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贸市场的发展现状
及前景展望
调
查
报
告
关键词:农村集贸市场 区域经济 新农村 管办分离
论文摘要:农村集贸市场是我国农村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搞活农
村商品流通,繁荣农村市场,发展区域经济都有重要的带动和促进作
用。发展和繁荣农村市场也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社会和谐的
一项重要课题。但我国的农村集贸市场尤其是中西部省份较为落后地
区的农村集贸市场还存在诸多不合理现象,其发展状况令人担忧。
一、调查背景和目的:
为了解现阶段河南省农村集贸市场的发展情况,我利用假期时间
和同学一道对河南省的主要农村集贸市场进行了调查研究。先后实地
走访了个别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也称
市建中心)及主要农村集贸市场,并作调查问卷(销售者问卷、消费
者问卷)100份对省内主要农村集贸市场进行问卷调,作此报告的目的
在于进一步了解该区域农村集贸市场的发展现状及作出一定的前景展
望,为市场更好发展提供依据。
二、农村集贸市场的形成
集市也称市集,是建立在商品交换基础上的一种市场形式。集市
起源于史前时期的聚集交易,以后常出现在宗教节庆、纪念集会上,
并附带娱乐活动。集市名称不一,在我国北方统称为“集”,而南方
和西南地区则分别称为“场”“街”等。它们在固定地点定期举行,
交易的物品一般为日常用品和易耗品等低级物品,为附近村民服务。
集市一般设在交通较为方便,人口相对集中的道路两旁,现在农村集
市通过以商促农,繁荣农村经济,沟通城乡联系,加速农村城镇化进
程而发挥作用。
三、农村集贸市场对农村区域经济,人民生活水平及
城乡二元结构发展的积极作用。
(1)有利于繁荣农村经济。在市场经济时代,市场作为资源优化配置
的决定因素,它的存在不仅仅局限在商品交易这样简单的范围之
内,更能带动诸如交通、水力、电力、物流、资金、劳动力等各
方面的发展,我国有九亿人口农民,农村市场发展潜力极大,而
农贸市场作为农村市场的主战场,不论是在增加财政税收还是拉
动内需方面都有促进作用。
(2)有助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随着集贸市场的不断发展,商品的数
量和品种都不断丰富,使广大农民不用为进城路远,或买不到东
西而担忧,就近就能满足自己的所需,丰富了当地人民的物质需
求,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
(3)有利于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人口素质提高的一个重要指标是商
品经济意识的提高,农贸市场作为一个商品交易场所,农民在消
费过程中,不自觉的接受市场的熏陶,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商品意
识和消费观念。同时,作为市场的经营者,大部分也是农民,在
市场的竞争中能够积累诚信意识、竞争意识、法律意识,有助于
他们自身素质的提高。
(4)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减少城乡差异的重要力量。市场是城市
诞生的重要前提,在一系列的商品流通和货币转化过程中加强了
城市市场和农村市场的有机联系。同时,农村市场也是一大批乡
镇企业销售商品的主战场。农业商业化加快了农村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过渡。加上国家的一系列惠农政策,农村集贸市场已成为一个地区城市市场的的重要补充和不可缺少的部分。
参考:大河网-河南日报
四、现阶段农村集贸市场的发展现状
(1)农村集贸市场的数量呈现出减少趋势但规模有所发展。
集贸市场依附与当地农村,它的消费群体也是周边的村民,一方面在外出打工的浪潮下,一部分青年劳动力外出使集贸市场流失了一部分消费群,同时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部分农民不愿再在销售低档商品的集贸市场上购物,另一方面相邻村庄集市的竞争导致一些较小的集市转移或者消失,这些都导致了集市数量有所减少。此外,市场向着专业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由过去的综合市场“大杂烩”逐步根据地域特征,因地制宜发展成为专业的单一市场,如钢材市场、水果批发市场、牲畜交易市场等。
(2)农村集贸市场商品价格低,质量无保证。
集市分为零售和交易两种。以零售的综合市场为例,商品多为服饰、鞋袜、布匹、日用小商品都属于生活必需品,据走访调查,农贸市场上的商品价格比固定商店和城市商店的商品偏低1/3,且价格灵活易讨价还价。价格低廉是吸引消费者的最主要因素。但也容易出现一
些不法商贩利用农民追求便宜的心理销售假货、劣货等伪劣产品,损害农民消费者利益,破坏农村市场的健康发展。
(3) 消费群体的维权意识薄弱。
正如刚才所述,农贸市场的消费群体为广大农民,由于知识水平、消费观念、法律意识都比较低,也受“便宜没好货”、“只要能用”观念的影响,消费缺乏维权意识,认为只要价格低,能用就行。在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也很少再回商家调换或索赔。但由于“距市区较远”、“城里的东西太贵”的因素影响,大部分农民还是很青睐集会上的低价商品。
(4) 集市经营环境令人担忧。
1、经营者多为流动经营,据调查2/3以上的经营者为流动经营,即利用各地集市时间的不同到各地去“赶集”,没有固定经营点,由于各地的会费不同及经营状况的差别造成了有的集市极度膨胀,有的枯萎,秩序混乱。
2、多为占道经营。为方便出行,集市多靠近公路,结果每逢集市,道路两旁,甚至不分地点,不分场合占地经营,给当地的交通造成很大不便。此外,买卖叫喊声给当地村民的生活,机关的办公都有一定的影响,却很难得到有效地治理。
(5) 集贸市场的社会治安不容乐观。
