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岗位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出纳收款、付款等环节的操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效率。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产事业部各出纳岗位。
三、内容
(一)、职责
1、负责银行支票的领购、保管,负责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并对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负责。
2、负责现金收付,每日终了时依据当天的现金凭单登记“现金日记帐”,并清点库存现金,并对现金安全完整负责。 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和支票使用规定,现金要尽量做到日清月结,月结盘库后作现金盘库表
3、负责“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帐”的登记,并逐日进行核对。
4、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严格复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逐笔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按日结出余额
5、 每月月底向银行索取“对帐单”和对银行存款发生额及余额,向主客会计人员上报“出纳报告单”。
(二)、现金管理
1、现金管理
(1)本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a.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b.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c.集团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批准的其他开支。除上述规定外,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主管审核,财务总监批准后支付现金。
(2)管好现金,本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0元,超额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3)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集团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批准。
(4)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三)、银行帐务和银行票据办理:
1、及时将有关部门收回的支票送交银行进帐。收到银行回单时,及时登记后交给会计主管作帐。如有银行退票,应及时与会计主管、案场收银沟通,并由业务部门负责重新更换支票。
2、定期核对银行余额,及时取得客户转帐或银行按揭放款等银行进帐单单据,并与会计主管、案场收银沟通。
3、每月8号前作上月“银行存款金额调节表”,认真核对清查每笔未到帐的原因,如有错帐及时更正,力争将未到帐款控制在最低限度内。
4、凭领导审批的付款审批单方能开具支票。填写支票时,应做到时间、金额、帐号及收款人单位均正确无误,由财务部直接开具支票按审批权限办理。
5、认真管理银行账户,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
(三)、付款程序及注意事项
1、出纳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需按公司资金审批制度执行。复核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对特殊情况急需付款的,最后审批人外出应由出纳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2、所有支出凭证由出纳严格审核其附件内容与审批表填写内容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必须先查询后方能支付。对不符合公司资金审批制度,出纳应当拒绝支付。
3、公司付款按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或需使用支票支付时,经领导审批同意,然后将支票按付款审批表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对方单位名称、日期、用途,领票人在支票存根上签字备查。
4、领款人应在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如:报销单、支票存根等)上签字。
5、对审批手续完备,审核无误事项,应及时付款,不得无故拖延付款日期。
6、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并审批的工资表,及时发放员工工资和交缴员工住房公积金、员工养老及医疗保险等。
(四)、 银行票据及有关印章
1、本公司涉及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票据管理操作规范的规定。
2、相关银行票据及公司的空白收据由出纳保管。
3、财务印鉴实行分设管理: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印鉴由专人保管。
(五)、其他要求:
1、每日、周、月向财务总监、财务经理报送收支报表及银行存款余额表。
2、与银行核对客户按揭办理情况,及时收回银行按揭款;根据收回按揭款情况,将客户资料汇总、整理并移交营销中心,并与与营销中心核对各客户的收款状况。
3、定期与案场收银核对账务,做到案场收银的序时销售台账与财务部总账完全一致,不一致的及时查明原因,调整一致后双方才能结账。
4、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会计主管、财务经理处理。
5、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总经理处理。
6、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主管应当履行监督、审计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实施抽查、盘点。
出纳岗位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出纳收款、付款等环节的操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效率。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产事业部各出纳岗位。
三、内容
(一)、职责
1、负责银行支票的领购、保管,负责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并对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负责。
2、负责现金收付,每日终了时依据当天的现金凭单登记“现金日记帐”,并清点库存现金,并对现金安全完整负责。 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和支票使用规定,现金要尽量做到日清月结,月结盘库后作现金盘库表
3、负责“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帐”的登记,并逐日进行核对。
4、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严格复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逐笔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按日结出余额
5、 每月月底向银行索取“对帐单”和对银行存款发生额及余额,向主客会计人员上报“出纳报告单”。
(二)、现金管理
1、现金管理
(1)本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a.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b.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c.集团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批准的其他开支。除上述规定外,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主管审核,财务总监批准后支付现金。
(2)管好现金,本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0元,超额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3)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集团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批准。
(4)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三)、银行帐务和银行票据办理:
1、及时将有关部门收回的支票送交银行进帐。收到银行回单时,及时登记后交给会计主管作帐。如有银行退票,应及时与会计主管、案场收银沟通,并由业务部门负责重新更换支票。
2、定期核对银行余额,及时取得客户转帐或银行按揭放款等银行进帐单单据,并与会计主管、案场收银沟通。
3、每月8号前作上月“银行存款金额调节表”,认真核对清查每笔未到帐的原因,如有错帐及时更正,力争将未到帐款控制在最低限度内。
4、凭领导审批的付款审批单方能开具支票。填写支票时,应做到时间、金额、帐号及收款人单位均正确无误,由财务部直接开具支票按审批权限办理。
5、认真管理银行账户,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
(三)、付款程序及注意事项
1、出纳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需按公司资金审批制度执行。复核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对特殊情况急需付款的,最后审批人外出应由出纳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2、所有支出凭证由出纳严格审核其附件内容与审批表填写内容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必须先查询后方能支付。对不符合公司资金审批制度,出纳应当拒绝支付。
3、公司付款按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或需使用支票支付时,经领导审批同意,然后将支票按付款审批表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对方单位名称、日期、用途,领票人在支票存根上签字备查。
4、领款人应在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如:报销单、支票存根等)上签字。
5、对审批手续完备,审核无误事项,应及时付款,不得无故拖延付款日期。
6、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并审批的工资表,及时发放员工工资和交缴员工住房公积金、员工养老及医疗保险等。
(四)、 银行票据及有关印章
1、本公司涉及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票据管理操作规范的规定。
2、相关银行票据及公司的空白收据由出纳保管。
3、财务印鉴实行分设管理: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印鉴由专人保管。
(五)、其他要求:
1、每日、周、月向财务总监、财务经理报送收支报表及银行存款余额表。
2、与银行核对客户按揭办理情况,及时收回银行按揭款;根据收回按揭款情况,将客户资料汇总、整理并移交营销中心,并与与营销中心核对各客户的收款状况。
3、定期与案场收银核对账务,做到案场收银的序时销售台账与财务部总账完全一致,不一致的及时查明原因,调整一致后双方才能结账。
4、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会计主管、财务经理处理。
5、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总经理处理。
6、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主管应当履行监督、审计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实施抽查、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