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培训材料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工程建设、生产(使用)管理、工程维护和改建扩建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分公司基本建设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部管理的资料档案分为两类,一类是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另一类是公司有关部门的管理文件、非工程技术类资料。本制度只涉及工程部管理的第一类资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工程部及分公司工程部。

第二章 工程部资料管理的要求

第四条 严格要求项目参建各方充分重视工程建设的资料档案工作。项目施工阶段的施工、监理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档案形成、积累、归档机制,将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工程预验收阶段,工程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管理办法,组织对工程资料的全面检查;凡资料检查不满足规范要求的工程,不得进入正式竣工验收阶段。

第五条 施工单位或公司其他有关部门、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使建筑工程的功能或投资发生较大变化的,必须取得公司主管领导、设计室签署的确认文件,工程部方可同意对其发生变更,工程部和施工方应将确认文件作为用户变更的依据资料存档。

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工程部必须向分公司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档案馆接收的工程档案必须是原件,其它单位可以保存复制件或复印件。在分公司归档的复制、复印件应与档案馆原件相同。

第七条 全面、完整是建筑工程资料收集的基本原则。

资料收集的范围不能局限于建筑工程主体本身,相关配套工程、室外工程及工程建设前期发生的项目都必须形成翔实完整的记录资料。

建筑工程资料一般按九个方面进行分类: 1 立项、可研、初设及其批复、建设计划; 2 前期资料; 3 合同文件;

4 施工单位内业资料(含竣工图); 5 监理资料;

6 竣工结算用技术资料汇总; 7 竣工验收文件;

8 工程投资控制资料汇总及统计分析资料; 9 竣工档案。

第八条 资料收集整理的具体要求

(一) 立项、可研、初设及其批复、建设计划

此属项目立项阶段的资料收集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立项批文、可研报告及审批意见、可能的初步设计及其审批意见、建设计划。

(二) 前期资料

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消防、环保、人防、交通、园林、市政、文物、卫生等)批准文件、勘察设计审图合格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等。

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取得的工程前期文件材料,其原件应立即交给分公司行政部存档。如果办理其它工程前期手续需要使用,或者工程部在编制竣工文件时需要使用前期资料等情况,可到行政部处借用、复印。

(三) 合同文件

工程部管理的合同分类为:

1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四大合同; 2 各类分包合同; 3 甲供材料、设备合同。

采购部签订合同后,交办公室管理;工程部和现场监理各一份复印件,以便监督合同执行。

(四)施工单位内业资料(含竣工图)

施工单位不仅仅指大包单位。在大包施工合同外的其他施工队伍,包括可能发生分包的基础、消防、装饰等队伍,还有室外工程所涉及的施工队伍等等,都在本条所指的施工单位范畴。

内业资料分专业由监理进行一审,分公司工程部二审,需要项目负责人审核的,报负责人审核,审核后由施工单位交工程部资料员保管。

GB/T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第16.3.4条规定了工程竣工资料的分类及组卷方式。

施工单位内业资料共四大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第二部分: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第三部分:工程检验评定资料 第四部分:工程竣工图。

工程技术内业资料的主要内容有22项: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应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器具及设备等质量证明和进场材料试验报告等,这些资料全面反映了施工全过程中质量的保证和控制情况。

各专业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主要内容是:

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应按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室外工程的规定执行。

进行分类组卷时,工程检验评定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竣工图是工程的重要档案。根据工程承发包合同或施工图的要求,对竣工图的编制、整理、审批、交接、验收做出规定。施工单位不按时提交合格竣工图的,不算完成施工任务,并应承担责任。

工程竣工图应逐张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的内容应包括: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等单位名称、图纸编号、编制人、审核人、负责人、编制时间等。

管理竣工图时,应该考虑以下情况:

1、没有变更的施工图,由承包人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标志作为竣工图;

2、 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承包人在原施工图上注明修改部分,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章标志作为竣工图;

3、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的,责任单位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承包人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章标志作为竣工图。