由于市场人员数量多、流动性大,据反映市场上经常发生盗窃案件,此外,部分经营者利用监管不足的空子占道抢道,无证经营。这些不法行为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必将极大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损坏市场形象,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
五、体制改革中的“管办分离”遗留的社会问题亟待解决 15年前国家体制改革采取的工商系统“管办分离”,即工商行政部门把办理市场及收取市场租赁费的权力交给了新成立的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摆脱了工商行政机关既办理市场又管理市场,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的尴尬局面。这一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中一些遗留问题日益凸显。
(1)管理费的收取问题。由于国家没有对此做出明确的规定,关于管
理费的收取上,工商行政部门与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的争议很大,甚至发生两家争抢收费的局面。
(2) 分离出来的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性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且形式多
样,有的地方叫市场发展局,有的叫市场综合服务公司,有的叫市场经营开发公司,有的属于政府领导下的事业单位,有的已转型为企业单位。而还有一大部分的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由于多种原因没有完成有效地改革,现在正处在两难的境地,成为体制改革
的“牺牲品”。首先,没有政府的财政支持成为了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工作的开支来源于市场租赁的收取。其次,市场管理费省政府规定是由工商行政机关来收取,那么管理权就还是由工商行政部门承担,背离了体制改革的初衷,在调查中市建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自己没有执法权,又缺乏资金那么对市场的管理就无从谈起.而在市建中心的职责范围中明确规定:“搞好全市各类市场物业的经营管理,为市场经营者提供条件和信息、储运等生活方面的有偿服务,搞好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规范市场管理。”正是由于权限不明晰,收益不明晰,结果造成农贸市场监管不足的现象,这也是造成以上诸多原因的直接原因。
(3) 由于监管不足,竟出现了一些地方政府自主办理市场,甚至村民
无手续、无管理自发组织市场,当地政府代收会费或不收会费等奇怪现象。那么市场秩序、商品质量、及对消费者的保护便成为一纸空文。
(4)从2010年9月1日起,我国将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从经济发展现状看,“两费”停征的时机很微妙,很切合国家最新确定的宏观调控政策。停收“两费”有利于减轻个体工商户的压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对服务业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河南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和谐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同时,省工商局也希望借此契机,完成从收费与监管并重到市场监管、服务发展的职能转换,从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
六、 缺乏相关的法律支持
国家制定颁布了一批规范商业流通、市场管理、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法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公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使农村集贸市场的经营和管理有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但我国现行法律对农村集贸市场问题的规定散见在一些法律中,至今没有一部单一的、统一的、全面的有关农村集贸市场的法律。 在我国现存的法律文件中并没有一部专门规范农村集贸市场的法律。从而使得农贸市场始终未走向规范化,专业化,发展速度缓慢。
七、 在结合该区域的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我也搜集了一些
发达省份及发达地区的农贸市场的发展经验如下:
(1) 农村集贸市场走向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
(2)提高人口素质,普及法律意识,转变消费观念。
(3)与国家、城市大的市场有机联系,大力发展农业商业化,依靠乡
镇企业促进发展。
(4)完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合理规划,正确布局。
(5)政府扶持一些有潜力的农贸市场,健全市场信息。
(6)完善法律体系,规范农村市场。
(7)严格卫生安全制度,提升商品价值。
八、 完善农村集贸市场的几点建议
(1) 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应的政策,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对农贸市
场的引导和管理。
