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卷第4期2013年8月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Journal of Guangxi Institute of Socialism Vol. 24No.4Aug. 2013
政府决策协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顾榕昌1,王洪波2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广西南宁530007;防城港市安监局,广西防城港538001)[摘
要]政府决策协商是政府实施公共事务管理、有效配置社会资源与整合社会公共利益
的首要环节和重要手段。开展政府决策协商,对确保经济、社会的协调有序发展,促进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社会的良性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政府决策协商还存在一些问题,应通过提高认识,明确决策协商主客体及内容、构筑协商平台、建立决策协商保障机制、建立决策责任制度、发育社会组织、加强舆论宣传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决策协商。
[关键词]政府决策协商;问题;对策doi:10.3969/j.issn.1009-0339.2013.04.009[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0339(2013)04-0045-04
政府决策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者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履行自己的职能依法处理行政事务而进行的决策活动,也就是行政决策者为了达到某一特定目标,对若干备选方案进行选择以确定行动方案的过程[1]。政府决策协商主要是指通过参与者自由、公开地表达或倾听,决策者理性、认真地思考各种意见和建议后,进而做出合理的选择的过程。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
[2]
见。”实现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是政
在政府决策过程中展开充分的民主协商,把民威性。
主协商、平等协商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决策程序当中,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有利于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当前,我国正处于重要的战略发展机遇期,政府决策面临着更加复杂的环境和更加繁重的任务,全球化、信息化的不断推进,人类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复杂,迫切需要及时全面地掌握真实情况,了解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政府决策协商可以有效地促进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规范化,避免决策的盲目性和主观性。化、
(二)有利于提高决策的正确性,减少决策失误与失误成本。通过推进政府决策协商制度的建设,可以切实保证重大决策在政府决定实施之前进行协商,从制度层面使政府决策协商真正成为科学民主决策的必要程序和重要环节,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正
府决策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开展政府决策协商的意义
政府决策程序、决策中征求意见的范围,会影响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也影响着政府的公信力和权
收稿日期:2013-07-01
作者简介:顾榕昌,男,广西社会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王洪波,男,防城港市安监局副局长,研究方向为统一战线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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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性,避免决策失误、降低失误成本。
(三)有利于增进理解、扩大共识、凝聚人心。各级政府增强决策协商的主体责任,积极运用协商民主的形式和方式,激发和调动社会各阶层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确保参与协商各方的平等地位,确保各个协商主体享有平等的民主的政治话语权,有利于使各方在交流讨论的基础上达成共识,有利于协商结果更好地转化与贯彻执行。
(四)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把重大民生问题列为协商的重点议题和重要内容,在重大项目引进、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产权转让等方面让人民群众充分参与,广泛吸取各方面智慧,有利于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切实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扩大公民参与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加强政府决策协商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建设,建立人民参与的合理程序,为不同阶层利益群体表达诉求畅通渠道,协调平解决意见争议提供制度平台,有助于政府在衡关系、
决策时充分考虑和平衡各种利益关系,避免决策失误和减少政策执行的阻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当前我国政府决策协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协商意识不浓
当前政府决策协商还没有成为一种制度性安排,调研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尤其是县、乡基层政府决策协商机制不健全,领导决策前主动协商的意识领导长官意志突出,对决策过程当中协商重还不强、
视不够、开展协商的氛围不浓、范围不广,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可持续性。只有提高领导的认识程度、群众的参与程度,才能增强我国决策协商制度的活力,促进政府决策协商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协商主客体不明确
我国政府决策协商过程中,协商的主客体不够明确。政府决策协商是各级人民政府在重大问题上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显然协商的主体是政府,客46
体是各界人士代表。在政府决策过程中,政府是协商活动的组织者,决策活动的主导者和实际执行者,协商群体和范围的确定取决于政府的组织情况。在实际工作中,政府工作千头万绪、事项千差万别,导致协商时由哪个部门来组织,哪些部门参加,哪些代表人士进行协商都没有规定加以明确,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决策协商的开展。