4、竣工图最多形成两套,一套送档案馆,一套竣工结算使用。 (五) 监理资料

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管理”进行收集、整理、编制。

监理资料在交付建设单位前,由项目经理一审,项目负责人二审,最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交工程部资料员归档。

(六) 竣工结算用技术资料汇总

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施工图之外的各种费用发生情况很多。尽管发生原因各式各样,各种资料手续齐全,但从投资客观控制的角度考虑,有必要进行此类技术资料的汇总。

竣工结算用技术资料的汇总,主要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客观了解图纸外费用的发生情况,避免承包商重复要求进行经济签证; 2 复审现场甲方代表、监理机构现场做出的决定,减少失误; 3 方便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进行。

竣工结算用资料主要是指图纸不能包括而又实际发生的、涉及工程投资的资料文件。竣工结算用资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 工程前期:拆迁、场地平整及管线挪移、树木等发生费用的相关资料等;

(2)基础施工:障碍处理、浅基础处理、深基础处理等。

(3)主体工程: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甲方要求、施工单位要求)、现场签证、技术通知单、技术联系单、监理通知、甲方通知等。

(4)装饰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图纸、渲染图、照片资料等;

(5)室外工程:室外地沟系统、外给排水系统、外电源系统、弱电系统、室外环境工程量的现场确认、外环境施工的现场变更等。

(6)配套工程:服务于项目的室外变电所等,其费用从既定工程列支者,内容须包括图形说明、文字说明等。

(7)专项工程:主体工程之外、公司决定后增加的类似超净恒温、电磁屏蔽等工程,及其引起的其他工种的再次变更等。

承包商按专业将上述资料装订成册,统一编号,一式四份,做好封面;交项目经理一审,项目负责人二审;审核后的竣工结算用资料和施工单位内业资料一起交工程部资料员。

7 竣工验收文件

竣工验收文件的形成涉及: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涉及包括专项资质在内的各分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照档案资料的汇总管理原则进行汇总,将属于建设单位归档管理的资料按时移交工程部资料员。

8 竣工档案

竣工资料的内容,如下: (1) 建设依据;

(2) 已验收的单项工程竣工资料;

(3) 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环保、消防、人防、劳动安全卫生等的单项验收意见,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质量评定意见;

(4) 全部工程档案资料,包括建设时期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其它综合性的图纸资料;

(5) 竣工验收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① 建设概况:建设依据、建设规模、建设过程(包括设计施工单位、承发包、招投标、建设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等;

② 建设完成情况: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完成情况、设备仪器配备情况、未完工程,多余和尚缺设备情况及处理意见;

③ 工程质量情况:建筑工程质量评审结论,设备安装及试车情况; ④ 单项工程交工和全部工程竣工情况,竣工资料、竣工图整理绘制情况; ⑤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⑥ 项目建设的主要经验和教训;

第三章 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第九条 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一般可根据规定附件二《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执行。

第十条 分公司工程部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全过程中应产生的文件材料,规定详细的规定范围和内容,以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第十一条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长期保管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材料实际保管期限不得短于建设项目实际寿命。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第四章 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工程部。

附录一:建筑安装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及组卷顺序

第一部分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一、项目审批文件 1、项目建议书 2、立项批文

3、可研报告及审批意见(环境预测、卫生等文件材料)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消防、环保、人防、交通、园林、市政、文物、卫生等)批准文件或取得的相关协议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二、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1、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2、用地申请报告及政府建设用地批准书 3、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绿线图、红线图或标明绿线、红线的总平面图

三、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 3、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

四、招投标文件 1、勘察设计承包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施工承包合同 4、监理委托合同

五、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1、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2、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3、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施工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第二部分 监理文件

一、监理规划 1、监理规划

2、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二、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三、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四、进度控制 1、工程开工审批表 2、工程复工、停工令 五、质量控制 1、不合格项目通知 2、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六、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七、合同与其他事项管理 1、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

2、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 3、合同变更材料 八、监理工作总结 1、工程竣工总结 2、质量评价意见报告

