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目录
一、35吨循环硫化床锅炉操作规程
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移动式压力容器卸载操作规程
四、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六、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八、叉车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35吨循环硫化床锅炉操作规程
1、启炉前的检查
1.1锅炉水位检查
1.1.1根据锅炉水位表检查水位,液位保持在200mm左右,若水位较高则应放水至点火水位,并停止上水后打开省煤器再循环阀。
1.1.2校验两台就地水位计是否同一高度,若有误差,要对水位计进行冲洗检查,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1.1.3若水位表玻璃管有污染,清晰度差,必须加以清洗或更新,以免出现水位误差。
1.2排污装置的检查与排污
运行前锅炉应进行试排污确认排污阀良好将阀门完全关闭。
1.3压力表检查
1.3.1检查所有压力表指针的位置。
1.3.2没有限止订的压力表,指针离零位的数值不超压力表规定的允许误差。
1.4给水系统的检查
1.4.1检查贮水罐的水质,要确认水量充足并使管路及阀门畅通。
1.4.2进行手动及自动给水操作试验,确认其性能良好,动作正确。
1.5炉内通风换气
将烟道闸板打开,应启动引风机换气,若自然通风换气烟道较多长弯,换气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用机械引风换气,一般不少于5分钟。
1.6备底料及燃料
1.6.1准备一定数量的素灰粒径不大于3mm,2mm以下细渣不超总量30%,含碳量不超过3%。
1.6.2在检查沸床及风帽完好,内无杂物后,将准备好的素灰铺入主床布风板上厚度300~400mm。
1.6.3启动引风机维持炉膛微负压,再启动鼓风机将床料吹松后停风机,将备好的木炭放于表灰层上,厚度约为100mm左右。
1.7过热器加一定量的水(冷炉启炉)。
1.8检查
1.8.1各处热电偶,热电阻和仪表。
1.8.2测量风室静压的风压计。
1.8.3测量各处进风量的测风装置。
1.9检查司炉操作人员所用工具和劳保用品是否齐全,确定点火司炉人员联系信号方式。
2、锅炉点火启炉
2.1锅炉点火可按以下程序运行:
2.1.1打开烟道档板,使炉内保持一定的负压然后用引火物将木炭引燃,木材随之燃烧起来,床温也将逐渐升高。
2.1.2当床上不断出现红色火焰时,应启动风机,逐渐加大风量调整好沸床风量及炉膛负压,继续添加木炭或引火烟煤屑少许,添加时,要尽量播撒开,当床温升高到500℃以上时可适当加大风量,观察燃烧火焰,一般床温500℃以下时床内底料无红光600~700℃时呈暗红色,并由暗转红,且越来越亮。
2.1.3当床温已达600~700℃时,应控制保温,使床温继续升高的长势放慢些,若温度上升太快,少暂停播烟煤及木炭,以减慢床温上升速度。
2.1.4 700℃以后可继续播少许烟煤屑,使料层温度平稳地升高达800℃时,即可关闭炉门,开始给煤机送入正常的燃煤,同时加大风量使料层正常沸腾,另外再利用给煤机的转速变化来控制温升直到进入正常运行温度至此,启动过程即可完成。
2.2锅炉点火注意事项
2.2.1 3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启动冷态2~3小时,热态启动可以较快,
耗时30~50分钟。
2.2.2整个锅炉升温速度不大于5~10℃/min。
2.2.3整个锅炉启动升温伴随着升压同时进行。
2.2.4在整个给煤,加风过程中,掌握风量是点火的关键,若发现风量过大有灭火危险时,应立即减风或停止送风,待料层表面的烟煤开始燃烧时,开动风机少量加风,并往有火苗的地方撒入少量的烟煤屑,使料层重新升温。
2.2.5随时注意用炉钩试探料层底部是否结焦,若有焦块,及时钩出。
2.2.6为防止点火时,“低温结焦”和“高温结焦”烟煤或木炭,投入方式要少量勤给,均匀播撒,加风流化后要用炉钩勤扒床料,使床温尽量均匀,平衡、缓慢升温。
2.3锅炉的升压与升压过程中一些定期工作。
2.3.1锅炉点火后达到给定的蒸汽压力所需的时间,因锅炉型式及容量及给水温不同,要注意两点:
①不使锅炉整体产生很大温差。
②不应出现局部过热。我厂所用的流化床锅炉为重型炉墙,升温时间应控制在2小时以上,升火过程中可在下锅筒适当放水,上面补充给水,减少上下之间温差。
2.3.2锅炉升压速度应按以下时间进行
0~0.5MPa 60分钟
0.5~2.0MPa 40分钟
2.0~2.5MPa 20分钟
2.5~3.8MPa 30分钟
2.3.3升压过程中应进行下列工作:
①空气排出:锅炉内产生蒸汽后0.05MPa待锅炉内的空气从空气阀或抬起的安全阀完全排尽后,即完全冒出蒸汽时,应把空气阀或安全阀关闭。
②检查泄漏和紧固:检查水位表,排污阀及其他的附件的装配部位有无泄漏,对泄漏处进行轻度紧固等处理,若简单处理,仍不能止漏,必须停止使用处理,对刚修整完或初用的锅炉其人孔、检查孔等无论是否有泄漏,均要适当紧固。
③在锅炉升压中进行如下操作:
A、当压力上升0.05-0.1MPa时应冲洗水位表,冲洗时要戴好防护手套,脸不能正对水位表,动作要缓慢,以免玻璃管由于忽冷忽热而爆炸伤人。
B、当压力上升到0.1-0.15MPa时,应冲洗压力表在存水弯管,防止污垢堵塞。
C、当汽压升至0.2MPa时,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渗漏现象。
①检修时折过的人孔盖,手孔盖和法兰的连接螺栓,温度升高后会伸长变松,需要再拧紧一次。
②操作时应侧身,用力不宜过猛,禁止使用长度超过直径20倍的板手,以免拧断螺栓,当汽压继续升高后,不可再次拧紧螺栓。
D、当汽压上升到0.2~0.39MPa时应检查锅炉液位,若液位较低,开给水设备,关省煤器再循环阀后向锅炉上水,上水完毕,应打开省煤
器再循环阀。并对进行一次排污,以减少各受热面之间温差,排污时注意锅炉水位。
2.4升压注意事项
2.4.1严格控制升压速度,以保持各部位膨胀均匀。
2.4.2省煤器再循环阀,在停止上水时开启,连续上水时关闭。
2.4.3应注意保持正常汽包水位,但为了减小汽包上下壁温差,可将水位保持在高限。
2.4.4当压力达1.95~2.2MPa且定期工作完成,检查完毕方可并汽。
3、锅炉的通汽与并汽
3.1通汽
锅炉房内若仅一台锅炉运行,将锅炉内蒸汽输入至蒸汽回管的过程称通汽,锅炉通汽有以下两种方法:
3.1.1自冷炉开始即将主汽阀开启使锅炉及管道同时升压。
3.1.2在锅炉升压时,将主气阀及其旁路关闭,直到接近工作压力时,再开启旁路进行暖管,待管道中的压力与锅炉压力相同时,再启主汽阀。
通汽后应检查下列各项:
①检查疏水阀,旁通阀以及其它各种阀门的开闭状态,是否正确。 ②由于开启主汽阀通汽后,锅炉气压就会下降,因此应边观察压力表,边调整燃烧。
③水位表的水位出现变动后,要边观察给水设备运行状态,边监视水位。
④再次检查联锁装置等控制仪表。
3.2并汽
锅炉房内若有几台锅炉同时运行,蒸汽母管内已由其他锅炉输入蒸汽再将新升火锅炉的蒸汽合并到蒸汽母管的过程为并汽(亦称并炉)。 并汽操作顺序:
3.2.1开户蒸汽母管和主汽管上的疏水阀,排出凝结水。
3.2.2当锅炉汽压高于运行系统的汽压0.05~0.1MPa时即可开始并汽。
3.2.3缓慢开启主汽阀旁路进行暖管,待听不到汽流时,再逐渐开大主汽阀,(全开后再倒半圈)然后关闭旁路阀,以及蒸汽母管和主气管上的疏水阀。
3.2.4并汽时应保持汽压和水位正常,若管道中有水击现象,应进行疏水后再并汽。
3.2.5并汽后,全面检查,并恢复省煤器再循环阀处关位置。
注:全面检查,通汽或并汽后,待锅炉负荷升至80%时,循环料道回料畅通,可投入二次风运行,带满负荷后1小时炉运正常后,方可投入自动。
4、正常运行中各项参数的控制
4.1送风量及一、二次比例
一次风70~75% 播煤风及二次风25~30%
4.2均匀给水,保持汽包水位在200-250mm。
4.3锅筒蒸汽压力3.5-3.8MPa 分汽缸压力2.5MPa±1
4.4风静压6000mm
4.5沸下温度930~950℃
4.6沸上温度870~900℃
4.7沸中温度870~900℃
4.8给水温度102~105℃
4.9给水压力与汽压力差不少1.5MPa
4.10炉膛出口烟气温度700~750℃
4.11鼓风机电流240~260A
4.12引风机电流240~260A
4.13冬季注意锅筒液位计的保温工作。
5、正常停炉
5.1锅炉压力
5.1.1当因生产需要锅炉暂停止运行,可以对锅炉进行压火操作。 ①关闭回料“L”阀停止二次风。
②停止给煤机,待料层温度低于正常运行温度50℃左右,停一次风并停送引风机。
③注意锅炉水位,关闭排汽阀,以维持一定压力。
④尽快将引风机挡板及所有人孔关闭,防止冷风漏入炉膛。
5.1.2压火后启动
压火后需再次启动,应根据不同情况操作。
①若料层温度低于500℃时,且料层较厚时,可将料层表面冷灰扒出,留下350~400mm厚再烧一层红火,同冷炉启动一样。
②若料层温度低于700℃而高于500℃可同前一方法,先扒出冷料层留下350~400mm厚然后小风量松动料层,并适量加一些木炭,使料层很快升温,逐渐加大风量,启动给煤机,逐渐过度到正常运行状态。 ③若料层温度不低于700℃可直接加风,给煤机即可启动。
5.1.3锅炉停炉
