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一些农村地区学生吃饭难问题引起高度关注。一项2010年学
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结果显示,贫困地区学生营养不良的现象仍然突出。去年10
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根据农村义
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60亿元资金,按每生每天3元的
标准,为试点地区的260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本文
我们一起进一步了解此项计划的基本操作流程和要求,并从实施背景、目前状况、
政策内容、工作要求、实操规范等方面为大家做该计划的政策解读。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基本
操作流程和要求
湖北省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胡崇新
一、完善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1.制定营养供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制定学生营养计划招投标管理制度;
3.制定学生营养计划资金管理及成本核算制度;
4.制定学生营养计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
5.制定学生营养计划膳食结构搭配指南;
6.制定学校食堂建设与管理制度;
7.制定学生营养计划学生实名制、资金、收支使用、供餐内容等信息公开发布制度;
8.制定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审计制度;
9.制定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资金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0.制定营养改善计划社会监督制度,市县、学校设立投诉举报电话。
二、实名制度,防止虚报冒领
1.按学校,分年级、分班级登记造册,使每1名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的基本信息记
录在案,接受监督检查;
2.内容: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入学年月、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家长联系电话、
是否寄宿生;
3.营养改善学生实名制信息与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信息基本一致,学生实名制信息由班
主任签字、年级主任签字、校长签字;
4.学校将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信息分年级班级实名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
受社会、家长、学生监督;
5.每学年度开学后将新生信息、毕业生信息以及学生异动后的信息重新公布公示;
6.学生转学进出、学籍异动后,当月公示,次月上报增减信息;
7.学校将学生实名制统计汇总表(学校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学生个人基本信息表(班
主任签字、年级主任签字)后报县市区教育局汇总,教育局长签字后刻录成信息光盘连
同纸质信息报市州和省营养改善办。
三、尊重民意,确定供餐模式
1.根据学生走读、住读等不同情况,召开学生家长会,充分征求家长意见,采纳相对
统一的意见,确定提供完整午餐、免费提供等值营养菜肴、提供蛋、奶、水果等课间餐
模式;
2.供餐模式和内容一但确定应相对稳定,变更供餐模式和内容必须征求家长意见,再
致家长一封信,讲明原因,变更后的营养供餐模式和内容应更受欢迎;
3.不折不扣按每天3元钱安排营养餐,供餐食谱一周一安排,每周必须在校
园公示橱窗和学生食堂公布一周供餐食谱,食堂按食谱采购、加工制作,让
学生及家长知晓每天3元钱吃上没有,吃了什么,吃到了多少,吃得有无营
养;
4.学生营养计划供餐周食谱及每天实际供餐食谱,日期与周期相对应,由食堂负责人、
加工制作人、后勤校长签字后作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档案资料备查;
5.享受营养计划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以周为单元,个人对是否享用营养供餐进行
签字确认,由班主任留存,月末交学校统一存档备查。
四、大宗采购,坚持公开透明
1.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属国家财政资金,需按《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规
定执行;
2.招标采购应包括米、面、油、蛋、奶、肉禽、蔬菜等大宗食品的原材料或即食食品,
可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采购后由中标企业配送到学校,也可以学校为单位招标采购;
3.投标人的资质需按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界定,食品生产和销售企业除要求其产品质
量、经营规模、诚信条件、服务管理外,必须具有工商执照、法人代码、食品生产许可
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QS标识、质量检
验报告、肉禽检疫证明、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等相应证照和检测报告。
部分食品原材料需冷冻、冷藏保鲜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储藏运输条件;
4.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堂物资进出台账管理制度,进出库原材料由采
购员、库房保管员、食堂负责人三人签字;
5.采购大宗食品原材料,由学校定期同供货商结算账目,采购员与供货商原则上不得
发生现金交易。定点从农户个人采购的大宗蔬菜等农副产品,应由县市区统一印制采购
送货单,由采购人、供货人、食堂收货人、食堂负责人四方签字,定期结算,原则上不
用现金交易。
五、操作规范,确保供餐安全