第三部分 施工文件

一、土建(建筑与结构)工程 1、施工准备文件

⑴ 图纸会审记录 ⑵ 工程定位测量资料 ⑶ 基槽开挖线测量资料 2、地基处理记录

⑴ 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 ⑵ 桩基施工记录 ⑶ 试桩记录 3、工程图纸变更记录 ⑴ 设计变更记录

⑵ 工程洽商记录(技术核定单)

4、施工材料(预制构件)质量证明文件及复试试验报告(分材料按汇总表在前,合格证、试验报告在后的顺序排列组卷)

⑴ 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焊条、沥青出厂质量证明及复试试验报告汇总表

⑵ 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焊条、沥青出厂质量证明及复试试验报告

⑶ 预制构件(钢、混凝土)出厂合格证、结构性能试验记录及合格证汇总表 5、施工试验记录(分项按汇总表在前,合格证、试验报告在后的顺序排列组卷)

⑴ 土壤、砂浆、混凝土、钢筋连接、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汇总表 ⑵ 土壤(素土、灰土)干密度、击实试验报告 ⑶ 砂浆(试块)、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⑷ 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

⑸ 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 ⑹ 钢筋接头(焊接)试验报告 6、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⑴ 基础和主体结构钢筋工程 ⑵ 钢结构工程 ⑶ 防水工程

⑷ 高程控制 ⑸ 幕墙工程 7、施工记录

⑴ 工程定位测量检查记录 ⑵ 沉降观测记录 ⑶ 工程竣工测量 ⑷ 新型建筑材料 ⑸ 施工新技术

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9、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⑴ 基础工程验收记录 ⑵ 主体工程验收记录 ⑶ 结构与功能性检测记录 ⑷ 分部和专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二、电气、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建筑智能化、电梯工程(按分部工程分别排列组卷,不得混装)

1、图纸变更记录 ⑴ 图纸会审 ⑵ 设计变更

⑶ 工程洽商(技术核定单) 2、设备、产品质量检查、安装记录

⑴ 设备、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使用寿命10年以上的移交) ⑵ 设备安装记录 ⑶ 设备试运行记录 ⑷ 设备明细表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4、施工试验记录

⑴ 电气接地电阻、绝缘电阻、综合布线、有线电视末端等测试记录 ⑵ 楼宇自控、监视、安装、视听、电话等系统调试记录

⑶ 变配电设备安装、检查、通电、满负荷测试记录

⑷ 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等管道强度、严密性、灌水、通水、吹洗、漏风、试压、通球、阀门等试验记录

⑸ 电气照明、动力、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等系统调试、试运行记录

⑹ 电梯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空载、半载、满载、超载试运行记录;平衡、运速、噪声调整试验报告

5、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6、防雷检测报告 7、绝缘电阻检测报告

8、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三、室外工程

1、室外安装(给水、雨水、污水、热力、燃气、电讯、电力、照明、电视、消防等)施工文件

2、室外建筑环境(建筑小品、水景、道路园林绿化等)施工文件

第四部分 竣工图

一、综合图

1、总平面布置图(包括建筑、建筑小品、水景、照明、道路、绿化等) 2、竖向布置图

3、室外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管网综合图 4、电气(包括电力、电讯、电视系统等)综合图 5、设计总说明书 二、专业竣工图 1、建筑竣工图 2、结构竣工图

3、装修(装饰)工程竣工图 4、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竣工图 5、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竣工图 6、采暖通风空调工程竣工图 7、燃气工程竣工图

8、室外给水、雨水、污水、热力、燃气、电讯、电力、电视、建筑小品、消防、照明、水景、道路、绿化竣工图

第五部分 竣工验收文件

一、竣工验收记录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2、竣工报告 3、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二、财务文件 1、结算审计报告 2、竣工财务决算

3、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和财产明细表 三、声像、电子档案 1、声像档案 ⑴ 工程照片 ⑵ 录音、录像材料 2、电子档案 ⑴ 光盘 ⑵ 磁盘

