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月刊全国优秀经济期刊·
事业单位职工收入的纳税筹划
蒋瑜超
周华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会计中心南京210014)
【摘要】本文简要介绍了新旧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变化,以及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构成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方式,并通过实例说明纳税临界点在年终奖发放时的具体运用。笔者根据事业单位职工收入的具体情况,提出通过选择合适税率、优化月工资与年终奖的分配比例来对职工收入进行纳税筹划。
【关键词】新个人所得税法事业单位职工收入纳税筹划一、新旧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对比
非居民人)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9月颁布以来,法律规范的总称。
已历经5次修改,其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个税起征点的调整。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从9月1日起正此次修改主要调整有四个方面:一是减除费用标准由式实施。
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二是调整工薪所得税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一档税率由5%降为3%;三是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四是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此次个税改革涉及的减税额是最大的一次,经过调整,全国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原来的28%下降到7.7%,纳税人数也由约8400万人锐减至约2400万人。新个人所得税法减税效应在10月份显现。国家税务总局的最10月份我国个人所得税环比下降22.7%,其中,新统计显示,
新个人所得税法贯彻体现了“高工薪所得税环比下降26.7%。
收入者多纳税,中等收入者少纳税,低收入者不纳税”的原则,减轻了中低收入人群的负担,照顾到了绝大部分工薪阶层人士的切身利益。表1
扣除三费一金后的月收入(元)
各档收入新旧税负对比情况如表1所示,可以看出,月应个税改革对其纳税额没有影响,因为税所得为38600元时,
新旧个人所得税法下其纳税额相同,因此,38600元可以看做“分水岭”。当月应税是新个人所得税法影响个人税负的一个
所得大于38600元时,执行新个人所得税法后多缴税额逐步增加;当月应税所得小于38600元时,均能享受到个税新政的优惠,并且应税所得越低减税幅度越大。其中月应税所得在8000元至12500元之间时,可享受到个税改革的最大利益480元。就总体趋势而言,这一系列修改与我国国民收入水平保持了基本同步,它反映了国家税收政策在二次分配中的基本价值,也有利于为社会的经济公平多一分保障。
二、事业单位工资构成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方式
目前,大多数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工薪收入由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统发工资和单位自行发放的津补贴、年终奖等两部分组成。财政统发工资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新个人所得税法计算后直接扣缴。单位直接发放的津补贴等在计算当月个人所得税时实行合并计税,即将每位职工当月财政工资收入与单位直接发放的津补贴等收入进行合并,扣除免税部分,计算出该职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然后减去财政统发工资中已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即为当月单位直接发放津补贴等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笔者所在的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约1000人,2011年9月1日执行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计税办法后,财政统发工资
增减率%
各档收入新旧税负对比
旧规税款
新规税款
新旧税负对比
纳税人数由原来的616人降至45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数比例由原来的61.6%下降到4.5%,纳税总额也由原来的月缴2.7万元减少到现在月缴100多元。新个人所得税法提高了起征点、降低了税率,使得财政统发工资税负大大降低,在此前提下,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就有了对单位自行发放津补贴重新筹划,通过调整每月津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分配比例进行合理避税的纳税筹划空间。
三、利用“纳税临界点”以合理节税
年终奖是指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职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职工发放的一次性奖金。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年
[***********][***********]010000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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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25-480-480-[1**********]5
-100-100-58-2800224
2012.5上旬□··44
□财会月刊全国优秀经济期刊·
事业单位职工收入的纳税筹划
蒋瑜超
周华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会计中心南京210014)
【摘要】本文简要介绍了新旧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变化,以及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构成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方式,并通过实例说明纳税临界点在年终奖发放时的具体运用。笔者根据事业单位职工收入的具体情况,提出通过选择合适税率、优化月工资与年终奖的分配比例来对职工收入进行纳税筹划。
【关键词】新个人所得税法事业单位职工收入纳税筹划一、新旧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对比
非居民人)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9月颁布以来,法律规范的总称。
已历经5次修改,其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个税起征点的调整。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从9月1日起正此次修改主要调整有四个方面:一是减除费用标准由式实施。
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二是调整工薪所得税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一档税率由5%降为3%;三是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四是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此次个税改革涉及的减税额是最大的一次,经过调整,全国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原来的28%下降到7.7%,纳税人数也由约8400万人锐减至约2400万人。新个人所得税法减税效应在10月份显现。国家税务总局的最10月份我国个人所得税环比下降22.7%,其中,新统计显示,
新个人所得税法贯彻体现了“高工薪所得税环比下降26.7%。
收入者多纳税,中等收入者少纳税,低收入者不纳税”的原则,减轻了中低收入人群的负担,照顾到了绝大部分工薪阶层人士的切身利益。表1
扣除三费一金后的月收入(元)
各档收入新旧税负对比情况如表1所示,可以看出,月应个税改革对其纳税额没有影响,因为税所得为38600元时,
新旧个人所得税法下其纳税额相同,因此,38600元可以看做“分水岭”。当月应税是新个人所得税法影响个人税负的一个
所得大于38600元时,执行新个人所得税法后多缴税额逐步增加;当月应税所得小于38600元时,均能享受到个税新政的优惠,并且应税所得越低减税幅度越大。其中月应税所得在8000元至12500元之间时,可享受到个税改革的最大利益480元。就总体趋势而言,这一系列修改与我国国民收入水平保持了基本同步,它反映了国家税收政策在二次分配中的基本价值,也有利于为社会的经济公平多一分保障。
二、事业单位工资构成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方式
目前,大多数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工薪收入由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统发工资和单位自行发放的津补贴、年终奖等两部分组成。财政统发工资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新个人所得税法计算后直接扣缴。单位直接发放的津补贴等在计算当月个人所得税时实行合并计税,即将每位职工当月财政工资收入与单位直接发放的津补贴等收入进行合并,扣除免税部分,计算出该职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然后减去财政统发工资中已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即为当月单位直接发放津补贴等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笔者所在的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约1000人,2011年9月1日执行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计税办法后,财政统发工资
增减率%
各档收入新旧税负对比
旧规税款
新规税款
新旧税负对比
纳税人数由原来的616人降至45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数比例由原来的61.6%下降到4.5%,纳税总额也由原来的月缴2.7万元减少到现在月缴100多元。新个人所得税法提高了起征点、降低了税率,使得财政统发工资税负大大降低,在此前提下,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就有了对单位自行发放津补贴重新筹划,通过调整每月津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分配比例进行合理避税的纳税筹划空间。
三、利用“纳税临界点”以合理节税
年终奖是指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职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职工发放的一次性奖金。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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