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
第1期
总第118期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Jan.2008No.1Ser.No.118
JOURNALOFJIANGXIPUBLICSECURITYCOLLEGE
从挫折—侵犯理论看农民工犯罪
黄淑萍
(福州大学
人文社科学院,福建
福州
350014)
摘要:在传统的“城乡二元分割”体制影响下,农民工在城市受到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排斥,其在城市的社会支持力量相当薄弱,而我们尚未建立一套新的与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能对农民工加以有效管理的制度。在此情况下,如果受挫的农民工不能客观、合理地分析自己所遇到的挫折,就有可能铤而走险,做出一些极端的行为。为此,必须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对农民工的排斥,降低农民工在城市受挫的机会;要增强农民工群体的社会支持力量,帮助农民工摆脱挫折;加强对农民工的心理健康教育,使其能正确看待挫折,增强心理抗挫能力。另外,还要完善法律法规,增强社会控制的力量,抑制农民工的犯罪冲动。
关键词:挫折———侵犯理论;农民工;犯罪;原因;对策中图分类号:D91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8121(2008)01-0098-05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的快速转型时期,社会的变革、经济的转轨和组织结构的变化使城市出现大量农民工。农民工进城不仅缓解了农村的就业压力,也为城市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然而,近些年来,由农民工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越来越严重,农民工犯罪现象层出不穷。公安机关处理的关于农民工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呈明显上升的趋势。一些城市不断发生因老板克扣农民工工资和虐待农民工而导致农民工绑架甚至杀害老板及家人的恶性案件,有些地方还多次发生农民工因对政府和社会不满而冲击政府机关、制造突发事件、报复富人群体的案件。至于为了生计而进行的偷盗抢劫等案例更是屡见不鲜。农民工犯罪问题成为城市和谐发展进程中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试图用挫折———侵犯理论对农民工犯罪问题进行探讨。
一、犯罪行为的挫折———侵犯理论
关于犯罪原因的探索有种种假说,如犯罪人类学说认为,犯罪行为的发生和罪犯与生俱来的身体构造方面的特征(如头盖骨异常,前额扁平,颧骨特别突出等)密切相关。班杜拉的社会学习论认为侵犯行为是习得的。
奥地利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的本能论认为,
收稿日期:2007-12-05
个体遭受挫折的本质是因本能性的快乐原则受到“
障碍,无法消除不愉快的刺激时所产生的情绪。挫折一经产生,就意味着个体生命本能的能量释放受阻,它必然在快乐原则支配下作能量释放的改道,否则就会产生压力,导致疾病。如果能量的宣泄指向于内部、指向自身,就表现为自己折磨自己,摧残自己,甚至自杀;若是指向外部,就表现为有意伤害他人,即表现为多种攻击行为:轻者如嘲笑、讽刺、斥责,重者
[1]
则打斗、毁伤或杀害使他受到挫折的对象。”
弗洛伊德的观点被以多拉德和米勒为代表的耶鲁学派所继承,并结合他们自己多年的实验成果,加以发展和补充,逐渐形成一种理论。该理论认为,挫折是指阻碍个体达到目标的情境,侵犯永远是挫折的一种后果,侵犯行为的发生,总是以挫折的存在为条件。由于他们强调挫折与侵犯之间的必然联系,因此该理论就被称为挫折—该理论后来——侵犯理论。受到很多诘难,显而易见,挫折往往引起侵犯行为,但是挫折并不一定必然导致侵犯行为的发生。针对这些诘难,多拉德等人对该理论进行了修正。指出挫折可以导致侵犯行为,也可以导致其他行为后果。挫折是否导致侵犯行为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1.目标受阻的强度;2.侵犯可能受到的预期惩罚强度。侵犯行为与目标受阻的强度成正比例关系;抑制侵犯的力
作者简介:黄淑萍(1981-),女,浙江浦江人,福州大学人文社科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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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与该侵犯可能受到的预期惩罚强度呈正比例关系;如果挫折强度一定,预期惩罚越大,侵犯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小。临床心理学家艾利斯后来对该理论进行了补充,认为个体在挫折作用下是否产生侵犯行为与其观念有关。艾利斯的观点弥补了挫折———侵犯理论忽视人们主观认知和意识能动性在行为活动中的作用的局限,丰富和发展了挫折———侵犯理论。
综上所述,挫折———侵犯理论认为挫折是侵犯的先决条件,如果没有挫折,侵犯行为就无从发生;当然有挫折也不一定就会导致侵犯行为的发生,还要结合挫折的强度、受挫者对挫折的理解以及社会抑制侵犯的力量等这三个方面的因素。
二、农民工犯罪的原因分析(一)农民工在城市屡遭挫折
在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分割”体制的影响下,农民工在城市受到了多方面的排斥,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等方面。这些在农村从未曾碰到过的排斥使农民工们在城市里备受挫折。我们说,经济是基础,政治是上层建筑,农民工进入城市主要是为了经济利益,他们只有在解决了经济问题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去争取自己在政治上的权利。同时,文化对人们的影响可以说是根深蒂固的。所以,本文主要探讨城市在经济、文化这两方面对农民工的排斥。
1.经济方面的排斥
经济排斥是指个人、家庭和地方社区未能有效参与生产、交换和消费等经济活动。衡量经济排斥的指标主要有两个,即劳动力市场排斥和消费市场排斥。农民工面临的首先是城市劳动力市场排斥。“劳动力市场的二元结构最早是由美国新功能主义社会学家皮奥里(M.J.Piore)提出来的,其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在现代工业社会中存在着两种劳动力市场,其一是收入高、劳动环境好、待遇好、福利优越的劳动力市场,也称为第一劳动力市场;其二就是工资低、工作条件差、就业不稳定、福利低劣的劳动力市场,称为第二劳动力市场。两个劳动力市场是相互隔绝的,第一市场的求职者宁愿等待就业机会,也不愿到第二市场中谋职,而第二市场的失业者根本不可