附件二: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工程建设、生产(使用)管理、工程维护和改建扩建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分公司基本建设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部管理的资料档案分为两类,一类是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另一类是公司有关部门的管理文件、非工程技术类资料。本制度只涉及工程部管理的第一类资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工程部及分公司工程部。

第二章 工程部资料管理的要求

第四条 严格要求项目参建各方充分重视工程建设的资料档案工作。项目施工阶段的施工、监理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档案形成、积累、归档机制,将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工程预验收阶段,工程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管理办法,组织对工程资料的全面检查;凡资料检查不满足规范要求的工程,不得进入正式竣工验收阶段。

第五条 施工单位或公司其他有关部门、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使建筑工程的功能或投资发生较大变化的,必须取得公司主管领导、设计室签署的确认文件,工程部方可同意对其发生变更,工程部和施工方应将确认文件作为用户变更的依据资料存档。

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工程部必须向分公司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档案馆接收的工程档案必须是原件,其它单位可以保存复制件或复印件。在分公司归档的复制、复印件应与档案馆原件相同。

第七条 全面、完整是建筑工程资料收集的基本原则。

资料收集的范围不能局限于建筑工程主体本身,相关配套工程、室外工程及工程建设前期发生的项目都必须形成翔实完整的记录资料。

建筑工程资料一般按九个方面进行分类: 1 立项、可研、初设及其批复、建设计划; 2 前期资料; 3 合同文件;

4 施工单位内业资料(含竣工图); 5 监理资料;

6 竣工结算用技术资料汇总; 7 竣工验收文件;

8 工程投资控制资料汇总及统计分析资料; 9 竣工档案。

第八条 资料收集整理的具体要求

(一) 立项、可研、初设及其批复、建设计划

此属项目立项阶段的资料收集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立项批文、可研报告及审批意见、可能的初步设计及其审批意见、建设计划。

(二) 前期资料

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消防、环保、人防、交通、园林、市政、文物、卫生等)批准文件、勘察设计审图合格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等。

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取得的工程前期文件材料,其原件应立即交给分公司行政部存档。如果办理其它工程前期手续需要使用,或者工程部在编制竣工文件时需要使用前期资料等情况,可到行政部处借用、复印。

(三) 合同文件

工程部管理的合同分类为:

1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四大合同; 2 各类分包合同; 3 甲供材料、设备合同。

采购部签订合同后,交办公室管理;工程部和现场监理各一份复印件,以便监督合同执行。

(四)施工单位内业资料(含竣工图)

施工单位不仅仅指大包单位。在大包施工合同外的其他施工队伍,包括可能发生分包的基础、消防、装饰等队伍,还有室外工程所涉及的施工队伍等等,都在本条所指的施工单位范畴。

内业资料分专业由监理进行一审,分公司工程部二审,需要项目负责人审核的,报负责人审核,审核后由施工单位交工程部资料员保管。

GB/T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第16.3.4条规定了工程竣工资料的分类及组卷方式。

施工单位内业资料共四大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第二部分: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第三部分:工程检验评定资料 第四部分:工程竣工图。

工程技术内业资料的主要内容有22项: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应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器具及设备等质量证明和进场材料试验报告等,这些资料全面反映了施工全过程中质量的保证和控制情况。

各专业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主要内容是:

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应按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室外工程的规定执行。

进行分类组卷时,工程检验评定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竣工图是工程的重要档案。根据工程承发包合同或施工图的要求,对竣工图的编制、整理、审批、交接、验收做出规定。施工单位不按时提交合格竣工图的,不算完成施工任务,并应承担责任。

工程竣工图应逐张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的内容应包括: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等单位名称、图纸编号、编制人、审核人、负责人、编制时间等。

管理竣工图时,应该考虑以下情况:

1、没有变更的施工图,由承包人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标志作为竣工图;

2、 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承包人在原施工图上注明修改部分,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章标志作为竣工图;

3、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的,责任单位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承包人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章标志作为竣工图。

