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培训协议书
甲 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性别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 现居住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和天津市的相关法规、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就甲方资助乙方出国培训事宜订立
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培训期间与培训地
甲方派遣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赴日本研修,
接受 培训。
第二条 培训费用
2.1 本次培训费用包括:
1.交通费用;
2.住宿、餐饮费用;
3.培训地收取的培训费用;
4.培训期间的工资 5.
6.培训期间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
上述费用预计为人民币 (¥ )元整(以实际支付的
费用为准)。
2.2 甲方承担乙方赴日本研修所需的上述全部培训费用。
第三条、培训期间工资及费用支付
3.1 培训期间,乙方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
3.2 工资支付方式:甲方将在每月 日支付上一个月工资的 %,工资余额
将在培训期满后 月内分 期付清。
3.3 培训期间其他费用支付方式为: 预支费用为 日元,费用为
住宿、餐饮、杂费,其中住宿费按照公司现行的住宿标准实报实销,超出标准的
部分不予报销,其他费用乙方凭票实报实销。预支费用由乙方于赴日本研修前2
日,向甲方预支并办理预支手续。
第四条、服务期限
4.1 乙方应在本次培训期届满后依甲方安排返回甲方工作,并且保证在甲方的服
务期限不少于 个月。
4.2 乙方劳动合同期限先于本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届满的,双方同意按以下任一方
式处理:
(1)乙方应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日内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至
少顺延至本协议约定服务期满之日。
(2)原劳动合同自动延续至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满之日。
第五条、乙方义务及培训考核
5.1 培训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就业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监督管理,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改既定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期限。
5.2在培训期内,乙方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及本
培训协议,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已经发生的培训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同
时赔偿甲方损失。
5.2.1 提供虚假资料(包括在招聘过程中出示的学历教育背景、职称、工作背景、身体状况、身份证等有关证明资料);
5.2.2 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审查,拘留或批捕的;
5.2.3 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者违反培训机构规定的;
5.2.4 培训期间考核不合格。
5.3 在培训期内,乙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已经发
生的全部培训费。
5.4 培训期届满后,乙方应由培训方按标准进行考核,培训考核作为乙方晋升的
重要依据。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已支付的全部培训费用。
5.5 培训期满后,乙方在此同意,由甲方根据乙方考核成绩和甲方经营的实际需
要安排适当的岗位。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培训期届满回国至甲方工作之日起,不满36个月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合
同的,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出国培训费用。金额的计算方法为:全部的出国培训
费用÷36个月=培训费用/月。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金额={36-乙方在甲方实际工作
月数(从结束培训回国后乙方至甲方工作之日开始计算)}×培训费/月。
6.2 乙方培训期届满回国至甲方工作之日起,不满36个月,因乙方下列原因:
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仍应按照6.1条约定向甲方支付出国培训费用。
6.2.1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6.2.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致使甲方损失 元以上)的;
6.2.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
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2.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2.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2.6其他因违反国家规定或劳动合同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七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相关事宜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
任一方有权申请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
8.1 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之一。
8.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乙方:
出国培训协议书
甲 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性别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 现居住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和天津市的相关法规、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就甲方资助乙方出国培训事宜订立
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培训期间与培训地
甲方派遣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赴日本研修,
接受 培训。
第二条 培训费用
2.1 本次培训费用包括:
1.交通费用;
2.住宿、餐饮费用;
3.培训地收取的培训费用;
4.培训期间的工资 5.
6.培训期间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
上述费用预计为人民币 (¥ )元整(以实际支付的
费用为准)。
2.2 甲方承担乙方赴日本研修所需的上述全部培训费用。
第三条、培训期间工资及费用支付
3.1 培训期间,乙方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
3.2 工资支付方式:甲方将在每月 日支付上一个月工资的 %,工资余额
将在培训期满后 月内分 期付清。
3.3 培训期间其他费用支付方式为: 预支费用为 日元,费用为
住宿、餐饮、杂费,其中住宿费按照公司现行的住宿标准实报实销,超出标准的
部分不予报销,其他费用乙方凭票实报实销。预支费用由乙方于赴日本研修前2
日,向甲方预支并办理预支手续。
第四条、服务期限
4.1 乙方应在本次培训期届满后依甲方安排返回甲方工作,并且保证在甲方的服
务期限不少于 个月。
4.2 乙方劳动合同期限先于本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届满的,双方同意按以下任一方
式处理:
(1)乙方应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日内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至
少顺延至本协议约定服务期满之日。
(2)原劳动合同自动延续至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满之日。
第五条、乙方义务及培训考核
5.1 培训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就业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监督管理,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改既定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期限。
5.2在培训期内,乙方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及本
培训协议,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已经发生的培训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同
时赔偿甲方损失。
5.2.1 提供虚假资料(包括在招聘过程中出示的学历教育背景、职称、工作背景、身体状况、身份证等有关证明资料);
5.2.2 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审查,拘留或批捕的;
5.2.3 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者违反培训机构规定的;
5.2.4 培训期间考核不合格。
5.3 在培训期内,乙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已经发
生的全部培训费。
5.4 培训期届满后,乙方应由培训方按标准进行考核,培训考核作为乙方晋升的
重要依据。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已支付的全部培训费用。
5.5 培训期满后,乙方在此同意,由甲方根据乙方考核成绩和甲方经营的实际需
要安排适当的岗位。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培训期届满回国至甲方工作之日起,不满36个月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合
同的,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出国培训费用。金额的计算方法为:全部的出国培训
费用÷36个月=培训费用/月。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金额={36-乙方在甲方实际工作
月数(从结束培训回国后乙方至甲方工作之日开始计算)}×培训费/月。
6.2 乙方培训期届满回国至甲方工作之日起,不满36个月,因乙方下列原因:
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仍应按照6.1条约定向甲方支付出国培训费用。
6.2.1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6.2.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致使甲方损失 元以上)的;
6.2.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
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2.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2.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2.6其他因违反国家规定或劳动合同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七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相关事宜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
任一方有权申请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
8.1 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之一。
8.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