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据此,我们认为,对于此类“三无”(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无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转入金融工具准则规范范围后的分类和后续计量问题,一般可按以下口径把握:
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无活跃市场、公允价值不能可靠确定的“三无”股权投资应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②该类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对其后续计量按以下原则处理:
A、企业在向关键管理人员提交内部管理报告、评价投资业绩、作出投资决策和编制对外财务报告时,以公允价值作为此类投资资产的首要计量基础的,应采用合理的会计估计和估值手段,就修订后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生效日和比较财务报表期间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权益工具没有活跃市场报价,并非一定代表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只有在公允价值合理估计数的变动区间很大,且公允价值变动区间内,各种用于确定公允价值估计数的概率无法合理地确定的前提下,才能认定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B、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则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据此,我们认为,对于此类“三无”(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无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转入金融工具准则规范范围后的分类和后续计量问题,一般可按以下口径把握:
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无活跃市场、公允价值不能可靠确定的“三无”股权投资应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②该类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对其后续计量按以下原则处理:
A、企业在向关键管理人员提交内部管理报告、评价投资业绩、作出投资决策和编制对外财务报告时,以公允价值作为此类投资资产的首要计量基础的,应采用合理的会计估计和估值手段,就修订后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生效日和比较财务报表期间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权益工具没有活跃市场报价,并非一定代表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只有在公允价值合理估计数的变动区间很大,且公允价值变动区间内,各种用于确定公允价值估计数的概率无法合理地确定的前提下,才能认定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B、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则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