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课教案
时间:2011年6月19日
地点:新街中学
授课人:杨孔云
受教育人数:65人
教学内容: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3、禁毒法制知识。
教学目的:
1、使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知识。
2、使学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3、使学生了解什么是毒品?毒品有哪些危害? 教学过程:
一、综治知识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简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打防并举指的是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和预防是相辅相成的,不能顾此失彼,更不可只看重一个方面而轻视另一个方面;“标”是指违法犯罪等问题。本是指产生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原因。“标本兼治”是指综合治理工作既要抓依法及时处置违法犯罪,消除违法犯罪的外在条件。也要抓从根本上减少和铲除违法犯罪产生的内在因素。简言之,就是要从治标和治本方面发挥每一项治理措施的双重作用。“重在治本”是指在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治本
作用上下更大的功夫,建立起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有效机制,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二、禁毒知识
1、什么是毒品?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甲基苯内胺(冰毒)、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毒品的危害:毒品首先损害人的大脑,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其次是影响心脏功能、血液循环及呼吸系统的功能,并使免疫功能下降容易感染疾病。吸毒者毒瘾发作有如万针刺心、万刃裂肤,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并且丧失人性、丧失理智、道德泯灭、人格变异、不顾念亲情,抛却社会责任感。以致使许多家庭妻离子散,骨肉相残。
绝大多数吸毒者为获取毒品而从事盗窃、抢劫、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结合一些电视剧的情节进行说明)。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1、立法目的:第一条。
2、适用范围:第二条。
3、适用区域:第三条。
4、具体的行为和处罚:第十九条至第三十二条(结合一些具体的行为进行讲解)。
法制课教案
时间:2011年6月19日
地点:新街中学
授课人:杨孔云
受教育人数:65人
教学内容: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3、禁毒法制知识。
教学目的:
1、使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知识。
2、使学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3、使学生了解什么是毒品?毒品有哪些危害? 教学过程:
一、综治知识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简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打防并举指的是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和预防是相辅相成的,不能顾此失彼,更不可只看重一个方面而轻视另一个方面;“标”是指违法犯罪等问题。本是指产生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原因。“标本兼治”是指综合治理工作既要抓依法及时处置违法犯罪,消除违法犯罪的外在条件。也要抓从根本上减少和铲除违法犯罪产生的内在因素。简言之,就是要从治标和治本方面发挥每一项治理措施的双重作用。“重在治本”是指在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治本
作用上下更大的功夫,建立起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有效机制,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二、禁毒知识
1、什么是毒品?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甲基苯内胺(冰毒)、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毒品的危害:毒品首先损害人的大脑,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其次是影响心脏功能、血液循环及呼吸系统的功能,并使免疫功能下降容易感染疾病。吸毒者毒瘾发作有如万针刺心、万刃裂肤,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并且丧失人性、丧失理智、道德泯灭、人格变异、不顾念亲情,抛却社会责任感。以致使许多家庭妻离子散,骨肉相残。
绝大多数吸毒者为获取毒品而从事盗窃、抢劫、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结合一些电视剧的情节进行说明)。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1、立法目的:第一条。
2、适用范围:第二条。
3、适用区域:第三条。
4、具体的行为和处罚:第十九条至第三十二条(结合一些具体的行为进行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