1.学校食堂和学生营养计划供餐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
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文件);
2.学校食堂统一进行营养供餐的,必须具备最基本的供餐条件和最基本的食品
安全管理要求;
(1)有与供餐学生人数基本相适应的食品加工与就餐场所,能够做到功能分区:
即清洗、切配、烹饪、备餐、就餐、库房、消毒等区间;
(2)有库存食物、原材料冷冻冷藏设备,并能坚持做到生、熟冷冻、冷藏分柜
储藏;
(3)有消毒设备。为学生提供餐具的,必须每餐用物理方法进行高温消毒,对
相关炊具、厨具、容器、设备每天必须进行物理或化学方法消毒,去除有害微生
物、病毒,防止交叉又污染、感染。
(4)食堂加工就餐场所门窗必须具备防尘、防鼠、防虫、防蝇要求,使用杀虫、
灭鼠药物,必须由专人按照规定使用方法进行,不得将上述药品存放在食堂库房、
操作间和餐厅;
(5)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效健康证明,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卫
生安全工作经历,持有效培训证明(每年培训不少于40小时)。有发热、腹泻、皮肤
伤口感染,咽部炎证等病症人员,应立即离岗,愈后方可重新上岗。食堂从业人员上岗
必须穿工作服,带口罩和工作帽,每天一更换;
(6)严禁用腐败、霉变、过期原材料食品进行加工后出售给学生食用;
(7)学校食堂一般不配制凉菜,如需配制必须在专门操作间,专用设备、专用
工具、容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消毒保洁存放,所制凉菜必须在制作两小时内
食用;
(8)学生集体用餐配送企业烧熟食品不得在10℃-60℃的温度条件下贮存和运输,必
须在60℃以上温度保存,保质时间为烧熟后4小时内。上餐未售完饭菜若下餐再食用,
必须在100℃以上高温加热后方能食用;
(9)学校食堂销售给学生的饭菜食品,每餐每个品种必须留样,用专门的留样
盒,每个品种不少于100克,记录食品名称、留样时间、加工制作人员、留样人
员等信息,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
(10)学校食堂应进行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六、控制成本,强化资金管理
1.学校食堂提供营养计划供餐的,应设立专门食堂分户账,基本以每生每天3元钱为
收入来源,进行核算和开支;
2.学校既提供营养餐,又提供日常用餐的,其列入营养计划供餐成本的项目:主要为
原材料成本,包括粮、油、米、面、肉、禽、蛋、水产品、蔬菜、燃料、调味品等。人
工成本、水电、低值易耗品一般不摊入成本;
3.学校仅提供营养计划供餐的,其厨房建设、设备添置等应按有关规定列入食堂建设
改造项目支出,人工支出、水电支出、低值易耗用品的添置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由地
方政府统筹解决,一般不应在供餐成本中或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4.学生营养计划收入和成本支出,学校食堂按月结算,按月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布,
公布内容包括就餐人数、天数、食品原材料采购数量、价格、金额,使用数量、库存及
金额,其它成本分摊数量及金额、本月盈亏情况等;
5.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月末若有盈利转下月使用,或用其它方式弥补给学生;
6.县市和学校要将国家下拨到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按人数、天数、资金额度等
以文件形式下达到学校,学校要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布,防止截留、滞留、挤占、挪
用、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
7.学校不得虚列支出、白条抵账、做虚假会计凭证,也不得用大额现金支付相关费用。
8.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每学期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账目进行自查,省、县市教育
局联合审计部门或机构每年对所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进行一次年终审计,主要监控
成本核算、财务管理、虚报冒领和盈利情况。
七、营养膳食,提高健康水平
1.合理营养 。
2.各类食物的营养价值 。
3.均衡搭配,科学烹调。
4.营养餐食谱制定监测工作应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体育考试、学生体检、
学生学期考试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5.监测队应尽可能依托现有的学校体育卫生专业机构,是体育或卫生专业技术人
员。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解读
湖北省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秦自汉
2011年11月24日,国务院召开部署实施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计划电视电话会议。在会议上,国务委员刘延东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一、
充分认识重要意义;二、准确把握政策内涵;三、认真做好实施工作。要求各部
门职能分工明确。
教育部:制定实施方案;抓住关键环节;精心组织实施。
财政部:准确把握政策;积极落实资金;加强资金管理。
食安委:抓紧细化方案;开展人员培训;建立准入制度;落实督查措施;完
善应急预案。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政策体系。可用五句
话概括为:启动国家试点、支持地方试点、改善就餐条件、鼓励社会参与、完善
一补政策。
一、试点先行、以点带面
国家试点“点”在特困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
疆南疆三地州,总计680个县级单位。
提供膳食补助:中央财政为试点县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每人每天3