各级政府应及早把“管办分离”遗留的问题提上日程,并有效解决。了解农贸市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尤其是行政问题,协调主管部门的关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根据各地情况确定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方式,帮助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走出困境,真正使宏观调控这把手向一块使。市场监管的有序化和规范化是农村集贸市场走向繁荣的保障,也是市场机制良好运行的标志。地方政府应该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对市场的监管工作并予以积极配合,严肃处理破坏市场健康发展、阻碍正当执法的案件和当事人。 (2) 整顿农村集贸市场经营环境,促进其健康发展
相关部门应该对集贸市场体系建设进行规划,对市场可行性进行报告和论证,搞好卫生环境治理,合理布局摊位摆放,严禁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经常性不定时抽查市场的有无证经营及商品质量。在商场附近设立投诉处,鼓励群众维护自身利益,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不法行为,接受群众监督,文明执法,执法为民。
(3) 积极发展有特色市场
已经走向规范化和专业化的的市场,政府应积极借鉴相关市场的发展经验,结合自身特点,发展特色市场。政府扶持,财政支持,把生产、加工、销售有及联系,把市场和企业有及联系,把本地市场和全国市场甚至世界市场有机联系,发展特色产品,把市场做大、做强。
(4)建立有效的监督,投诉机制,制定相关法律规范市场机制,
保护消费者利益
既要促进经济发展,又要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农村集贸市场要加强普法力度,检查机关监督市场,人民群众监督执法,两者相互监督,才能共同促进集贸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同时,制定专门的法律文件,规定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税收、经营等的基本要求,保障市场有序发展。
总之,农村集贸市场的繁荣昌盛,是农村市场繁荣昌盛的标志,也是一个国家农民生活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发展繁荣农村市场也是我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任务,因此我选择了这项课题,但由于知识水平,思想认识及对国家的大政方针认识还不够深刻,所以立意浅薄,逻辑不严密有待改进。
参考资料:商务部《农村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
杨伯康曾艳华:《搞好农村市场建设发展农村经济》
中国商报网站:《工商系统“管办分离”尚有遗留问题》
张其春:城市化进程中农村集市贸易的演变及政策取向分析
[J]. 江西农业大学学报
洛阳理工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系 B08090126 杨家昌
农村集贸市场的发展现状
及前景展望
调
查
报
告
关键词:农村集贸市场 区域经济 新农村 管办分离
论文摘要:农村集贸市场是我国农村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搞活农
村商品流通,繁荣农村市场,发展区域经济都有重要的带动和促进作
用。发展和繁荣农村市场也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社会和谐的
一项重要课题。但我国的农村集贸市场尤其是中西部省份较为落后地
区的农村集贸市场还存在诸多不合理现象,其发展状况令人担忧。
一、调查背景和目的:
为了解现阶段河南省农村集贸市场的发展情况,我利用假期时间
和同学一道对河南省的主要农村集贸市场进行了调查研究。先后实地
走访了个别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也称
市建中心)及主要农村集贸市场,并作调查问卷(销售者问卷、消费
者问卷)100份对省内主要农村集贸市场进行问卷调,作此报告的目的
在于进一步了解该区域农村集贸市场的发展现状及作出一定的前景展
望,为市场更好发展提供依据。
二、农村集贸市场的形成
集市也称市集,是建立在商品交换基础上的一种市场形式。集市
起源于史前时期的聚集交易,以后常出现在宗教节庆、纪念集会上,
并附带娱乐活动。集市名称不一,在我国北方统称为“集”,而南方
和西南地区则分别称为“场”“街”等。它们在固定地点定期举行,
交易的物品一般为日常用品和易耗品等低级物品,为附近村民服务。
集市一般设在交通较为方便,人口相对集中的道路两旁,现在农村集
市通过以商促农,繁荣农村经济,沟通城乡联系,加速农村城镇化进
程而发挥作用。
三、农村集贸市场对农村区域经济,人民生活水平及
城乡二元结构发展的积极作用。
(1)有利于繁荣农村经济。在市场经济时代,市场作为资源优化配置
的决定因素,它的存在不仅仅局限在商品交易这样简单的范围之
内,更能带动诸如交通、水力、电力、物流、资金、劳动力等各
方面的发展,我国有九亿人口农民,农村市场发展潜力极大,而
农贸市场作为农村市场的主战场,不论是在增加财政税收还是拉
动内需方面都有促进作用。
(2)有助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随着集贸市场的不断发展,商品的数
量和品种都不断丰富,使广大农民不用为进城路远,或买不到东
西而担忧,就近就能满足自己的所需,丰富了当地人民的物质需
求,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
(3)有利于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人口素质提高的一个重要指标是商
品经济意识的提高,农贸市场作为一个商品交易场所,农民在消
费过程中,不自觉的接受市场的熏陶,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商品意
识和消费观念。同时,作为市场的经营者,大部分也是农民,在
市场的竞争中能够积累诚信意识、竞争意识、法律意识,有助于
他们自身素质的提高。