(三)决策协商的范围、内容不够具体
按照中央文件规定,政府决策协商的内容主要是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国家在此方面的规定比较抽象,会生活的重要问题。
对协商的范围缺乏明确的规范,在实际工作当中,地方政府往往对涉及城市发展规划、人事安排、重大财政支出等有关方面的重要问题,是否列入政府决策协商的内容,执行情况差别很大,标准不一。
(四)协商过程存在随意性和形式化
一些地方政府协商存在随意性和形式化问题。形式重于内容,缺乏实质性的规范和约束。个别地方政府想协商就协商,不想协商就不协商,想协商什么就协商什么,想在什么范围协商就在什么范围协商。有些地方政府还把列席、出席会议看作协商,甚至以通报代替协商,有的以个别问题的交流代替重大问题的协商。很多地方群众协商的渠道也比较单一,形式不多,不够灵活,甚至有些地方没有协商的渠道。
(五)缺乏决策责任监督和追究制度
我国当前政府决策协商突出的问题是权力、利益和责任不相匹配,政府权力大、责任轻,缺乏责任造成一些政府领导轻率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
盲目决策,靠主观意志决策,甚至一些领导滥用权力专断决策,政府决策者拥有权力、享有利益,但对行使决策权带来的不良后果并不承担责任,各种因决策失误而造成的严重后果,都会在“交一次学费”的借口下逃脱,给国家利益造成巨大损失,人民的血汗和稀缺资源因此遭到损害。
三、完善政府决策协商的几点建议(一)提高对政府决策协商的认识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府决策协商工作的重要性。首先是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高
度认识政府决策协商的价值和意义。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依法享有广泛的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政府决策协商应该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其次是从完善和巩固中国特色政治制度的高度认识政府决策协商的意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群众行使各项权力,人民政府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并对其负责。政府决策应该充分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我国的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党制度—
制度,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对中国共产党及人民政府具有民主监督的职能和权力。第三,政府决策协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政府决策协商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把政府决策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要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切实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决策协商工作在思想上提高认识,行动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关心支持。
(二)明确决策协商的主客体及内容
当前政府决策协商的突出问题是协商主客体不各级政府要结合实明确,协商内容缺乏制度性规范。际,对规定的协商内容进行细化,制定实施细则,根据决策事项的重大程度和协商的内容重要性程度,确定协商范围、协商对象、协商时间、协商场合,并以文件条文或者法规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不断完善协商程序。将各级领导规范实行决策协商纳入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的内容和范围,并加大人大机关的权力监督,人民政协的政治监督和社会的舆论监督范畴。要加强对政府决策协商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研究并确定协商的议题,政府要及时整理各族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研究,建立和完善协商成果的采纳和反馈机制。在充分运用现有协商形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造新的形式。
(三)构筑协商平台,探索多样化的协商形式协商决策的正常发挥,离不开有效的协商平台。实现政府决策民主,就必须打造多样化的协商民主平台。一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老信息化时代,社会大众对政府决策媒体平台的作用。
的公开透明度提出更高要求,也为老百姓参与政府决策提供了极为畅通的渠道。互联网的公共论坛和电子政府的建设为发展协商民主,实现官民互动,优化政府决策,提供了便捷的技术平台。二是充分利用和发挥专家咨询会、社会听证会、民主恳谈会、民主评议会等不同会议形式,也可以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网上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使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以便更好地促进政府决策的最优化。
(四)建立决策协商保障机制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把政府决策协商纳入政府的决策程序,使协商成为决策程序中的一个必不可缺少的环节,并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中央和各级地方党委应该作出制度性要求,把决策协商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议事规则,把政府各部门的制度完善情况确定下来,形成规范。各级执行情况、
地方党委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贯彻执行“三在前”“、三在先”原则(协商在党委决策前、人大通过前、政府实施前和先协商后决策、先协商后通过、先协商后决定)的具体实施办法,增强操作性和约束力,要把重视决策协商工作,开展政治协商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方面,把决策协商程序以及接受民主监督、发挥人民群众参政议政作用纳入目标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考核标准,并作为班子考核内容或政绩考核内容。
(五)建立决策责任制度
应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的一些有益做法,逐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政府决策责任制度。建立政府决策责任制度,就是要从法律的角度规范和约束政府决策者,以提高政府的回应性、责任性和有效性。政府决策者对违规行使决策权带来的不良后果应当承担责任,以此约束政府决策者慎重决策。而决策责任性和回应性也是协商民主决策的题中应
