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工程协议书
甲方:商丘市睢阳区路河镇人民政府
乙方:商丘市合和置业有限公司
为推动睢阳区路河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善本乡群众
的居住条件,发展地方经济,本着诚信原则,签定如下协议,
一 、项目地址:商丘市睢阳区路河镇路临公路与商周高速公路交叉
口西侧
二、专案情况:路河镇社区一期项目
二、项目建设范围:
1、良河社区占地面积895亩,分六期进行,一期占地 二期; 三期,
四期, 五期 六期 ,
2、安置范围:3个行政村(14个自然村)分别是:马庄;蒋庄,王
平楼,安置群众5000人。
3、一期建设范围占地 亩,主要用于安置马庄行政村。
4、其他安置户安置面积由甲方负责统计,统计的安置面积经乙方审
核书面确认后,乙方按双方确认的面积建设。
三、合作内容:
1、甲方负责提供土地、拆迁及办理新农村建设的各种手续,费
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对村民的安置及新农村社区的建设,投资受益全部归乙方所有。
2、拆迁范围内的居民采取就地安置,以现有实际住房面积拆一
还一的方式安置,多余土地由乙方按商丘市政府补偿标准给农民补偿(包含属着物)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上级扶植专项政策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全部让利于群众,(回迁安置所占用的土地不再给予补偿)。
3、乙方如需办理土地证、上述土地补偿款包含在土地购买价中。
4、全部安置后,由乙方投资建设的多层和高档连排叠层院,所
得收益归乙方所有。
5、土地补偿款应在与所有有意愿拆迁居民签订好安置补偿协议
后支付。
6、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方成立良河社区工程指挥部,负责
协调工程中出现的问题,指挥部的办公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建设前,乙方交纳建设押金 万元,安置到位后全部返还乙方。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本项目的整个运作周期。
五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优良的施工建设环境,除负责监督乙方工程
质量外,不参与乙方内部管理和经营活动。
2、甲方负责办理宗地范围内的各项拆迁工作并做好被拆迁群众
的各项安置工作,负责解决处理村民的拆迁和征地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在建设过程中,如涉及供水、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有关
职能部门的问题,甲方负责协调解决,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4、甲方办理的手续应及时完善,不得由此造成乙方工程中途停
建,由此产生的损失甲方负责;
5、甲方负责新农村社区村民的拆迁动员、合同签定工作,并为
乙方办理新农村建设相关手续,如需变更土地用途,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费用乙方承担。
6、协议签定后,甲方应协调并配合乙方修路、盖样板房等相关
工作。
7、本协议签定后不得再与他人洽谈或签定协议,将本协议约定
共同承建的土地交由他人承建或与他人合作承建;
8、在规划、拆迁及建设过程中,及时提供所需的资料,不得无
故拖延;
9、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承建新农村社区范围内的相关房产权属证
件,费用乙方承担。
10、甲方积极争取上级相关土地、电力、税费以及文化、健身、
体育、卫生等新农村建设项目优惠政策的落实。
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建筑方案、建筑施工图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施工图
的设计,符合商丘市新农村社区建设要求,并征得甲方同意。
2、负责工程组织、工程队的选定和负责工程建设中的施工管理
等所有工程建设工作,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负责工程资金的筹措和工程项目的建设的一切工作,乙方确
保工程工期和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4、乙方负责社区内的道路、绿化、供电、给排水等设施建设并
纳入建设成本核算。
5、配合甲方完成合作拆迁及合作建设的各项文件报批工作;
6、负责宗地范围内的物业管理;
7、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在建设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
七、其他约定:
1、该项目体系较大,周期较长,考虑到当地购买力有限,在该
项目没有完成前,甲方不得从事其他商业性开发与农民住宅审批;该项目建成后,甲方考虑到居住人口较多,相应做点功能配套设施,如农贸市场、小学等。
2、本协议签订之日后,任何一方或其成员均不得向另一方提出
其他权利要求。甲方及甲方的成员,包括村民中的全部或部分,不得无故拖延或以任何理由阻挠新农村社区承建过程。
八、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由于违约给对
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后,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可另行协商并签定补
充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