①接到停炉命令后,应通知有关岗位及有关人员。
②停炉前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将所发现缺陷记录在有关记录本内,以便检修处理。
③停炉操作方法基本和压火相同,所不同的在于停止给煤后,仍继续适当送风,直到料层中的燃煤基本上燃烧完,待床温下降700℃以下时,打开落渣管放灰装置,将床内炉渣排尽,关闭送风门,停止送风引风机运行。
④开停炉打开放空阀,保持过热器有足够的蒸汽量流过。
6、正常操作要点
6.1保证供汽
根据生产需要,调节产汽量,当生产负荷变化时,应及时调节燃料层厚度及给煤机转速,调节送引风量,从而使产汽量与生产负荷的变化相适应,并满足生产需要。
6.2保证安全运行
6.2.1锅炉须连续均匀加水,保持锅炉水位表在规定的范围内,水位表定时冲洗,保持清晰,防止出现假液位。
6.2.2严禁锅炉超压运行,蒸汽压力表须定期校验(压力表上应有最
高警戒线)安全线亦须定期校验,保证灵敏可靠。
6.2.3根据锅炉炉水成份,定时加药、定时排污,排污量应控制适当,排污时要注意蒸汽压力波动及水位表水位变化。
6.2.4冷炉启炉时必须向过热器加一定量的水(或低温时启炉过热器内有足够的蒸汽流量)防止过热器局部过热损坏设备。
6.3保证锅炉经济运行
6.3.1燃料煤粒度大小应适当、均匀。
6.3.2根据煤质情况和生产负荷及时调节燃料层厚度,保持燃料层在一定压力条件下充分燃烧。
6.3.3定期清灰,控制好过量风系数和排烟温度,提高锅炉热效率。
6.3.4保持回料正常。
6.4巡回检查
6.4.1根据操作记录表,按时检查及记录。
6.4.2经常检查锅炉蒸汽压力、温度和水位表水位。
6.4.3每半小时检查一次各点和温度。
6.4.4每小时检查运转设备运转情况。
6.4.5每两小时排污一次,水位表排水一次。
6.4.6每班检查运转设备润滑情况。
6.4.7每班检查设备、管道等泄漏情况。
7、紧急停车
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须紧急停车,并立即与有关工段岗位联系。
7.1“叫水”后无水(此时不得加水)。
7.2给水设备全部失效。
7.3锅炉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其中有一种全部失效。
7.4锅炉的主要零部件及水冷壁管、过热器、省煤器管严重泄漏。
7.5炉壁严重损坏,影响锅炉安全运行。
紧急停炉步骤如下:
①停止给煤;
②关闭主汽阀;
③打开点火门和放渣口把冷渣放掉;
④用水循环自然降温。
8、常见事故及处理方法
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压力容器操作工必须持“证”方可独立操作。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及容器技术特性、结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处理方法。
2、设备运行启动前应巡视,检查设备状况有否异常;安全附件、装置是否符合要求,管道接头、阀门有否泄漏,并查看运行参数要求,操作工艺指标及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的规定,做到心中有数。当符合安全条件时。方可启动设备,使容器投入运行。
3、容器及设备的开、停车应分段分级缓慢升、降压力,也不得急剧升温或降温。工作中应严格控制工艺条件,观察监测仪表或装置,附件,严防容器超温、超压运行,严禁带压拆卸压紧螺栓。维修时必须停机、排气卸压后方可进行。
对于升压有壁温要求的容器,不得在壁温低于规定温度下升压。对液化气体容器,每次空罐充装时,必须严格控制物料充装速度,严防壁温过低发生脆断,严格控制充装量,防止满液或超装产生爆炸事故。对于易燃、易爆,有毒害的介质,应防止泄露、错装,保持场所通风良好及防火措施有效。
4、对于有内衬和耐火材料衬里的反应容器,在操作或停车充氮期间,均应定时检查壁温,如有疑问,应进行复查。每次投入反应的物料,应称量准确,且物料规格应符合工艺要求。
5、工作中,应定时、定点、定线、定项进行巡回检查。对安全阀、压力表、测温仪表、紧急切断装置及其它安全装置应保持齐全、灵敏、
可靠,每班应按有关规定检查,试验。有关巡视,检查、调试的情况应载入值班日记和设备缺陷记录。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操作人员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停止压力容器运行,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
(1)容器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或壁温超过许用值,采取各种措施仍不能使之正常时;
(2)容器主要承压元件发生裂纹、臌包、变形、泄漏,不能延长至下一个检修周期处理时;
(3)安全附件或主要附件失效,接管端断裂,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
(4)发生火灾或其它意外事故已直接威胁容器正常运行时。
7、压力容器紧急停用后,再次开车,须经主管领导及技术总负责人批准,不得在原因未查清、措施不力的情况下盲目开车。
8、压力容器运行或进行耐压试验时,严禁对承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拆卸、焊接等工作。对于操作规程许可的热紧固、运行调试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
容器运行或耐压试验需要调试,检查时,人的头部应避开事故源。检查路线应按确定部位进行。
9、进入容器内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切断压力源应用盲板隔断与其连接的设备和管道,并应有明显的隔断标记,禁止仅仅用阀门代替盲板隔断。断开电源后的配电箱、柜应上锁,挂警示牌;
(2)盛装易燃、有毒、剧毒或窒息性介质的容器,必须经过置换、中和、消毒、清洗等处理并监测,取样分析合格;
(3)将容器人、手孔全部打开,通风放散达到要求。
10、对停用和备用的容器应按有关规定做好维护保养及停车检查工作。必要时,操作者应进行排放,清洗干净和置换。
三、移动式压力容器卸载操作规程
1、运送液氨和氨水的汽车槽车到达现场后,必须服从站台卸车人员的指挥,汽车押运员只负责车上软管的连接,不准操作卸车站台的设备、阀门和其它部件,罐区卸车人员负责管道的连接和阀门的开关操作。
2、卸料导管应支撑固定,卸料导管与阀门的联接要牢固,阀门应逐渐开启,若有泄漏,消除后才能恢复卸料。
3、卸车时应保留罐内有0.05MPa以上余压,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时环
境温度下介质的饱和压力。
4、卸料时,应排尽管内残余气体,严禁用空气压料和用有可能引起
罐体内温度迅速升高的方法进行卸料。罐车可用不高于45℃温水加热升温或用不大于设计压力的干燥的惰性气体压送。
5、卸料时,押运员、罐区卸车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驾驶员
必须离开驾驶室。
6、卸料速度不应太快,且要有静电导除设施。
7、当贮罐液位达到安全高度以后,禁止往贮罐强行卸料。
8、槽车内的物料必须卸净,然后关闭阀门,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
9、罐车卸料完毕后,关闭紧急切断阀,并将气液相阀门加上盲板,
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
10、卸车结束后,押运员要将罐车所有配件及卸车记录随车返回。
11、卸料的设备管线应定期进行检查,装卸管线应选用相应压力等
级的材料,并可靠连接。
12、卸料场所应符合有关防火、防爆规定的要求,并配备一定量的
防毒面具等防护器材。
13、出现雷雨天气,附近有明火、易燃、有毒介质泄漏及其它不安
全因素时,禁止装卸料作业。
14、罐车不得兼作贮罐使用,也不得从罐车直接灌瓶或其它容器。
15、汽车罐车装卸料时,应按指定位置停车,发动机熄火,并采取
有效制动措施;接好接地线;装卸过程中严禁启动车辆。
16、严禁在生产装置区、卸车站台清洗和处理剩余危险物料作业,
也不应随意用装置区内的消防水、生产用水冲洗车辆;
17、卸料完毕后、槽车应立即离开卸车站台。
18、液位计爆裂时,要带好防毒面具、胶皮手套,打开水喷头,迅
速关闭液位计的上下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倒罐操作。
19、液位计失灵时,关闭气相阀门,从液位计底部排放污物,或关
闭液相阀门,用气相压力从液位计底部排放阀排出污物。
20、温度过高,可以打开液氨储罐的喷淋系统,对液氨储罐进行喷
淋降温。
21、液氨管线突然发生爆炸或发生大量氨气泄漏时,抢修人员戴好
防毒面具,判别事故部位,切断液氨、气氨来源。及时打开水喷淋系统,喷水吸收泄漏的氨气。及时报告值班长,并与相关岗位联系。
22、运行人员必须经常注意检查各储罐的压力计、液面计、温度计
等仪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及时联系检修处理,保证各种仪表始终处于正常状态。
