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留校学生管理制度
周末留校学生的管理水平事关学校声誉和外地优质生源的招收,为了抓好周末留校学生的管理,做到学生安心、家长放心、学校顺心,特制订本制度,请相关部门、人员认真落实执行:
请覃主任定夺是否要签签订留校生管理家校共管安全协议书?
一、留校条件及手续:1、家住株州以外地区的学生周末和节假日方可留校,由学工处和值班教师统一管理。2、因参赛、集体活动等原因可以留校。3、株洲(县)市的学生凡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留校的学生,必须事先由家长写留校申请,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留校。4、留校学生按 10 元/人、天收取留校生活及管理费。
二、留校生管理制度:1、凡是周末留校学生务必在周五课间操后把名字上报给到学工处,凡是没有及时上报,又私自留校的,收管理费用20/天元外、扣班级常规0.5分/次。
2、周末留校学生不假外出,收取管理费用50元/天、扣班级常规5分/次,屡次违反规定,则取消寄宿资格,并给予学校处分。
3、周末留校学生应按时参加自习,不得有迟到、早退、缺勤现象。自习时,应保持安静,不得有讲话、随意走动、吃零食、玩电子产品等现象,违者扣0.5分,并通报批评,屡次违反纪律的,则取消周末留校资格。
三、 生活科职责:
1、学校生活科在每个学期初对周末留校的学生进行一次清查并造册,名册上标明学生姓名、性别、班级、寝室、班主任电话、家长电话等信息,方便寝室值日的老师进行人员管理。2、生活科在学期初对周末留校的学生寝室进行调整。周末留校时,留校学生集中安排寝室,其余的寝室和教室不得打开,避免财产损失和盗窃事件发生。
四、学工处职责:
1、安排每周留校生辅导教师和学工处干事。2、每周周日日收齐上周留校学生情况,对违犯学校留校生管理制度的学生进行量化管理或对严重违纪的留校生进行纪律处分。
五、 班主任职责:
1、班主任应配合学校学工处、生活科对周末留校学生进行好清查、登记,并做好本班级留校生的教育工作,特别是心理辅导工作。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问题应及时与家长进行好沟通,对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学校主管校长汇报。
2、留校学生周末请假回家,请假补课,班主任在开出校条的时候先联系家长并必须留有记录。有周末留校学生的班级,周末班主任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不得关机。如遇突发事故接到值班老师电话,班主任应及时做好与家长的联系,或赶到事发现场协助处理。
3、协助学生处对周末在校期间发生的违纪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 值班老师职责:
1、每个月由生活科安排本周值班的生活老师,由学工处安排值班留校的任课教师和行政领导,行政领导担任当周留校值日的负责人。
2、学校隔周安排一次留校生到校外活动,如参观株洲市规划展览馆、天虹超时购物、书城购书、神农城游玩等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当周值班教师负责事先外出线路安排和安全方案制订。
3、值班的教师(含行政)负责周末学生的全面管理,生活老师负责留校学生的就寝、就餐的管理。学生的活动以周末班为活动单位,具体安排为:如发现学生下落不明等情况发生,值班教师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和值班领导,班主任必须第一时间和告知家长并全力配合学校寻找失踪学生。
七、 发生意外情况的应急措施:
1、值班教师、生活老师应严格按照本制度开展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应事先向安全主管学工委覃主任汇报,并预先做好外出地点的查勘、外出活动计划和特殊情况处理的预案。
2、学生发生严重违纪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了解情况并做好登记,对情绪不稳定的学生应加以疏导并在工作记录上做好记载,同时通报班主任和当周行政值班领导。
3、学生在校发生意外伤害时,根据学生伤情采取一至三级应对措施。一般外伤为三级事件,由学生自行至医务室或由值班教师陪同到社区医院处理;学生出现骨折等伤情,但不影响生命安全的为二级事件,由值班教师组织人员送至医院进行处理,同时向主管安全工作的覃主任汇报,向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通报,留校值班教师负责组织好校内学生并负责调查学生受伤原因;学生出现重伤以上伤情或由于学生自身体质等原因造成晕厥10 分钟以上为三级事件,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第一时间向主管安全的覃主任汇报,由覃主任组织成立应急小组进行急救和后续工作。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如经查实为值班教师、生活老师失职造成,则由当事老师向主管校长做出书面说明并由校务会根据情况予以处理。
初中部学工处
2013年9月20日
周末留校学生管理制度
周末留校学生的管理水平事关学校声誉和外地优质生源的招收,为了抓好周末留校学生的管理,做到学生安心、家长放心、学校顺心,特制订本制度,请相关部门、人员认真落实执行:
请覃主任定夺是否要签签订留校生管理家校共管安全协议书?
