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物资核算办法
为了核算物资站与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之间的材料物资经济业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 物资站核算办法
(一)设置会计科目
设置“发出商品”会计科目,核算物资站未满足收入条件(即未开票)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及毛利,借方核算未满足收入条件(即未开票)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及毛利,贷方核算已满足收入条件(即已开票)应结转的销售成本和毛利以及退回的发出商品实际成本和毛利。本科目按“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设置二级科目,按“成本”、“毛利”设置三级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满足收入条件的发出商品实际成本和毛利。 设置“商品差价”会计科目,本科目属“发出商品”抵减科目,贷方核算物资站未满足收入条件(即未开票)但已发出商品的毛利,借方核算已满足收入条件(即已开票)应结转的毛利及退回的发出商品的毛利。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开票发出商品的毛利。本科目按“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设置二级科目。
(二)经济业务举例
1、发出A商品100件,售价20元/件,成本15元/件
借:发出商品——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成本) 1500 借:发出商品——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毛利) 500 贷:库存商品——A商品 1500 贷:商品差价——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 500
2、开出A商品90件的发票,确认收入(不考虑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 1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A商品 1800 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A商品 1350
贷:发出商品——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成本) 1350 同时结转毛利
借:商品差价——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 450 贷:发出商品——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毛利) 450
3、收到退回的A商品10件
借:库存商品——A商品 150
借:商品差价——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 50
贷:发出商品——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 150 贷:发出商品——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 50
二、 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核算办法
(一)设置会计科目
设置“代管物资”会计科目,本科目属资产类会计科目,借方核算从物资站领取的但未开票的材料物资实际成本,贷方核算已取得发票的前期从物资站领取的材料物资实际成本以及退回物资站的材料物资实际成本。本科目按“物资站”设置明细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从物资站领取仍未开票的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 设置“代管物资款”会计科目,本科目属负债类会计科目,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属“代管物资”的抵减科目。贷方核算从物资站领取的但未开票的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方核算已取得发票的前期从物资站领取材料物资实际成本及退回物资站的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本科目按“物资站”设置明细科目。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仍未开票的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
(二)经济业务举例
1、从物资站领取A材料100件,20元/件
借:代管物资——物资站 2000
贷:代管物资款——物资站 2000
2、收到A材料90件的发票
借:原材料——A材料 1800
贷:应付账款——物资站 1800
同时对冲“代管物资”与“代管物资款”
借:代管物资款——物资站 1800
贷:代管物资——物资站 1800
3、退回物资站A材料10件
借:代管物资款——物资站 200
贷:代管物资——物资站 200
三、物资站与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财务对账
已开票部分按正常购销业务进行核对,月末物资站的“应收账款——安装公司”、 “应收账款——发展公司”、 “应收账款——能发公司”与安装公司的“应付账款——物资站”、发展公司的“应付账款——物资站”、能发公司的“应付账款——物资站”应一一对应核对相符。
未开票部分的材料物资,月末物资站的“发出商品——安装公司”、 “发出商品——发展公司”、 “发出商品——能发公司”与安装公司的“代管物资款——物资站”、 发展公司的“代管物资款——物资站”、 能发公司的“代管物资款——物资站”应一一对应核对相符。
四、本办法自2007年 月 日执行。
材料物资核算办法
为了核算物资站与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之间的材料物资经济业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 物资站核算办法
(一)设置会计科目
设置“发出商品”会计科目,核算物资站未满足收入条件(即未开票)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及毛利,借方核算未满足收入条件(即未开票)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及毛利,贷方核算已满足收入条件(即已开票)应结转的销售成本和毛利以及退回的发出商品实际成本和毛利。本科目按“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设置二级科目,按“成本”、“毛利”设置三级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满足收入条件的发出商品实际成本和毛利。 设置“商品差价”会计科目,本科目属“发出商品”抵减科目,贷方核算物资站未满足收入条件(即未开票)但已发出商品的毛利,借方核算已满足收入条件(即已开票)应结转的毛利及退回的发出商品的毛利。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开票发出商品的毛利。本科目按“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设置二级科目。
(二)经济业务举例
1、发出A商品100件,售价20元/件,成本15元/件
借:发出商品——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成本) 1500 借:发出商品——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毛利) 500 贷:库存商品——A商品 1500 贷:商品差价——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 500
2、开出A商品90件的发票,确认收入(不考虑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 1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A商品 1800 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A商品 1350
贷:发出商品——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成本) 1350 同时结转毛利
借:商品差价——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 450 贷:发出商品——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毛利) 450
3、收到退回的A商品10件
借:库存商品——A商品 150
借:商品差价——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 50
贷:发出商品——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 150 贷:发出商品——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 50
二、 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核算办法
(一)设置会计科目
设置“代管物资”会计科目,本科目属资产类会计科目,借方核算从物资站领取的但未开票的材料物资实际成本,贷方核算已取得发票的前期从物资站领取的材料物资实际成本以及退回物资站的材料物资实际成本。本科目按“物资站”设置明细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从物资站领取仍未开票的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 设置“代管物资款”会计科目,本科目属负债类会计科目,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属“代管物资”的抵减科目。贷方核算从物资站领取的但未开票的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方核算已取得发票的前期从物资站领取材料物资实际成本及退回物资站的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本科目按“物资站”设置明细科目。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仍未开票的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
(二)经济业务举例
1、从物资站领取A材料100件,20元/件
借:代管物资——物资站 2000
贷:代管物资款——物资站 2000
2、收到A材料90件的发票
借:原材料——A材料 1800
贷:应付账款——物资站 1800
同时对冲“代管物资”与“代管物资款”
借:代管物资款——物资站 1800
贷:代管物资——物资站 1800
3、退回物资站A材料10件
借:代管物资款——物资站 200
贷:代管物资——物资站 200
三、物资站与安装公司、发展公司、能发公司财务对账
已开票部分按正常购销业务进行核对,月末物资站的“应收账款——安装公司”、 “应收账款——发展公司”、 “应收账款——能发公司”与安装公司的“应付账款——物资站”、发展公司的“应付账款——物资站”、能发公司的“应付账款——物资站”应一一对应核对相符。
未开票部分的材料物资,月末物资站的“发出商品——安装公司”、 “发出商品——发展公司”、 “发出商品——能发公司”与安装公司的“代管物资款——物资站”、 发展公司的“代管物资款——物资站”、 能发公司的“代管物资款——物资站”应一一对应核对相符。
四、本办法自2007年 月 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