能进入第一劳动力市场。”[2]
皮奥里认为两种劳动力
市场的区分并不是纯技术性的,第一劳动力市场更多地受到制度性的保护。因此,即使农民工在劳动技能方面达到了第一劳动力市场的要求,但是由于制度障碍,他们也无法进入该市场。
事实也是如此,农民工们在城市从事的都是城市人不愿干的脏、累、险、差及一些社会排序低、收入
低的职业,有的学者概括为“3D”(险、脏、难的英文第一个字母)职业岗位。而且农民工的工作时间普遍偏长,工资水平普遍偏低。据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农民工研究中心对长沙市439户进城农民工的生存状况与面临问题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进城农民工的工作时间普遍较长,8小时以内的只占18.2%,每天工作
12小时以上的占到了1/5。尽管农民工需要加班加
点,但能拿到加班工资的却不多,从未拿过的占54%,有时拿过的占20.2%。
农民工的经济收入不高,有一半人的月收入在600元以下。[3]
不仅如此,因为农民工们所在的第二劳动力市场没有制度性的保障,他们还经常面临失业的窘境。在李强所作的关于外来青年农民工的失业情况和失业时间有多长的调查中显示,33.5%的农民工在城里有过失业的经历,而且失业的比例比城里人要高很多;有47.7%的人失业时间长达1—2个月,19.6%的
农民工失业时间长达6—11个月。
[4]
就业过程的突然中断给农民工们带来沉重的打击,有的甚至因此遭遇生存危机。
劳动力市场的排斥导致大多数农民工收入水平低下。紧接着,低下的收入水平必然限制了他们在城市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方式。许多农民工往往因为经济拮据而限制使用城市日常生活的必需品,而且并未享用城市的各种文化设施,他们的生活与城市的主流相去甚远。
城市对农民工的经济排斥,使他们在求职过程中屡遭挫折,失业的挫折体验也深深打击了他们的自信心和自尊心。低收入导致的低消费水平使农民工们虽生活在城市,但与城市的主流生活却格格不入。这种明显的生活方式的差异也使得农民工产生一种被剥夺感。
2.文化上的排斥
在我国,农村和城市的文化是截然不同的。在农村,人口的同质性比较高,大部分都是靠种田、养家禽家畜来维持生计,在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方面也很相近,而且血缘关系浓厚,人际关系密切。而在城市,人口的异质性比较高,人们从事的职业五花八门,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也呈现多样化。血缘关系淡化,人际关系松散。农民工从农村进入城市不仅是一个地理迁移的过程,也是一个文化迁移的过程。在这种文化迁移的过程中,农民工无疑要面临城市的文化排斥。农民工要融入城市,必须要改变其原有的生活习惯、价值观念,不得不形成与城市社会相适应的、所谓的“现代性”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在这种文化转变的过程中,农民工可能会经历心灵上的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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撼、迷茫与挫折。[5]
除此之外,农民工还面临城市居民的偏见和歧视。在我国,城市社会对农民工的歧视是普遍存在的,“农村人”与“城市人”不只具有地理学上的意义,更具有社会学上的意义。城市人常常戴着有色眼镜来看待那些来自穷乡僻壤的外地人,他们认为农村人是贫穷的、落后的、下等的、愚昧的。在此观念的支配下,过分强调农民工进城给城市社会带来的一系列消极的影响,例如就业竞争的加剧、治安的恶化、环境的破坏、交通的拥挤等,并在行为上表现出对农民工的蔑视、拒斥,甚至是侮辱。
由此可见,农民工到了城市后,其原有的生活习惯、生活方式就要被摒弃,而且他们还要遭受城市居民在言语甚至行为上的侮辱,这些必然会挫伤农民工的自尊心。
(二)社会支持缺乏,致使农民工无力摆脱挫折每个社会成员基本上都是某个或某些制度化的社会组织的成员,人们在这些组织中可以获得组织化、制度化的社会支持。与此同时,每个社会成员又都生活在一个由他自己的社会关系组成的社会网络中,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在自己的社会网络中得到相应的社会支持。“一般我们把个人的社会支持网络视作个人能借以获得各种资源支持(如金钱、情感、友
谊等)的社会网络。”
[6]
在本文的分析中,笔者把社会支持网络分为非正式的社会支持网络和正式的制度化社会支持网络两类,其中制度化的社会支持网络,本文主要以社会保障制度为分析重点。
从非正式的社会支持来看,农民工的社会支持网络规模不仅小于城市居民,而且小于农民。因为,农民工从农村流向城市无疑意味着他们要疏远其在过去的岁月中积累下来的乡土社会关系网络,到了城市,由于农民工们的职业不稳定,时不时地遭遇失业,这种频繁的职业流动,也使得他们以前拥有的社会网络被迫放弃,而且在城市也难以形成固定的像城市居民基于单位制而结成的业缘关系,也难以形成像缺乏流动的农村居民所拥有的地缘关系,城市中的分割式居住格局又使其难以与城市居民建立较为深厚的联系。尽管他们的社会生活场发生了变化,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其以血缘、地缘关系这些原有社会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网络的边界。[7]而在城市中,农民工的血缘、地缘关系也比农民所拥有的血缘、地缘关系要淡薄。大部分农民工在城市遇到困难时主要依靠一起出来打工的老乡的帮忙,但是同为农民工,老乡能给予的帮助也是微乎其微。
从正式的社会支持来看,政府给予农民工的支持是比较脆弱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对・100・
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然而,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国家为城镇户口居民提供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一系列优越待遇。城镇居民通过单位享受伤残、医疗、生育、养老等各个项目的社会保险,不定期享有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物价补贴、免费的社会服务等各种福利待遇。而作为农民工,他们被排除在社会保障的范围之外,显然享受不到相关的福利与服务。