(4)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减少城乡差异的重要力量。市场是城市
诞生的重要前提,在一系列的商品流通和货币转化过程中加强了
城市市场和农村市场的有机联系。同时,农村市场也是一大批乡
镇企业销售商品的主战场。农业商业化加快了农村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过渡。加上国家的一系列惠农政策,农村集贸市场已成为一个地区城市市场的的重要补充和不可缺少的部分。
参考:大河网-河南日报
四、现阶段农村集贸市场的发展现状
(1)农村集贸市场的数量呈现出减少趋势但规模有所发展。
集贸市场依附与当地农村,它的消费群体也是周边的村民,一方面在外出打工的浪潮下,一部分青年劳动力外出使集贸市场流失了一部分消费群,同时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部分农民不愿再在销售低档商品的集贸市场上购物,另一方面相邻村庄集市的竞争导致一些较小的集市转移或者消失,这些都导致了集市数量有所减少。此外,市场向着专业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由过去的综合市场“大杂烩”逐步根据地域特征,因地制宜发展成为专业的单一市场,如钢材市场、水果批发市场、牲畜交易市场等。
(2)农村集贸市场商品价格低,质量无保证。
集市分为零售和交易两种。以零售的综合市场为例,商品多为服饰、鞋袜、布匹、日用小商品都属于生活必需品,据走访调查,农贸市场上的商品价格比固定商店和城市商店的商品偏低1/3,且价格灵活易讨价还价。价格低廉是吸引消费者的最主要因素。但也容易出现一
些不法商贩利用农民追求便宜的心理销售假货、劣货等伪劣产品,损害农民消费者利益,破坏农村市场的健康发展。
(3) 消费群体的维权意识薄弱。
正如刚才所述,农贸市场的消费群体为广大农民,由于知识水平、消费观念、法律意识都比较低,也受“便宜没好货”、“只要能用”观念的影响,消费缺乏维权意识,认为只要价格低,能用就行。在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也很少再回商家调换或索赔。但由于“距市区较远”、“城里的东西太贵”的因素影响,大部分农民还是很青睐集会上的低价商品。
(4) 集市经营环境令人担忧。
1、经营者多为流动经营,据调查2/3以上的经营者为流动经营,即利用各地集市时间的不同到各地去“赶集”,没有固定经营点,由于各地的会费不同及经营状况的差别造成了有的集市极度膨胀,有的枯萎,秩序混乱。
2、多为占道经营。为方便出行,集市多靠近公路,结果每逢集市,道路两旁,甚至不分地点,不分场合占地经营,给当地的交通造成很大不便。此外,买卖叫喊声给当地村民的生活,机关的办公都有一定的影响,却很难得到有效地治理。
(5) 集贸市场的社会治安不容乐观。
由于市场人员数量多、流动性大,据反映市场上经常发生盗窃案件,此外,部分经营者利用监管不足的空子占道抢道,无证经营。这些不法行为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必将极大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损坏市场形象,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
五、体制改革中的“管办分离”遗留的社会问题亟待解决 15年前国家体制改革采取的工商系统“管办分离”,即工商行政部门把办理市场及收取市场租赁费的权力交给了新成立的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摆脱了工商行政机关既办理市场又管理市场,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的尴尬局面。这一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中一些遗留问题日益凸显。
(1)管理费的收取问题。由于国家没有对此做出明确的规定,关于管
理费的收取上,工商行政部门与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的争议很大,甚至发生两家争抢收费的局面。
(2) 分离出来的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性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且形式多
样,有的地方叫市场发展局,有的叫市场综合服务公司,有的叫市场经营开发公司,有的属于政府领导下的事业单位,有的已转型为企业单位。而还有一大部分的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由于多种原因没有完成有效地改革,现在正处在两难的境地,成为体制改革
的“牺牲品”。首先,没有政府的财政支持成为了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工作的开支来源于市场租赁的收取。其次,市场管理费省政府规定是由工商行政机关来收取,那么管理权就还是由工商行政部门承担,背离了体制改革的初衷,在调查中市建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自己没有执法权,又缺乏资金那么对市场的管理就无从谈起.而在市建中心的职责范围中明确规定:“搞好全市各类市场物业的经营管理,为市场经营者提供条件和信息、储运等生活方面的有偿服务,搞好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规范市场管理。”正是由于权限不明晰,收益不明晰,结果造成农贸市场监管不足的现象,这也是造成以上诸多原因的直接原因。
(3) 由于监管不足,竟出现了一些地方政府自主办理市场,甚至村民
无手续、无管理自发组织市场,当地政府代收会费或不收会费等奇怪现象。那么市场秩序、商品质量、及对消费者的保护便成为一纸空文。