23、所有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考核,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
上岗操作。
24、从事氨区运行操作工作和检修工作人员,必须按相关规定着装,
上岗时必须携带有关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各个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在岗劳动保护用品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25、储氨罐、以氨为介质设备、氨输送管道及阀门等检修时,必须
使用一级动火工作票。在检修前必须做好可靠的隔绝措施,并对设备管道等用惰性气体进行充分的置换,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检修。
26、在出现氨泄漏时严禁使用钢质工具进行操作,以防出现火花导
致爆炸。
27、严禁在未作可靠措施前在存储氨的管道、容器外壁进行焊接、
气割作业。
四、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压力管道在使用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凡操作压力管道的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压力管道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行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交接班市要检查管道是否完好。
3.压力管道本体上的安全附件应齐全,并且是灵敏可靠,计量仪表应经质监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
4.压力管道在运行过程中,要时刻观察运行状态,随时做好运行记录。注意压力、温度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是否存在介质泄漏现象,设备的本体是否有肉眼可见的变形等,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压力表、安全阀等要定期手动排放一次,并做出记录)。常规检查项目如下:
4.1各项工艺指标参数、运行情况和系统平稳情况;
4.2管道接头、阀门及管件密封情况;
4.3保温层、防腐层是否完好;
4.4管道振动情况;
4.5管道支吊架的紧固、腐蚀和支撑以及基础完好情况;
4.6.管道之间以及管道与相邻构件的连接情况;
4.7阀门等操作机构是否灵敏、有效;
4.8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等安全保护装置的运行、完好情况;
4.9静电接地、抗腐蚀阴阳极保护装置完好情况;
4.10其它缺陷或异常等。
5.在热力公司停气又重新供气时,应检查管道及连接的分气缸、阀
门等是否完好。送气时,供气阀门应逐渐开大到正常,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压力。
6.检修管道时应关闭水气阀门,泄压降温后再作业。作业中人员要避开阀门、管口等,防止烫伤等伤害。
五、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 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 是否正常可靠。
3.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4.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持证上岗,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严禁非本岗人员操作。
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5.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
面10cm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露天作业应设置防雨棚。
6.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吊重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人头上越过,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7.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异味,高温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8.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
9.使用悬挂电缆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滑动必须自如,并正确操作电钮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10.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11.起吊重物必须作到垂直起升,不许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12.在工作完毕后,电动葫芦应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
13.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14.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15.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6.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7.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8.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9.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20.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21.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22.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23.10至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24.使用与管理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4条执行。
25.检查与维修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5条执行。
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
1. 请对使用说明书和铭牌上内容熟记后再操作。
2. 请将上、下限位的停止块调整后再起吊物体。
3. 在使用之前请确认制动器状况是否可靠。
4. 使用前若发现钢丝绳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绝对不要操作。
(1) 弯曲、变形、腐蚀等。
(2) 钢丝绳断裂程度超过规定要求,磨损量大。
5.安装使用前请用500V兆欧表检查电机和控制箱的绝缘电阻,在常温下冷态电阻应大于5MΩ,方可使用。
6.请绝对不要起吊超过额定负载量的物件,额定负载量在起吊钩铭牌上已标明。
7.起吊物上禁止乘人,另绝对不要将电动葫芦作为电梯的起升机构用来载人。
8. 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
9. 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10. 请将葫芦移动到物体正上方再起吊,不得斜吊。
11. 限位器不允许当作行程开关反复使用。
12. 不得起吊与地面相连的物体。
13. 请不要过度点动操作。
14. 不要用手电门线前拉其它物体。
15. 在维修检查前一定要切断电源。
16. 维修检查工作一定要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17.使用前请确认楔块是否安装牢固可靠。
六、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在下列情况下,操作人员应发生警告信号。
1.1、起重机械启动后即将开动前。
