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会体育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校学生会体育部是在校学生会领导下,为全校的体育运动比赛提供便捷平台的组织。体育部负责组织各类体育比赛,联系相关比赛院系,处理赛后服务等事宜 ,是我校学生体育活动开展的组织部门。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会体育部所有成员。
第三条 本制度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体育部负责实施。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体育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3名,委员8名,部长对体育部全部工作及所有成员负责,副部长对自己管辖工作范围及相应委员负责。各委员既有相应的工作方向,同时又密切合作,共同负责做好秘书处的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五条 例会制度:每周定期由部长、副部长组织召开例会。如遇特殊情况,部长可指定副部长做会议主持。例会严格遵循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
第六条 体育部将不定期召开各学院体育部部长联席会议。
第七条 部内例会任务:
1、听取部员对部内各项工作的建议与意见。
2、讨论、表决部内各项工作安排。
3、提议、讨论部内各项活动安排。
4、部内总结、评价或检讨工作,并做相应记录。
第八条 由专人负责整理会议记录。
第九条 体育部有在校学生会值班的职责,具体由校学生会秘书处统一安排。
第十条 值班要求有一位部长或副部长在班,负责接待到校学生会咨询处理事务的人员。
第十一条 任何值班委员不得无故旷班、迟到、早退。
第十二条 入部方式: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留校察看处分期间者除外),向校学生会提出申请,参加部内面试,经考察合格后,在例会中宣布为正式部员,并在部内记录中建立相关部员记录,参加日后考勤登记。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十三条 部员的权利和义务:
1. 部员对部内工作有建议、批评、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2. 部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 部员有组织、参加体育部主办或协办的各项活动,并利用体育部提供的一切便利条件的权利。
4. 部员有参与部内评优、奖励、提拔的权利。
5. 部员有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的义务。
6. 部员有遵守本部规章、执行本部决议的义务。
7. 部员有积极配合部长、副部长及其他部员积极参加部内各项工作,不迟到、不缺勤的义务。
8. 部员有维护本部利益和名誉、为本部服务的义务。
第十四条 干部选举制:部长、副部长是体育部的领导机构。通过部内评选,向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参加面试接受考核程序,产生部长一名,副部长二到三名。部长由校学生会主席团确定,副部长由校学生会部长级以上成员讨论确定。部长负责全面开展工作,副部长负责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工作。
第十五条 优秀部员选举:每学年度,由部长、副部长在部员中评选优秀部员四名,重点培养,为将来提拔体育部干部打好基础。
第十六条 部员管理:各部员均由各副部长负责管理,相应副部长做好部员日常工作的表现记录,并向部长汇报。部长的考勤记录及副部长的工作记录都将作为部员评优的有效依据。部长确定一名人员负责通讯部内各项工作及决定。
第十七条 请假制度:例会、值班有事可向部长请假,无故旷勤者会被写入记录作为评优参考,并通知警告。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该办法于2011年12月1日开始施行。
第十九条 本条例解释权属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会体育部。
校学生会体育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校学生会体育部是在校学生会领导下,为全校的体育运动比赛提供便捷平台的组织。体育部负责组织各类体育比赛,联系相关比赛院系,处理赛后服务等事宜 ,是我校学生体育活动开展的组织部门。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会体育部所有成员。
第三条 本制度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体育部负责实施。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体育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3名,委员8名,部长对体育部全部工作及所有成员负责,副部长对自己管辖工作范围及相应委员负责。各委员既有相应的工作方向,同时又密切合作,共同负责做好秘书处的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五条 例会制度:每周定期由部长、副部长组织召开例会。如遇特殊情况,部长可指定副部长做会议主持。例会严格遵循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
第六条 体育部将不定期召开各学院体育部部长联席会议。
第七条 部内例会任务:
1、听取部员对部内各项工作的建议与意见。
2、讨论、表决部内各项工作安排。
3、提议、讨论部内各项活动安排。
4、部内总结、评价或检讨工作,并做相应记录。
第八条 由专人负责整理会议记录。
第九条 体育部有在校学生会值班的职责,具体由校学生会秘书处统一安排。
第十条 值班要求有一位部长或副部长在班,负责接待到校学生会咨询处理事务的人员。
第十一条 任何值班委员不得无故旷班、迟到、早退。
第十二条 入部方式: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留校察看处分期间者除外),向校学生会提出申请,参加部内面试,经考察合格后,在例会中宣布为正式部员,并在部内记录中建立相关部员记录,参加日后考勤登记。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十三条 部员的权利和义务:
1. 部员对部内工作有建议、批评、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2. 部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 部员有组织、参加体育部主办或协办的各项活动,并利用体育部提供的一切便利条件的权利。
4. 部员有参与部内评优、奖励、提拔的权利。
5. 部员有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的义务。
6. 部员有遵守本部规章、执行本部决议的义务。
7. 部员有积极配合部长、副部长及其他部员积极参加部内各项工作,不迟到、不缺勤的义务。
8. 部员有维护本部利益和名誉、为本部服务的义务。
第十四条 干部选举制:部长、副部长是体育部的领导机构。通过部内评选,向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参加面试接受考核程序,产生部长一名,副部长二到三名。部长由校学生会主席团确定,副部长由校学生会部长级以上成员讨论确定。部长负责全面开展工作,副部长负责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工作。
第十五条 优秀部员选举:每学年度,由部长、副部长在部员中评选优秀部员四名,重点培养,为将来提拔体育部干部打好基础。
第十六条 部员管理:各部员均由各副部长负责管理,相应副部长做好部员日常工作的表现记录,并向部长汇报。部长的考勤记录及副部长的工作记录都将作为部员评优的有效依据。部长确定一名人员负责通讯部内各项工作及决定。
第十七条 请假制度:例会、值班有事可向部长请假,无故旷勤者会被写入记录作为评优参考,并通知警告。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该办法于2011年12月1日开始施行。
第十九条 本条例解释权属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会体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