一、留校条件及手续:1、家住株州以外地区的学生周末和节假日方可留校,由学工处和值班教师统一管理。2、因参赛、集体活动等原因可以留校。3、株洲(县)市的学生凡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留校的学生,必须事先由家长写留校申请,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留校。4、留校学生按 10 元/人、天收取留校生活及管理费。
二、留校生管理制度:1、凡是周末留校学生务必在周五课间操后把名字上报给到学工处,凡是没有及时上报,又私自留校的,收管理费用20/天元外、扣班级常规0.5分/次。
2、周末留校学生不假外出,收取管理费用50元/天、扣班级常规5分/次,屡次违反规定,则取消寄宿资格,并给予学校处分。
3、周末留校学生应按时参加自习,不得有迟到、早退、缺勤现象。自习时,应保持安静,不得有讲话、随意走动、吃零食、玩电子产品等现象,违者扣0.5分,并通报批评,屡次违反纪律的,则取消周末留校资格。
三、 生活科职责:
1、学校生活科在每个学期初对周末留校的学生进行一次清查并造册,名册上标明学生姓名、性别、班级、寝室、班主任电话、家长电话等信息,方便寝室值日的老师进行人员管理。2、生活科在学期初对周末留校的学生寝室进行调整。周末留校时,留校学生集中安排寝室,其余的寝室和教室不得打开,避免财产损失和盗窃事件发生。
四、学工处职责:
1、安排每周留校生辅导教师和学工处干事。2、每周周日日收齐上周留校学生情况,对违犯学校留校生管理制度的学生进行量化管理或对严重违纪的留校生进行纪律处分。
五、 班主任职责:
1、班主任应配合学校学工处、生活科对周末留校学生进行好清查、登记,并做好本班级留校生的教育工作,特别是心理辅导工作。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问题应及时与家长进行好沟通,对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学校主管校长汇报。
2、留校学生周末请假回家,请假补课,班主任在开出校条的时候先联系家长并必须留有记录。有周末留校学生的班级,周末班主任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不得关机。如遇突发事故接到值班老师电话,班主任应及时做好与家长的联系,或赶到事发现场协助处理。
3、协助学生处对周末在校期间发生的违纪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 值班老师职责:
1、每个月由生活科安排本周值班的生活老师,由学工处安排值班留校的任课教师和行政领导,行政领导担任当周留校值日的负责人。
2、学校隔周安排一次留校生到校外活动,如参观株洲市规划展览馆、天虹超时购物、书城购书、神农城游玩等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当周值班教师负责事先外出线路安排和安全方案制订。
3、值班的教师(含行政)负责周末学生的全面管理,生活老师负责留校学生的就寝、就餐的管理。学生的活动以周末班为活动单位,具体安排为:如发现学生下落不明等情况发生,值班教师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和值班领导,班主任必须第一时间和告知家长并全力配合学校寻找失踪学生。
七、 发生意外情况的应急措施:
1、值班教师、生活老师应严格按照本制度开展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应事先向安全主管学工委覃主任汇报,并预先做好外出地点的查勘、外出活动计划和特殊情况处理的预案。
2、学生发生严重违纪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了解情况并做好登记,对情绪不稳定的学生应加以疏导并在工作记录上做好记载,同时通报班主任和当周行政值班领导。
3、学生在校发生意外伤害时,根据学生伤情采取一至三级应对措施。一般外伤为三级事件,由学生自行至医务室或由值班教师陪同到社区医院处理;学生出现骨折等伤情,但不影响生命安全的为二级事件,由值班教师组织人员送至医院进行处理,同时向主管安全工作的覃主任汇报,向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通报,留校值班教师负责组织好校内学生并负责调查学生受伤原因;学生出现重伤以上伤情或由于学生自身体质等原因造成晕厥10 分钟以上为三级事件,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第一时间向主管安全的覃主任汇报,由覃主任组织成立应急小组进行急救和后续工作。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如经查实为值班教师、生活老师失职造成,则由当事老师向主管校长做出书面说明并由校务会根据情况予以处理。
初中部学工处
201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