元标准的营养膳食补助。
在校时间:扣除13周的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全年在校时间为195天,
按照200天计算。中央财政将每年安排160亿元资金。
6802600万人将受惠。
2011年秋季起,进一步提高“一补”政策补助标准,达到:小学生每天4元,
全年1000元;初中生每天5天,全年1250元。寄宿生每天可达到7-8元。
二、软硬兼施、逐步改善
1.硬件——改善食堂、就餐条件: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
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
向国家试点地区适当倾斜。
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就餐管
理制度;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
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三、政府为主、协同推进
政府主导:中央有关部门重在“指导”;地方各级政府重在“落实”;
地方为主:省一级政府重在“统筹”;市一级政府重在“协调”;县一级政府
重在“实施”;
社会参与:各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机构和热心公益的各界人士重在“参
与”。
四、因地制宜、创新机制
学校有食堂或者可以配备食堂的,可以实行食堂供餐。学校目前没有食堂的,
可以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偏远山区的学校或教
学点,可以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供餐内容不一定非要
统一,关键是要就地取材,合理搭配,保证营养。
五、质量第一、确保安全
国办发54号文件专门作为一个单独部分重点强调 :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
置。刘延东在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强调: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
1.供餐模式:
学校食堂供餐
购买供餐服务: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
2.供餐内容: 完整的午餐—蛋、奶、肉、蔬菜、水果……
加餐/课间餐—蛋、奶……
3.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
及时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情况,为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营养教育。
4.落实健康教育课时间(0.5课时/周),专家工作组加强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和服务。
实操规范
1.县市、学校要将国家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政策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营造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2.对象是除县城城区学校外所有义务段学生。
3.营养改善资金标准,每天3元钱每年按200天计算;
4.是提供营养膳食或营养食品,不是发放个人补贴。
5.是增加和改善学生营养为目的,不是减轻家长应承担的学生日常生活费用负担,不能国进民退。
6.向家长致一封信,宣传政策,征询供餐模式及内容意见。
案例通报
1.2012年4月9日,云南镇雄县塘房镇顶拉小学300多名学生在吃了学校统一供给的营养餐后,出现腹泻、腹痛、高烧不适等症状,随后全部被送进当地医院治疗。镇雄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塘房镇中心校校长郎为邺、塘房顶拉小学校长吴道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塘房中心学校分管营养餐工作的副校长成卓、联系顶拉小学的副校长吴学常、顶拉小学营养餐管理员汪武菊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申庆志、塘房镇分管副镇长汪武文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除此之外,3月13日,云南镇雄县木卓乡六井村仓坪小学203名学生食用“天天乐”蛋黄派后,部分学生出现身体不适症状,59名学生入院检查;4月11日,云南景东县漫湾镇中学、镇小学183名学生食用中午饭后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现象。
2.2011年8月,浙江永康市一些学生家长持续向有关部门反映学校的午餐质量差,揭开了当地一起涉案达33人的腐败窝案,其中包括27名现任校长和4名曾任校长,还牵出了永康市教育局前局长,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已有11名校长被判刑,最重的被判12年零6个月。
3.2012年3月29日,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八步镇中心小学86名学生,吃了营养早餐后身体不适住院观察,发生了疑似集体中毒事件。当天有902名学生送医院,86名做了医学处理,14名有疑似食物中毒现象,13名第二天出院,1名因其他疾病2天后出院。
4.广西百色市那坡县部分小学3元营养餐补助被供货商套利,学生家长被收营养餐预收款。中央电视台对此进行了追踪报道。经查,供货商确有套利行为,学校已更换了供货商;由于经费下拨晚了20天,学校找家长预收了经费,目前已经退回。那坡县正在倒查追责,处理财政拨款不及时的问题。
5.云南省宣威市双龙一小被网民称每天供给孩子的营养成本不到2元,订购的糕点是伪劣食品、“三无产品”,糕点直接散装在印有“鲜鸡蛋”的纸箱里,有学生在吃营养餐时大呼“老师,有鸡毛”。其实,双龙小学选取的供货方是当地有声誉且证照齐全的曲靖交通集团宣威蛋糕厂,牛奶则买的是云南的知名品牌。就是因为临时购买了养鸡场的纸箱来包装,其中散落有鸡毛,导致学生误解。生产