(4)从2010年9月1日起,我国将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从经济发展现状看,“两费”停征的时机很微妙,很切合国家最新确定的宏观调控政策。停收“两费”有利于减轻个体工商户的压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对服务业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河南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和谐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同时,省工商局也希望借此契机,完成从收费与监管并重到市场监管、服务发展的职能转换,从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
六、 缺乏相关的法律支持
国家制定颁布了一批规范商业流通、市场管理、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法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公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使农村集贸市场的经营和管理有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但我国现行法律对农村集贸市场问题的规定散见在一些法律中,至今没有一部单一的、统一的、全面的有关农村集贸市场的法律。 在我国现存的法律文件中并没有一部专门规范农村集贸市场的法律。从而使得农贸市场始终未走向规范化,专业化,发展速度缓慢。
七、 在结合该区域的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我也搜集了一些
发达省份及发达地区的农贸市场的发展经验如下:
(1) 农村集贸市场走向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
(2)提高人口素质,普及法律意识,转变消费观念。
(3)与国家、城市大的市场有机联系,大力发展农业商业化,依靠乡
镇企业促进发展。
(4)完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合理规划,正确布局。
(5)政府扶持一些有潜力的农贸市场,健全市场信息。
(6)完善法律体系,规范农村市场。
(7)严格卫生安全制度,提升商品价值。
八、 完善农村集贸市场的几点建议
(1) 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应的政策,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对农贸市
场的引导和管理。
各级政府应及早把“管办分离”遗留的问题提上日程,并有效解决。了解农贸市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尤其是行政问题,协调主管部门的关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根据各地情况确定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方式,帮助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走出困境,真正使宏观调控这把手向一块使。市场监管的有序化和规范化是农村集贸市场走向繁荣的保障,也是市场机制良好运行的标志。地方政府应该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对市场的监管工作并予以积极配合,严肃处理破坏市场健康发展、阻碍正当执法的案件和当事人。 (2) 整顿农村集贸市场经营环境,促进其健康发展
相关部门应该对集贸市场体系建设进行规划,对市场可行性进行报告和论证,搞好卫生环境治理,合理布局摊位摆放,严禁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经常性不定时抽查市场的有无证经营及商品质量。在商场附近设立投诉处,鼓励群众维护自身利益,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不法行为,接受群众监督,文明执法,执法为民。
(3) 积极发展有特色市场
已经走向规范化和专业化的的市场,政府应积极借鉴相关市场的发展经验,结合自身特点,发展特色市场。政府扶持,财政支持,把生产、加工、销售有及联系,把市场和企业有及联系,把本地市场和全国市场甚至世界市场有机联系,发展特色产品,把市场做大、做强。
(4)建立有效的监督,投诉机制,制定相关法律规范市场机制,
保护消费者利益
既要促进经济发展,又要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农村集贸市场要加强普法力度,检查机关监督市场,人民群众监督执法,两者相互监督,才能共同促进集贸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同时,制定专门的法律文件,规定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税收、经营等的基本要求,保障市场有序发展。
总之,农村集贸市场的繁荣昌盛,是农村市场繁荣昌盛的标志,也是一个国家农民生活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发展繁荣农村市场也是我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任务,因此我选择了这项课题,但由于知识水平,思想认识及对国家的大政方针认识还不够深刻,所以立意浅薄,逻辑不严密有待改进。
参考资料:商务部《农村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
杨伯康曾艳华:《搞好农村市场建设发展农村经济》
中国商报网站:《工商系统“管办分离”尚有遗留问题》
张其春:城市化进程中农村集市贸易的演变及政策取向分析
[J]. 江西农业大学学报
洛阳理工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系 B08090126 杨家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