1.2、在起吊、下降吊物时。
1.3、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1.4、起重机械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
1.5、起重机械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2、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3、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4、起重机械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4.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4.2、超载不吊。
4.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4.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不吊。
4.6、工具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4.7、光线阴暗视线不佳不吊。
4.8、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4.9、斜拉歪线工件不吊。
4.10、危险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不吊。
5 起重机械起吊完毕后,应遵守的规则。
(1)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
(2)将起重机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沿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3)所有控制品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断开,拉下保护柜刀闸。关闭操作室门后下车。
(4)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操作本上。
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行车工须持证上岗.未经专门训练不能单独操作.
2.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器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限位器、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之一失灵,严禁吊运。
3. 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 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确认无误后方能进行操作。
5. 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应停车。不准用反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6. 行人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人员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有人行走。任何人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7.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挂在空中停留。严禁吊物从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时不得离地过高。
8. 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9. 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
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
10. 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系上安全带。地面要设围拦,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1. 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按钮。
12. 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械。
13. 运动中发生突然停电,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
14. 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漏铝水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5. 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16. 吊运高大物件防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17. 行车工必须作到“十不吊”:
1):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件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光线暗淡信号看不清,重量不明不吊。
4):吊车上直接吊挂重物进行加工时不吊。
5):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6):斜拉工件不吊。
7):棱角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
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9):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切断电源。 最重要的是“十不吊”和持证上岗
八、叉车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叉车驾驶员除应熟悉本叉车的性能结构外,还应掌握装卸工作的基本知识。
1、在良好的路面上,叉车的额定起重为2吨,在较差的道路条件下作业,起重量应适当降低,并降低行驶速度。
2、在装载货物时,应接货物大小来调整货叉的距离,货物的重量应平均的由两货叉分搭,以免偏载或开动的货物向一边滑脱。货叉插入货堆后,叉壁应与货物一面相接触,然后门架后倾,将货叉升起离地面200毫米左右再行驶。
3、严禁高速急转穹行驶,起升或下降货物等,起重架下绝对禁止有人。
4、在超过7°的坡度上运载货物应使货物在坡上的上方。运栽货物行驶时不得作急刹车,以防货物滑出。在搬运大体积货物时,货物挡着视线,叉车应倒车低速行驶。
5、严禁停车后让发动机空转而无人看管,更不允许将货物吊于空中而驾驶员离开驾驶位置。
6、叉车在中途停车,发动机空转时应后倾收回门架,当发动机停车后应使滑架下落,并前倾使货叉着地。
7、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现可疑的噪音或不正常的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在没有排除故障前不得继续作业。
8、工作一天后,应对燃油箱加油,这样不谨可以驱出油箱内的潮气,而且也能防止刹气在夜间凝成的水珠溶于油液中。
9、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动用叉车。为了提高叉车的使用寿命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为保持叉车最佳运行状态和各零部正常运转,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对本机器严格地进行定期保养。
10、每班出车前必须检查以下各处:
10.1、检查燃油储油量。
10.2、检查油管、水管、排气管及各附件有无渗漏现象。 10.3、检查工作油箱的容量是否达到规定的容量。
10.4、检查车轮螺栓紧固程度及各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值。 10.5、检查转向及制动系统的灵活住和可靠性。
10.6、检查电气线路是否有搭铁,接头是否有松动现象,喇叭、转向
灯、制动灯及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以上准备工作完成后,才能开始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目录