47
有之义。没有决策责任制,就没有对决策权最基本的制约机制,这也是实现协商式民主决策的根本要求[3]。
公共管理者有义务追求公共利益,他们的行为不仅代表自己,更代表着公共,这便是公共责任。公共管理要成为公共利益的保护者,公共财产的保护者,政府决策者要像对待自己私人事务那样精心对待公共的事务,公共管理行为要公开和透明,公共管理者要诚实信用,要致力于建立公民与政府的信任关系。
(六)发育社会组织,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合作
我国要真正实现民主决策协商,一要在政府部门设立由真才实学的专家和具有审议实权的顾问组成的委员会或协商组织。二要积极鼓励支持民间协商组织的发展,发挥民间组织参与政府决策的重要作用。三要提高公民的参与能力,一个强大的公民社会对于协商民主在政府决策中进一步发挥影响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公民参与能力的高低也是协商民主是否真正落实到政府决策中的关键[4]。公民代表要具有公共勇于履行公共义务、敢于承担公共责任等宽容精神、
一系列良好的品质。建构良好的公民精神可以促进协商民主在政府决策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七)加强舆论宣传,提高政府决策协商的公众参与度
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公众参与氛围,对推动政府决策协商的程度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决策广泛征求民众意见和建议已经成为一种惯例。目前,我国社会大众对政府决策协商的参与度不高,其原因一方面是政府决策不够透明,缺乏民主征求意见的惯例和缺乏征求和表达意见的渠道,另一方面是公众参与程度不高,群众对参与政府决策的意义认识不够。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转型期,社会利益冲突不断增多,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压力增大。政府决策水平高低、政策是否合理公正直接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甚至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民族团结。因此,在社会结构多元化对政府决策提出更为新的利益要求和参与要求的情况下,必须加强舆论宣传,增加政府决策透明度,提高48
责任编辑:金荣
[参考文献]
[1]徐明霞. 毛泽东的决策观与当代中国政府决策模式创新研究[D].湘潭:湘潭大学,2008(6).
[2]胡锦涛. 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公众对参与政府决策协商意义的认识,扩大公众参科学与政府决策程度和范围,把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化、法治化纳入到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进程中,每个公民都有参与决策协商的权利,每个公民都有参与决策的机会,唯有如此才能确保政府决策真正服务于社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徐晓林,刘勇,赵刚. 软科学研究机构在政府决策中的功效、困境及对策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6(5). [4]肖启. 政府决策注意力控制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2:48.
第24卷第4期2013年8月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Journal of Guangxi Institute of Socialism Vol. 24No.4Aug. 2013
政府决策协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顾榕昌1,王洪波2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广西南宁530007;防城港市安监局,广西防城港538001)[摘
要]政府决策协商是政府实施公共事务管理、有效配置社会资源与整合社会公共利益
的首要环节和重要手段。开展政府决策协商,对确保经济、社会的协调有序发展,促进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社会的良性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政府决策协商还存在一些问题,应通过提高认识,明确决策协商主客体及内容、构筑协商平台、建立决策协商保障机制、建立决策责任制度、发育社会组织、加强舆论宣传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决策协商。
[关键词]政府决策协商;问题;对策doi:10.3969/j.issn.1009-0339.2013.04.009[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0339(2013)04-0045-04
政府决策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者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履行自己的职能依法处理行政事务而进行的决策活动,也就是行政决策者为了达到某一特定目标,对若干备选方案进行选择以确定行动方案的过程[1]。政府决策协商主要是指通过参与者自由、公开地表达或倾听,决策者理性、认真地思考各种意见和建议后,进而做出合理的选择的过程。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
[2]
见。”实现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是政
在政府决策过程中展开充分的民主协商,把民威性。
主协商、平等协商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决策程序当中,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有利于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当前,我国正处于重要的战略发展机遇期,政府决策面临着更加复杂的环境和更加繁重的任务,全球化、信息化的不断推进,人类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复杂,迫切需要及时全面地掌握真实情况,了解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政府决策协商可以有效地促进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规范化,避免决策的盲目性和主观性。化、
(二)有利于提高决策的正确性,减少决策失误与失误成本。通过推进政府决策协商制度的建设,可以切实保证重大决策在政府决定实施之前进行协商,从制度层面使政府决策协商真正成为科学民主决策的必要程序和重要环节,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正
府决策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开展政府决策协商的意义
政府决策程序、决策中征求意见的范围,会影响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也影响着政府的公信力和权