日期贴在纸箱封口,没有贴在独立包装袋上。这起事件说明,营养餐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工作中稍有疏忽就可能引起炒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6.松滋八宝中学克扣学生伙食违规牟利问题。今年2月14日,省纪委通报了这起案例。该校在校学生1600余人,近两年在校就餐学生1200多人,按住读生早中晚三餐每人每月230元,走读生早中两餐每人每月150元标准收取伙食费。2010年收取学生生活费248.8万元,实际支出220.77万元,实际结余28.03万元,学生食堂年盈利高达11.27%,严重违反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明确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政策的通知》中“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为学生提供的饭菜按成本计价,不得盈利或结余”的规定。对此,学校及教育局领导负有主要责任,经松滋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责成学校将实际结余的28.03万元全额退还学生;给予松滋市教育局局长易文慧诫勉谈话,给予市教育局副局长雷松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八宝镇中心学校校长王以荣、八宝中学校长伍学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八宝中学校副校长张家柱行政撤职处分。
7.麻城市黄金桥中学食堂盈利问题。经查,该校2010年食堂总收入818514.91元,总支出832815.15元。收入主要来自学生餐费,其中早餐费按每生230元收取,上下两学期收取了227905元,中晚餐费据实收取,实际收取247528.9元,预收餐费343081.01元。支出情况为:食堂正常营运开支包括食堂材料支出、黄金桥中心小学支出、食堂后勤人员工资福利、食堂固定成本构建支出及其它支出等五项合计562119.85元。此外,部分支出应列入食堂正常营运开支,包括食堂折旧损耗每年约47860.13元,2010年度电费59385.68元,食堂员工年终福利6900元,合计食堂正常营运开支为676265.66元。盈利142249.25元。违规列支270695.3元。违规问题处理情况。对黄金桥中学食堂违规盈利142249.25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对中心学校分管领导赵基国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黄金桥中学校长黄卫东同志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对原校长现任支部书记江锐达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处分。对学校总务主任毕庆伦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营养餐改善计划是国策,千难万难也必须做好;营养餐改善计划关乎国计民生,无论什么理由,发生问题都要受到追究。希望大家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定信心,认真探索,确保党的惠民政策在我省高质量地得到落实。
近年来,我国一些农村地区学生吃饭难问题引起高度关注。一项2010年学
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结果显示,贫困地区学生营养不良的现象仍然突出。去年10
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根据农村义
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60亿元资金,按每生每天3元的
标准,为试点地区的260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本文
我们一起进一步了解此项计划的基本操作流程和要求,并从实施背景、目前状况、
政策内容、工作要求、实操规范等方面为大家做该计划的政策解读。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基本
操作流程和要求
湖北省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胡崇新
一、完善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1.制定营养供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制定学生营养计划招投标管理制度;
3.制定学生营养计划资金管理及成本核算制度;
4.制定学生营养计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
5.制定学生营养计划膳食结构搭配指南;
6.制定学校食堂建设与管理制度;
7.制定学生营养计划学生实名制、资金、收支使用、供餐内容等信息公开发布制度;
8.制定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审计制度;
9.制定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资金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0.制定营养改善计划社会监督制度,市县、学校设立投诉举报电话。
二、实名制度,防止虚报冒领
1.按学校,分年级、分班级登记造册,使每1名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的基本信息记
录在案,接受监督检查;
2.内容: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入学年月、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家长联系电话、
是否寄宿生;
3.营养改善学生实名制信息与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信息基本一致,学生实名制信息由班
主任签字、年级主任签字、校长签字;
4.学校将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信息分年级班级实名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
受社会、家长、学生监督;
5.每学年度开学后将新生信息、毕业生信息以及学生异动后的信息重新公布公示;