一、35吨循环硫化床锅炉操作规程
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移动式压力容器卸载操作规程
四、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六、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八、叉车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35吨循环硫化床锅炉操作规程
1、启炉前的检查
1.1锅炉水位检查
1.1.1根据锅炉水位表检查水位,液位保持在200mm左右,若水位较高则应放水至点火水位,并停止上水后打开省煤器再循环阀。
1.1.2校验两台就地水位计是否同一高度,若有误差,要对水位计进行冲洗检查,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1.1.3若水位表玻璃管有污染,清晰度差,必须加以清洗或更新,以免出现水位误差。
1.2排污装置的检查与排污
运行前锅炉应进行试排污确认排污阀良好将阀门完全关闭。
1.3压力表检查
1.3.1检查所有压力表指针的位置。
1.3.2没有限止订的压力表,指针离零位的数值不超压力表规定的允许误差。
1.4给水系统的检查
1.4.1检查贮水罐的水质,要确认水量充足并使管路及阀门畅通。
1.4.2进行手动及自动给水操作试验,确认其性能良好,动作正确。
1.5炉内通风换气
将烟道闸板打开,应启动引风机换气,若自然通风换气烟道较多长弯,换气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用机械引风换气,一般不少于5分钟。
1.6备底料及燃料
1.6.1准备一定数量的素灰粒径不大于3mm,2mm以下细渣不超总量30%,含碳量不超过3%。
1.6.2在检查沸床及风帽完好,内无杂物后,将准备好的素灰铺入主床布风板上厚度300~400mm。
1.6.3启动引风机维持炉膛微负压,再启动鼓风机将床料吹松后停风机,将备好的木炭放于表灰层上,厚度约为100mm左右。
1.7过热器加一定量的水(冷炉启炉)。
1.8检查
1.8.1各处热电偶,热电阻和仪表。
1.8.2测量风室静压的风压计。
1.8.3测量各处进风量的测风装置。
1.9检查司炉操作人员所用工具和劳保用品是否齐全,确定点火司炉人员联系信号方式。
2、锅炉点火启炉
2.1锅炉点火可按以下程序运行:
2.1.1打开烟道档板,使炉内保持一定的负压然后用引火物将木炭引燃,木材随之燃烧起来,床温也将逐渐升高。
2.1.2当床上不断出现红色火焰时,应启动风机,逐渐加大风量调整好沸床风量及炉膛负压,继续添加木炭或引火烟煤屑少许,添加时,要尽量播撒开,当床温升高到500℃以上时可适当加大风量,观察燃烧火焰,一般床温500℃以下时床内底料无红光600~700℃时呈暗红色,并由暗转红,且越来越亮。
2.1.3当床温已达600~700℃时,应控制保温,使床温继续升高的长势放慢些,若温度上升太快,少暂停播烟煤及木炭,以减慢床温上升速度。
2.1.4 700℃以后可继续播少许烟煤屑,使料层温度平稳地升高达800℃时,即可关闭炉门,开始给煤机送入正常的燃煤,同时加大风量使料层正常沸腾,另外再利用给煤机的转速变化来控制温升直到进入正常运行温度至此,启动过程即可完成。
2.2锅炉点火注意事项
2.2.1 3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启动冷态2~3小时,热态启动可以较快,
耗时30~50分钟。
2.2.2整个锅炉升温速度不大于5~10℃/min。
2.2.3整个锅炉启动升温伴随着升压同时进行。
2.2.4在整个给煤,加风过程中,掌握风量是点火的关键,若发现风量过大有灭火危险时,应立即减风或停止送风,待料层表面的烟煤开始燃烧时,开动风机少量加风,并往有火苗的地方撒入少量的烟煤屑,使料层重新升温。
2.2.5随时注意用炉钩试探料层底部是否结焦,若有焦块,及时钩出。
2.2.6为防止点火时,“低温结焦”和“高温结焦”烟煤或木炭,投入方式要少量勤给,均匀播撒,加风流化后要用炉钩勤扒床料,使床温尽量均匀,平衡、缓慢升温。
2.3锅炉的升压与升压过程中一些定期工作。
2.3.1锅炉点火后达到给定的蒸汽压力所需的时间,因锅炉型式及容量及给水温不同,要注意两点:
①不使锅炉整体产生很大温差。
②不应出现局部过热。我厂所用的流化床锅炉为重型炉墙,升温时间应控制在2小时以上,升火过程中可在下锅筒适当放水,上面补充给水,减少上下之间温差。
2.3.2锅炉升压速度应按以下时间进行
0~0.5MPa 60分钟
0.5~2.0MPa 40分钟
2.0~2.5MPa 20分钟
2.5~3.8MPa 30分钟
2.3.3升压过程中应进行下列工作:
①空气排出:锅炉内产生蒸汽后0.05MPa待锅炉内的空气从空气阀或抬起的安全阀完全排尽后,即完全冒出蒸汽时,应把空气阀或安全阀关闭。
②检查泄漏和紧固:检查水位表,排污阀及其他的附件的装配部位有无泄漏,对泄漏处进行轻度紧固等处理,若简单处理,仍不能止漏,必须停止使用处理,对刚修整完或初用的锅炉其人孔、检查孔等无论是否有泄漏,均要适当紧固。
③在锅炉升压中进行如下操作:
A、当压力上升0.05-0.1MPa时应冲洗水位表,冲洗时要戴好防护手套,脸不能正对水位表,动作要缓慢,以免玻璃管由于忽冷忽热而爆炸伤人。
B、当压力上升到0.1-0.15MPa时,应冲洗压力表在存水弯管,防止污垢堵塞。
C、当汽压升至0.2MPa时,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渗漏现象。
①检修时折过的人孔盖,手孔盖和法兰的连接螺栓,温度升高后会伸长变松,需要再拧紧一次。
②操作时应侧身,用力不宜过猛,禁止使用长度超过直径20倍的板手,以免拧断螺栓,当汽压继续升高后,不可再次拧紧螺栓。
D、当汽压上升到0.2~0.39MPa时应检查锅炉液位,若液位较低,开给水设备,关省煤器再循环阀后向锅炉上水,上水完毕,应打开省煤
器再循环阀。并对进行一次排污,以减少各受热面之间温差,排污时注意锅炉水位。
2.4升压注意事项
2.4.1严格控制升压速度,以保持各部位膨胀均匀。
2.4.2省煤器再循环阀,在停止上水时开启,连续上水时关闭。
2.4.3应注意保持正常汽包水位,但为了减小汽包上下壁温差,可将水位保持在高限。
2.4.4当压力达1.95~2.2MPa且定期工作完成,检查完毕方可并汽。
3、锅炉的通汽与并汽
3.1通汽
锅炉房内若仅一台锅炉运行,将锅炉内蒸汽输入至蒸汽回管的过程称通汽,锅炉通汽有以下两种方法:
3.1.1自冷炉开始即将主汽阀开启使锅炉及管道同时升压。
3.1.2在锅炉升压时,将主气阀及其旁路关闭,直到接近工作压力时,再开启旁路进行暖管,待管道中的压力与锅炉压力相同时,再启主汽阀。
通汽后应检查下列各项:
①检查疏水阀,旁通阀以及其它各种阀门的开闭状态,是否正确。 ②由于开启主汽阀通汽后,锅炉气压就会下降,因此应边观察压力表,边调整燃烧。
③水位表的水位出现变动后,要边观察给水设备运行状态,边监视水位。
④再次检查联锁装置等控制仪表。
3.2并汽
锅炉房内若有几台锅炉同时运行,蒸汽母管内已由其他锅炉输入蒸汽再将新升火锅炉的蒸汽合并到蒸汽母管的过程为并汽(亦称并炉)。 并汽操作顺序:
3.2.1开户蒸汽母管和主汽管上的疏水阀,排出凝结水。
3.2.2当锅炉汽压高于运行系统的汽压0.05~0.1MPa时即可开始并汽。
3.2.3缓慢开启主汽阀旁路进行暖管,待听不到汽流时,再逐渐开大主汽阀,(全开后再倒半圈)然后关闭旁路阀,以及蒸汽母管和主气管上的疏水阀。
3.2.4并汽时应保持汽压和水位正常,若管道中有水击现象,应进行疏水后再并汽。
3.2.5并汽后,全面检查,并恢复省煤器再循环阀处关位置。
注:全面检查,通汽或并汽后,待锅炉负荷升至80%时,循环料道回料畅通,可投入二次风运行,带满负荷后1小时炉运正常后,方可投入自动。
4、正常运行中各项参数的控制
4.1送风量及一、二次比例
一次风70~75% 播煤风及二次风25~30%
4.2均匀给水,保持汽包水位在200-250mm。
4.3锅筒蒸汽压力3.5-3.8MPa 分汽缸压力2.5MPa±1
4.4风静压6000mm
4.5沸下温度930~950℃
4.6沸上温度870~900℃
4.7沸中温度870~900℃
4.8给水温度102~105℃
4.9给水压力与汽压力差不少1.5MPa
4.10炉膛出口烟气温度700~750℃
4.11鼓风机电流240~260A
4.12引风机电流240~260A
4.13冬季注意锅筒液位计的保温工作。
5、正常停炉
5.1锅炉压力
5.1.1当因生产需要锅炉暂停止运行,可以对锅炉进行压火操作。 ①关闭回料“L”阀停止二次风。
②停止给煤机,待料层温度低于正常运行温度50℃左右,停一次风并停送引风机。
③注意锅炉水位,关闭排汽阀,以维持一定压力。
④尽快将引风机挡板及所有人孔关闭,防止冷风漏入炉膛。
5.1.2压火后启动
压火后需再次启动,应根据不同情况操作。
①若料层温度低于500℃时,且料层较厚时,可将料层表面冷灰扒出,留下350~400mm厚再烧一层红火,同冷炉启动一样。
②若料层温度低于700℃而高于500℃可同前一方法,先扒出冷料层留下350~400mm厚然后小风量松动料层,并适量加一些木炭,使料层很快升温,逐渐加大风量,启动给煤机,逐渐过度到正常运行状态。 ③若料层温度不低于700℃可直接加风,给煤机即可启动。
5.1.3锅炉停炉
①接到停炉命令后,应通知有关岗位及有关人员。