人是社会人,必然要与他人发生这样或那样的联系。良好的社会支持网络可以帮助人们解决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危机,并维持日常生活的正常运行。众多的证据显示,社会支持网对处于压力状态下的人们,具有预防、舒缓和治疗的功能,既有益于减缓生存压力,促进个人身心健康和生活幸福,还有助于缓冲个人与社会的冲突。然而,从上文的分析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农民工在城市的社会支持力量是相当薄弱的,这也是导致一些农民工在遭遇挫折时往往无力摆脱困境的原因。久而久之,遭受的挫折越多,受挫感越强,就越有可能使农民工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对挫折持有不合理的观念,致使农民工产生侵犯的冲动
艾里斯在20世纪50年代创立“
合理情绪疗法”时提出了“ABC”理论,认为诱发事件引起何种反应与个体的认知有关。这里的A指诱发性事件;B指个体的信念和对挫折的认识,也就是个体对诱发性事件的看法;C是指行为结果。艾里斯认为诱发性事件只有经过个体的认知才能产生特定的行为反应。[8]
城市在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对农民工进行排斥,使农民工在求职与日常生活过程中遭遇种种挫折,与此同时,薄弱的社会支持系统又无力帮助农民工摆脱挫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在城市受挫是不可避免的。然而,有挫折不一定就会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不同的农民工在相近的情境下面对同样的挫折会有不同的反应。有的农民工会采取一些极端的行为,走上犯罪道路,而有的农民工则不会。这是因为,不同的农民工对挫折这一事件的看法不同。有的农民工认为自己受的挫折都是城里人的歧视与排斥造成的,是国家不公平的体制造成的,从而很容易滋生反社会的情绪,并产生报复社会的冲动。事实上,农民工在城市受挫有社会体制的原因,当然也不能排除农民工自身的因素。农民工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加上没有很好的专业技能,在城市里要想找到一份收入可观又稳定的工作是相当困难的。如果受
挫的农民工能客观、合理地去分析、看待自己所遇到的挫折,那么,犯罪冲动就有可能会被抑制住。
(四)犯罪的社会控制力量薄弱,致使受挫的农民工铤而走险
一般来说,有犯罪的冲动就很有可能导致实际的犯罪行为的发生。但是,在一个控制比较严密的社会环境下,这种犯罪的冲动在一定的程度上也可以被抑制。农民工在进入城市以前,是处于乡土特征很浓厚的熟人社会。在熟人社会里,家庭、家族、邻里是实现社会控制的重要单位,世代相传的伦理道德、风俗习惯、信仰信念和社会舆论及密切的血缘关系、地缘关系构成了社会控制的重要力量。另外,加之农村基层组织中的党团组织能及时发现问题,调解纠纷,也可以减少犯罪机会。但是,农民工进入城市后慢慢脱离了这种乡土文化的控制范围。在城市,人口异质性高、人际关系疏远、社会组织纷繁复杂、文化丰富多样。传统的伦理道德、风俗习惯、信仰信念对农民工已不再具有很强的约束力量。相对于风俗习惯、伦理道德而言,法律是具有最强约束力的控制手段。但是,目前与农民工相关的法律、管理条例还不够完善。国务院有关部门曾颁发了《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各地也有相应的办法、条例出台,但可操作性不强,落实不到位。同时,对农民工的管理也比较混乱。目前公安、劳动、工商、民政等部门都有权对农民工进行管理,但部门之间缺乏有机联系,存在多头管理,重复管理现象。有的流入地政府职能部门和用人单位并没有把农民工纳入有效教育管理范围,未建立一套新的与现代化建设相适应、对农民工能加以有效管理的制度。这使得农民工一方面因脱离了农村而游离于传统控制之外,而另一方面因相关制度的缺失又游离于城市现代控制之外。
薄弱的社会控制力量使得农民工的犯罪成本大大降低,而遭遇挫折时又不能合理看待挫折的农民工就有可能去铤而走险,做出一些极端的行为。
三、农民工犯罪的社会控制
社会控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社会的稳定,为了促进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近几年来,农民工犯罪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中不和谐的声音,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通过上文对农民工犯罪行为产生过程的分析,我们可以从以下途径来控制农民工犯罪。
(一)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对农民工的排斥,降低农民工在城市受挫的机会
笔者认为,农民工遭受城市排斥的根本原因是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城乡分治的二元户籍制度。在
这种户籍制度下,城市居民享有很多社会福利方面的特权。而农民工虽然在城市工作,但户口还是农民,因而始终被排斥在社会福利政策的范围之外,很多应有的权利也无法得到保障。虽然农民工为城市的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由于制度的历史惯性,城市难以接受让农民工来享受与其居民同等的权利,还是要对他们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排斥。因此,只有彻底改革城乡分治的户籍制度,才能有效解决城市对农民工的排斥,以此降低农民工在城市受挫的可能。目前,我国必须加速打破现行的户籍制度,采用国际上通行的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实行以居住地划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以职业划分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实行以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为依据申报城镇户口的政策,赋予新进城居民与原城镇居民平等的权利和义务,逐步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户籍制度。
(二)增强农民工群体的社会支持力量,帮助农民工摆脱挫折
1.从增强正式的社会支持力量来看,我们应该完