6.学生转学进出、学籍异动后,当月公示,次月上报增减信息;
7.学校将学生实名制统计汇总表(学校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学生个人基本信息表(班
主任签字、年级主任签字)后报县市区教育局汇总,教育局长签字后刻录成信息光盘连
同纸质信息报市州和省营养改善办。
三、尊重民意,确定供餐模式
1.根据学生走读、住读等不同情况,召开学生家长会,充分征求家长意见,采纳相对
统一的意见,确定提供完整午餐、免费提供等值营养菜肴、提供蛋、奶、水果等课间餐
模式;
2.供餐模式和内容一但确定应相对稳定,变更供餐模式和内容必须征求家长意见,再
致家长一封信,讲明原因,变更后的营养供餐模式和内容应更受欢迎;
3.不折不扣按每天3元钱安排营养餐,供餐食谱一周一安排,每周必须在校
园公示橱窗和学生食堂公布一周供餐食谱,食堂按食谱采购、加工制作,让
学生及家长知晓每天3元钱吃上没有,吃了什么,吃到了多少,吃得有无营
养;
4.学生营养计划供餐周食谱及每天实际供餐食谱,日期与周期相对应,由食堂负责人、
加工制作人、后勤校长签字后作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档案资料备查;
5.享受营养计划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以周为单元,个人对是否享用营养供餐进行
签字确认,由班主任留存,月末交学校统一存档备查。
四、大宗采购,坚持公开透明
1.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属国家财政资金,需按《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规
定执行;
2.招标采购应包括米、面、油、蛋、奶、肉禽、蔬菜等大宗食品的原材料或即食食品,
可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采购后由中标企业配送到学校,也可以学校为单位招标采购;
3.投标人的资质需按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界定,食品生产和销售企业除要求其产品质
量、经营规模、诚信条件、服务管理外,必须具有工商执照、法人代码、食品生产许可
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QS标识、质量检
验报告、肉禽检疫证明、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等相应证照和检测报告。
部分食品原材料需冷冻、冷藏保鲜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储藏运输条件;
4.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堂物资进出台账管理制度,进出库原材料由采
购员、库房保管员、食堂负责人三人签字;
5.采购大宗食品原材料,由学校定期同供货商结算账目,采购员与供货商原则上不得
发生现金交易。定点从农户个人采购的大宗蔬菜等农副产品,应由县市区统一印制采购
送货单,由采购人、供货人、食堂收货人、食堂负责人四方签字,定期结算,原则上不
用现金交易。
五、操作规范,确保供餐安全
1.学校食堂和学生营养计划供餐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
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文件);
2.学校食堂统一进行营养供餐的,必须具备最基本的供餐条件和最基本的食品
安全管理要求;
(1)有与供餐学生人数基本相适应的食品加工与就餐场所,能够做到功能分区:
即清洗、切配、烹饪、备餐、就餐、库房、消毒等区间;
(2)有库存食物、原材料冷冻冷藏设备,并能坚持做到生、熟冷冻、冷藏分柜
储藏;
(3)有消毒设备。为学生提供餐具的,必须每餐用物理方法进行高温消毒,对
相关炊具、厨具、容器、设备每天必须进行物理或化学方法消毒,去除有害微生
物、病毒,防止交叉又污染、感染。
(4)食堂加工就餐场所门窗必须具备防尘、防鼠、防虫、防蝇要求,使用杀虫、
灭鼠药物,必须由专人按照规定使用方法进行,不得将上述药品存放在食堂库房、
操作间和餐厅;
(5)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效健康证明,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卫
生安全工作经历,持有效培训证明(每年培训不少于40小时)。有发热、腹泻、皮肤
伤口感染,咽部炎证等病症人员,应立即离岗,愈后方可重新上岗。食堂从业人员上岗
必须穿工作服,带口罩和工作帽,每天一更换;
(6)严禁用腐败、霉变、过期原材料食品进行加工后出售给学生食用;
(7)学校食堂一般不配制凉菜,如需配制必须在专门操作间,专用设备、专用
工具、容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消毒保洁存放,所制凉菜必须在制作两小时内
食用;
(8)学生集体用餐配送企业烧熟食品不得在10℃-60℃的温度条件下贮存和运输,必
须在60℃以上温度保存,保质时间为烧熟后4小时内。上餐未售完饭菜若下餐再食用,
必须在100℃以上高温加热后方能食用;
(9)学校食堂销售给学生的饭菜食品,每餐每个品种必须留样,用专门的留样
盒,每个品种不少于100克,记录食品名称、留样时间、加工制作人员、留样人
员等信息,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
(10)学校食堂应进行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六、控制成本,强化资金管理
1.学校食堂提供营养计划供餐的,应设立专门食堂分户账,基本以每生每天3元钱为
收入来源,进行核算和开支;
2.学校既提供营养餐,又提供日常用餐的,其列入营养计划供餐成本的项目:主要为
原材料成本,包括粮、油、米、面、肉、禽、蛋、水产品、蔬菜、燃料、调味品等。人
工成本、水电、低值易耗品一般不摊入成本;
3.学校仅提供营养计划供餐的,其厨房建设、设备添置等应按有关规定列入食堂建设
改造项目支出,人工支出、水电支出、低值易耗用品的添置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由地
方政府统筹解决,一般不应在供餐成本中或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4.学生营养计划收入和成本支出,学校食堂按月结算,按月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布,
公布内容包括就餐人数、天数、食品原材料采购数量、价格、金额,使用数量、库存及