②停炉前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将所发现缺陷记录在有关记录本内,以便检修处理。
③停炉操作方法基本和压火相同,所不同的在于停止给煤后,仍继续适当送风,直到料层中的燃煤基本上燃烧完,待床温下降700℃以下时,打开落渣管放灰装置,将床内炉渣排尽,关闭送风门,停止送风引风机运行。
④开停炉打开放空阀,保持过热器有足够的蒸汽量流过。
6、正常操作要点
6.1保证供汽
根据生产需要,调节产汽量,当生产负荷变化时,应及时调节燃料层厚度及给煤机转速,调节送引风量,从而使产汽量与生产负荷的变化相适应,并满足生产需要。
6.2保证安全运行
6.2.1锅炉须连续均匀加水,保持锅炉水位表在规定的范围内,水位表定时冲洗,保持清晰,防止出现假液位。
6.2.2严禁锅炉超压运行,蒸汽压力表须定期校验(压力表上应有最
高警戒线)安全线亦须定期校验,保证灵敏可靠。
6.2.3根据锅炉炉水成份,定时加药、定时排污,排污量应控制适当,排污时要注意蒸汽压力波动及水位表水位变化。
6.2.4冷炉启炉时必须向过热器加一定量的水(或低温时启炉过热器内有足够的蒸汽流量)防止过热器局部过热损坏设备。
6.3保证锅炉经济运行
6.3.1燃料煤粒度大小应适当、均匀。
6.3.2根据煤质情况和生产负荷及时调节燃料层厚度,保持燃料层在一定压力条件下充分燃烧。
6.3.3定期清灰,控制好过量风系数和排烟温度,提高锅炉热效率。
6.3.4保持回料正常。
6.4巡回检查
6.4.1根据操作记录表,按时检查及记录。
6.4.2经常检查锅炉蒸汽压力、温度和水位表水位。
6.4.3每半小时检查一次各点和温度。
6.4.4每小时检查运转设备运转情况。
6.4.5每两小时排污一次,水位表排水一次。
6.4.6每班检查运转设备润滑情况。
6.4.7每班检查设备、管道等泄漏情况。
7、紧急停车
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须紧急停车,并立即与有关工段岗位联系。
7.1“叫水”后无水(此时不得加水)。
7.2给水设备全部失效。
7.3锅炉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其中有一种全部失效。
7.4锅炉的主要零部件及水冷壁管、过热器、省煤器管严重泄漏。
7.5炉壁严重损坏,影响锅炉安全运行。
紧急停炉步骤如下:
①停止给煤;
②关闭主汽阀;
③打开点火门和放渣口把冷渣放掉;
④用水循环自然降温。
8、常见事故及处理方法
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压力容器操作工必须持“证”方可独立操作。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及容器技术特性、结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处理方法。
2、设备运行启动前应巡视,检查设备状况有否异常;安全附件、装置是否符合要求,管道接头、阀门有否泄漏,并查看运行参数要求,操作工艺指标及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的规定,做到心中有数。当符合安全条件时。方可启动设备,使容器投入运行。
3、容器及设备的开、停车应分段分级缓慢升、降压力,也不得急剧升温或降温。工作中应严格控制工艺条件,观察监测仪表或装置,附件,严防容器超温、超压运行,严禁带压拆卸压紧螺栓。维修时必须停机、排气卸压后方可进行。
对于升压有壁温要求的容器,不得在壁温低于规定温度下升压。对液化气体容器,每次空罐充装时,必须严格控制物料充装速度,严防壁温过低发生脆断,严格控制充装量,防止满液或超装产生爆炸事故。对于易燃、易爆,有毒害的介质,应防止泄露、错装,保持场所通风良好及防火措施有效。
4、对于有内衬和耐火材料衬里的反应容器,在操作或停车充氮期间,均应定时检查壁温,如有疑问,应进行复查。每次投入反应的物料,应称量准确,且物料规格应符合工艺要求。
5、工作中,应定时、定点、定线、定项进行巡回检查。对安全阀、压力表、测温仪表、紧急切断装置及其它安全装置应保持齐全、灵敏、
可靠,每班应按有关规定检查,试验。有关巡视,检查、调试的情况应载入值班日记和设备缺陷记录。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操作人员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停止压力容器运行,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
(1)容器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或壁温超过许用值,采取各种措施仍不能使之正常时;
(2)容器主要承压元件发生裂纹、臌包、变形、泄漏,不能延长至下一个检修周期处理时;
(3)安全附件或主要附件失效,接管端断裂,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
(4)发生火灾或其它意外事故已直接威胁容器正常运行时。
7、压力容器紧急停用后,再次开车,须经主管领导及技术总负责人批准,不得在原因未查清、措施不力的情况下盲目开车。
8、压力容器运行或进行耐压试验时,严禁对承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拆卸、焊接等工作。对于操作规程许可的热紧固、运行调试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
容器运行或耐压试验需要调试,检查时,人的头部应避开事故源。检查路线应按确定部位进行。
9、进入容器内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切断压力源应用盲板隔断与其连接的设备和管道,并应有明显的隔断标记,禁止仅仅用阀门代替盲板隔断。断开电源后的配电箱、柜应上锁,挂警示牌;
(2)盛装易燃、有毒、剧毒或窒息性介质的容器,必须经过置换、中和、消毒、清洗等处理并监测,取样分析合格;
(3)将容器人、手孔全部打开,通风放散达到要求。
10、对停用和备用的容器应按有关规定做好维护保养及停车检查工作。必要时,操作者应进行排放,清洗干净和置换。
三、移动式压力容器卸载操作规程
1、运送液氨和氨水的汽车槽车到达现场后,必须服从站台卸车人员的指挥,汽车押运员只负责车上软管的连接,不准操作卸车站台的设备、阀门和其它部件,罐区卸车人员负责管道的连接和阀门的开关操作。
2、卸料导管应支撑固定,卸料导管与阀门的联接要牢固,阀门应逐渐开启,若有泄漏,消除后才能恢复卸料。
3、卸车时应保留罐内有0.05MPa以上余压,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时环
境温度下介质的饱和压力。
4、卸料时,应排尽管内残余气体,严禁用空气压料和用有可能引起
罐体内温度迅速升高的方法进行卸料。罐车可用不高于45℃温水加热升温或用不大于设计压力的干燥的惰性气体压送。
5、卸料时,押运员、罐区卸车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驾驶员
必须离开驾驶室。
6、卸料速度不应太快,且要有静电导除设施。
7、当贮罐液位达到安全高度以后,禁止往贮罐强行卸料。
8、槽车内的物料必须卸净,然后关闭阀门,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
9、罐车卸料完毕后,关闭紧急切断阀,并将气液相阀门加上盲板,
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
10、卸车结束后,押运员要将罐车所有配件及卸车记录随车返回。
11、卸料的设备管线应定期进行检查,装卸管线应选用相应压力等
级的材料,并可靠连接。
12、卸料场所应符合有关防火、防爆规定的要求,并配备一定量的
防毒面具等防护器材。
13、出现雷雨天气,附近有明火、易燃、有毒介质泄漏及其它不安
全因素时,禁止装卸料作业。
14、罐车不得兼作贮罐使用,也不得从罐车直接灌瓶或其它容器。
15、汽车罐车装卸料时,应按指定位置停车,发动机熄火,并采取
有效制动措施;接好接地线;装卸过程中严禁启动车辆。
16、严禁在生产装置区、卸车站台清洗和处理剩余危险物料作业,
也不应随意用装置区内的消防水、生产用水冲洗车辆;
17、卸料完毕后、槽车应立即离开卸车站台。
18、液位计爆裂时,要带好防毒面具、胶皮手套,打开水喷头,迅
速关闭液位计的上下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倒罐操作。
19、液位计失灵时,关闭气相阀门,从液位计底部排放污物,或关
闭液相阀门,用气相压力从液位计底部排放阀排出污物。
20、温度过高,可以打开液氨储罐的喷淋系统,对液氨储罐进行喷
淋降温。
21、液氨管线突然发生爆炸或发生大量氨气泄漏时,抢修人员戴好
防毒面具,判别事故部位,切断液氨、气氨来源。及时打开水喷淋系统,喷水吸收泄漏的氨气。及时报告值班长,并与相关岗位联系。
22、运行人员必须经常注意检查各储罐的压力计、液面计、温度计
等仪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及时联系检修处理,保证各种仪表始终处于正常状态。
