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设备采购安装合同
发包方(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项目保质保量完成,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址:
二.工程范围
1、厨房设备及餐饮配套设备等(详见:厨房设备报价单)的供应、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投入正常运行。
2、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给排水、电、燃气、排风,鲜风等的深化设计和系统设计图及相关工程函接的跟进。
3、本工程结束后,乙方将继续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及工程维护。
三.工程期限
双方约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属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合同工作内容,甲方对乙方处以 元/天的处罚,并由甲方在工程款支付时直接扣除。
四.质量保证
1、乙方严格按>及>中设备配置清单履行合同义务,任何报价中的少列、漏列以及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与甲方要求一致)和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数量、质量、规格和性能。自行制造设备的工艺达到本行业或《企业技术标准》的最高水平,产品坚固、耐用、美观。
3、乙方保证其货物的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护保养,并确保在合同规定的设备使用期和保修期内运转良好。乙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全部责任。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必须在一周内免费更换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如属乙方原因未及时处理,并致使甲方经营受到影响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因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操作错误、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含软件)和技术数据的
差错或错误,使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损坏,乙方必须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甲方运作正常并在一周内免费予以修复或更换受损的合同设备。如乙方在此期间未能照此履约,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需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存在质量缺陷,甲方现场代表口头通知(口头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补发书面整改通知),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组织整改,逾期不改,甲方有权出具罚单人民币500元/次,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出现,从第二次发现起每发现一起即出罚单人民币1000元/次,上述罚单由甲方汇总后在工程款中扣除
五. 环保申报
乙方负责该项目工程环保部门的报批及审核手续,所涉项目费用,政府有出具发票的正常审批程序和手续申办费用由甲方支付,但已包含在本合同的总价当中。无项目发票的业务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
1. 六. 交货和保险
1、 乙方应负责安排海运和/或内陆运输,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 交货时间按双方确认之交货进度表执行。
3、 乙方装运的设备应与合同规定的数量、规格等完全相符,否则,乙方应对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4、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十天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体积(M3),总毛重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甲方。
5、乙方提供2套完整技术资料,分批交至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如果经甲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技术资料(含软件)有短缺、遗失或损坏,无论是否是乙方原因,乙方都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天内,向甲方免费提供短缺、遗失或损坏部分。
七.设计深化及修正
厨房设备采购安装合同
发包方(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项目保质保量完成,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址:
二.工程范围
1、厨房设备及餐饮配套设备等(详见:厨房设备报价单)的供应、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投入正常运行。
2、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给排水、电、燃气、排风,鲜风等的深化设计和系统设计图及相关工程函接的跟进。
3、本工程结束后,乙方将继续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及工程维护。
三.工程期限
双方约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属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合同工作内容,甲方对乙方处以 元/天的处罚,并由甲方在工程款支付时直接扣除。
四.质量保证
1、乙方严格按>及>中设备配置清单履行合同义务,任何报价中的少列、漏列以及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与甲方要求一致)和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数量、质量、规格和性能。自行制造设备的工艺达到本行业或《企业技术标准》的最高水平,产品坚固、耐用、美观。
3、乙方保证其货物的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护保养,并确保在合同规定的设备使用期和保修期内运转良好。乙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全部责任。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必须在一周内免费更换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如属乙方原因未及时处理,并致使甲方经营受到影响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因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操作错误、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含软件)和技术数据的
差错或错误,使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损坏,乙方必须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甲方运作正常并在一周内免费予以修复或更换受损的合同设备。如乙方在此期间未能照此履约,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需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存在质量缺陷,甲方现场代表口头通知(口头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补发书面整改通知),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组织整改,逾期不改,甲方有权出具罚单人民币500元/次,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出现,从第二次发现起每发现一起即出罚单人民币1000元/次,上述罚单由甲方汇总后在工程款中扣除
五. 环保申报
乙方负责该项目工程环保部门的报批及审核手续,所涉项目费用,政府有出具发票的正常审批程序和手续申办费用由甲方支付,但已包含在本合同的总价当中。无项目发票的业务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
1. 六. 交货和保险
1、 乙方应负责安排海运和/或内陆运输,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 交货时间按双方确认之交货进度表执行。
3、 乙方装运的设备应与合同规定的数量、规格等完全相符,否则,乙方应对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4、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十天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体积(M3),总毛重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甲方。
5、乙方提供2套完整技术资料,分批交至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如果经甲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技术资料(含软件)有短缺、遗失或损坏,无论是否是乙方原因,乙方都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天内,向甲方免费提供短缺、遗失或损坏部分。
七.设计深化及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