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新农村建设工程协议书
甲方:商丘市睢阳区路河镇人民政府
乙方:商丘市合和置业有限公司
为推动睢阳区路河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善本乡群众
的居住条件,发展地方经济,本着诚信原则,签定如下协议,
一 、项目地址:商丘市睢阳区路河镇路临公路与商周高速公路交叉
口西侧
二、专案情况:路河镇社区一期项目
二、项目建设范围:
1、良河社区占地面积895亩,分六期进行,一期占地 二期; 三期,
四期, 五期 六期 ,
2、安置范围:3个行政村(14个自然村)分别是:马庄;蒋庄,王
平楼,安置群众5000人。
3、一期建设范围占地 亩,主要用于安置马庄行政村。
4、其他安置户安置面积由甲方负责统计,统计的安置面积经乙方审
核书面确认后,乙方按双方确认的面积建设。
三、合作内容:
1、甲方负责提供土地、拆迁及办理新农村建设的各种手续,费
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对村民的安置及新农村社区的建设,投资受益全部归乙方所有。
2、拆迁范围内的居民采取就地安置,以现有实际住房面积拆一
还一的方式安置,多余土地由乙方按商丘市政府补偿标准给农民补偿(包含属着物)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上级扶植专项政策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全部让利于群众,(回迁安置所占用的土地不再给予补偿)。
3、乙方如需办理土地证、上述土地补偿款包含在土地购买价中。
4、全部安置后,由乙方投资建设的多层和高档连排叠层院,所
得收益归乙方所有。
5、土地补偿款应在与所有有意愿拆迁居民签订好安置补偿协议
后支付。
6、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方成立良河社区工程指挥部,负责
协调工程中出现的问题,指挥部的办公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建设前,乙方交纳建设押金 万元,安置到位后全部返还乙方。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本项目的整个运作周期。
五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优良的施工建设环境,除负责监督乙方工程
质量外,不参与乙方内部管理和经营活动。
2、甲方负责办理宗地范围内的各项拆迁工作并做好被拆迁群众
的各项安置工作,负责解决处理村民的拆迁和征地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在建设过程中,如涉及供水、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有关
职能部门的问题,甲方负责协调解决,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4、甲方办理的手续应及时完善,不得由此造成乙方工程中途停
建,由此产生的损失甲方负责;
5、甲方负责新农村社区村民的拆迁动员、合同签定工作,并为
乙方办理新农村建设相关手续,如需变更土地用途,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费用乙方承担。
6、协议签定后,甲方应协调并配合乙方修路、盖样板房等相关
工作。
7、本协议签定后不得再与他人洽谈或签定协议,将本协议约定
共同承建的土地交由他人承建或与他人合作承建;
8、在规划、拆迁及建设过程中,及时提供所需的资料,不得无
故拖延;
9、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承建新农村社区范围内的相关房产权属证
件,费用乙方承担。
10、甲方积极争取上级相关土地、电力、税费以及文化、健身、
体育、卫生等新农村建设项目优惠政策的落实。
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建筑方案、建筑施工图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施工图
的设计,符合商丘市新农村社区建设要求,并征得甲方同意。
2、负责工程组织、工程队的选定和负责工程建设中的施工管理
等所有工程建设工作,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负责工程资金的筹措和工程项目的建设的一切工作,乙方确
保工程工期和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4、乙方负责社区内的道路、绿化、供电、给排水等设施建设并
纳入建设成本核算。
5、配合甲方完成合作拆迁及合作建设的各项文件报批工作;
6、负责宗地范围内的物业管理;
7、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在建设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
七、其他约定:
1、该项目体系较大,周期较长,考虑到当地购买力有限,在该
项目没有完成前,甲方不得从事其他商业性开发与农民住宅审批;该项目建成后,甲方考虑到居住人口较多,相应做点功能配套设施,如农贸市场、小学等。
2、本协议签订之日后,任何一方或其成员均不得向另一方提出
其他权利要求。甲方及甲方的成员,包括村民中的全部或部分,不得无故拖延或以任何理由阻挠新农村社区承建过程。
八、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由于违约给对
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后,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可另行协商并签定补
充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
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