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特兰·罗素:一切哲学纷争,都可以归因于自然语言的模糊性,这些纷争要得到彻底解决,须用数理逻辑分析日常语言,建立精确的人工语言,对自然语言进行分析,分析到不能继续分析的原子命题,而原子命题的真假值决定了分子命题的真假,也是语言系统正确与否的基础;摹状词理论语言分析的典范,摹状词不是专有名词,不能做句子的主语,“当今法国国王是个秃顶”这句话没有真假之分,它的严格逻辑形式是“有且只有一个当今的法国国王存在着,并且他是个秃顶”,这是一个假命题。
维特根斯坦:早期维特根斯坦受到罗素逻辑原子主义的深刻影响,认为全部哲学是语言批判,知识必须局限于经验范围之内,经验范围之内是可说的,人们能够听得懂,经验范围之外是不可说的,人们应该对之保持沉默,传统哲学的许多形而上的问题,应该当做废话排除在外,命题只是在逻辑上有秩序而言才是事实的图像;后期维特根斯坦发现早期语言分析方法并不能准确分析语言的意义,脱离日常语言的人工语言远不能领会日常生活中语言意义的丰富性,哲学家应该到日常生活中去把握语言的意义,他提出了“语言游戏说”,认为语言的意义不完全在语言的逻辑结构当中,也在活生生的日常生活当中,他还提出了家族相似说,认为语言的意义是变动不居的,不同的语境造成不同的语言意义,这些意义只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真正的哲学家要进入日常生活中把握语言的意义。
吉尔伯特·赖尔:依照维特根斯坦的日常语言学原理,提出了日常语言分析的具体原则,认为日常语言分为三种陈述,“范畴陈述”,即经验事实陈述,“假设陈述”,即非经验假设,“混范畴陈述”,即半假设陈述,他认为哲学中许多争论是基于混淆了三种不同的陈述,将假设性和半假设陈述作为真实的陈述来对待的结果,形而上学哲学家犯了范畴性错误。
库恩:科学哲学研究领域的天才,认为科学的发展史实质上是范式的更替史,而范式无非是一个科学家群体的共同信念,他们共同分享着某一种理论和物化的研究器械,范式的发展一般经历前范式阶段、范式阶段、危机阶段和新范式阶段,范式的更替并不反映客观实际,仅仅是科学家群体信仰的变更而已。
拉卡托斯:受库恩启发,在波普尔的基础上,提出了精致的证伪主义,首先是理论不能被轻易证伪,理论被证伪只能在一定条件之中发生的,科学家会不停地改变条件来保持理论的真理性,理论体系由内核和保护带组成,内核是理论的核心内容,而保护带则保护内核不受不利经验的攻击,面对可能证伪理论的经验事实,科学家会通过改变保护带来保证理论的真理性,科学的进步与退步,立足于不断修改保护带的理论能否更多地预见事实,理论永远不能被证伪,只能在进步理论的竞争下被淘汰。
胡塞尔:现象学的研究的最终目的定位为为永恒真理寻找基础,他认为以前的哲学研究没有完成这个任务。心理主义哲学认为真理(逻辑)源于人的内心,胡塞尔认为如果逻辑真理来源于心理,永恒真理必将不复存在。唯物主义认为人能够认识客观真理,胡塞尔认为这种说法早已被休谟否定。要建立唯一的绝对的真理体系,以前的各种哲学方法都靠不住,只能依靠他的现象学。胡塞尔认为,现象学研究的对象是人的“纯粹自我意识”。“纯粹自我意识”是中性的,而且他认为纯粹自我意识必然存在。胡塞尔认为,要认识“自我意识”,需要“现象学还原”方法,具体的说就是“先验还原”和“本质还原”两种方法。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和他的现象学还原方法一样,都是现象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胡塞尔认为,自我意识具有意向性,自我意识的意向性由三部分组成,即意向主体、意向活动和意向客体,三者统一于自我意识当中。自我意识不仅包含对象,而且赋予对象以意义,因此,存在的意义都是自我所赋予的。在这个意义上,他人的存在意义也是由我赋予的。胡塞尔为了避免唯我论的出现,提出了“主体间世界”的概念,认为自我在意向到他人的存在的同时,也感觉到他人的自我,这就构成了主体间的世界,即生活世界,生活世界的存在是为了人的共同体而存在的。胡塞尔认为,永恒真理就是纯粹自我意识。