金额,其它成本分摊数量及金额、本月盈亏情况等;
5.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月末若有盈利转下月使用,或用其它方式弥补给学生;
6.县市和学校要将国家下拨到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按人数、天数、资金额度等
以文件形式下达到学校,学校要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布,防止截留、滞留、挤占、挪
用、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
7.学校不得虚列支出、白条抵账、做虚假会计凭证,也不得用大额现金支付相关费用。
8.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每学期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账目进行自查,省、县市教育
局联合审计部门或机构每年对所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进行一次年终审计,主要监控
成本核算、财务管理、虚报冒领和盈利情况。
七、营养膳食,提高健康水平
1.合理营养 。
2.各类食物的营养价值 。
3.均衡搭配,科学烹调。
4.营养餐食谱制定监测工作应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体育考试、学生体检、
学生学期考试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5.监测队应尽可能依托现有的学校体育卫生专业机构,是体育或卫生专业技术人
员。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解读
湖北省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秦自汉
2011年11月24日,国务院召开部署实施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计划电视电话会议。在会议上,国务委员刘延东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一、
充分认识重要意义;二、准确把握政策内涵;三、认真做好实施工作。要求各部
门职能分工明确。
教育部:制定实施方案;抓住关键环节;精心组织实施。
财政部:准确把握政策;积极落实资金;加强资金管理。
食安委:抓紧细化方案;开展人员培训;建立准入制度;落实督查措施;完
善应急预案。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政策体系。可用五句
话概括为:启动国家试点、支持地方试点、改善就餐条件、鼓励社会参与、完善
一补政策。
一、试点先行、以点带面
国家试点“点”在特困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
疆南疆三地州,总计680个县级单位。
提供膳食补助:中央财政为试点县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每人每天3
元标准的营养膳食补助。
在校时间:扣除13周的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全年在校时间为195天,
按照200天计算。中央财政将每年安排160亿元资金。
6802600万人将受惠。
2011年秋季起,进一步提高“一补”政策补助标准,达到:小学生每天4元,
全年1000元;初中生每天5天,全年1250元。寄宿生每天可达到7-8元。
二、软硬兼施、逐步改善
1.硬件——改善食堂、就餐条件: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
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
向国家试点地区适当倾斜。
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就餐管
理制度;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
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三、政府为主、协同推进
政府主导:中央有关部门重在“指导”;地方各级政府重在“落实”;
地方为主:省一级政府重在“统筹”;市一级政府重在“协调”;县一级政府
重在“实施”;
社会参与:各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机构和热心公益的各界人士重在“参
与”。
四、因地制宜、创新机制
学校有食堂或者可以配备食堂的,可以实行食堂供餐。学校目前没有食堂的,
可以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偏远山区的学校或教
学点,可以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供餐内容不一定非要
统一,关键是要就地取材,合理搭配,保证营养。
五、质量第一、确保安全
国办发54号文件专门作为一个单独部分重点强调 :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
置。刘延东在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强调: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
1.供餐模式:
学校食堂供餐
购买供餐服务: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
2.供餐内容: 完整的午餐—蛋、奶、肉、蔬菜、水果……
加餐/课间餐—蛋、奶……
3.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
及时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情况,为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营养教育。
4.落实健康教育课时间(0.5课时/周),专家工作组加强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和服务。
实操规范
