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中医院工程
招标编号: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编制人:
审核人:
招标文书内容
一、招标工程综合说明
1. 招标工程名称:重庆市 中医院土石方工程
2.工程地点: 北腊口
3.工程概况: 新城区中医院用地,按规划竖向设计的要求实施推平整治工程,面积约为42973平方米,土石方量约为 10 万立方米。
二、招标工程前期准备
1、本项目立项批文取得: 发改委项目[2010] 号
2、施工图纸方案设计已完成,设计单位:四川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
3、工程建设资金,能保证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三、招标方式
本工程为邀请招标。
四、工程承包范围:
重庆市 中医院土石方工程,占地面积约为42973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的钻孔爆破、机械开挖土石方、自行确定弃渣,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费用。土石方施工范围、运距、标高、挖填范围等详见施工图。
五、投标报价
本工程实行单价发包,土石综合单价包干,由投标企业自主报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其它费用)。该报价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运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六、工程结算与付款
1、工程结算
工程总价=中标企业投标报价×竣工实际工程量。
2、工程付款
本工程按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8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余款待工程结算审计后的90天内付清。
七、材料供应方式
本工程所有材料均由中标单位供应,中标人必须保证所采用的材料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规定,并提供材料样品,样品经建设单位认可后方能进场使用。
八、工程质量
该工程推平填平夯实后以业主组织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验收,确认合格为准。
九、工期
本工程工期按进场后建设方要求施工。
十、其他事项
1、施工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思想,重视和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严格遵守安全法规,本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施工企业自行处理并承担经济和法律等责任。
2、建设单位、建管部门按规定对施工质量进行管理,若施工中查出的问题,施工单位应无条件返工,返工费用自行承担。施工企业不按规定处理,建设单位有作出终止合同的权利,后果由施工企业自负。
十一、评标办法及标准
本工程土石方综合单价在人民币 元/M3以内,由投标企业自主报价(报价以元为单位,只保留一位小数);评标标底按以下方法计算(评标标底以元为单位,第二位小数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评标标底为各投标企业报价最低报价为准。并参考施工方案。
十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并通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的资质等级。
3、项目经理必须持有本公司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具有丰富的建筑工程施工经验,现场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现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持有中级及以上上岗证。企业中标后必须独立承包,不得分包、转包和私人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更换,且必须在施工现场。
4、投标企业中标后3日内交10万元履约保证金给建设方(节假日不顺延,超过时间由下一名递补),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但不计息。
5、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经济标和施工方案组成。
十三、招标日程安排
1、2010年 11 月10 日9:00--3:00在南川区诚信集团二楼工程部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2、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安全责任自负,建设方配合。
3、答疑时间:2010年 11 月 13 日下午17时前在南川区诚信集团二楼工程部办公室书面答疑及补充通知(如果有)。
4.投标企业必须在 2010年11 月 18日下午17时前将投标文件送到在 工程部办公室,超过规定时间送达投标文件,无论任何理由均取消投标资格。
5.经公司评审后通知中标企业。
招标人:
2010年 11 月 9 日
工程名称: 中医院工程
招标编号: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编制人:
审核人:
招标文书内容
一、招标工程综合说明
1. 招标工程名称:重庆市 中医院土石方工程
2.工程地点: 北腊口
3.工程概况: 新城区中医院用地,按规划竖向设计的要求实施推平整治工程,面积约为42973平方米,土石方量约为 10 万立方米。
二、招标工程前期准备
1、本项目立项批文取得: 发改委项目[2010] 号
2、施工图纸方案设计已完成,设计单位:四川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
3、工程建设资金,能保证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三、招标方式
本工程为邀请招标。
四、工程承包范围:
重庆市 中医院土石方工程,占地面积约为42973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的钻孔爆破、机械开挖土石方、自行确定弃渣,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费用。土石方施工范围、运距、标高、挖填范围等详见施工图。
五、投标报价
本工程实行单价发包,土石综合单价包干,由投标企业自主报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其它费用)。该报价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运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六、工程结算与付款
1、工程结算
工程总价=中标企业投标报价×竣工实际工程量。
2、工程付款
本工程按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8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余款待工程结算审计后的90天内付清。
七、材料供应方式
本工程所有材料均由中标单位供应,中标人必须保证所采用的材料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规定,并提供材料样品,样品经建设单位认可后方能进场使用。
八、工程质量
该工程推平填平夯实后以业主组织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验收,确认合格为准。
九、工期
本工程工期按进场后建设方要求施工。
十、其他事项
1、施工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思想,重视和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严格遵守安全法规,本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施工企业自行处理并承担经济和法律等责任。
2、建设单位、建管部门按规定对施工质量进行管理,若施工中查出的问题,施工单位应无条件返工,返工费用自行承担。施工企业不按规定处理,建设单位有作出终止合同的权利,后果由施工企业自负。
十一、评标办法及标准
本工程土石方综合单价在人民币 元/M3以内,由投标企业自主报价(报价以元为单位,只保留一位小数);评标标底按以下方法计算(评标标底以元为单位,第二位小数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评标标底为各投标企业报价最低报价为准。并参考施工方案。
十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并通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的资质等级。
3、项目经理必须持有本公司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具有丰富的建筑工程施工经验,现场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现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持有中级及以上上岗证。企业中标后必须独立承包,不得分包、转包和私人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更换,且必须在施工现场。
4、投标企业中标后3日内交10万元履约保证金给建设方(节假日不顺延,超过时间由下一名递补),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但不计息。
5、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经济标和施工方案组成。
十三、招标日程安排
1、2010年 11 月10 日9:00--3:00在南川区诚信集团二楼工程部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2、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安全责任自负,建设方配合。
3、答疑时间:2010年 11 月 13 日下午17时前在南川区诚信集团二楼工程部办公室书面答疑及补充通知(如果有)。
4.投标企业必须在 2010年11 月 18日下午17时前将投标文件送到在 工程部办公室,超过规定时间送达投标文件,无论任何理由均取消投标资格。
5.经公司评审后通知中标企业。
招标人:
2010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