督体制建设的对策 2.1提高党内监督制度的公信力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公信力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信誉和形象,是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党内监督制度的公信力是党和政府公信力的有机构成部分,也是广大党员干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外在动力。因此,有效地提高党内监督制度的公信力,解决实际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制度的建设。在这个监督过程中,广大党员要做到依法执政,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执政,并要自觉接受监督和约束。领导干部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如果他们能身先士卒,起到规范指导和监督的作用,那么党的各项制度就很容易地得到贯彻和执行。 2.2夯实党内监督的群众基础 党内知情权是党内民主的基础,推进党务公开有利于扩大党内知情权。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也享有对党内事务的监督权。伟大的革命导师列宁在苏维埃政权建立之前,就谈到苏维埃政权与旧政权的一个显著区别就在于,“这个政权对大家都是公开的,它当着群众的面办理一切事情,群众很容易接近它”。监督引入公开原则,使监督成为阳光下的监督。在腐败现象多发易发且大多呈暗箱操作特点的情况下,党务公开对权力运行首先起到了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作用。推行党务公开,可以扩大党员和群众在党内事务上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择权,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参与党内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开展党内监督创设了一个宽松的环境。 2.3自觉提高遵守党内监督制度的自觉性 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党委要做到持之以恒,要善于发现党内监督的客观规律,努力做好落实监督制度的工作,把它作为一场“持久仗”来打。各级党组织既要明确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长期性的特点,于此同时又要体察到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其实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要使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工作取得全面、长久的成绩,抓好监督制度的有效落实,必须克服沾沾自喜的工作态度和“一阵风”,似的短暂应付,应该突出党内监督制度的有效落实在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把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推向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3、结论 总之,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必须在实践中得到改革和完善。新时期党内监督制度建设要以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指导,维护监督制度的权威性、强化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实效性、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研究并解决新形势下党内监督制度建设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会得到不断加强。 参考文献: [1]梅丽红.党内民主发展中的三大矛盾及其解决途径[J]. [2]王彩玲.论政党和谐及其实现途径[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