善社会保障制度,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影响下也呈城乡分割的状态。城镇居民享受着相对完善的工伤、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而农民工虽然从事的也是非农产业,但由于户口还在农村,因而依然被排除在社会保障的范围之外。由此可见,农民工群体正式的社会支持力量是比较薄弱的。然而,农民工作为一个介于农民和市民之间的边缘性群体且数量不断增加,我们有必要将他们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为其解决工伤、疾病、养老等一些实际困难,帮助其减轻生活的压力。同时,要建立起流动人口最低生活保障体制,使农民工在短暂失业之时,能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平,帮助农民工摆脱困境与挫折。
2.从增强非正式的社会支持力量来看,我们应该
加强对城市居民的引导,使其加深对农民工的了解,消除歧视,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接纳、帮助农民工。目前,大部分城市居民还存在一些误解农民工的不良心态,认为他们素质低下、破坏城市秩序,根本没有资格享受与自己同等的礼遇。这种认识上的偏见进一步加剧了城市居民与农民工之间的心理隔阂。严重的心理隔阂使得农民工无法与城市居民建立起一种良好的社会关系,城市居民也因此无法成为农民工的社会支持力量。所以,笔者认为,城市的各新闻传播媒介应该进一步重视有关农民工的宣传,加强对城市居民的引导,使他们能够公正、客观地评价农民工对城市建设的积极作用,真正消除歧视,以此逐
・101・
步缩小城市居民与农民工之间的心理隔阂。
(三)加强对农民工的心理健康教育,使其能正确看待挫折,增强心理抗挫能力
以往的很多研究都强调要加强农民工的文化、职业技能等素质教育,而忽视了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社会体制以及农民工自身的原因注定他们要比城市居民遭遇更多的挫折。如果他们不能合理地面对挫折,就很容易滋生对社会的不满,甚至做出一些极端的行为。有关部门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对农民工进行心理健康指导,如,设立专门为农民工服务的心理咨询机构、举办免费的心理讲座、开办“工友热线”等等。通过心理健康教育来帮助他们正确分析问题,提高他们对事物的认知能力,纠正不合理的观念和想法,提高其心理调适能力。同时,进城农民工还普遍带有消极、自卑、压抑、孤独等不良情绪。心理健康教育,可以使他们缓解这些不良情绪,保持一个相对轻松、平和的心境,以此增强心理抗挫能力。
(四)完善法律法规,增强社会控制的力量,抑制农民工的犯罪冲动
严密的社会控制有助于抑制犯罪冲动,而法律是具有最强约束力的控制手段。[9]目前,我国有关农民工这个群体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出现了一些真空地带。虽然国务院颁发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单行、《法规以及《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涉及外来、《农民工管理的法律法规,但其内容分散、规定不详。而各地政府多以规章、制度、办法来进行政策性调整
,且令出多门,管理的力度非常薄弱。从总体上看,对
农民工的管理仍缺乏系统、配套的法律依据。国务院应牵头对农民工的暂住管理、房屋租赁、计划生育、饮食服务、文化娱乐和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立法,做出相应的规定,以增强法律的控制力量。把农民工置于完善的法律法规控制体系中,可以提高其犯罪成本,抑制犯罪冲动,从而减少犯罪。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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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407.
责任编辑:曹云清
FromtheSetback-InfringetheTheorytoSeethePeasantWorkerCrime
HUANGShu-Ping
(humanesocietyacademyofsciences,Fuzhouuniversity,FuzhouFujian
350014,China)
Abstract:Undertheinfluenceonthetraditional“Twopartsinurbanandruralareasiscut”system,peasantworkerisrepelledbysuchrespectsastheeconomy,culture,etc.Inthecity,anditssocietysupportsstrengthisquiteweakinthecity,wedon’testablishasetofsystemofeffectivemanagementofpeasantworkerthatwedon’tsetupasetofnewonesinconformitywithmodernizationyet,underthissituation,ifpeasantworkerthatisbaffledcan’tanalyse,treatthesetbacktobjectively,reasonably,hatoneselfruninto,maymakeadesperatemove,makesomeextremebehaviors.Forthisreason,wemustreformthecurrenthouseholdregistersystem,solvetherepellingtopeasantworkerofcityfundamentally,reducethechancethattheyarebaffledinthecity;strengthensocialsup-portofpeasant’scolonies,helppeasantworkerstogetridofthesetback;strengthenthepsychologicalhealthedu-cationtopeasantworker,enableittotreatthesetbackcorrectly,strengthenthepsychologyandresisttheabilityoffrustrating,inaddition,shouldperfectthelawsandregulations,strengthenthestrengththatthesocietycontrols,suppressthecrimeintentionofpeasantworker.