收稿日期:2013-07-01
作者简介:顾榕昌,男,广西社会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王洪波,男,防城港市安监局副局长,研究方向为统一战线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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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性,避免决策失误、降低失误成本。
(三)有利于增进理解、扩大共识、凝聚人心。各级政府增强决策协商的主体责任,积极运用协商民主的形式和方式,激发和调动社会各阶层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确保参与协商各方的平等地位,确保各个协商主体享有平等的民主的政治话语权,有利于使各方在交流讨论的基础上达成共识,有利于协商结果更好地转化与贯彻执行。
(四)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把重大民生问题列为协商的重点议题和重要内容,在重大项目引进、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产权转让等方面让人民群众充分参与,广泛吸取各方面智慧,有利于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切实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扩大公民参与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加强政府决策协商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建设,建立人民参与的合理程序,为不同阶层利益群体表达诉求畅通渠道,协调平解决意见争议提供制度平台,有助于政府在衡关系、
决策时充分考虑和平衡各种利益关系,避免决策失误和减少政策执行的阻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当前我国政府决策协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协商意识不浓
当前政府决策协商还没有成为一种制度性安排,调研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尤其是县、乡基层政府决策协商机制不健全,领导决策前主动协商的意识领导长官意志突出,对决策过程当中协商重还不强、
视不够、开展协商的氛围不浓、范围不广,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可持续性。只有提高领导的认识程度、群众的参与程度,才能增强我国决策协商制度的活力,促进政府决策协商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协商主客体不明确
我国政府决策协商过程中,协商的主客体不够明确。政府决策协商是各级人民政府在重大问题上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显然协商的主体是政府,客46
体是各界人士代表。在政府决策过程中,政府是协商活动的组织者,决策活动的主导者和实际执行者,协商群体和范围的确定取决于政府的组织情况。在实际工作中,政府工作千头万绪、事项千差万别,导致协商时由哪个部门来组织,哪些部门参加,哪些代表人士进行协商都没有规定加以明确,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决策协商的开展。
(三)决策协商的范围、内容不够具体
按照中央文件规定,政府决策协商的内容主要是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国家在此方面的规定比较抽象,会生活的重要问题。
对协商的范围缺乏明确的规范,在实际工作当中,地方政府往往对涉及城市发展规划、人事安排、重大财政支出等有关方面的重要问题,是否列入政府决策协商的内容,执行情况差别很大,标准不一。
(四)协商过程存在随意性和形式化
一些地方政府协商存在随意性和形式化问题。形式重于内容,缺乏实质性的规范和约束。个别地方政府想协商就协商,不想协商就不协商,想协商什么就协商什么,想在什么范围协商就在什么范围协商。有些地方政府还把列席、出席会议看作协商,甚至以通报代替协商,有的以个别问题的交流代替重大问题的协商。很多地方群众协商的渠道也比较单一,形式不多,不够灵活,甚至有些地方没有协商的渠道。
(五)缺乏决策责任监督和追究制度
我国当前政府决策协商突出的问题是权力、利益和责任不相匹配,政府权力大、责任轻,缺乏责任造成一些政府领导轻率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
盲目决策,靠主观意志决策,甚至一些领导滥用权力专断决策,政府决策者拥有权力、享有利益,但对行使决策权带来的不良后果并不承担责任,各种因决策失误而造成的严重后果,都会在“交一次学费”的借口下逃脱,给国家利益造成巨大损失,人民的血汗和稀缺资源因此遭到损害。
三、完善政府决策协商的几点建议(一)提高对政府决策协商的认识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府决策协商工作的重要性。首先是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高
度认识政府决策协商的价值和意义。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依法享有广泛的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政府决策协商应该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其次是从完善和巩固中国特色政治制度的高度认识政府决策协商的意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群众行使各项权力,人民政府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并对其负责。政府决策应该充分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我国的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党制度—
制度,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对中国共产党及人民政府具有民主监督的职能和权力。第三,政府决策协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政府决策协商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把政府决策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要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切实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决策协商工作在思想上提高认识,行动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关心支持。
(二)明确决策协商的主客体及内容
