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贤教育咨询部整理2014年江苏高考政策
江苏省普通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1.统考科目
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各科分值设定为: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共440分。语文、数学分别另设附加题40分。
文科类考生加试语文附加题;理科类考生加试数学附加题;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不加试附加题。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80分,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40分。
2. 学业水平测试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所有考生均需取得上述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须选择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以下简称“必测”)科目五门。 文科类考生选测科目除须选择历史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 理科类考生选测科目除须选择物理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 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测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测科目。
(2)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可均选择必测科目。
(3)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其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要求和等级要求与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要求一致;参加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考生如报考七门必测科目(含技术科目)、又报考两门选测科目并取得成绩,只选取七门必测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报考五门必测科目、两门选测科目并取得成绩,可将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视为相应的必测科目成绩。
A+ 为前5%(含5%),A为5%-20%(含20%),B+ 为20%-30%(含30%),B为30%-50%(含50%),C为50%-90%(含90%),D为90%以后。
A为100分-90分,B为89分-75分,C为74分-60分,D为59分及其以下。
技术科目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视为D级。
3. 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方面,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
分A、B、C、D四个等级。
华贤教育咨询部整理2015年度南通中考政策
2015南通中考从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和学业科目考试等方面对学生实行综合评价。
1.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六项指标:
①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②交流与合作,③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④运动与健康,⑤审美与表现,⑥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
其中综合素质①、②项评定结果为合格、不合格,其它四项评定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评定结果由南通市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统一归口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组织上报工作于5月16日前完成。
2.学业水平测试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劳动与技术、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
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在八年级第二学期进行,由市统一命题,各县(市、区)统一组织,学校统一实施。地理、生物测试成绩呈现方式为A、B、C、D四个等级,并作为学生升学的依据(两科卷面分值满分均为100分,100分—90分为A级,89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级,59分及以下为D级)。2014届初中学生可以再次报名参加5月26日下午进行的2015届初中毕业生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两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照最高等级确定。
A、B、C、D四个等级呈现,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中的相应评价项目。
A、B、C、D四个等级呈现,并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中的相应评价项目。
3.学业科目考试
绩由笔试成绩和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体育与健康考试采用学生初一、初二、初三阶段的学期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两部分组成。物理与化学合卷,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文化科目考试形式均为闭卷测试。
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时间为4月底;初中体育考试于5月中旬前组织完成。
语文、数学、英语总分均为150分,其中英语闭卷笔试部分为120分,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部分为30分。物理与化学总分为150分,其中物理部分为90分,化学部分为6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总分为100分,其中思想品德部分为50分,历史部分为50分。体育与健康总分为60分。以上科目分值总计为760分。
华贤教育咨询部整理2014年江苏高考政策
江苏省普通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1.统考科目
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各科分值设定为: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共440分。语文、数学分别另设附加题40分。
文科类考生加试语文附加题;理科类考生加试数学附加题;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不加试附加题。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80分,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40分。
2. 学业水平测试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所有考生均需取得上述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须选择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以下简称“必测”)科目五门。 文科类考生选测科目除须选择历史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 理科类考生选测科目除须选择物理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 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测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测科目。
(2)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可均选择必测科目。
(3)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其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要求和等级要求与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要求一致;参加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考生如报考七门必测科目(含技术科目)、又报考两门选测科目并取得成绩,只选取七门必测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报考五门必测科目、两门选测科目并取得成绩,可将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视为相应的必测科目成绩。
A+ 为前5%(含5%),A为5%-20%(含20%),B+ 为20%-30%(含30%),B为30%-50%(含50%),C为50%-90%(含90%),D为90%以后。
A为100分-90分,B为89分-75分,C为74分-60分,D为59分及其以下。
技术科目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视为D级。
3. 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方面,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
分A、B、C、D四个等级。
华贤教育咨询部整理2015年度南通中考政策
2015南通中考从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和学业科目考试等方面对学生实行综合评价。
1.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六项指标:
①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②交流与合作,③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④运动与健康,⑤审美与表现,⑥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
其中综合素质①、②项评定结果为合格、不合格,其它四项评定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评定结果由南通市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统一归口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组织上报工作于5月16日前完成。
2.学业水平测试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劳动与技术、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
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在八年级第二学期进行,由市统一命题,各县(市、区)统一组织,学校统一实施。地理、生物测试成绩呈现方式为A、B、C、D四个等级,并作为学生升学的依据(两科卷面分值满分均为100分,100分—90分为A级,89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级,59分及以下为D级)。2014届初中学生可以再次报名参加5月26日下午进行的2015届初中毕业生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两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照最高等级确定。
A、B、C、D四个等级呈现,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中的相应评价项目。
A、B、C、D四个等级呈现,并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中的相应评价项目。
3.学业科目考试
绩由笔试成绩和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体育与健康考试采用学生初一、初二、初三阶段的学期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两部分组成。物理与化学合卷,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文化科目考试形式均为闭卷测试。
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时间为4月底;初中体育考试于5月中旬前组织完成。
语文、数学、英语总分均为150分,其中英语闭卷笔试部分为120分,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部分为30分。物理与化学总分为150分,其中物理部分为90分,化学部分为6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总分为100分,其中思想品德部分为50分,历史部分为50分。体育与健康总分为60分。以上科目分值总计为7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