Keyword:Setback—infringethetheory;peasantworker;crime;reason;countermea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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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118期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Jan.2008No.1Ser.No.118
JOURNALOFJIANGXIPUBLICSECURITYCOLLEGE
从挫折—侵犯理论看农民工犯罪
黄淑萍
(福州大学
人文社科学院,福建
福州
350014)
摘要:在传统的“城乡二元分割”体制影响下,农民工在城市受到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排斥,其在城市的社会支持力量相当薄弱,而我们尚未建立一套新的与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能对农民工加以有效管理的制度。在此情况下,如果受挫的农民工不能客观、合理地分析自己所遇到的挫折,就有可能铤而走险,做出一些极端的行为。为此,必须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对农民工的排斥,降低农民工在城市受挫的机会;要增强农民工群体的社会支持力量,帮助农民工摆脱挫折;加强对农民工的心理健康教育,使其能正确看待挫折,增强心理抗挫能力。另外,还要完善法律法规,增强社会控制的力量,抑制农民工的犯罪冲动。
关键词:挫折———侵犯理论;农民工;犯罪;原因;对策中图分类号:D91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8121(2008)01-0098-05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的快速转型时期,社会的变革、经济的转轨和组织结构的变化使城市出现大量农民工。农民工进城不仅缓解了农村的就业压力,也为城市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然而,近些年来,由农民工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越来越严重,农民工犯罪现象层出不穷。公安机关处理的关于农民工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呈明显上升的趋势。一些城市不断发生因老板克扣农民工工资和虐待农民工而导致农民工绑架甚至杀害老板及家人的恶性案件,有些地方还多次发生农民工因对政府和社会不满而冲击政府机关、制造突发事件、报复富人群体的案件。至于为了生计而进行的偷盗抢劫等案例更是屡见不鲜。农民工犯罪问题成为城市和谐发展进程中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试图用挫折———侵犯理论对农民工犯罪问题进行探讨。
一、犯罪行为的挫折———侵犯理论
关于犯罪原因的探索有种种假说,如犯罪人类学说认为,犯罪行为的发生和罪犯与生俱来的身体构造方面的特征(如头盖骨异常,前额扁平,颧骨特别突出等)密切相关。班杜拉的社会学习论认为侵犯行为是习得的。
奥地利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的本能论认为,
收稿日期:2007-12-05
个体遭受挫折的本质是因本能性的快乐原则受到“
障碍,无法消除不愉快的刺激时所产生的情绪。挫折一经产生,就意味着个体生命本能的能量释放受阻,它必然在快乐原则支配下作能量释放的改道,否则就会产生压力,导致疾病。如果能量的宣泄指向于内部、指向自身,就表现为自己折磨自己,摧残自己,甚至自杀;若是指向外部,就表现为有意伤害他人,即表现为多种攻击行为:轻者如嘲笑、讽刺、斥责,重者
[1]
则打斗、毁伤或杀害使他受到挫折的对象。”
弗洛伊德的观点被以多拉德和米勒为代表的耶鲁学派所继承,并结合他们自己多年的实验成果,加以发展和补充,逐渐形成一种理论。该理论认为,挫折是指阻碍个体达到目标的情境,侵犯永远是挫折的一种后果,侵犯行为的发生,总是以挫折的存在为条件。由于他们强调挫折与侵犯之间的必然联系,因此该理论就被称为挫折—该理论后来——侵犯理论。受到很多诘难,显而易见,挫折往往引起侵犯行为,但是挫折并不一定必然导致侵犯行为的发生。针对这些诘难,多拉德等人对该理论进行了修正。指出挫折可以导致侵犯行为,也可以导致其他行为后果。挫折是否导致侵犯行为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1.目标受阻的强度;2.侵犯可能受到的预期惩罚强度。侵犯行为与目标受阻的强度成正比例关系;抑制侵犯的力
作者简介:黄淑萍(1981-),女,浙江浦江人,福州大学人文社科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心理学。
・98・
量与该侵犯可能受到的预期惩罚强度呈正比例关系;如果挫折强度一定,预期惩罚越大,侵犯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小。临床心理学家艾利斯后来对该理论进行了补充,认为个体在挫折作用下是否产生侵犯行为与其观念有关。艾利斯的观点弥补了挫折———侵犯理论忽视人们主观认知和意识能动性在行为活动中的作用的局限,丰富和发展了挫折———侵犯理论。
综上所述,挫折———侵犯理论认为挫折是侵犯的先决条件,如果没有挫折,侵犯行为就无从发生;当然有挫折也不一定就会导致侵犯行为的发生,还要结合挫折的强度、受挫者对挫折的理解以及社会抑制侵犯的力量等这三个方面的因素。
二、农民工犯罪的原因分析(一)农民工在城市屡遭挫折
在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分割”体制的影响下,农民工在城市受到了多方面的排斥,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等方面。这些在农村从未曾碰到过的排斥使农民工们在城市里备受挫折。我们说,经济是基础,政治是上层建筑,农民工进入城市主要是为了经济利益,他们只有在解决了经济问题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去争取自己在政治上的权利。同时,文化对人们的影响可以说是根深蒂固的。所以,本文主要探讨城市在经济、文化这两方面对农民工的排斥。
1.经济方面的排斥
经济排斥是指个人、家庭和地方社区未能有效参与生产、交换和消费等经济活动。衡量经济排斥的指标主要有两个,即劳动力市场排斥和消费市场排斥。农民工面临的首先是城市劳动力市场排斥。“劳动力市场的二元结构最早是由美国新功能主义社会学家皮奥里(M.J.Piore)提出来的,其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在现代工业社会中存在着两种劳动力市场,其一是收入高、劳动环境好、待遇好、福利优越的劳动力市场,也称为第一劳动力市场;其二就是工资低、工作条件差、就业不稳定、福利低劣的劳动力市场,称为第二劳动力市场。两个劳动力市场是相互隔绝的,第一市场的求职者宁愿等待就业机会,也不愿到第二市场中谋职,而第二市场的失业者根本不可