当前政府决策协商的突出问题是协商主客体不各级政府要结合实明确,协商内容缺乏制度性规范。际,对规定的协商内容进行细化,制定实施细则,根据决策事项的重大程度和协商的内容重要性程度,确定协商范围、协商对象、协商时间、协商场合,并以文件条文或者法规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不断完善协商程序。将各级领导规范实行决策协商纳入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的内容和范围,并加大人大机关的权力监督,人民政协的政治监督和社会的舆论监督范畴。要加强对政府决策协商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研究并确定协商的议题,政府要及时整理各族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研究,建立和完善协商成果的采纳和反馈机制。在充分运用现有协商形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造新的形式。
(三)构筑协商平台,探索多样化的协商形式协商决策的正常发挥,离不开有效的协商平台。实现政府决策民主,就必须打造多样化的协商民主平台。一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老信息化时代,社会大众对政府决策媒体平台的作用。
的公开透明度提出更高要求,也为老百姓参与政府决策提供了极为畅通的渠道。互联网的公共论坛和电子政府的建设为发展协商民主,实现官民互动,优化政府决策,提供了便捷的技术平台。二是充分利用和发挥专家咨询会、社会听证会、民主恳谈会、民主评议会等不同会议形式,也可以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网上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使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以便更好地促进政府决策的最优化。
(四)建立决策协商保障机制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把政府决策协商纳入政府的决策程序,使协商成为决策程序中的一个必不可缺少的环节,并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中央和各级地方党委应该作出制度性要求,把决策协商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议事规则,把政府各部门的制度完善情况确定下来,形成规范。各级执行情况、
地方党委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贯彻执行“三在前”“、三在先”原则(协商在党委决策前、人大通过前、政府实施前和先协商后决策、先协商后通过、先协商后决定)的具体实施办法,增强操作性和约束力,要把重视决策协商工作,开展政治协商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方面,把决策协商程序以及接受民主监督、发挥人民群众参政议政作用纳入目标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考核标准,并作为班子考核内容或政绩考核内容。
(五)建立决策责任制度
应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的一些有益做法,逐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政府决策责任制度。建立政府决策责任制度,就是要从法律的角度规范和约束政府决策者,以提高政府的回应性、责任性和有效性。政府决策者对违规行使决策权带来的不良后果应当承担责任,以此约束政府决策者慎重决策。而决策责任性和回应性也是协商民主决策的题中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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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之义。没有决策责任制,就没有对决策权最基本的制约机制,这也是实现协商式民主决策的根本要求[3]。
公共管理者有义务追求公共利益,他们的行为不仅代表自己,更代表着公共,这便是公共责任。公共管理要成为公共利益的保护者,公共财产的保护者,政府决策者要像对待自己私人事务那样精心对待公共的事务,公共管理行为要公开和透明,公共管理者要诚实信用,要致力于建立公民与政府的信任关系。
(六)发育社会组织,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合作
我国要真正实现民主决策协商,一要在政府部门设立由真才实学的专家和具有审议实权的顾问组成的委员会或协商组织。二要积极鼓励支持民间协商组织的发展,发挥民间组织参与政府决策的重要作用。三要提高公民的参与能力,一个强大的公民社会对于协商民主在政府决策中进一步发挥影响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公民参与能力的高低也是协商民主是否真正落实到政府决策中的关键[4]。公民代表要具有公共勇于履行公共义务、敢于承担公共责任等宽容精神、
一系列良好的品质。建构良好的公民精神可以促进协商民主在政府决策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七)加强舆论宣传,提高政府决策协商的公众参与度
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公众参与氛围,对推动政府决策协商的程度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决策广泛征求民众意见和建议已经成为一种惯例。目前,我国社会大众对政府决策协商的参与度不高,其原因一方面是政府决策不够透明,缺乏民主征求意见的惯例和缺乏征求和表达意见的渠道,另一方面是公众参与程度不高,群众对参与政府决策的意义认识不够。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转型期,社会利益冲突不断增多,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压力增大。政府决策水平高低、政策是否合理公正直接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甚至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民族团结。因此,在社会结构多元化对政府决策提出更为新的利益要求和参与要求的情况下,必须加强舆论宣传,增加政府决策透明度,提高48
责任编辑:金荣
[参考文献]
[1]徐明霞. 毛泽东的决策观与当代中国政府决策模式创新研究[D].湘潭:湘潭大学,2008(6).
[2]胡锦涛. 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公众对参与政府决策协商意义的认识,扩大公众参科学与政府决策程度和范围,把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化、法治化纳入到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进程中,每个公民都有参与决策协商的权利,每个公民都有参与决策的机会,唯有如此才能确保政府决策真正服务于社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徐晓林,刘勇,赵刚. 软科学研究机构在政府决策中的功效、困境及对策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6(5). [4]肖启. 政府决策注意力控制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