23、所有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考核,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
上岗操作。
24、从事氨区运行操作工作和检修工作人员,必须按相关规定着装,
上岗时必须携带有关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各个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在岗劳动保护用品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25、储氨罐、以氨为介质设备、氨输送管道及阀门等检修时,必须
使用一级动火工作票。在检修前必须做好可靠的隔绝措施,并对设备管道等用惰性气体进行充分的置换,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检修。
26、在出现氨泄漏时严禁使用钢质工具进行操作,以防出现火花导
致爆炸。
27、严禁在未作可靠措施前在存储氨的管道、容器外壁进行焊接、
气割作业。
四、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压力管道在使用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凡操作压力管道的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压力管道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行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交接班市要检查管道是否完好。
3.压力管道本体上的安全附件应齐全,并且是灵敏可靠,计量仪表应经质监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
4.压力管道在运行过程中,要时刻观察运行状态,随时做好运行记录。注意压力、温度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是否存在介质泄漏现象,设备的本体是否有肉眼可见的变形等,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压力表、安全阀等要定期手动排放一次,并做出记录)。常规检查项目如下:
4.1各项工艺指标参数、运行情况和系统平稳情况;
4.2管道接头、阀门及管件密封情况;
4.3保温层、防腐层是否完好;
4.4管道振动情况;
4.5管道支吊架的紧固、腐蚀和支撑以及基础完好情况;
4.6.管道之间以及管道与相邻构件的连接情况;
4.7阀门等操作机构是否灵敏、有效;
4.8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等安全保护装置的运行、完好情况;
4.9静电接地、抗腐蚀阴阳极保护装置完好情况;
4.10其它缺陷或异常等。
5.在热力公司停气又重新供气时,应检查管道及连接的分气缸、阀
门等是否完好。送气时,供气阀门应逐渐开大到正常,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压力。
6.检修管道时应关闭水气阀门,泄压降温后再作业。作业中人员要避开阀门、管口等,防止烫伤等伤害。
五、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 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 是否正常可靠。
3.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4.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持证上岗,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严禁非本岗人员操作。
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5.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
面10cm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露天作业应设置防雨棚。
6.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吊重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人头上越过,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7.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异味,高温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8.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
9.使用悬挂电缆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滑动必须自如,并正确操作电钮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10.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11.起吊重物必须作到垂直起升,不许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12.在工作完毕后,电动葫芦应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
13.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14.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15.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6.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7.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8.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9.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20.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21.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22.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23.10至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24.使用与管理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4条执行。
25.检查与维修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5条执行。
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
1. 请对使用说明书和铭牌上内容熟记后再操作。
2. 请将上、下限位的停止块调整后再起吊物体。
3. 在使用之前请确认制动器状况是否可靠。
4. 使用前若发现钢丝绳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绝对不要操作。
(1) 弯曲、变形、腐蚀等。
(2) 钢丝绳断裂程度超过规定要求,磨损量大。
5.安装使用前请用500V兆欧表检查电机和控制箱的绝缘电阻,在常温下冷态电阻应大于5MΩ,方可使用。
6.请绝对不要起吊超过额定负载量的物件,额定负载量在起吊钩铭牌上已标明。
7.起吊物上禁止乘人,另绝对不要将电动葫芦作为电梯的起升机构用来载人。
8. 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
9. 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10. 请将葫芦移动到物体正上方再起吊,不得斜吊。
11. 限位器不允许当作行程开关反复使用。
12. 不得起吊与地面相连的物体。
13. 请不要过度点动操作。
14. 不要用手电门线前拉其它物体。
15. 在维修检查前一定要切断电源。
16. 维修检查工作一定要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17.使用前请确认楔块是否安装牢固可靠。
六、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在下列情况下,操作人员应发生警告信号。
1.1、起重机械启动后即将开动前。
1.2、在起吊、下降吊物时。
