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证人一栏签了名又划掉这位保证人还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吗?·每日商报

在保证人一栏签了名又划掉这位保证人还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吗?

2013-12-08

说 案

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 韩鹏

主持 楼安娜 本栏目联系电话:85188518

基本案情

A欠B10万元,B向A追索欠款。

由于资金短缺,A决定向C借款10万元,以偿还B的欠款,但是C认为,A不具备偿还能力,所以C要求B为A做担保,而B急于拿回10万元欠款,因此同意做担保人。于是,A起草了借款协议,B在保证人一栏上签了字,可B签字后又划掉了自己的名字。

之后,A将该借款协议出具给了C,C最后将10万元汇给了B。由于A经营不善,其公司资不抵债,为了逃避债务,A潜逃出国。借款期限届满后,C起诉了A和B,要求A偿还借款,B承担连带保证责任,B辩称:自己并不是保证人,因为自己已经划掉了保证人的签名,不应当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法院依法审理了本案,最后判决A归还借款,B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律师分析

本案的事实清楚,主要的争议焦点在于,B是不是上述借款协议的保证人,在起草借款协议之前,B明确向C表示愿意为A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C也是因为B愿意为A作担保,才答应借款给A。借款协议起草之后,B先在保证人一栏签名,随后又划掉了该签名,但只划了一道横线,因此很难鉴定这到底是B书写的风格,还是确实划掉了自己的签名。然而,即便是B自己划掉了名字不愿意为A的借款作担保,也应当提前通知C,C如果明知B不再为A担保,依然借款给A,那么B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本案当中,B没有明确告知C自己不再为A的借款作担保,C在不知晓上述事由的情况下借款给A,B不能免去其担保义务,因此,法院判决B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是正确的。

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因此,自然人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时,应当相互协商,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在本案中,B起初明确向C表示愿意承担担保责任,事后也在借款协议上签署了姓名,但签署了姓名之后,B想要终止自己的担保义务,就简单地将自己的保证人签名划了一道横线,也没有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向C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如果B想要终止自己的担保义务,则完全可以用更明显的方式将名字划掉,或者以法律规定的方式通知C,其已不提供担保,B在签名上所划的横线未达到不提供担保的反悔意思的表现程度,C拿到借款协议以后,亦未能感知B已不是担保人,因此,双方的法律关系没有消灭,B的连带保证责任不能免除。

综上所述,自然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否则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在保证人一栏签了名又划掉这位保证人还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吗?

2013-12-08

说 案

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 韩鹏

主持 楼安娜 本栏目联系电话:85188518

基本案情

A欠B10万元,B向A追索欠款。

由于资金短缺,A决定向C借款10万元,以偿还B的欠款,但是C认为,A不具备偿还能力,所以C要求B为A做担保,而B急于拿回10万元欠款,因此同意做担保人。于是,A起草了借款协议,B在保证人一栏上签了字,可B签字后又划掉了自己的名字。

之后,A将该借款协议出具给了C,C最后将10万元汇给了B。由于A经营不善,其公司资不抵债,为了逃避债务,A潜逃出国。借款期限届满后,C起诉了A和B,要求A偿还借款,B承担连带保证责任,B辩称:自己并不是保证人,因为自己已经划掉了保证人的签名,不应当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法院依法审理了本案,最后判决A归还借款,B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律师分析

本案的事实清楚,主要的争议焦点在于,B是不是上述借款协议的保证人,在起草借款协议之前,B明确向C表示愿意为A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C也是因为B愿意为A作担保,才答应借款给A。借款协议起草之后,B先在保证人一栏签名,随后又划掉了该签名,但只划了一道横线,因此很难鉴定这到底是B书写的风格,还是确实划掉了自己的签名。然而,即便是B自己划掉了名字不愿意为A的借款作担保,也应当提前通知C,C如果明知B不再为A担保,依然借款给A,那么B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本案当中,B没有明确告知C自己不再为A的借款作担保,C在不知晓上述事由的情况下借款给A,B不能免去其担保义务,因此,法院判决B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是正确的。

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因此,自然人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时,应当相互协商,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在本案中,B起初明确向C表示愿意承担担保责任,事后也在借款协议上签署了姓名,但签署了姓名之后,B想要终止自己的担保义务,就简单地将自己的保证人签名划了一道横线,也没有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向C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如果B想要终止自己的担保义务,则完全可以用更明显的方式将名字划掉,或者以法律规定的方式通知C,其已不提供担保,B在签名上所划的横线未达到不提供担保的反悔意思的表现程度,C拿到借款协议以后,亦未能感知B已不是担保人,因此,双方的法律关系没有消灭,B的连带保证责任不能免除。

综上所述,自然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否则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相关文章

  • 民间借贷中债务人无力偿还时担保人要承担相应责任·每日商报
  • 民间借贷中债务人无力偿还时担保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律师提醒:担保期限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012-02-19 商报记者 施雯 民间借贷中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是比较常见的担保方式,当借款人不能按时返还借款或到期没有还款能力时,出借人可以 ...查看


  • 委托贷款合同如何诉讼
  • 委托贷款合同如何诉讼 「委托贷款是企业间.金融机构广泛使用的融资模式.由于涉及合同包括委托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保证金合同.最高额抵.质押合同.承诺函.补充协议等,涉及到的协议.合同主体较多,一旦出现纠纷,起诉方式与诉请内容五花八门.本 ...查看


  • 申请再审人庞振飞与被申请人石金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 申请再审人庞振飞与被申请人石金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0)徐 ...查看


  • 铺面租赁合同
  • 甲方: (简称出租方) 乙方: (简称承租方) 丙方: (简称保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进行充分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 项目丙方为甲方履约进行担保的事项达 ...查看


  • 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标准)
  • 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甲方(债权人):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邮 编: 电子邮箱: 乙方(保证人): 身 份 证: 住 所: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寄地址: 邮 编: 电子邮箱: 甲方和乙方以下 ...查看


  • 司法考试[刑法]知识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每日一练(2016.3.28)
  • 司法考试<刑法>知识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每日一练(2016.3.28)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居住在A 国的我国公民甲创作一部英文小说,乙经许可将该小说翻译成中文小说,丙经许可将该翻 ...查看


  • 购车分期付款服务合同
  • 购车分期付款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重要提示:本合同系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订立而成,所有条款均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为充分维护各方的合法权利,甲方特提请各方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的基础上,对黑体部分内容予以充分的注意. 甲 ...查看


  • 2011-2-20担保法案例
  • 担保法案例 一.保证期间届满 ,保证人在<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上签名,是否应承 担保证责任? [案情简介] 1997年6月14日,某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信联社)与黄某及谢某订立一份<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约定 ...查看


  • 入职担保书范文(共7篇)
  • 篇一:入职担保书(范例) 入 职 担 保 书 (例) 致:西安元贞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 张三 ,身份证号: xxxxxxxxxx 自愿为贵公司职员 张四 先生/小姐作担保人,保证先生/小姐品行端正,如其在贵公司工作期间: 1.侵占.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