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 位 租 赁 协 议 书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风景御园小区 号车位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该车位租赁期为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该车位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大写: 整),租赁期内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整)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应一次性把租金支付给甲方。 乙方付清租金后,甲方为乙方出具收款证明,同时将车库门感应器一枚交给乙方于租期内使用。乙方于合同终止时将感应器归还甲方,如出现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四、甲方向乙方承诺:甲方保证车位完全符合乙方使用目的,并保证租赁期内没有任何第三方租用。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向甲方承诺:如果车位在租赁期间受到人为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赔偿。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车库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车库不退回乙方已付租金。租赁期内乙方提前解约,甲方不退还租金。
六、租赁期内,乙方车辆因火灾、水灾、车库内其他车辆擦碰等因素造成损坏或因物业因素造成损失与甲方无关。乙方因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到期后,如果十天内甲方无法联系到乙方,甲方有权收回车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协议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约,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本协议除首次为九个月一签外,以后均采用半年一签的方式。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家庭地址:
车 位 租 赁 协 议 书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风景御园小区 号车位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该车位租赁期为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该车位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大写: 整),租赁期内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整)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应一次性把租金支付给甲方。 乙方付清租金后,甲方为乙方出具收款证明,同时将车库门感应器一枚交给乙方于租期内使用。乙方于合同终止时将感应器归还甲方,如出现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四、甲方向乙方承诺:甲方保证车位完全符合乙方使用目的,并保证租赁期内没有任何第三方租用。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向甲方承诺:如果车位在租赁期间受到人为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赔偿。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车库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车库不退回乙方已付租金。租赁期内乙方提前解约,甲方不退还租金。
六、租赁期内,乙方车辆因火灾、水灾、车库内其他车辆擦碰等因素造成损坏或因物业因素造成损失与甲方无关。乙方因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到期后,如果十天内甲方无法联系到乙方,甲方有权收回车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协议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约,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本协议除首次为九个月一签外,以后均采用半年一签的方式。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家庭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