1.3、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1.4、起重机械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
1.5、起重机械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2、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3、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4、起重机械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4.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4.2、超载不吊。
4.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4.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不吊。
4.6、工具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4.7、光线阴暗视线不佳不吊。
4.8、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4.9、斜拉歪线工件不吊。
4.10、危险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不吊。
5 起重机械起吊完毕后,应遵守的规则。
(1)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
(2)将起重机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沿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3)所有控制品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断开,拉下保护柜刀闸。关闭操作室门后下车。
(4)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操作本上。
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行车工须持证上岗.未经专门训练不能单独操作.
2.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器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限位器、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之一失灵,严禁吊运。
3. 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 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确认无误后方能进行操作。
5. 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应停车。不准用反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6. 行人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人员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有人行走。任何人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7.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挂在空中停留。严禁吊物从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时不得离地过高。
8. 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9. 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
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
10. 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系上安全带。地面要设围拦,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1. 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按钮。
12. 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械。
13. 运动中发生突然停电,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
14. 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漏铝水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5. 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16. 吊运高大物件防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17. 行车工必须作到“十不吊”:
1):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件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光线暗淡信号看不清,重量不明不吊。
4):吊车上直接吊挂重物进行加工时不吊。
5):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6):斜拉工件不吊。
7):棱角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
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9):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切断电源。 最重要的是“十不吊”和持证上岗
八、叉车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叉车驾驶员除应熟悉本叉车的性能结构外,还应掌握装卸工作的基本知识。
1、在良好的路面上,叉车的额定起重为2吨,在较差的道路条件下作业,起重量应适当降低,并降低行驶速度。
2、在装载货物时,应接货物大小来调整货叉的距离,货物的重量应平均的由两货叉分搭,以免偏载或开动的货物向一边滑脱。货叉插入货堆后,叉壁应与货物一面相接触,然后门架后倾,将货叉升起离地面200毫米左右再行驶。
3、严禁高速急转穹行驶,起升或下降货物等,起重架下绝对禁止有人。
4、在超过7°的坡度上运载货物应使货物在坡上的上方。运栽货物行驶时不得作急刹车,以防货物滑出。在搬运大体积货物时,货物挡着视线,叉车应倒车低速行驶。
5、严禁停车后让发动机空转而无人看管,更不允许将货物吊于空中而驾驶员离开驾驶位置。
6、叉车在中途停车,发动机空转时应后倾收回门架,当发动机停车后应使滑架下落,并前倾使货叉着地。
7、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现可疑的噪音或不正常的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在没有排除故障前不得继续作业。
8、工作一天后,应对燃油箱加油,这样不谨可以驱出油箱内的潮气,而且也能防止刹气在夜间凝成的水珠溶于油液中。
9、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动用叉车。为了提高叉车的使用寿命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为保持叉车最佳运行状态和各零部正常运转,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对本机器严格地进行定期保养。
10、每班出车前必须检查以下各处:
10.1、检查燃油储油量。
10.2、检查油管、水管、排气管及各附件有无渗漏现象。 10.3、检查工作油箱的容量是否达到规定的容量。
10.4、检查车轮螺栓紧固程度及各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值。 10.5、检查转向及制动系统的灵活住和可靠性。
10.6、检查电气线路是否有搭铁,接头是否有松动现象,喇叭、转向
灯、制动灯及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以上准备工作完成后,才能开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