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北区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 关于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目前全市正在开展的“四大攻坚”行动,我工作组从即日起至2011年2月10日在全区围内开展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强化措施、加强领导
元旦、春节是我国人民最重要的节日,食品消费非常集中,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阶段。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因此,我区按照国家、省、市下发的一系列文件要求,结合节日期间食物中毒易发的特点,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高度,把保障两节期间餐饮业食品安全作为当前卫生监督工作的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并且按照《食品安全法》、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精心部署、认真研究,落实责任、任务到人,不摆形式、不走过场,确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同时,制定节日期间食物中毒预防和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力度
结合我区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实际,围绕节期广大群众聚餐的特点,把工作重心放在农村、城乡结合部等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集中力量,严格监管和整治存在问题较多的大中型餐饮单位。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并做好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
(一)整治重点
重点区域:农村、城乡结合部等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的地区,包括集市餐饮等重点地区。
重点对象:大中小型餐饮单位。特别是中小餐馆、建筑工地食堂和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监管等。
重点内容:重点检查餐饮业原材料进货索证索票、验收和登记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生产经营“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餐厨废弃物处理以及生产经营过程等违法行为。
(二)工作任务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制定并落实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依法加强自身卫生管理工作。农产品生产环节:对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控制、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质量等进行全面检查,重
点检查、畜禽养殖过程使用蛋白精(三聚氰胺)、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食用菌生产、包装使用荧光增白剂,蔬菜种植过程使用禁用农药等违法行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是否按标准生产加工食品,原辅料进货验收,食品添加剂备案、使用,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有使用化工原料、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原料等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篡改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尤其要严厉查处乳制品添加三聚氰胺、小麦粉添加吊白块、溴酸钾,食用油及豆腐、油条等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肉制品原料来源不明、滥用添加剂,酱油、食醋掺水和过量使用防腐剂,枸杞使用硫磺等化学物质熏蒸等违法行为。食品流通环节:对食品经营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索证索票,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格检查受污染乳制品是否按要求全部登记封存和退市,防止问题乳制品回流市场。食品消费环节:对大中型餐饮企业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小餐馆、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原料进货索证,卫生设施和卫生条件,持证经营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餐饮企业采购食品及原材料索证索票和进货台
帐、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餐具消毒的设施和方法、后厨卫生等方面,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做好节期食品安全卫生应急工作
节日期间认真执行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安排好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杜绝瞒报、迟报、漏报食物中毒事故信息,延误事故处理。
四、加强食品安全舆论宣传工作
节日期间积极和新闻、宣传等部门结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卫生知识、食物中毒预防知识。要把简便易行的食品安全知识教给广大消费者,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无证厂商生产的食品,不到无证餐饮单位就餐。集体订餐的单位要注意查验供应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遇到食品卫生问题要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2011年12月15日
唐山市路北区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 关于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目前全市正在开展的“四大攻坚”行动,我工作组从即日起至2011年2月10日在全区围内开展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强化措施、加强领导
元旦、春节是我国人民最重要的节日,食品消费非常集中,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阶段。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因此,我区按照国家、省、市下发的一系列文件要求,结合节日期间食物中毒易发的特点,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高度,把保障两节期间餐饮业食品安全作为当前卫生监督工作的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并且按照《食品安全法》、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精心部署、认真研究,落实责任、任务到人,不摆形式、不走过场,确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同时,制定节日期间食物中毒预防和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力度
结合我区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实际,围绕节期广大群众聚餐的特点,把工作重心放在农村、城乡结合部等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集中力量,严格监管和整治存在问题较多的大中型餐饮单位。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并做好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
(一)整治重点
重点区域:农村、城乡结合部等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的地区,包括集市餐饮等重点地区。
重点对象:大中小型餐饮单位。特别是中小餐馆、建筑工地食堂和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监管等。
重点内容:重点检查餐饮业原材料进货索证索票、验收和登记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生产经营“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餐厨废弃物处理以及生产经营过程等违法行为。
(二)工作任务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制定并落实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依法加强自身卫生管理工作。农产品生产环节:对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控制、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质量等进行全面检查,重
点检查、畜禽养殖过程使用蛋白精(三聚氰胺)、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食用菌生产、包装使用荧光增白剂,蔬菜种植过程使用禁用农药等违法行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是否按标准生产加工食品,原辅料进货验收,食品添加剂备案、使用,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有使用化工原料、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原料等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篡改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尤其要严厉查处乳制品添加三聚氰胺、小麦粉添加吊白块、溴酸钾,食用油及豆腐、油条等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肉制品原料来源不明、滥用添加剂,酱油、食醋掺水和过量使用防腐剂,枸杞使用硫磺等化学物质熏蒸等违法行为。食品流通环节:对食品经营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索证索票,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格检查受污染乳制品是否按要求全部登记封存和退市,防止问题乳制品回流市场。食品消费环节:对大中型餐饮企业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小餐馆、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原料进货索证,卫生设施和卫生条件,持证经营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餐饮企业采购食品及原材料索证索票和进货台
帐、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餐具消毒的设施和方法、后厨卫生等方面,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做好节期食品安全卫生应急工作
节日期间认真执行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安排好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杜绝瞒报、迟报、漏报食物中毒事故信息,延误事故处理。
四、加强食品安全舆论宣传工作
节日期间积极和新闻、宣传等部门结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卫生知识、食物中毒预防知识。要把简便易行的食品安全知识教给广大消费者,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无证厂商生产的食品,不到无证餐饮单位就餐。集体订餐的单位要注意查验供应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遇到食品卫生问题要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201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