1.县市、学校要将国家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政策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营造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2.对象是除县城城区学校外所有义务段学生。
3.营养改善资金标准,每天3元钱每年按200天计算;
4.是提供营养膳食或营养食品,不是发放个人补贴。
5.是增加和改善学生营养为目的,不是减轻家长应承担的学生日常生活费用负担,不能国进民退。
6.向家长致一封信,宣传政策,征询供餐模式及内容意见。
案例通报
1.2012年4月9日,云南镇雄县塘房镇顶拉小学300多名学生在吃了学校统一供给的营养餐后,出现腹泻、腹痛、高烧不适等症状,随后全部被送进当地医院治疗。镇雄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塘房镇中心校校长郎为邺、塘房顶拉小学校长吴道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塘房中心学校分管营养餐工作的副校长成卓、联系顶拉小学的副校长吴学常、顶拉小学营养餐管理员汪武菊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申庆志、塘房镇分管副镇长汪武文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除此之外,3月13日,云南镇雄县木卓乡六井村仓坪小学203名学生食用“天天乐”蛋黄派后,部分学生出现身体不适症状,59名学生入院检查;4月11日,云南景东县漫湾镇中学、镇小学183名学生食用中午饭后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现象。
2.2011年8月,浙江永康市一些学生家长持续向有关部门反映学校的午餐质量差,揭开了当地一起涉案达33人的腐败窝案,其中包括27名现任校长和4名曾任校长,还牵出了永康市教育局前局长,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已有11名校长被判刑,最重的被判12年零6个月。
3.2012年3月29日,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八步镇中心小学86名学生,吃了营养早餐后身体不适住院观察,发生了疑似集体中毒事件。当天有902名学生送医院,86名做了医学处理,14名有疑似食物中毒现象,13名第二天出院,1名因其他疾病2天后出院。
4.广西百色市那坡县部分小学3元营养餐补助被供货商套利,学生家长被收营养餐预收款。中央电视台对此进行了追踪报道。经查,供货商确有套利行为,学校已更换了供货商;由于经费下拨晚了20天,学校找家长预收了经费,目前已经退回。那坡县正在倒查追责,处理财政拨款不及时的问题。
5.云南省宣威市双龙一小被网民称每天供给孩子的营养成本不到2元,订购的糕点是伪劣食品、“三无产品”,糕点直接散装在印有“鲜鸡蛋”的纸箱里,有学生在吃营养餐时大呼“老师,有鸡毛”。其实,双龙小学选取的供货方是当地有声誉且证照齐全的曲靖交通集团宣威蛋糕厂,牛奶则买的是云南的知名品牌。就是因为临时购买了养鸡场的纸箱来包装,其中散落有鸡毛,导致学生误解。生产
日期贴在纸箱封口,没有贴在独立包装袋上。这起事件说明,营养餐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工作中稍有疏忽就可能引起炒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6.松滋八宝中学克扣学生伙食违规牟利问题。今年2月14日,省纪委通报了这起案例。该校在校学生1600余人,近两年在校就餐学生1200多人,按住读生早中晚三餐每人每月230元,走读生早中两餐每人每月150元标准收取伙食费。2010年收取学生生活费248.8万元,实际支出220.77万元,实际结余28.03万元,学生食堂年盈利高达11.27%,严重违反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明确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政策的通知》中“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为学生提供的饭菜按成本计价,不得盈利或结余”的规定。对此,学校及教育局领导负有主要责任,经松滋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责成学校将实际结余的28.03万元全额退还学生;给予松滋市教育局局长易文慧诫勉谈话,给予市教育局副局长雷松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八宝镇中心学校校长王以荣、八宝中学校长伍学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八宝中学校副校长张家柱行政撤职处分。
7.麻城市黄金桥中学食堂盈利问题。经查,该校2010年食堂总收入818514.91元,总支出832815.15元。收入主要来自学生餐费,其中早餐费按每生230元收取,上下两学期收取了227905元,中晚餐费据实收取,实际收取247528.9元,预收餐费343081.01元。支出情况为:食堂正常营运开支包括食堂材料支出、黄金桥中心小学支出、食堂后勤人员工资福利、食堂固定成本构建支出及其它支出等五项合计562119.85元。此外,部分支出应列入食堂正常营运开支,包括食堂折旧损耗每年约47860.13元,2010年度电费59385.68元,食堂员工年终福利6900元,合计食堂正常营运开支为676265.66元。盈利142249.25元。违规列支270695.3元。违规问题处理情况。对黄金桥中学食堂违规盈利142249.25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对中心学校分管领导赵基国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黄金桥中学校长黄卫东同志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对原校长现任支部书记江锐达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处分。对学校总务主任毕庆伦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营养餐改善计划是国策,千难万难也必须做好;营养餐改善计划关乎国计民生,无论什么理由,发生问题都要受到追究。希望大家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定信心,认真探索,确保党的惠民政策在我省高质量地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