4、竣工图最多形成两套,一套送档案馆,一套竣工结算使用。 (五) 监理资料

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管理”进行收集、整理、编制。

监理资料在交付建设单位前,由项目经理一审,项目负责人二审,最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交工程部资料员归档。

(六) 竣工结算用技术资料汇总

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施工图之外的各种费用发生情况很多。尽管发生原因各式各样,各种资料手续齐全,但从投资客观控制的角度考虑,有必要进行此类技术资料的汇总。

竣工结算用技术资料的汇总,主要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客观了解图纸外费用的发生情况,避免承包商重复要求进行经济签证; 2 复审现场甲方代表、监理机构现场做出的决定,减少失误; 3 方便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进行。

竣工结算用资料主要是指图纸不能包括而又实际发生的、涉及工程投资的资料文件。竣工结算用资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 工程前期:拆迁、场地平整及管线挪移、树木等发生费用的相关资料等;

(2)基础施工:障碍处理、浅基础处理、深基础处理等。

(3)主体工程: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甲方要求、施工单位要求)、现场签证、技术通知单、技术联系单、监理通知、甲方通知等。

(4)装饰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图纸、渲染图、照片资料等;

(5)室外工程:室外地沟系统、外给排水系统、外电源系统、弱电系统、室外环境工程量的现场确认、外环境施工的现场变更等。

(6)配套工程:服务于项目的室外变电所等,其费用从既定工程列支者,内容须包括图形说明、文字说明等。

(7)专项工程:主体工程之外、公司决定后增加的类似超净恒温、电磁屏蔽等工程,及其引起的其他工种的再次变更等。

承包商按专业将上述资料装订成册,统一编号,一式四份,做好封面;交项目经理一审,项目负责人二审;审核后的竣工结算用资料和施工单位内业资料一起交工程部资料员。

7 竣工验收文件

竣工验收文件的形成涉及: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涉及包括专项资质在内的各分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照档案资料的汇总管理原则进行汇总,将属于建设单位归档管理的资料按时移交工程部资料员。

8 竣工档案

竣工资料的内容,如下: (1) 建设依据;

(2) 已验收的单项工程竣工资料;

(3) 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环保、消防、人防、劳动安全卫生等的单项验收意见,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质量评定意见;

(4) 全部工程档案资料,包括建设时期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其它综合性的图纸资料;

(5) 竣工验收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① 建设概况:建设依据、建设规模、建设过程(包括设计施工单位、承发包、招投标、建设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等;

② 建设完成情况: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完成情况、设备仪器配备情况、未完工程,多余和尚缺设备情况及处理意见;

③ 工程质量情况:建筑工程质量评审结论,设备安装及试车情况; ④ 单项工程交工和全部工程竣工情况,竣工资料、竣工图整理绘制情况; ⑤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⑥ 项目建设的主要经验和教训;

第三章 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第九条 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一般可根据规定附件二《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执行。

第十条 分公司工程部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全过程中应产生的文件材料,规定详细的规定范围和内容,以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第十一条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长期保管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材料实际保管期限不得短于建设项目实际寿命。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第四章 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工程部。

附录一:建筑安装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及组卷顺序

第一部分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一、项目审批文件 1、项目建议书 2、立项批文

3、可研报告及审批意见(环境预测、卫生等文件材料)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消防、环保、人防、交通、园林、市政、文物、卫生等)批准文件或取得的相关协议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二、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1、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2、用地申请报告及政府建设用地批准书 3、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绿线图、红线图或标明绿线、红线的总平面图

三、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 3、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

四、招投标文件 1、勘察设计承包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施工承包合同 4、监理委托合同

五、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1、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2、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3、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施工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第二部分 监理文件

一、监理规划 1、监理规划

2、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二、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三、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四、进度控制 1、工程开工审批表 2、工程复工、停工令 五、质量控制 1、不合格项目通知 2、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六、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七、合同与其他事项管理 1、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

2、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 3、合同变更材料 八、监理工作总结 1、工程竣工总结 2、质量评价意见报告