海德格尔:海德格尔的哲学应该划归现象学的大范畴当中,因为他坚持了意向性的研究方法,即意义是纯粹自我意识指向的产物;海德格尔认为,以前的所有哲学研究都误入歧途,他们声称研究的是存在,但是实际研究的却是存在者,哲学研究应该以存在为对象,因为先有存在而后才有存在着,存在者有具体的规定性,但是存在本身是不可言说的,只能体悟。海德格尔认为,认识存在,唯一的法门就是此在,即人的存在,而人的存在是在世界中的存在,即在世。有了此在的存在,才有存在的意义,因为存在的意义是由此在设定的,万物只在于此在之中,物只因人的上手状态而具有规定性,如果没有人的规定和使用,物什么都不是,在这个意义上,存在因此在而具有意义。此在的存在,在海德格尔看来,是被异化的存在,此在的存在状态之一是“烦”,此在规定世界,但是世界却限制了此在,限制于物即烦心,限制于人即烦恼;此在的另一种存在状态即“畏”,畏惧此在本真的失去,畏惧此在自身的消融,但是最大的畏确是生之大限“死”,人一旦死,就失去了任何可能性,面临异化的人生和死的归宿,海德格尔认为人应该从异化中挣脱出来,寻找自身的良知,积极生活,回归自我。海德格尔晚年对语言学感兴趣,认为既然存在的意义在于此在的体验和思想,而体验和思想又是用语言来表达的,因此提出了“语言是存在的家”的论断,主张在语言研究中领悟存在的意义。
萨特:萨特的存在主义可以浓缩为一句话,“存在先于本质”;存在可以划分为自在存在(物的存在)和自为存在(人的存在),自在存在是僵死的存在,自为存在作为人的主观意识的存在,具有无限的可能性。对于物来说,本质先于存在,对于人而言,存在先于本质。人是据对自由的,具有无限可能性,时时处于选择当中,但是人的发展,完全是自己自由选择的结果,人要为此负完全的责任,因为人是自由的,所以人总是在自由中焦虑,逃避自由成为一种普遍的情绪。萨特对马克思主义有相当高的评价,认为马克思哲学是当代不可超越的哲学,任何一种对马克思的批评都是在重复马克思以前的陈词滥调。但是他又认为教条主义使马克思主义存在人学的空场,有必要用人学辩证法代替唯物辩证法,用人本主义代替历史唯物主义,萨特的观点有真知灼见,注意到马克思主义被古典哲学化的危险,但是萨特的观点又是很危险的,发扬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本主义向度却忽略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主义向度,其结果仍然是重复马克思以前哲学的陈词滥调。
施莱尔马赫:施莱尔马赫是一般性解释学的开创者,他认为理解和解释文本,必须首先坚持历史性原则,必须结合作者所处的具体历史条件来理解文本,解释是一种心灵或者精神的再体验,必须要走出自己的内心世界,回到创作者的创作心境中去;第二是要坚持整体性原则,就是必须从整体中理解部分,又必须从部分理解整体,这就是著名的“解释学循环”理论,只有在循环往复中,才能达到对文本精神的直觉;一句话,施莱尔马赫的解释学,是一种客观主义解释学,力求避免主观偏见而回到作者本身。
伽达默尔:与施莱尔马赫不一样,施氏仅仅关注文本的理解,伽达默尔则把解释或理解作为此在的存在方式来看待;伽达默尔首先肯定理解具有历史性,人对于文本的理解肯定有主观偏见,这种偏见是读者身处历史当中的必然,同样,作者的写作过程中也受个人视域的影响,在这个角度上讲,理解的过程本质上就是读者和作者“视域融和”的过程;像施莱尔马赫所追求的去除主观偏见是不可能的;真相只能在视域融和当中形成,也就是说,真理既不是客观的,也不是主观的,它是视域融合的产物。理解除了具有历史性,还有语言性与实践性,理解必然是用语言去理解,当然受到语言结构的制约,理解同时也是实践性的理解,它追求的是善。因此,伽达默尔认为,意义的取得并非回归本原而是视域融合,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可能的,在历史的变革中,意义可以被不同时代的人共同理解,但是人与人的交流也是不确定的,因为视域融合并非回归本原;人与人之间能否实现理解,这在伽达默尔的理论中是一个矛盾,这个矛盾为后现代主义开启了大门,德里达对此作出了重要论述。
佛洛依德:他的理论可以划分为精神病理学的佛洛依德主义和哲学层面的佛洛依德主义,精神病理学的理论的主题词是意识、前意识和潜意识;哲学的佛洛依德主义的关键词是自我、本我和超我,已有论述,不再赘述。
弗洛姆:在学派划分上,弗洛姆具有双重属性,既可以划归佛洛依德主义,又可以划归法兰克福学派,他继承了佛洛依德对人的非理性本质的论述,但反对其性本质论,注重社会环境对人性的影响;他赞成马克思对人的分析,但是认为马克思忽略了非理性的本能冲动对人的行为的作用;他认为可以用佛洛依德主义来改造马克思主义,反对资本主义利用科学技术对人性的压抑,主张建立在爱的基础上社会主义;他最有影响力的著作《逃避自由》,应该划归法兰克福学派。
