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练江河片区
LTFB-01地块围挡采购安装工程
合同名称:
发 包 方:
施 工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承包内容
1、承包范围:按图施工,施工内容包括:场地平整、放线定位、围挡基础施工、围挡材料采购和安装。
2、承包方式:本合同综合单价包含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容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水电费、利润、税金、成品保护费、保险费、管理费、技术措施费、运输费、不可预见费、施工所需全部辅材以及为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所采取的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名义计取其他费用。
3、工程量:(以实际结算据实测量为准)
三、合同单价、结算原则及支付方式
1、综合单价:2 。(实际结算据实测量)。
2、工程量的确认:乙方施工完毕,通知甲方对完成工程量进行确认,最终工程量据实计量,以甲方最终书面签字确认的工程量作为结算工程量。
3、合同价款计算方式:现场据实测量工作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
4、付款方式:围挡工程施工完且乙方机械、设备、工具及施工人员全部退场后,经甲方验收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付至总工程款的95%,剩余5%做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无质量问题后15天内余款一次性付清。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已完工程量的全额正规发票,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以驻马店税改为准),乙方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四、工期约定
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进场时间为准。总工期 天。因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连续三天暴雪)影响无法施工情况工期顺延。
五、质量要求及验收
质量要求:
1、材质要求:立管Φ165mm*2.5mm*6m;横杆Φ40mm*60mm*2m;斜撑Φ40mm*60mm*2m;铁皮彩钢厚度0.3mm;混凝土C20,
2、结构施工图:见附图1。
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重新
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此而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验收
工程完工后,乙方自检后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提前 5天向甲方提供工程验收申请单。由甲方组织乙方初验,初验合格后,乙方仍需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初验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遵守驻马店市相关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施工期间指派专人负责具体的安全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人的安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乙方应主动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承担所有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为其员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按政府部门要求办好相关保险)。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乙方应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发生的费用全部由责任方承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七、甲方责任和权利
1、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合同履行中,如乙方质量、进度不满足合同要求,甲方可对乙方进行扣款处罚,以甲方及监理双方共同签字的扣款通知书为准。
八、乙方责任和权利
1、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工程竣工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工程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出资修复。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合同,应支付合同价款的20%违约赔偿金给乙方。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应按未支付工程款总额的千分之二/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可相应顺延外;若乙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施工并验收合格,每逾期一日,乙方每天向甲方支付 1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若工程质量不合格且在3天内未能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工程价款和办理工程结算,乙方同时放弃合同内容的权利主张,自行撤离施工现场并不得破坏已完工工程。
十、其他
1、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内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
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派员维修,且由此引起的损坏,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3、合同双方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驻马店市练江河片区
LTFB-01地块围挡采购安装工程
合同名称:
发 包 方:
施 工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承包内容
1、承包范围:按图施工,施工内容包括:场地平整、放线定位、围挡基础施工、围挡材料采购和安装。
2、承包方式:本合同综合单价包含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容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水电费、利润、税金、成品保护费、保险费、管理费、技术措施费、运输费、不可预见费、施工所需全部辅材以及为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所采取的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名义计取其他费用。
3、工程量:(以实际结算据实测量为准)
三、合同单价、结算原则及支付方式
1、综合单价:2 。(实际结算据实测量)。
2、工程量的确认:乙方施工完毕,通知甲方对完成工程量进行确认,最终工程量据实计量,以甲方最终书面签字确认的工程量作为结算工程量。
3、合同价款计算方式:现场据实测量工作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
4、付款方式:围挡工程施工完且乙方机械、设备、工具及施工人员全部退场后,经甲方验收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付至总工程款的95%,剩余5%做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无质量问题后15天内余款一次性付清。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已完工程量的全额正规发票,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以驻马店税改为准),乙方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四、工期约定
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进场时间为准。总工期 天。因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连续三天暴雪)影响无法施工情况工期顺延。
五、质量要求及验收
质量要求:
1、材质要求:立管Φ165mm*2.5mm*6m;横杆Φ40mm*60mm*2m;斜撑Φ40mm*60mm*2m;铁皮彩钢厚度0.3mm;混凝土C20,
2、结构施工图:见附图1。
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重新
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此而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验收
工程完工后,乙方自检后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提前 5天向甲方提供工程验收申请单。由甲方组织乙方初验,初验合格后,乙方仍需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初验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遵守驻马店市相关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施工期间指派专人负责具体的安全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人的安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乙方应主动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承担所有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为其员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按政府部门要求办好相关保险)。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乙方应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发生的费用全部由责任方承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七、甲方责任和权利
1、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合同履行中,如乙方质量、进度不满足合同要求,甲方可对乙方进行扣款处罚,以甲方及监理双方共同签字的扣款通知书为准。
八、乙方责任和权利
1、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工程竣工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工程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出资修复。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合同,应支付合同价款的20%违约赔偿金给乙方。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应按未支付工程款总额的千分之二/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可相应顺延外;若乙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施工并验收合格,每逾期一日,乙方每天向甲方支付 1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若工程质量不合格且在3天内未能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工程价款和办理工程结算,乙方同时放弃合同内容的权利主张,自行撤离施工现场并不得破坏已完工工程。
十、其他
1、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内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
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派员维修,且由此引起的损坏,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3、合同双方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