第三部分 施工文件

一、土建(建筑与结构)工程 1、施工准备文件

⑴ 图纸会审记录 ⑵ 工程定位测量资料 ⑶ 基槽开挖线测量资料 2、地基处理记录

⑴ 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 ⑵ 桩基施工记录 ⑶ 试桩记录 3、工程图纸变更记录 ⑴ 设计变更记录

⑵ 工程洽商记录(技术核定单)

4、施工材料(预制构件)质量证明文件及复试试验报告(分材料按汇总表在前,合格证、试验报告在后的顺序排列组卷)

⑴ 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焊条、沥青出厂质量证明及复试试验报告汇总表

⑵ 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焊条、沥青出厂质量证明及复试试验报告

⑶ 预制构件(钢、混凝土)出厂合格证、结构性能试验记录及合格证汇总表 5、施工试验记录(分项按汇总表在前,合格证、试验报告在后的顺序排列组卷)

⑴ 土壤、砂浆、混凝土、钢筋连接、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汇总表 ⑵ 土壤(素土、灰土)干密度、击实试验报告 ⑶ 砂浆(试块)、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⑷ 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

⑸ 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 ⑹ 钢筋接头(焊接)试验报告 6、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⑴ 基础和主体结构钢筋工程 ⑵ 钢结构工程 ⑶ 防水工程

⑷ 高程控制 ⑸ 幕墙工程 7、施工记录

⑴ 工程定位测量检查记录 ⑵ 沉降观测记录 ⑶ 工程竣工测量 ⑷ 新型建筑材料 ⑸ 施工新技术

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9、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⑴ 基础工程验收记录 ⑵ 主体工程验收记录 ⑶ 结构与功能性检测记录 ⑷ 分部和专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二、电气、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建筑智能化、电梯工程(按分部工程分别排列组卷,不得混装)

1、图纸变更记录 ⑴ 图纸会审 ⑵ 设计变更

⑶ 工程洽商(技术核定单) 2、设备、产品质量检查、安装记录

⑴ 设备、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使用寿命10年以上的移交) ⑵ 设备安装记录 ⑶ 设备试运行记录 ⑷ 设备明细表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4、施工试验记录

⑴ 电气接地电阻、绝缘电阻、综合布线、有线电视末端等测试记录 ⑵ 楼宇自控、监视、安装、视听、电话等系统调试记录

⑶ 变配电设备安装、检查、通电、满负荷测试记录

⑷ 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等管道强度、严密性、灌水、通水、吹洗、漏风、试压、通球、阀门等试验记录

⑸ 电气照明、动力、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等系统调试、试运行记录

⑹ 电梯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空载、半载、满载、超载试运行记录;平衡、运速、噪声调整试验报告

5、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6、防雷检测报告 7、绝缘电阻检测报告

8、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三、室外工程

1、室外安装(给水、雨水、污水、热力、燃气、电讯、电力、照明、电视、消防等)施工文件

2、室外建筑环境(建筑小品、水景、道路园林绿化等)施工文件

第四部分 竣工图

一、综合图

1、总平面布置图(包括建筑、建筑小品、水景、照明、道路、绿化等) 2、竖向布置图

3、室外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管网综合图 4、电气(包括电力、电讯、电视系统等)综合图 5、设计总说明书 二、专业竣工图 1、建筑竣工图 2、结构竣工图

3、装修(装饰)工程竣工图 4、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竣工图 5、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竣工图 6、采暖通风空调工程竣工图 7、燃气工程竣工图

8、室外给水、雨水、污水、热力、燃气、电讯、电力、电视、建筑小品、消防、照明、水景、道路、绿化竣工图

第五部分 竣工验收文件

一、竣工验收记录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2、竣工报告 3、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二、财务文件 1、结算审计报告 2、竣工财务决算

3、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和财产明细表 三、声像、电子档案 1、声像档案 ⑴ 工程照片 ⑵ 录音、录像材料 2、电子档案 ⑴ 光盘 ⑵ 磁盘

附件二: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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