索绪尔:索绪尔是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奠基人,也是结构主义哲学思想的奠基人,他对语言做出了语言和言语的区分,认为人们的言语是个体性的,而语言则是整个社会的,语言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是语言而非言语;语言分为共时态语言和历时态语言,语言学研究的重点应该是共时态语言;共时态语言当中隐藏着不变的符号系统,即语法结构,词语只有在语言结构当中才能揭示出意义;索绪尔的语言学理论为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继承,乔姆斯基认为尽管各民族的语言千差万别,但是他们都有共同的深层结构,都有语法的共通性,这就是为什么语言之间是可以相互翻译的原因。
列维·施特劳斯:施特劳斯是结构主义的集大成者,他的贡献在于他把语言学中发现的结构主义应用于社会分析,认为在社会的动态过程中隐藏着不变的社会结构,把握了这种社会结构,也就把握了社会变化的精髓;施特劳斯将结构主义应用于神话学和原始社会的分析,认为神话中很多怪诞的传说下隐藏的是不变的文化结构,在原始社会变化的亲属称谓之下隐藏的是不变的社会关系,由于社会关系当中没有本质的不同,所以不同的社会也没有优劣之别。
阿尔都塞:用结构主义去解释马克思主义,取得了空前的成功,开创了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对现代马克思主义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结构主义者看来,科学的都是结构主义的,非结构主义的都不是科学的,基于对马克思文本的细致研读,阿尔都塞认为马克思的思想发生过重大“断裂”,具体表现在1845年以前的马克思是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他的思想受到阶级偏见的影响,1845年以后的马克思在社会中发现了不变的结构,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理论,这是社会研究划时代的发现,这一发现使马克思主义成为科学。阿尔都塞的重大理论发现与他的“征兆阅读法”有很大的关联,这种阅读方法值得我们借鉴。
伯特兰·罗素:一切哲学纷争,都可以归因于自然语言的模糊性,这些纷争要得到彻底解决,须用数理逻辑分析日常语言,建立精确的人工语言,对自然语言进行分析,分析到不能继续分析的原子命题,而原子命题的真假值决定了分子命题的真假,也是语言系统正确与否的基础;摹状词理论语言分析的典范,摹状词不是专有名词,不能做句子的主语,“当今法国国王是个秃顶”这句话没有真假之分,它的严格逻辑形式是“有且只有一个当今的法国国王存在着,并且他是个秃顶”,这是一个假命题。
维特根斯坦:早期维特根斯坦受到罗素逻辑原子主义的深刻影响,认为全部哲学是语言批判,知识必须局限于经验范围之内,经验范围之内是可说的,人们能够听得懂,经验范围之外是不可说的,人们应该对之保持沉默,传统哲学的许多形而上的问题,应该当做废话排除在外,命题只是在逻辑上有秩序而言才是事实的图像;后期维特根斯坦发现早期语言分析方法并不能准确分析语言的意义,脱离日常语言的人工语言远不能领会日常生活中语言意义的丰富性,哲学家应该到日常生活中去把握语言的意义,他提出了“语言游戏说”,认为语言的意义不完全在语言的逻辑结构当中,也在活生生的日常生活当中,他还提出了家族相似说,认为语言的意义是变动不居的,不同的语境造成不同的语言意义,这些意义只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真正的哲学家要进入日常生活中把握语言的意义。
吉尔伯特·赖尔:依照维特根斯坦的日常语言学原理,提出了日常语言分析的具体原则,认为日常语言分为三种陈述,“范畴陈述”,即经验事实陈述,“假设陈述”,即非经验假设,“混范畴陈述”,即半假设陈述,他认为哲学中许多争论是基于混淆了三种不同的陈述,将假设性和半假设陈述作为真实的陈述来对待的结果,形而上学哲学家犯了范畴性错误。
库恩:科学哲学研究领域的天才,认为科学的发展史实质上是范式的更替史,而范式无非是一个科学家群体的共同信念,他们共同分享着某一种理论和物化的研究器械,范式的发展一般经历前范式阶段、范式阶段、危机阶段和新范式阶段,范式的更替并不反映客观实际,仅仅是科学家群体信仰的变更而已。