能进入第一劳动力市场。”[2]
皮奥里认为两种劳动力
市场的区分并不是纯技术性的,第一劳动力市场更多地受到制度性的保护。因此,即使农民工在劳动技能方面达到了第一劳动力市场的要求,但是由于制度障碍,他们也无法进入该市场。
事实也是如此,农民工们在城市从事的都是城市人不愿干的脏、累、险、差及一些社会排序低、收入
低的职业,有的学者概括为“3D”(险、脏、难的英文第一个字母)职业岗位。而且农民工的工作时间普遍偏长,工资水平普遍偏低。据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农民工研究中心对长沙市439户进城农民工的生存状况与面临问题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进城农民工的工作时间普遍较长,8小时以内的只占18.2%,每天工作
12小时以上的占到了1/5。尽管农民工需要加班加
点,但能拿到加班工资的却不多,从未拿过的占54%,有时拿过的占20.2%。
农民工的经济收入不高,有一半人的月收入在600元以下。[3]
不仅如此,因为农民工们所在的第二劳动力市场没有制度性的保障,他们还经常面临失业的窘境。在李强所作的关于外来青年农民工的失业情况和失业时间有多长的调查中显示,33.5%的农民工在城里有过失业的经历,而且失业的比例比城里人要高很多;有47.7%的人失业时间长达1—2个月,19.6%的
农民工失业时间长达6—11个月。
[4]
就业过程的突然中断给农民工们带来沉重的打击,有的甚至因此遭遇生存危机。
劳动力市场的排斥导致大多数农民工收入水平低下。紧接着,低下的收入水平必然限制了他们在城市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方式。许多农民工往往因为经济拮据而限制使用城市日常生活的必需品,而且并未享用城市的各种文化设施,他们的生活与城市的主流相去甚远。
城市对农民工的经济排斥,使他们在求职过程中屡遭挫折,失业的挫折体验也深深打击了他们的自信心和自尊心。低收入导致的低消费水平使农民工们虽生活在城市,但与城市的主流生活却格格不入。这种明显的生活方式的差异也使得农民工产生一种被剥夺感。
2.文化上的排斥
在我国,农村和城市的文化是截然不同的。在农村,人口的同质性比较高,大部分都是靠种田、养家禽家畜来维持生计,在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方面也很相近,而且血缘关系浓厚,人际关系密切。而在城市,人口的异质性比较高,人们从事的职业五花八门,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也呈现多样化。血缘关系淡化,人际关系松散。农民工从农村进入城市不仅是一个地理迁移的过程,也是一个文化迁移的过程。在这种文化迁移的过程中,农民工无疑要面临城市的文化排斥。农民工要融入城市,必须要改变其原有的生活习惯、价值观念,不得不形成与城市社会相适应的、所谓的“现代性”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在这种文化转变的过程中,农民工可能会经历心灵上的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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撼、迷茫与挫折。[5]
除此之外,农民工还面临城市居民的偏见和歧视。在我国,城市社会对农民工的歧视是普遍存在的,“农村人”与“城市人”不只具有地理学上的意义,更具有社会学上的意义。城市人常常戴着有色眼镜来看待那些来自穷乡僻壤的外地人,他们认为农村人是贫穷的、落后的、下等的、愚昧的。在此观念的支配下,过分强调农民工进城给城市社会带来的一系列消极的影响,例如就业竞争的加剧、治安的恶化、环境的破坏、交通的拥挤等,并在行为上表现出对农民工的蔑视、拒斥,甚至是侮辱。
由此可见,农民工到了城市后,其原有的生活习惯、生活方式就要被摒弃,而且他们还要遭受城市居民在言语甚至行为上的侮辱,这些必然会挫伤农民工的自尊心。
(二)社会支持缺乏,致使农民工无力摆脱挫折每个社会成员基本上都是某个或某些制度化的社会组织的成员,人们在这些组织中可以获得组织化、制度化的社会支持。与此同时,每个社会成员又都生活在一个由他自己的社会关系组成的社会网络中,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在自己的社会网络中得到相应的社会支持。“一般我们把个人的社会支持网络视作个人能借以获得各种资源支持(如金钱、情感、友
谊等)的社会网络。”
[6]
在本文的分析中,笔者把社会支持网络分为非正式的社会支持网络和正式的制度化社会支持网络两类,其中制度化的社会支持网络,本文主要以社会保障制度为分析重点。
从非正式的社会支持来看,农民工的社会支持网络规模不仅小于城市居民,而且小于农民。因为,农民工从农村流向城市无疑意味着他们要疏远其在过去的岁月中积累下来的乡土社会关系网络,到了城市,由于农民工们的职业不稳定,时不时地遭遇失业,这种频繁的职业流动,也使得他们以前拥有的社会网络被迫放弃,而且在城市也难以形成固定的像城市居民基于单位制而结成的业缘关系,也难以形成像缺乏流动的农村居民所拥有的地缘关系,城市中的分割式居住格局又使其难以与城市居民建立较为深厚的联系。尽管他们的社会生活场发生了变化,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其以血缘、地缘关系这些原有社会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网络的边界。[7]而在城市中,农民工的血缘、地缘关系也比农民所拥有的血缘、地缘关系要淡薄。大部分农民工在城市遇到困难时主要依靠一起出来打工的老乡的帮忙,但是同为农民工,老乡能给予的帮助也是微乎其微。
从正式的社会支持来看,政府给予农民工的支持是比较脆弱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对・100・
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然而,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国家为城镇户口居民提供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一系列优越待遇。城镇居民通过单位享受伤残、医疗、生育、养老等各个项目的社会保险,不定期享有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物价补贴、免费的社会服务等各种福利待遇。而作为农民工,他们被排除在社会保障的范围之外,显然享受不到相关的福利与服务。
人是社会人,必然要与他人发生这样或那样的联系。良好的社会支持网络可以帮助人们解决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危机,并维持日常生活的正常运行。众多的证据显示,社会支持网对处于压力状态下的人们,具有预防、舒缓和治疗的功能,既有益于减缓生存压力,促进个人身心健康和生活幸福,还有助于缓冲个人与社会的冲突。然而,从上文的分析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农民工在城市的社会支持力量是相当薄弱的,这也是导致一些农民工在遭遇挫折时往往无力摆脱困境的原因。久而久之,遭受的挫折越多,受挫感越强,就越有可能使农民工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对挫折持有不合理的观念,致使农民工产生侵犯的冲动
艾里斯在20世纪50年代创立“
合理情绪疗法”时提出了“ABC”理论,认为诱发事件引起何种反应与个体的认知有关。这里的A指诱发性事件;B指个体的信念和对挫折的认识,也就是个体对诱发性事件的看法;C是指行为结果。艾里斯认为诱发性事件只有经过个体的认知才能产生特定的行为反应。[8]
城市在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对农民工进行排斥,使农民工在求职与日常生活过程中遭遇种种挫折,与此同时,薄弱的社会支持系统又无力帮助农民工摆脱挫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在城市受挫是不可避免的。然而,有挫折不一定就会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不同的农民工在相近的情境下面对同样的挫折会有不同的反应。有的农民工会采取一些极端的行为,走上犯罪道路,而有的农民工则不会。这是因为,不同的农民工对挫折这一事件的看法不同。有的农民工认为自己受的挫折都是城里人的歧视与排斥造成的,是国家不公平的体制造成的,从而很容易滋生反社会的情绪,并产生报复社会的冲动。事实上,农民工在城市受挫有社会体制的原因,当然也不能排除农民工自身的因素。农民工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加上没有很好的专业技能,在城市里要想找到一份收入可观又稳定的工作是相当困难的。如果受
挫的农民工能客观、合理地去分析、看待自己所遇到的挫折,那么,犯罪冲动就有可能会被抑制住。
(四)犯罪的社会控制力量薄弱,致使受挫的农民工铤而走险
一般来说,有犯罪的冲动就很有可能导致实际的犯罪行为的发生。但是,在一个控制比较严密的社会环境下,这种犯罪的冲动在一定的程度上也可以被抑制。农民工在进入城市以前,是处于乡土特征很浓厚的熟人社会。在熟人社会里,家庭、家族、邻里是实现社会控制的重要单位,世代相传的伦理道德、风俗习惯、信仰信念和社会舆论及密切的血缘关系、地缘关系构成了社会控制的重要力量。另外,加之农村基层组织中的党团组织能及时发现问题,调解纠纷,也可以减少犯罪机会。但是,农民工进入城市后慢慢脱离了这种乡土文化的控制范围。在城市,人口异质性高、人际关系疏远、社会组织纷繁复杂、文化丰富多样。传统的伦理道德、风俗习惯、信仰信念对农民工已不再具有很强的约束力量。相对于风俗习惯、伦理道德而言,法律是具有最强约束力的控制手段。但是,目前与农民工相关的法律、管理条例还不够完善。国务院有关部门曾颁发了《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各地也有相应的办法、条例出台,但可操作性不强,落实不到位。同时,对农民工的管理也比较混乱。目前公安、劳动、工商、民政等部门都有权对农民工进行管理,但部门之间缺乏有机联系,存在多头管理,重复管理现象。有的流入地政府职能部门和用人单位并没有把农民工纳入有效教育管理范围,未建立一套新的与现代化建设相适应、对农民工能加以有效管理的制度。这使得农民工一方面因脱离了农村而游离于传统控制之外,而另一方面因相关制度的缺失又游离于城市现代控制之外。
薄弱的社会控制力量使得农民工的犯罪成本大大降低,而遭遇挫折时又不能合理看待挫折的农民工就有可能去铤而走险,做出一些极端的行为。
三、农民工犯罪的社会控制
社会控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社会的稳定,为了促进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近几年来,农民工犯罪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中不和谐的声音,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通过上文对农民工犯罪行为产生过程的分析,我们可以从以下途径来控制农民工犯罪。
(一)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对农民工的排斥,降低农民工在城市受挫的机会
笔者认为,农民工遭受城市排斥的根本原因是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城乡分治的二元户籍制度。在
这种户籍制度下,城市居民享有很多社会福利方面的特权。而农民工虽然在城市工作,但户口还是农民,因而始终被排斥在社会福利政策的范围之外,很多应有的权利也无法得到保障。虽然农民工为城市的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由于制度的历史惯性,城市难以接受让农民工来享受与其居民同等的权利,还是要对他们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排斥。因此,只有彻底改革城乡分治的户籍制度,才能有效解决城市对农民工的排斥,以此降低农民工在城市受挫的可能。目前,我国必须加速打破现行的户籍制度,采用国际上通行的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实行以居住地划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以职业划分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实行以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为依据申报城镇户口的政策,赋予新进城居民与原城镇居民平等的权利和义务,逐步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户籍制度。
(二)增强农民工群体的社会支持力量,帮助农民工摆脱挫折
1.从增强正式的社会支持力量来看,我们应该完
善社会保障制度,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影响下也呈城乡分割的状态。城镇居民享受着相对完善的工伤、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而农民工虽然从事的也是非农产业,但由于户口还在农村,因而依然被排除在社会保障的范围之外。由此可见,农民工群体正式的社会支持力量是比较薄弱的。然而,农民工作为一个介于农民和市民之间的边缘性群体且数量不断增加,我们有必要将他们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为其解决工伤、疾病、养老等一些实际困难,帮助其减轻生活的压力。同时,要建立起流动人口最低生活保障体制,使农民工在短暂失业之时,能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平,帮助农民工摆脱困境与挫折。