拉卡托斯:受库恩启发,在波普尔的基础上,提出了精致的证伪主义,首先是理论不能被轻易证伪,理论被证伪只能在一定条件之中发生的,科学家会不停地改变条件来保持理论的真理性,理论体系由内核和保护带组成,内核是理论的核心内容,而保护带则保护内核不受不利经验的攻击,面对可能证伪理论的经验事实,科学家会通过改变保护带来保证理论的真理性,科学的进步与退步,立足于不断修改保护带的理论能否更多地预见事实,理论永远不能被证伪,只能在进步理论的竞争下被淘汰。
胡塞尔:现象学的研究的最终目的定位为为永恒真理寻找基础,他认为以前的哲学研究没有完成这个任务。心理主义哲学认为真理(逻辑)源于人的内心,胡塞尔认为如果逻辑真理来源于心理,永恒真理必将不复存在。唯物主义认为人能够认识客观真理,胡塞尔认为这种说法早已被休谟否定。要建立唯一的绝对的真理体系,以前的各种哲学方法都靠不住,只能依靠他的现象学。胡塞尔认为,现象学研究的对象是人的“纯粹自我意识”。“纯粹自我意识”是中性的,而且他认为纯粹自我意识必然存在。胡塞尔认为,要认识“自我意识”,需要“现象学还原”方法,具体的说就是“先验还原”和“本质还原”两种方法。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和他的现象学还原方法一样,都是现象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胡塞尔认为,自我意识具有意向性,自我意识的意向性由三部分组成,即意向主体、意向活动和意向客体,三者统一于自我意识当中。自我意识不仅包含对象,而且赋予对象以意义,因此,存在的意义都是自我所赋予的。在这个意义上,他人的存在意义也是由我赋予的。胡塞尔为了避免唯我论的出现,提出了“主体间世界”的概念,认为自我在意向到他人的存在的同时,也感觉到他人的自我,这就构成了主体间的世界,即生活世界,生活世界的存在是为了人的共同体而存在的。胡塞尔认为,永恒真理就是纯粹自我意识。
海德格尔:海德格尔的哲学应该划归现象学的大范畴当中,因为他坚持了意向性的研究方法,即意义是纯粹自我意识指向的产物;海德格尔认为,以前的所有哲学研究都误入歧途,他们声称研究的是存在,但是实际研究的却是存在者,哲学研究应该以存在为对象,因为先有存在而后才有存在着,存在者有具体的规定性,但是存在本身是不可言说的,只能体悟。海德格尔认为,认识存在,唯一的法门就是此在,即人的存在,而人的存在是在世界中的存在,即在世。有了此在的存在,才有存在的意义,因为存在的意义是由此在设定的,万物只在于此在之中,物只因人的上手状态而具有规定性,如果没有人的规定和使用,物什么都不是,在这个意义上,存在因此在而具有意义。此在的存在,在海德格尔看来,是被异化的存在,此在的存在状态之一是“烦”,此在规定世界,但是世界却限制了此在,限制于物即烦心,限制于人即烦恼;此在的另一种存在状态即“畏”,畏惧此在本真的失去,畏惧此在自身的消融,但是最大的畏确是生之大限“死”,人一旦死,就失去了任何可能性,面临异化的人生和死的归宿,海德格尔认为人应该从异化中挣脱出来,寻找自身的良知,积极生活,回归自我。海德格尔晚年对语言学感兴趣,认为既然存在的意义在于此在的体验和思想,而体验和思想又是用语言来表达的,因此提出了“语言是存在的家”的论断,主张在语言研究中领悟存在的意义。
萨特:萨特的存在主义可以浓缩为一句话,“存在先于本质”;存在可以划分为自在存在(物的存在)和自为存在(人的存在),自在存在是僵死的存在,自为存在作为人的主观意识的存在,具有无限的可能性。对于物来说,本质先于存在,对于人而言,存在先于本质。人是据对自由的,具有无限可能性,时时处于选择当中,但是人的发展,完全是自己自由选择的结果,人要为此负完全的责任,因为人是自由的,所以人总是在自由中焦虑,逃避自由成为一种普遍的情绪。萨特对马克思主义有相当高的评价,认为马克思哲学是当代不可超越的哲学,任何一种对马克思的批评都是在重复马克思以前的陈词滥调。但是他又认为教条主义使马克思主义存在人学的空场,有必要用人学辩证法代替唯物辩证法,用人本主义代替历史唯物主义,萨特的观点有真知灼见,注意到马克思主义被古典哲学化的危险,但是萨特的观点又是很危险的,发扬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本主义向度却忽略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主义向度,其结果仍然是重复马克思以前哲学的陈词滥调。
施莱尔马赫:施莱尔马赫是一般性解释学的开创者,他认为理解和解释文本,必须首先坚持历史性原则,必须结合作者所处的具体历史条件来理解文本,解释是一种心灵或者精神的再体验,必须要走出自己的内心世界,回到创作者的创作心境中去;第二是要坚持整体性原则,就是必须从整体中理解部分,又必须从部分理解整体,这就是著名的“解释学循环”理论,只有在循环往复中,才能达到对文本精神的直觉;一句话,施莱尔马赫的解释学,是一种客观主义解释学,力求避免主观偏见而回到作者本身。
伽达默尔:与施莱尔马赫不一样,施氏仅仅关注文本的理解,伽达默尔则把解释或理解作为此在的存在方式来看待;伽达默尔首先肯定理解具有历史性,人对于文本的理解肯定有主观偏见,这种偏见是读者身处历史当中的必然,同样,作者的写作过程中也受个人视域的影响,在这个角度上讲,理解的过程本质上就是读者和作者“视域融和”的过程;像施莱尔马赫所追求的去除主观偏见是不可能的;真相只能在视域融和当中形成,也就是说,真理既不是客观的,也不是主观的,它是视域融合的产物。理解除了具有历史性,还有语言性与实践性,理解必然是用语言去理解,当然受到语言结构的制约,理解同时也是实践性的理解,它追求的是善。因此,伽达默尔认为,意义的取得并非回归本原而是视域融合,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可能的,在历史的变革中,意义可以被不同时代的人共同理解,但是人与人的交流也是不确定的,因为视域融合并非回归本原;人与人之间能否实现理解,这在伽达默尔的理论中是一个矛盾,这个矛盾为后现代主义开启了大门,德里达对此作出了重要论述。
佛洛依德:他的理论可以划分为精神病理学的佛洛依德主义和哲学层面的佛洛依德主义,精神病理学的理论的主题词是意识、前意识和潜意识;哲学的佛洛依德主义的关键词是自我、本我和超我,已有论述,不再赘述。
弗洛姆:在学派划分上,弗洛姆具有双重属性,既可以划归佛洛依德主义,又可以划归法兰克福学派,他继承了佛洛依德对人的非理性本质的论述,但反对其性本质论,注重社会环境对人性的影响;他赞成马克思对人的分析,但是认为马克思忽略了非理性的本能冲动对人的行为的作用;他认为可以用佛洛依德主义来改造马克思主义,反对资本主义利用科学技术对人性的压抑,主张建立在爱的基础上社会主义;他最有影响力的著作《逃避自由》,应该划归法兰克福学派。
索绪尔:索绪尔是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奠基人,也是结构主义哲学思想的奠基人,他对语言做出了语言和言语的区分,认为人们的言语是个体性的,而语言则是整个社会的,语言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是语言而非言语;语言分为共时态语言和历时态语言,语言学研究的重点应该是共时态语言;共时态语言当中隐藏着不变的符号系统,即语法结构,词语只有在语言结构当中才能揭示出意义;索绪尔的语言学理论为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继承,乔姆斯基认为尽管各民族的语言千差万别,但是他们都有共同的深层结构,都有语法的共通性,这就是为什么语言之间是可以相互翻译的原因。
列维·施特劳斯:施特劳斯是结构主义的集大成者,他的贡献在于他把语言学中发现的结构主义应用于社会分析,认为在社会的动态过程中隐藏着不变的社会结构,把握了这种社会结构,也就把握了社会变化的精髓;施特劳斯将结构主义应用于神话学和原始社会的分析,认为神话中很多怪诞的传说下隐藏的是不变的文化结构,在原始社会变化的亲属称谓之下隐藏的是不变的社会关系,由于社会关系当中没有本质的不同,所以不同的社会也没有优劣之别。
阿尔都塞:用结构主义去解释马克思主义,取得了空前的成功,开创了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对现代马克思主义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结构主义者看来,科学的都是结构主义的,非结构主义的都不是科学的,基于对马克思文本的细致研读,阿尔都塞认为马克思的思想发生过重大“断裂”,具体表现在1845年以前的马克思是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他的思想受到阶级偏见的影响,1845年以后的马克思在社会中发现了不变的结构,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理论,这是社会研究划时代的发现,这一发现使马克思主义成为科学。阿尔都塞的重大理论发现与他的“征兆阅读法”有很大的关联,这种阅读方法值得我们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