2.从增强非正式的社会支持力量来看,我们应该
加强对城市居民的引导,使其加深对农民工的了解,消除歧视,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接纳、帮助农民工。目前,大部分城市居民还存在一些误解农民工的不良心态,认为他们素质低下、破坏城市秩序,根本没有资格享受与自己同等的礼遇。这种认识上的偏见进一步加剧了城市居民与农民工之间的心理隔阂。严重的心理隔阂使得农民工无法与城市居民建立起一种良好的社会关系,城市居民也因此无法成为农民工的社会支持力量。所以,笔者认为,城市的各新闻传播媒介应该进一步重视有关农民工的宣传,加强对城市居民的引导,使他们能够公正、客观地评价农民工对城市建设的积极作用,真正消除歧视,以此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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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缩小城市居民与农民工之间的心理隔阂。
(三)加强对农民工的心理健康教育,使其能正确看待挫折,增强心理抗挫能力
以往的很多研究都强调要加强农民工的文化、职业技能等素质教育,而忽视了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社会体制以及农民工自身的原因注定他们要比城市居民遭遇更多的挫折。如果他们不能合理地面对挫折,就很容易滋生对社会的不满,甚至做出一些极端的行为。有关部门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对农民工进行心理健康指导,如,设立专门为农民工服务的心理咨询机构、举办免费的心理讲座、开办“工友热线”等等。通过心理健康教育来帮助他们正确分析问题,提高他们对事物的认知能力,纠正不合理的观念和想法,提高其心理调适能力。同时,进城农民工还普遍带有消极、自卑、压抑、孤独等不良情绪。心理健康教育,可以使他们缓解这些不良情绪,保持一个相对轻松、平和的心境,以此增强心理抗挫能力。
(四)完善法律法规,增强社会控制的力量,抑制农民工的犯罪冲动
严密的社会控制有助于抑制犯罪冲动,而法律是具有最强约束力的控制手段。[9]目前,我国有关农民工这个群体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出现了一些真空地带。虽然国务院颁发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单行、《法规以及《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涉及外来、《农民工管理的法律法规,但其内容分散、规定不详。而各地政府多以规章、制度、办法来进行政策性调整
,且令出多门,管理的力度非常薄弱。从总体上看,对
农民工的管理仍缺乏系统、配套的法律依据。国务院应牵头对农民工的暂住管理、房屋租赁、计划生育、饮食服务、文化娱乐和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立法,做出相应的规定,以增强法律的控制力量。把农民工置于完善的法律法规控制体系中,可以提高其犯罪成本,抑制犯罪冲动,从而减少犯罪。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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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云清
FromtheSetback-InfringetheTheorytoSeethePeasantWorkerCrime
HUANGShu-Ping
(humanesocietyacademyofsciences,Fuzhouuniversity,FuzhouFujian
350014,China)
Abstract:Undertheinfluenceonthetraditional“Twopartsinurbanandruralareasiscut”system,peasantworkerisrepelledbysuchrespectsastheeconomy,culture,etc.Inthecity,anditssocietysupportsstrengthisquiteweakinthecity,wedon’testablishasetofsystemofeffectivemanagementofpeasantworkerthatwedon’tsetupasetofnewonesinconformitywithmodernizationyet,underthissituation,ifpeasantworkerthatisbaffledcan’tanalyse,treatthesetbacktobjectively,reasonably,hatoneselfruninto,maymakeadesperatemove,makesomeextremebehaviors.Forthisreason,wemustreformthecurrenthouseholdregistersystem,solvetherepellingtopeasantworkerofcityfundamentally,reducethechancethattheyarebaffledinthecity;strengthensocialsup-portofpeasant’scolonies,helppeasantworkerstogetridofthesetback;strengthenthepsychologicalhealthedu-cationtopeasantworker,enableittotreatthesetbackcorrectly,strengthenthepsychologyandresisttheabilityoffrustrating,inaddition,shouldperfectthelawsandregulations,strengthenthestrengththatthesocietycontrols,suppressthecrimeintentionofpeasantworker.
Keyword:Setback—infringethetheory;peasantworker;crime;reason;countermea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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